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鸦片战争前主要商品市场估计说明
一、人口
全国人口,据孙毓棠、张寄谦:《清代垦田与丁口的记录》(载《清史论丛》1979年第一辑),1835年为4.017亿,1840年为4.128亿,1845年为4.213亿;较晚材料如1887年为4.015亿,1901年为4.264亿。1840年的记录可能偏高,为便易计,我们把鸦片战争前夕的人口作4亿计算。
非农业人口,包括城市人口、驻军、矿工、游民等。有人计算1900—1910年66个城市人口共1,710万人(Dwight H.Herkins,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1969,p.292—295)。有人估计1843年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5.1%(William G.Skinner: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1977,p.211一220)。我们按5%计,即2,000万人。
二、粮食
第三章第一节中,我们估计原粮年产量为2,320亿斤,是按4亿人口平均每人占有580斤估计的。
商品粮:(一)非农业人口2,000万人,所需口粮低于平均占有粮数,按人均500斤计,共需原粮100亿斤。(二)经济作物区,依下述估计,茶农130万户,蚕农160万户,集中棉产区棉农440万户,连同蔗农、烟农以及渔民、灶户等,总共不下1,000万户,即5,000余万人。但他们大多也种粮食,象蚕桑基本上是副业,棉花常与粮食轮作,盐户也常兼种粮食。以平均每人口粮500斤中有一半须购入商品粮计,共约需原粮125亿斤。(三)商业性酿酒、制酱及纺织品上浆、表糊等用粮。用粮最多的是酿酒糟坊。下面是事例:
河南,麦曲外销,年耗麦数千万石。(尹元孚《禁止麦曲疏》,《切问斋文钞》卷一七。)
西北五省,按每县40个糟坊计,岁耗谷千数百万石。(方苞:《请定经制札子》,《方望溪全集》集外文卷一。)
南京,日销酒千石,谷1300石。(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二六。)
济南坊100余家,谷50,760石,麦17,280石。(马国翰:《对钟方怕济南风土利弊问》,《皇朝经世文编补》)
贵州怀仁县,糟坊20余家,年需粮不下2万石。(道光:《遵义府志》卷十七。)
这样,全国至少要3,000万石了。不过,这些记载意在禁酒,不免夸张。且糟坊,酱园大都地主富户所开,所用粮食只有一小部分购自市场。至于棉布上浆,依下述估计,年需37.7万担,也只小部分用商品空。总计这项所需,可估为原粮1,300万石,按每石150斤计,合20亿斤。
以上三项商品粮合计245亿斤,占产量的10.5%。不过,其中有些还不是真正的商品粮,已详正文。
鸦片战争前后的粮价,我们所见仅上海、常熟的米价有些记载,列表4—7。
表4-7:鸦片战争前后江南米价
年代 | 地区 | 年成 | 米每石价 | 折合银两 | 资料来源 |
道光十一年 1831 道光十三年 1833 道光十四年 1834 道光十五年 1835 道光十六年 1836 道光十八年 1838 道光十九年 1839 道光二十年 1840 道光二十二年1842 道光二十四年 1844 道光二十五年 1845 道光二十六年 1846 道光四年至 二十四年 1824-1844 道光二十一年 至三十年 1841-1850 |
常昭 上海 福建 常昭 福建 上海 上海 青浦 昭文 昭文 昭文 昭文 昭文 昭文 昭文 昭文 常昭 上海 |
大水 大水 虫 歉 虫 大稔 歉 灾 大有 丰稔 常 平均 |
4500文 7500文 8000文 5200文 8000文 2800文 2800文 2000文 2250文 1.8-1.9元 2.1-2.2元 2.2-2.3元 2.2-2.3元 1.7-1.8元 1.3-1.4元 1.3-1.4元 3200文 -3300文 3.79元 |
