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本书是《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第二卷。关于本书的指导思想和编写主旨已见本书第一卷许涤新所写的《总序》。这一章导论,是介绍我们在第二卷中考察的范围,阐明我们对考察对象和一些问题的基本观点,也涉及有关方法论问题。
一、分期和考察范围
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是个困难问题,史学界早有讨论,尚无定论。经济史的分期又比政治史更难。政治史上,一国政权的变更总是一件大事;我国习用断代史,美国常按历届总统任期记事,尚无不便。经济史中,则各部门兴衰互有参差,没有一个统领一切的标志。原来,中外史学都曾有过“事件构成历史”的传统,即主要指政治史而言,对经济史则不适用。按照恩格斯的思想,在本书第一卷中曾阐明我们一个基本观点,即一切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有它的继承性和延续性;它不是一个事件,不会突然发生,也不会蓦地消失。[1]并且,在政治史上有些突发事件,如异族入侵、宫廷政变,即可招致政权更替,另起一章。经济史却不是这样。任何重要变动,无论是田制、税制的改革,或是新生产方式的建立,都非纸命令朝夕可至,也非一场群众运动所蹴就。
经济现象的继承性和延续性不容忽视,否则就会割断历史。即以1840年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上限而论,似已无异议,但在经济史上难点仍多。如本书第一卷是考察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所论农业中萌芽的三种形式当时都还依稀难辨,以至在200多件农业雇工案例中能明确为资本主义性质者不过10例。它们都是在鸦片战争后继续发展,富农经济到20世纪初才成为一种经济成份,经营地主制的形成还更晚。手工业中的工场手工业的包习商形式也是在鸦片战争后才有了较快发展,不过,因为已跨过1840年这个界线,不再叫他资本主义萌芽而已。
上限如此,下限更难。我们参考史学界所提出的三分法、四分法等,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分期来说都不尽宜。经过考虑,我们认为:经济史的任何分期法,都不免带有随意性;根据任何经济现象都是一个过程的观点,我们不去强调分期的原则意义,而不便宜行事,遵从习惯。预计写1840—1949年的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至少而150万字,势必分成两卷;若采用近代史习用的以五四运动为界,则两卷篇幅大体可以平衡;这就是理由。因而,我们以1920年作为本卷下限[2],并名之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以便独立发行。
在 1840—1920年这个时期内,又以甲午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为界,分为三个阶段,即1840—1894年;1895—1913年;1914—1920年。但在实际编写上并不受约束,而是按所叙内容自行处理。如在论述洋务派企业时就不是以1913年为界,而仅叙至1911年,因为接下去就是北洋政府的官办企业了;在论述北洋政府官办企业时甚至突破了1920年这个下限,而直叙到1926年,以免割裂材料。又如,在论述市场、商业、商业资本的发展时就不是分三个阶段,而是分两个阶段,甲午后直叙到1920年。在论述资本主义手工业的专节,由于资料限制,干脆不分阶段,一竿子插到底。再须声明者,关于资本主义农业,更难分段落,加以本卷书篇幅已过大,难予容纳,最后决定并入本书第三卷中专章处理,本卷只好告阙。
关于本书内容,在《总序》中曾有说明:“一部完整的资本主义发展史,应当包括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这三方面的历史”;但是,这样一部历史势必庞大不堪,我们也力有未逮,深感分学科研究的必要性,“所以,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把它写成一部经济史”。而在本卷编写过程中我们对此又有了进一步的体会。
