美国哈佛大学田晓菲博士回国在北大作了个《北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近况》的讲座,登载于2000年12月20日第72期《国际文化》。田博士是“当年赫赫有名的神童”(刘东语),我是早有耳闻的。拜读之余,获益良多,也有些感想不吐不快,以就教于田博士及广大读者(特别是对汉学研究有兴趣者)。文章题目是对鲁迅一篇名文的戏拟。
此文提及国人对待海外汉学研究的一种态度(或称“误区”),原文说:“最常见也最无聊的一种批评就是他们(指国外汉学家)‘连中国话都说不好,搞什么中国文学研究’。”我姑且称之为正方观点。田博士对正方的反驳是:“如果说得好中国话是一个标准,那么每天只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就好了”。此话说得颇不醒豁,但好在她要表达的意思还是明确的:如果中国话说得好,就可以搞好中国文学研究了吗?田博士诙谐幽默的反讽实际上犯了逻辑上偷换命题的谬误,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正方观点是:学好汉语是搞好中文研究的必要条件,而田博士所要极力反驳的观点却是“如果学好汉语就可以搞好中文研究”,前者成了后者的充分条件。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在逻辑上的区别是泾渭分明的。例如“没有水分,植物就不能生长”这个有效命题并不蕴涵“有了水分,植物就可以生长”这个无效命题。同理,“说不好中国话,就不能搞好中国文学研究”这个有效命题并不蕴涵“说好中国话就可以搞好中文研究”这个无效命题。田博士是无的放矢,她所反驳的并非正方观点,而是将其扭曲(或说丑化),使之显得荒诞不经而不堪一击(逻辑上俗称为“稻草人”诡辩法)。逻辑的力量是强大而坚硬的,是任何有志严谨治学者所须臾不可离的。没有逻辑的支持,无论任何立论反驳,横说竖说,都是无效的,没有价值的。
还是回到本题吧。之所以锱铢必较地辨明田博士的观点,缘于我不认为这个问题如她所言是“最无聊的”,掌握好汉语对汉学研究(特别是中国文学研究)的必要性,在我看来毋庸置疑。钱钟书先生将翻译比作一段“很艰辛的旅程”,“一路上颠顿风尘”(《林纾的翻译》),其实这大可移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因为那何尝不是当代学者向中国古代跋涉的艰辛旅程。学者们要穿越时空的阻隔,也要穿透语言的隔膜———古汉语与现代汉语迥然不同。对汉语不是母语的国外汉学家而言,则不啻是一次更“艰辛的旅程”。这重重的隔膜增加了研究的难度,或可以说,中国古典文学研究首先是要去除这个“隔”。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人栖居在语言所筑之家中。思者与诗人是这一家宅的看家人”。(《关于人道主义的信》)汉语(包括古汉语)是中国古典文学的载体,不掌握好这个“利器”,则任何汉学研究难入门径,更遑论登堂入室。英国19世纪文人乔治·吉星有一段话十分切题,于我心有戚戚焉,他说:“使我自幸生于英国的许多理由中,有一个就是我能以我的本国语来阅读莎士比亚。……我自以为能读荷马,……但是我几曾梦想过荷马已把他的全部音响之美传授于我?或者对我来说,他的意思竟和古希腊当时漫步于海滨的人们同样了无窒碍?”(商务版《英美近代散文选读》57页)吉星大概能读懂希腊文的荷马史诗,在他当时的英国,希腊文和拉丁文是中学的必修课,如同我们中学课本中的古文。本人的英文水平尚可,莎翁的英文原著还能读通,但我决不敢自诩比吉星之流的英国文人更深得莎翁诗歌之美,因为英语不是我的母语,如同希腊语不是吉星的母语,汉语不是国外汉学家的母语。我是中文系毕业的,我十分自豪可以用母语领略屈原和杜甫的诗歌之美。倘若我对英文一窍不通,我所作的莎士比亚研究在英美学者眼中到底有多大价值,是大可怀疑的,更何况汉语被公认是世界上最烦难的语言之一。在我看来,很多西方汉学著述之所以别具价值,不仅因其不同的“治学手段和学术思想”,还因为那些汉学家对中文的出色把握。我也曾面聆过几位汉学家,总是惊讶于他们娴熟的汉语水平在我的外语水平之上。总之,汉语(包括古汉语)这层隔膜对治中国古典文学的学者是必须而且可以突破的,否则无异于雾中看花,隔靴搔痒,无论有何等高妙的“治学手段和学术思想”,终为虚文浮词而已。
再闲谈几句文中有关消解“本质主义”的问题。消解本质,并不等于泯灭历史真实的相对主义。李商隐《锦瑟》一诗解人难,诠释百出,聚讼纷纭,莫衷一是。但我确信,在李商隐本人写作时必有其“单一的本质”,只是死无对证,任人揣度罢了。又如老子与孔子的生年,近年来中国绝大多数学人认同老子其人略早于孔子,而国外汉学家们则普遍接受老子晚于孔子的观点,孰是孰非,现在尚难遽下定论。但我现在可以断言的是:这二说必有一说更接近历史的真实,更接近“单一的本质”,因为二者不可能同时有效,历史中的老子与孔子毕竟是惟一的。总之,无论如何消解“本质主义”,热烈执着地追求而无限逼近(可能永远无法最终达到)历史的终极真实,是每一个治学者的历史责任和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