3.6 5.7 6.1 4.0 6.1 2.2 2.2 1.6 1.8 1.3-1.4 1.5-1.6 1.6-1.7 1.6-1.7 1.2-1.3 0.9-1.0 0.9-1.0 2.4 2.5 2.7 |
郑光祖:《一斑录*杂述》卷二 同治《上海县志》卷三0 蒋蘅:《禁开茶山议》,《云寥山人文钞》卷二。 郑光祖:同上,卷六。 蒋蘅:同上 同治《上海县志》卷三0。 同上。 同治《青浦县志》卷二九。 柯悟迟:《漏网喁鱼集》。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郑光祖:同上,卷六。 邹大凡等:《近百年来旧中国粮食价格变动的趋势》,《学术月刊》1965年第9期 |
注:银一两合钱数:1831年1250文,1833-1834年1300文,1835-1836年1250文;据郑光祖及其他材料。1元=0.715两
表中有些大灾年份,粮价偏高,而1838一1846年系昭文县的开仓价,其值偏低。考虑各种因素,我们把鸦片战争前江南米价评为每石2两,这已比乾嘉之际下降许多(主要由于银价上升)。此价尚需折成原粮价。清初官家收赋常接“一米二谷”计,即谷价应为米价一半。但有记载谷价为米价46%(4雍正朱批偷旨)第四十七册雍正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乔于瀛奏广西事),乃至仅为米价的30.9%(第四十七册雍正二年六月十五日禅济市等奏台湾事)。至鸦片战争前,出米率应有所增进。可是道光二十年(1840)包世臣说:“况两三年内,年谷顺成,收获时,谷一石仅值钱五百上下”以银荒小补说》,《安吴四种》卷二六)则又更低。但这是指江西粮食输出区,又系顺年叩获时价,不足为据。又商品粮中有一部分是小麦,小麦价格约为米价的70%(郑光祖:《一斑录·杂述》道光《横径志稿》卷七)。因此,通盘考虑,我们仍按“米一谷二”把原粮价格评为每石1两。
这样,鸦片战争前商品粮245亿斤,按每石150斤计,合16,333.3万石,值银16,333.3万两。
三、棉花
棉花和下项棉布的产量和商品量,是采用徐新吾同志及《江南土布史》(待刊稿)的估计;其商品价格,则我们另行估计。棉花产量的估计,是参照近代棉产统计,调查人均棉布和絮棉消费量及其变化趋势,估定全国棉花消费量,再按进出口修正,得出全国棉花应有产量。这种方法,须有较长期(1840—1936年)的数据参验,将详载人《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这里仅将其1840年的估计结果列表4—8。
表4-8:1840年出花产量估计
全国棉布消费量 年人均消费水平 全国消费棉布 折合棉花(1) 全国棉絮消费量 年人均消费水平 全国消费絮棉 折合棉花(2) 全国棉花消费量(1)+(2) 加:出口土布折合棉花 减:进口棉花 进口洋纱、洋布折合棉花 全国棉花产量 折合市秤 |
1.5匹(5.45方码) 60,000.0万匹 649.6万关担 0.5关斤 200.0万关担 208.3万关担 857.9万关担 0.1万关担 50.0万关担 5.6关担 802.4万关担 970.7万担 |
资料来源:《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一章(待刊稿)
说明:棉布均折算成标准土布,每区重会馆秤20两,宽1.2海尺,长20海尺。
原估计又根据棉花生产状况和当时棉产的分布,估算当时全国约有棉田3,487万亩,植棉户2,836万户,但大多是兼种一些棉花的,其在集中产区可称为棉农者,约440万户。又根据手纺织的劳动生产率,参考近代的调查,估算1840年全国约有棉纺织户3,426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5%,其中,约有80%本身是植棉户,20%是购用商品棉。絮棉的消费大体也是这样。不过,植棉户中也有少数自己不从事纺织,非植棉纺织户中也用有少量洋纱。这样估算1840年国内市场棉花的商品量为316万担,占棉花消费量的30.6%,国产棉花的商品量为255石万石,占产量的26.3%。其情况如表4—9。