本卷所叙,正是中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形成的时期,民族资本的发展是和从戊戌维新到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同步进行的,工人阶级也成长壮大。为此,我们安排了《民族资产阶级的产生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一节,由黄如桐写出初稿;《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壮大与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一节,特约张同新写出初稿。同时,为了对本时期的经济关系进行集中分析,我们安排了《雇佣劳动制度和资本主义剥削”、“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性质和相互关系》两节,由姜铎写出初稿。但是,在编辑中,总感到体系难以协调,而且大大超过了本卷预计篇幅,难以容纳于一册。最后,决定除将一些直接有关历史发展的资料写入有关章节外,四节原文都予割爱。原来,我们的编写本书之前,已先编写了一本《旧中国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于是977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关于资本积累、雇佣劳动、剥削关系等资料尚称丰富。同时,我们已获悉刘明达编辑的14卷本的《中国工人阶级历史状况》已陆续会梓;在这种大型专业著作面前,我们的泛论更无必要了。
上面屡提到篇幅问题,这确是一个实际问题。一本书或一卷书都有它一定的可读规模,而更重要的是应当有它自己的特点。学术研究不是任何人的专利,各有其特点,才能互相补充,互相切磋,就每部书说,必须有所舍,才能有所取,不可求全。不过,本卷宗经上述删减,实际是把专论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的部分删掉,变成以讨论生产力的发展为主了,这是一个缺点。好在过去出版的近代经济史著作,多是以分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生产关系为重点,本书这种内容的偏在,正可作为前贤著作的补充。
作为经济史的书,本书经详析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为已任,并对重要的行业、企业和人物作些介绍,尽量保存数据完整。此外,我们还有如下一些考虑,也可算是本书特点。
第一,已出版的经济史著作,多是侧重于工农业生产,而对商业和市场注意不够。这一方面是由于商业史资料(除外贸外)比较缺乏,一方面也受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思想的影响,并常把我国近代商业的发展视为“畸形”。我们认为,社会产品的商品化、社会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演讲过程,而就近代就,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和工业一样,是国民经济近代化的标志之一。因而,本卷对于农村自然经济的分解、农产品的商品化、新式商业资本的兴起,以及市场交易量、商业资本总量等,考察较详,并都作出数量分析。所用市场、商业的资料,有许多是近年来新发掘的和新整理而尚未发表的,我们尽先介绍给读者。对于工业生产,则尽可能介绍一些前人比较忽视的生产技术演讲过程,供研究生产力发展规律的学者参考。
第二,对于交通运输业,过去经济史的研究似也注意不够。或以它是属于专业史范围,或以它属“非生产性”而轻视,或以为它是由于帝国主义推销洋货发展起来的,持否定态度。据我们考察,在我国微弱的近代化产业中交通运输业确定比较突出,1920年,在铁路、轮船、邮电部门的投资约为近代工矿业投资的1.4倍。这是面当然有帝国主义攫取铁路权、航运权等因素,但交通部门投资较大,乃是一个社会开始控化过程中应有的现象。以占投资最大比重的铁路而论,它的运输量中,占首位的是煤,其次是农产品、手工加工品;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本身也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我们打算在这方面作些分析,但终因专业知识不够,所作不够理想。
第三,在我们所讨论的时代,手工业的总产值约比近代化工厂的总产值大三倍半。尽管人们大体知道这一情况,但在近代经济史著作中,大都是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大烟囱工业,很少研究手工业,或者把它单纯地看成是落后的东西,以至看成是新式工业发展的障碍。我们不赞成这种看法。我们认为,既然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用品还是依靠手工业供给,它也就和传统农业一样,是我国工业化必须面对的现实的经济基础。事实上,我们是把手工业看成是我国传统经济内部的一个能动因素来进行研究的。这在下面还将伸论。这里要说明的是,近代工业和手工业如何划分界线,在理论上还是个争论的问题。鉴于当代国家在立法上多是按企业规模划分,本书在统计分分类上也按照1931年的《工厂法》,即雇工30人以上并使用发动机器者作为近代化工业;而在论述中则更多是从习惯。
二、外国在华资本
鸦片战争后,中国经济上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外国资本经营的、官僚资本经营和民族资本经营的近代化企业的相继出现,使原来完全以个体生产为基础的封建的中国,逐步演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本卷也是以这三种资本形式为线索,分别考察其发展变化。
我们把外国在华的工业资本,在机器采矿,钢铁冶炬和铁路等方面,比外国在华投资作为中国资本主义的一种资本形态,这在本书《总序》中已有详细说明。这里所要说明的只是:这种外国资本与我们今天对外开放政策下所说的外国资本有什么不同,以及它在当时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到何等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瓦解,第三世界独立国家兴起,世界局势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也发生重大变化。例如,战前的资本输出主要是输往殖民地、关殖民地和落后地区,现在则以输往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者占最大比重;战前的外国资本主要是投源开发和初级加工的产业部门,现在则转向石油化工、电子、汽车、新材料等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部门;同时,出现了投资多元化、跨国公司和生产国际化、经济一体化等趋势。近年来,国际剩余资本大量涌现,资本流通量超过了贸易流通量;资本流通的目的在于寻求最佳利润,利息率、汇率成为机制杠杆,投资一般不附带政治条件,吸引外国资本和技术,对加速国民经济现代化的进程,显然是有利的。
本书所讨论的鸦片战争后的外国在华资本则完全不是这样。它不仅不同于今天的外国资本,也不同于二次大战前的外国资本,忽视这一点,势必陷入非历史主义的错误。原来早期的海外投资,是一种殖民主义制度。而早期的殖民主义,既无资本输出,甚至也没有什么商品输出,其目的仅在于掠夺殖民地的财物。正如恩格斯论17、18世纪欧洲人侵略印度时所说:“目的是要从印度输入,谁也没想到向那里输出”。[3]欧洲人大规模入侵中国,已是在19世纪中叶,但是这种原始积累性质的掠夺仍然存在。直到60年代,他们还没有任何商品能在中国畅销(走私的鸦片除外),对华贸易一直处于逆差。从70年代到甲午战争前,以华贸易额按金价计增加不过1/3强。然而,通过暴力和其他非经济手段,他们已获取了巨大财富,养肥了大洋行,为他们在华投资奠立了基础。
资本主义列强是以一系列侵华战争、不平等条约和攫取特权在中国立足的。正如一位长期旅华的中国外交史和贸易史的作者所说,那是一个“投降与征服的时代”。[4]在这种朝代北京下形成的外国资本,是以帝国主义在华特权为基础,并服务于扩张这种特权;因而,并非资本这剩以至资本缺乏的国家,如俄国和日本,也在中国拥有巨额投资。而且,这种在华资本,总的说主要并不是来自他们本国,并不是资本输出,而主要是来自中国——包括战争赔款和勒索,鸦片走私和“租界”土地占有的暴利,中国商人向外商缴纳的保证金和附股,外商在中国发行股票和债券,外商银行在中国吸收存款和发行纸币等多种途径。
这种在特权保护下的、具有原始积累性质的外国资本,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外国资本,真是不可同日语。至于它对中国经济发生的作用,则是研究中国经济史的中外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论述既多,观点也有异。我们不在此评价,仅以简单事例,表明我们的看法。
鸦片战争,中国败于西方的船坚炮利。但当时中国在经济上还是一个自给略有余裕的大国,它发展国民经济所需的主要还不是资本,而是先进技术。我们估计,截至1894年,外国在华的全部投资约合2.34亿元,其中用于近代化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既本书所称产业资本的部分不过0.54亿元;又除轮船业外,用于近代化工业者只0.28亿元,仅及中国本国近代化工业资本的一半强。重要产业如机器制造、机械采矿、铁路、钢铁等都是由中国自筹资金创办,引进西方技术和设备;而外国资本投资于这些关键性产业,都是在中国人创业15年以至30年之后;外国资本在这里并未起什么先驱者或“示范”作用。
甲午战后,列强取得一系列经济特权,在中国瓜分势力范围,外资涌进。它们在华的投资总额,1914年约合42.56亿元,1920年约合45.52亿元,其中产业资本分别为10.21亿元和13.03亿元。