表4-9:1840年棉花市场估计
万关担 | 万担 | |
全国棉花产量 全国棉花消费量 国内市场商品量 其中:用于织布 用于絮棉 占消费量比重 减除进口商品棉 国产棉花商品量 占产量比重 |
802.4 852.5 261.2 12.67 134.5 30.6% 50.0 211.2 26.3 |
970.7 1,031.3 316.0 153.3 162.7 30.6% 60.5 255.5 26.3% |
资料来源:《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一章(待刊稿)
棉花价格,以郑光祖的《一斑录·杂述》(卷六)所记较详:“道光元年,以连岁丰收,[棉花每担]价降至三千二三百。三年水荒,次年春价至十一千。后数岁以四千四五百为常。十三年冬又至十千。十五年冬八千四百。后复旧。二十年后,连岁价至八九千。自二十四年而后,价一落再落,近又以五千为常矣。”又(卷八)“自道光二十一二年,每担洋钱五元三四角。……二十三四年,落至四元四五角。二十六年落至三元三四角。本年(二十九年)水未没,价已渐增至五元六七角,自冬及春增至洋钱八元。”按自1838年后银价大增,约每两合1600文,洋价更无常,郑光祖所记1840年前后棉价“八九千”文(合5.3两)与“五元三四角”(合3.8两)自相矛盾。又此系常熟、昭文棉价,仅道光四年(1824)有上海价,反较常昭为高。通盘考虑,取较长期趋势,我们将棉价评为每担银5两。
这样,鸦片战争前国产棉花的商品量为255.5万担,值银1,277.5万两。
四、棉布
棉布的产量系从消费量导出,并以纺织户本身的消费量代表自给布产量,其余为商品布。估计结果如表4—10。
表4-10:1840年棉布产量和市场估计
棉布产量
全国棉布消费量(1)60,000.0万匹
出口土布(2)5.9万匹
进口洋布(3)273.2万匹
全国棉布产量(4)=(1)+(2)-(3)59,732.7万匹
自给布
全国农村纺织户人口17,100.0万人
年人均消费总量=自给布(5)1.65万匹
占产量比生(5)÷(4)47.2%
占消费量比重(5)÷(1)47.0%
商品布
国产棉布商品量(6)=(4)-(5)31.,517.7万匹
占产量比重(6)÷(4)52.8%
国内商品布流通量(7)=(6)-(2)+(3)31,785.0万匹
占消费量比重(7)÷(1)53.0%
资料来源:《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一章(待刊稿)
说明:均折成标准土布计算,每匹重会馆秤20两,宽1.2海尺,长20海尺。
棉布价格,国内文献,我们仅见乾隆末记载,约合每匹200—400文(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一,生计篇)。五口通商后,外国人记载有:宁波产16英尺×24英尺的头等白布,每匹60O文;长21.5尺的“南京布”,每匹售0.4元(R.M.Marlin:China,Political,Commercial and Social,Vol,11,见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料》第1卷第557、616页)。所述宁波布,合20石6海尺长,1.14海尺宽,与本文所用标准土布规格相仿。所述“南京布”实即松江布,其规格亦略同、前者每匹600文合银0.3两,后者0.4元合银0.29两。又天津海关报告记1853—1859年调查土布每磅值441文(Trade RePorts,1866,天津,P.89)。按本文所用标准上布每匹重约1.45磅,应为6395文,合银0.32两。外销布系由上海运广州出口,价格较高。1817—1833年广州出口南京布1,923.3万匹,价值1,325.4万元(H.B,Morse,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1926,Vol.Ill,p.308一384;Vol.IV,p.4—370各表综合),合每匹0.9元,即0.49两。因此,可将棉布的国内市场价格评为每匹0.3两,1840年左右大约相差不大。