以1914年的总投资额43.56亿元而论(1920年的投资分配是从1914年的统计推出的),它的一半以上(21.51亿元)是对中国政府的贷款,而贷款的80%以上(17.82亿元)是战争赔款转化的债务和对中国政府的军事财政的军事财政贷款,这部分投资对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可说是无益有害的。总投资中约有6%(2.59亿元)是非企业使用的房地产人价值,它主要是由租界土地价格上涨而来;这部分投资对中国经济起码是无益的。总投资中有约45%(18.46亿元)是企业财产,其分配是:金融和贸易占45%,工业占20%,铁路和轮船占35%。这时候,铁路和轮船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中国借用外债修建的铁路里程已远超过外资直接修建的铁路,民间自行筹款修建铁路已曾形成高潮。外国资本有巨额的铁路直接投资(5.61亿元),完全是它们在华争夺势力范围的结果。外国在华工业投资仅占其总投资的9%(3.78亿元),远小于铁路直接投资,这部分投资对中国经济来说不无裨益。但是,从技术来看,直到1920年,它只是在电力工业上比较先进,其余都无足论;这时期国外新兴的基础化学工业和飞机工业,还是由中国本国资本引进的。
最后,说明一个中外产业的比较问题。过去的论述,多是认为外国在华资本自始即居压倒优势,以至成倍地超过本国产业资本,本书初稿的估计也有类似结果。[5]现在本书的估计,情况有所改变。我们估计,在近代化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资本中,中外资本所占的比重:1894年约为55.5%比44.5%;1911—1914年约为42.8%比57.2%;1920年约为48.4%比51.6%。就是说,本国产业资本原居优势,这应归功于洋务派企业的创建;甲午后让位于外资;但到1920年,中外产业资本又接近持平,这主要是由于民族资本发展的结果。
本书与前人估计不同的原因是:⑴我们把洋务派所办军用工业也计入产业资本,因为从它的经费来源分析,已基本上属于资本性质,并且它也非完全军用,实是中国机器、造船业的创举。⑵近年来对民族资本的研究,发掘不少新材料,户数的投资都增大。⑶更重要的是,外国资本大都是沿用雷麦(C. F. Remer)的估计(我们也是这样,不过加以修正),他所估实际是企业全部财产的价值;而对本国资本多半是根据企业的设立资本,相对偏低。这次我们对本国企业也用各种方法估算其全部财产的价值或全部使用的资金,数值就比过去增大了。这里,我们采用的是“资本是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这一原则,这原则对于中外资本都应同样适用。
三、官僚资本
本书《总序》中曾指出:“官僚资本是个通俗名称,原义并不明确”。近年来,史学界对这个词颇有争议。论者大都同意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有两种不同的资本形态,但不满意于把它们称之为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尤其对于把清代洋务派企业和北洋政府官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有异议,或者认为这个词只是指毛泽东所说的国民党时代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因而,我们有必要先作些说明。
据我们所见,在学术著述中,官僚资本一词早见于瞿秋白在1923年所写的《中国这资产阶级的发展》一文,他把洋务派经办的官办企业称这“官僚资本之第一种”,把官商合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之第二种”。[6]1929年,李达在《中国产业革命概况》一书中,说清代官僚在借外债时,“从中渔利,自肥私囊,形成官僚资本”。[7]这是官僚资本的另一含义 。1930年,日本学者橘朴在《中国社会の经济发达阶段》一文中,提出“梁士诒型”“张謇型”的官僚资本。[8]这主要是指北洋政府时期。1936年,吕振羽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中,把清政府的“国营事业的萌芽”称为官僚资本。[9]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国民党大官僚的以权营私、假公济私,1941年起大后方报刊和群众团体对官僚资本大张挞伐。至于毛泽东提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则为时甚晚,已是濒临解放的1947年了。
由此事见,官僚资本一词,内含屡变,但所指总是与官方和官僚关系密切、而与民间资本有区别的那一资本体系。本书《总序》中曾说:官僚资本“它的实质,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这些不同政权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并指出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决定于政权的性质,以及它的多种不同形式等。但国家资本主义是个政治经济学范畴,不便用于经济史著作,写历史最好用历史上已有的或习用的称谓,因而我们仍用官僚资本这个通俗的名称。从清代洋务派企业到国民党的官僚资本,随着政权的变更,这些企业的性质有所变化。但是,这种企业有官款支持(或所谓“软财政约束”),它大手大脚、低效益、多冗员、官僚主义十足的特点,则是始终一致的,甚至可说中外一致。而人们对官僚资本的通俗看法,也正是这些特点。
我们使用官僚资本一词是把它作为类称,主要在区别于民族资本和在统计分类时应用。在具体论述中,仍用已习用的称谓,如洋务派企业,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企业等。同样,民族资本一词也是含义不明的,我们在具体论述中仍用民间、民营、商办、华商等称谓。这里,我们有原则是:从历史习惯。
洋务运动和洋务派企业是近年来史学界讨论最热烈的问题之一,有大量论文和专著问世。以本书篇幅,不能深究讨论中的这些问题,无宁说,正因为已有大量论著,我们可以从简。这里,仅就洋务派企业的发展路线和经营体制上,略述我们的看法。
洋务派企业建设的重点,如当时人所说的“机船矿路”,即用西方技术和设备,从事机器(当时主要指兵器)、造船、开矿、钢铁、铁路等事业。这是在“求强” 的思潮下,一条从重工业开始的工业化路线。当时西方经济已进入“蒸汽和钢铁时代”(熊彼特语),这种路线自然带来追赶先进之义。但它也是一条无积累或低积累、并与中国传统经济脱节的路线,难以贯彻和持久。
洋务派企业的创办之初,由于决策失误、用人不当的经营腐朽,不少败局。但迄甲午战争前,仍有一定成绩。这表现在:创建了一批新式工业,规模林于当时外国在华工业;不忘培养技术人材,在生产技术上也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甲午后,情况变化。原办企业部分停顿,新的创建甚少。但有人说甲午战争标志着洋务派企业的破产,则非的论。一些大企业如江南船厂、汉冶萍公司、轮船招商局等都在这时改建扩建,铁路建设更为各时期之冠。我们估计,洋务派企业的资产值,1894年约为0.48亿元,1911年增为5.23亿元,扩大了10倍。1911年投资中,工业占16.1%,交通运输业占75.3%,银行业占8.6%。但是,这时期支持它发展的已不是王朝财政,而主要是外国错款了。占投资最大比重的铁路,90%是借外债修建的。同时,在一些大企业的经营上,也出现买办化的趋势。因而,在这种官僚资本发展的背后,实际是外国资本的延伸。其发展也不再是“机船矿路”路线了,原来“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呼声久已不闻。随着银行业的兴起,此后中国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就变成以金融资本带头了。
经营体制和由此引起的官商关系问题,恐怕是洋务派企业最大的内在弱点,我们还得从头说起。洋务派企业创建的时候,国际资本的技术市场尚未进入垄断阶段。这时,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最好是采取自由资本主义的道路。不过,当时我国尚无集中社会积累的机构,民间还没有创办大型企业的经验。而我国有悠久的官工业(那时是手工业)的传统,加以当时是首先以官办形式出现,这是很自然的。然而,官办事业的窳败已早为人知。远在明中叶即有人指出:“山泽之利,官取之则不足,民取之则有余”。[10]19世纪初,具有革新思想的魏源、包世臣等,即在采矿、海运等方面主张开放民营;洋务运动中,有识之士如王韬、郭嵩焘、薛福成、郑观应等,也主张办新式企业。但清王朝和大官僚总是不放权于民的,直到70年代办理轮船运输时,始有官督商办。而官督商办也是有其传统的,即历史上的招商制。招商制是将原由官府经营的事业招商人出资承办,由官府严加控制;它初用于盐政,明后期扩展于木政,清初用于铜政。至此,用于新式企业,一时有轮船招商局、矿务招商局之目。这种官督商办,以及甲午后的官商合办,仍是由官府严加控制,以至官商矛盾日益尖锐化,所谓“官夺商权难自主”[11],自然不能发挥商办的经营效益。
甲午战败,洋务派企业弱点毕露,并鉴于日本于1880年颁布条例,将国营厂矿出售给民营后实业大振,一时朝野掀起一个民办的思潮。1895年,康有为上皇帝书称官督商办是“自蹙其国”,应“一付于民”,“纵民为之”;顺天府尹胡 芬、给事中褚成博奏请军工改为商办,舆论响应。清廷则仍固守招商成例,但谕令军工招商。以后,一些官办纺织工厂因“招商顶替”或出租转化为民族资本,有些大企业实行商业经营得以扩大生产,有些军工业兼造民用。但同时,也出现轮船招商局“隶部”(指邮传部)和电报局改为官办的逆流,以致“各省华商,咨嗟太息”,“凡在商股,莫不寒心”。[12]这股逆流延至北洋政府,它将艰苦经营的民办铁路几乎全部收归国有。
北洋政府库贫如洗,加以各省军阀割据,经济上更少建树。不过,这时期的官僚资本仍有增箍,我们估计到1920年共达9.02亿元,比1911年增加72%强。增长最快的是银行业,次为邮电,再次为工业和铁路。这时官僚资本的发展,就更多地是依赖外债了。
甲午以后,官僚资本之日益依赖于外国借款,不能完全归之于中国资本贫乏。这时候,中国社会已有一定的资本集成能力,从下述民族资本比较坚定的增长率可知,19世纪末的民办铁路高潮中,数月间集资6,000万元,亦可佐证。官僚资本之不能利用社会积累,屡招商股无效,实因“官商本相隔阂”,商“一闻官办辄蹙额,视为畏途”[13]所致。这种官商矛盾,阻碍着中国经济事业的发展,成为中国近代化过程中的一大消极因素。而且源远流长,直到国民党政权时代,“官夺商权”之事仍层出不穷。官权炙手,利亦随之;有人用“封建性”来解释它,恐不尽然。