依此,鸦片战争前国产棉布的商品量为31,517.7万匹,值银9,455.3万两。
五、丝
鸦片战争前,我国丝的生产还是作为农家副业,农民自养蚕、自缥丝,没有生茧的市场。但丝织业已基本上与制丝分离了,据估计,农民自缀丝、自纺织者大约只占纺织用丝的10%,其余的纺织用丝都已是购自市场了。出口的生丝当然也是商品丝。至于野生的榨蚕丝,情况不明,不过,鸦片战争前榨蚕丝还没有出口,国内市场也有限,我们这里从略。
丝和下项丝织品的产量、商品量、商品值,都是采用徐新吾同志和《江南丝织工业史》(待刊稿)的估计,而在计价上有所变动。1830—1837年,广州平均每年出口生丝9,053关担(H.B.Morse,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Chinese Empeire,1910,p.413),即以此数代表1840年的出口量。除出口生丝外,其余丝全部作为纺织用丝,织造丝织品。根据几个重点地区织机数与机户工匠人数等材料估计,1840年纺织用丝的产量约为5.5万关担。并依此估计茧产量约为106万关担,蚕户160万户。
1830—1832年广州出口生丝的平均价格为每关担327.79元(H.B Morse The Chronices.Vol.IV,p.222—341各表综合),但其中包括少量废丝,因此,估计1840年的出口价格为每关担350元。内销丝的价格约为出口生丝的70%,即每关担245元。此外,在制丝中尚有废丝、废茧等副产品,均可出售,其价值约为丝价的9.19%。
依此,估算1840年全国丝产量为7.7万担,商品量为7.l万担,值银1,202.3万两,如表4—11。
表4-11:1840年丝产量和市场估计
纺织用丝产量(1) 减:农家自纺织用丝 内销丝商品量(2) 生丝出口量(3) 全国丝产量(4)=(1)+(3) 折合市制 丝的商品量(5)=(2)+(3) 折合市制 占产量比重(5)÷(4) 内销丝价值(6)=(2)×245元 出口生丝价值(7)=(3)×350元 制丝副产品价值(8)=[(6)+(7)]×9.19% 丝商品价值(6)+(7)=(8) 折银两 |
5.5万关担 0.5万关担 5.0万关担 0.9万关担 6.4万关担 7.7万担 5.9万关担 7.1万担 92.2% 1,225.0万元 315.0万元 141.5万元 1,168.5万元 1,202.3万两 |
资料来源:《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一章(待刊稿)。
六、丝织品
丝织品包括绸类、缎类和丝线、丝带等,产量均无资料可寻,只能从丝产量上来估计。生产一担丝织品平均需耗丝1.35担。按表4—11纺织用丝产量为5.5万关担,即可制成丝织品4.07万关担,折合市制4.9万担。这包括农家自织之丝织品,亦视为商品。(至于官织局,这时已基本停产,可不计。)
丝织品的价格,差异极大,并无记载。淮大路货是绸,照丝绸行业的说法是“—底一面”,即丝织成绸,价值加一倍。按表4一11,内销的价格为每关担245元,加一倍即490元。考虑到缎类价格较高以及出口之绸缎价亦较高,我们统按每关担500元计,则全部丝织品(包括出口部分)价值为2,035万元,折合银1,455万两。
七、茶
茶的产量、商品量、商品值,是采用徐新吾同志和《近代上海华商国际贸易业》(待刊稿)的估计,而在计价上有变动。
茶的国内消费量,前人多有估计,大都偏高,兹按每年人均0.5斤估算,即年需200万担。鸦片战争前,我国茶叶已是占第一位的出口品,1834—1838年广州平均每年出口42.3万关担,加上陆路运往俄国10万普特,共约45万关担。两者合计即商品量,亦即作为产量。并依此产量,估计有茶田520万亩,茶农130万户。
内销茶的价格,地方差异很大,也罕见记载,只能按近代标准,按出口价的一半计算。而在出口价上有一个特殊的问题,即鸦片战争前是广州一口通商,菜价特高。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中国几乎是唯一的茶出口国,而更重要的是因为浙江、安徽茶须经人力背挑过瘐岭到广东,耗费过巨。这样价格与茶农的收入无关,据此估价,必致歪曲国内市场的计量关系,与本文目的不合。因此,我们改用鸦片战争后的上海出口价,比较有代表性。1850—1856年上海几种出口茶的平均价格为每担20.7两(姚贤镐:4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一册第582页),并以其50%,即每担10.3两,作为内销茶的平均价。
依此,估计1840年茶的商品量为260.5万担,值银3,186.1万一两,见表4—12。
表4-12:1840年节产量和市场估计
国内茶消费量(按干毛茶计)(1) 出口茶 折市秤(2) 出口的耗10%(3) 出口茶(按干毛茶计)(4)=(2)+(3) 茶的商品量=产量(5)=(1)+(4) 内销茶价值(6)=(1)×10.3两 出口茶价值(7)=(2)×20.7两 茶的商品量(6)+(7) |
200.0万担 45.0万关担 54.4万担 6.1万担 60.5万担 260.5万担 2,060.0万两 1,126.1万两 3,186.1万两 |
资料来源:《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一章(待刊槁)。
八、盐
盐是先根据十一个盐产区户部额定的引(票)按不同配盐数计算其销售量,这个销售量也就代表官盐的产量。再按每个盐区不同的销区的发售价计算其销售金额,此价大体相当于批发价价格。计算结果列人表4—13。即每年销盐约24.2亿斤,价值4,812.9万元。这是官盐。
表4-13:清中期官盐销量和销售金额估计
盐区 | 时间 | 销售量万斤 | 销售金额万两 | 平均发售价两/斤 |
长芦 山东 河东 两淮 两浙 福建 两广 四川 云南 陕甘 东三省 合计 |
道光二十年 乾隆末 嘉庆十二年 道光二年 嘉庆 乾隆 道光 嘉庆 嘉庆 乾隆 光绪二十四年 |
23,497.1 15,114.1 15,922.9 56,420.0 28,394.3 11,809.9 19,390.9 35,254.4 3,942.8 2,241.8 29,824.5 241,812.7 |
406.65 260.60 382.03 1,523.34 393.92 148.97 383.79 803.83 118.28 33.63 357.898 4,812.93 |
0.017 0.017 0.024 0.027 0.020 0.013 0.019 0.023 0.030 0.015 0.012 0.020 |
资料来源:各地区盐法志、《清盐法志》、《中国盐政纪要》等。
说明;价格折算,均用乾隆五十九年户部规定,每钱十文作银一分。
官盐之外,尚有新疆、内蒙、河南等省的少数地方用上盐,以及私盐。土盐数量难考。私盐则各地区情况不一。本书第五章第五节中曾测算,四川的官盐销售量为计口授食需要量的83.4%,即有166%依靠私盐。四川是私盐较少的地区。其他地区说法不一,甚至有说与官盐相培者。不过有条规律,凡是私盐猖撅的地区官盐总是滞销,象两浙、两淮在嘉庆、道光间常积压相当一年半的引额,所以两者互为消长。我们假定私盐平均占官盐的三分之一,则有8亿斤。私盐的价格较低(并且质量也较好),私盐猖狱的地方(如两淮)只有官盐价的一半。我们按官盐价三分之二计,即每斤0刀13两,则私盐价值为1,040万两。这样,全部盐的销售量(也就是产量)为32、2亿斤,价值银5,852.9万两。
雍正时按计口授盐配引,规定每人每日需盐五钱,即每年11.4斤。那么,按4亿人口计,需盐45.6亿斤。若以此数为准,私盐就几乎和官盐相等了。不过,我们知道,有些地方群众没有盐吃的现象还是常有的,文献也有“淡食”记载。更有些地区,群众不都是买盐吃,盐中也存在自给经济,特别是在沿海和池盐、岩盐、土盐产区。所以,就市场上商品盐流通量说,上述估计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