四、民族资本
民族资本的近代企业产生较晚,它一开始就受到外国资本的压迫和官僚资本的排挤;过去的论述常是强调其软弱性,描述它发展微弱,似乎不堪一击。我们考察它在本时期内的发展,却是比较乐观。据我们估计,民间产业资本,1894年约值2,000万元,为官僚资本的42%;1913年为2.87亿元,为官僚资本的60%;1920年再增为5.80亿元,已是官僚资本的87%了。官僚产业资本主要在交通运输业,外国在华的产业资本也以交通运输业为多。民族资本确实在创办航运业时屡受摧残,民办铁路更等于被没收。但若专就工业投资而论(包括制造业、矿冶业、水电业),民族资本在1913年已远超过官僚资本,约抵外国资本的一半;至1920年就发展为官僚资本的4倍,而与外国资本并驾齐驱了。这里,我们的估价方法前已言及,民间资本十分分散,过去资料遗漏也多;又其设立资本传统性偏小,靠借入资本挹注;这都是我们估值比过去不同的原因。但也可看出,它的分布面广,与商业资本和社会积累关系密切,也正是它的优势,非官僚资本和外国资本所能比拟。
我们曾将1894—1920年间中外产业资本发展的可比值即年增长率加以比较。发现官僚资本的发展在1911年以后就进入颓势,外国资本的发展也在1914年以后受挫,惟民族资本始终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率,全时期平均发展速度为13.8%,还略高于外国资本的13.1%。这说明它有旺盛的生命力,是中国工业化希望之所在。我们又选择主要行业,按设备能力、产量或产值来测算民族资本的发展速度,结果与资本增长速度基本相同。
但是,从这两种测算中已可看出。民族产业资本在后一阶段,即1914—1920年的所谓进一步发展阶段,它的发展速度已不如前一阶段、即1894—1913年的初步发展阶段了;一次大战时期所谓“黄金时代”实际是指高利润,而不是高投资。并且,在前一阶段,民族产业资本的发展是在甲午战败后的“设厂自救”和收回利权运动的推动下,与从戊戌维新到辛亥革命的资产阶级爱国民主运动同步进行的,这种发展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它在后一阶段的发展,则主要是在一次大战爆发后,随之出现的进口减少、出口增加、金贵银贱、工业品价格上升幅度超过原料品价格和工资上升幅度等市场因素造成的。这些都是临时起作用的因素,一旦市场形势变化,就会发生危机。因此,我们在目睹民族产业欣欣向荣之际,也着实为它抱着无限的隐忧。
在本书中,我们是把民族资本的近代化工业同资本主义手工业同时进行考察的。资本主义手工业是民族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是我们无法估计其投资额而已。但我们可以估计1920年手工制造业的总产值约为42.61亿元,如果资本主义手工业(工场手工业和散工制)的总产值占整个手工业总产值的30%,那它就要比中外近代化工厂的全部总产值还要大40%左右。我们不能肯定这一惊人的结果,但资本主义手工业的重要性是可以想见的。
机器大工业要取代手工业,这是一条经济规律。但在经济史上,还有它更复杂的历史规律。鸦片战争后,除手纺、踹布、土钢、土针等少数手工行业受到洋货摧残、以至被消灭外,其余仍在维持,而大部分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在本书所考察的时期,我们发现,随着市场的扩大,手工业尤其是资本主义手工业,几乎是与近代化工业并行发展的。近代化工业发展最快的时候,也是手工业尤其是资本主义手工业发展最快的时候;1920年可能是手工业总产值的最高峰。[14]
我们还发现,在资本主义手工业的发展中有明显的技术改革和向机械动力过渡的现象。如在缫丝业中,由手摇丝车到足踏丝车、再到蒸汽动力丝车;在制棉业中,由手摇轧花车到足踏皮榻轧花车,再到动力齿轮轧花车;在榨油业中,由木槽锲入榨到人力螺丝油榨,再到动力水压油榨;在磨粉业中,由畜力石磨到火轮石磨,再到电力钢磨。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在棉织业和丝织业中,由投梭机到手拉机,再到足踏铁轮机以至足踏自动提花机,最后是电力织机。当然,本时期内,实行技术改革的只是各行业中的部分业户;不过,上述六业都是大行业,其产值占全部手工业产值的60%。还可注意的是,这些革新的技术设备,大半是日本人在同时期内创造的,中国仿制;说明日本的工业化过程中并未忽视改造手工业。
这就又涉及工业化的道路问题。洋务派曾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体制,但在实际办企业时却是全盘移植外国的,边螺丝钉都是进口的。民族资本并不完全是这样的。民族资本的两大工业是缫丝和棉纺。最早,陈启源在广东创办丝厂时,是把法国式丝车改为足踏、汽喉(蒸汽煮茧),然后发展为动力小型丝厂,以适应广东农村的多造蚕茧,到1913年,广东的生丝出口已基本上厂丝化即近代化了。上海则一开始就进口当时最先进的意大利式丝车,建大型厂;到1913年,上海丝产量还不及广东一半,出口仍主要依靠土丝。这一年,民族资本在缫丝业的的投资还略大于在棉纺织业的投资,此后,棉纺织就成为民族工业的支柱,也是中国近代比较最有发展的工业了。但是,和李鸿章、张之洞之办“织布局”不同,民族资本的棉纺织业一开始就是以纺纱为主,故称纱厂,将纱卖给农村的织户,用手工织布。本时期经营最有成效的、张謇在南通创办的大生纱厂,更是以生产12支纱为主,以适应通梅棉花;在管理上也是“停车歇夏”,以适应当地农业习惯。机器纺纱与手工织布相结合,推动了城镇手工织布厂的发展(到1920年约有2,000余家),也推动了南通、定县、高阳、宝坻等农村手织布区的勃兴(它们大部分是散工制式的资本主义生产)。这就是大工业的联进(linkage)效应。1920年以后,中国就逐渐由棉纱净进口变为净出口;纱厂开始增设布机;到30年代,洋布的进口也不足道了。
从这里,我们隐约地看见一条土洋结合、以农村为基地的新式工业发展的道路,也许可称之为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在南通,张謇借大生纱厂之力,倡组垦殖公司,变盐滩为棉花生产基地;进而创办起包括农、工、商、运输、银行的“南通实业”体系,尤为当时民族资本的一项盛举。在当时国际和国内条件下,中国要走近年来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所走的外向型经济发展道路是不现实的,这种土洋结合、以农村为基地的道路不失为可考虑之一途。但是,也正由于当时的国际和国内条件,民族资本发展新工业的努力总的说是失败的,张謇的乡土建设路线也是败于又口岸、租界为基地的半殖民地型发展路线。因而,我们虽然看到一些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的憧影,却不能总结出什么历史经验。
五、自然经济的分解和商业资本的发展
自80年代初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以来,关于我国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演化,也成为史学界热烈讨论的一个问题。目前的讨论还多少侧重于理论方面,本书则主要是探索其历史过程,并力求提供数量根据。我们是从两方面进行考察的,即农村经济耕织结合的分解过程和农产品的商品化过程。
耕织结合或“男耕女织”经济的分解,一向是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但一直没有一个系统的定量分析。我们早就委托徐新吾组织了一个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并为编写《江南土布史》(已完成)之用,他们努力数载,编成《1840—1936年中国棉手工业的产销估计》,作为本书附录。这项估计未必准确,但涉及方面即广,颇为细致。桉该项估计,到1920年,全国农村土布生产用纱,已有50.8%是机制纱(主要是国内产纱),全国棉布消费量中有28.6%是机制布(主要是进口布)。但从详细估算中可以看出,棉手工业的分解过程,地区间有先后,各时期速度不同,商品布和自给布情况迥异,前进中并有回潮。而最足以启发我们思考的是:植棉与纺纱的分离、纺纱与织布的分离、纺织与农业的分离,属于不同层次,具有不同作用,形成不同市场。这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现象,不能用“洋纱破坏土纺、洋布排挤土布”的简单概念作伤感性的回顾。不过,在考虑了这些复杂因素之后,我们感觉到,近80年来棉手工业分解的实际效果要小于上述数字所表达的表面价值,迄1920年,我国农村经济是耕织结合还是十分紧密的。
农产品商品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本书第一卷就对明清市场作了概括的考察。本卷,是用各种方法估计出1840—1920年粮食和茶、蚕茧、烟、大豆等主要经济作物的商品量、商品率和商品值,分析其各时期增长情况,顺便也考察它们所占耕地面积和所需劳动力,以及价格变动因素。鸦片战争后,农新产品商品化的加速首先是受茶、丝等出口的刺激引起的,我们的估算也常是从外贸入手;但是这主要是因为外贸有较完整统计。事实上,主要农产品的交易额中粮食独占70%以上,它完全是内销的,有出口的农产商品大多也是以内销为主。从长期看,农产品的商品化主要依靠国内市场,又依靠于国内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从本时期的经历看,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不稳定,造成我国一些农产品商品化过程的曲折和价格损失,而大量纺织品的进口,又是棉花商品化的一个抑制力量。再从农业本身看,农业生产结构之长期得不到改善,又成为阻碍农产品商品化的内在因素。我们估计,到1920年,粮食的商品率还不过16%左右;经济作物因与粮食争地,不能充分发展,畜牧业相对地不发达,都是阻碍农产品商品化的直接原因。而这种情况,也只有依靠国有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才能逐步改变。
我们估计,主要农产品的商品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在1840—1894年的54年间,增长还不到一倍,年率不足1.3%;在1895—1920年的25年间,约增长47%,年率约1.6%。后一时期速度略有增长,可归功于工业化的发展,但总的说,速度甚低。加上前述耕织分离过程的缓慢,说明迄1920年,我国农村经济中仍是自然经济占绝对优势。
商业方面,本书经较多篇幅考察了买办、买办制度和从事进出口商品的华商的情况;因为这是鸦片战争后新兴的事物,作为经济史,有必要研究其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但是,从市场交易量来说,仍是传统商业占最大比重。对于传统商业,我们不造成简单地把它作为“封建商业”而否定它在近代经济中的作用的观点。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商业资本是最古老的资本形式,它一开始就执行着资本的职能,发挥着促进交换价值的生产和使产品变成商品的作用。[15]本书第一卷中曾考察了它在促发资本主义萌芽中的作用,在本时期内,它就有了促使旧生产方式解体的作用。尽管如上所说,由于我国旧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这个解体过程进行得十分缓慢;但是,因为已有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它“导向何处”的问题已经解决了。[16]事实上,传统商业并不只是经营传统商品,而是日益经营更多的近代工业产品,当然也经营洋货。商业上的保守性在于它行业间或地域上的排它性,或者说行会性,但是,中国早就有了统一的市场,由各级商人组成商品流通系统和商业网络。在中国近代市场上,我们找不出那种严格的二元经济理论的根据。
商业资本的数量远大于工业资本的数量,以至有的经济史学家把它看作是“畸形”的、乃至是半殖民地性的表现。在我们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近代中国,商业资本所媒价的交易,主要不是工业品,而是农产品和手工业品。我们估计,1920年,我国市场上的商品总值约为8 0.44亿元,其中农产品占48.6%,手工业品占37.0%,工厂和矿冶业产品只占14.4%;再加上进口商品净值11.88亿元,共为92.23亿元。依此商品值,可估算出货商的商业资本总额约为23亿元。再加上外商在华的商业资本(可视为在国际市场上运用的资本),共为31.7亿元.这个商业资本总数,与当年的中外工业资本总数对比,约为3比1.我们还可算出,在1894年,这个比数约为9.7比1,而1913年约为3.5比1。我们的估算不很精确,也许很不精确,但这种变化趋势是存在的,也是合理的。如果把它们化成年增长率,则工业资本为10.6%,商业资本为5.7%。商业资本增长率慢,和我们前面所说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十分缓慢的结论是一致的(因为农产品占交易量最大份额),当然也和本时期金融来、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有关(这种发展有利于商业资本的节约)。
和对待传统商业一样,在考察民族金额资本的时候,我们是把历史悠久的票号、钱庄包括在内,而不象某些经济史学者那样, 因其“封建性”而把它们排除在近代经济之外。从理论上说,这种资本的原始形式,即高利贷形式,就已是“纯粹的货币资本”或“资本本身”了。[17]从实践上说,票号、钱庄确实是市场上起着借贷资本的作用,而且直到1911年民族资本的新式银行兴起后,银行在资力、信用与工商业的关系上仍然抵不过钱庄。在本时期,票号、钱庄、银行有资力(指它们的营运资金,或股本加存款)主要用于商业信用。市场上的金额资本总额和商业资本总额始终保持比较稳定的比例,它们的增长率也大体相符(6.7%和5.7%),说明我们这种处理方法还是合理的。
以上可见对于近代中国经济的研究,在方法论上我们不是采取那种把传统经济和近代(现代)化经济完全对立起来的观点,即所谓“现代——传统模式”。按照这种模式,一切现代化的东西都是先进的、能动的,而一切传统的东西都是落后的,停滞性的,只能起历史惰性的作用。在我们看来,中国是一个东方大国,中国的近代化经济,只能在传统经济的基础发展起来。以本时期最有发展的纱厂和丝厂而论,它们都毫不介意地从传统农业那里取得原料,还有工人以至资本家的饭食。它们的任务是改进传统农业,便如改良棉种和蚕种(这两项工作到1920年都有一寂的成绩),而不是抛开它。事实上,以高度集约化耕作为特点的、以致单位产量居世界之冠的我国传统产业,至今还是我国工业化基础。对于传统工业(手工业)、传统商业、传统金融业也应该这样看待。人们不能抛开它,只能而且必需利用它。象传统文化有糟粕也有精华一样,传统经济中也有它能动的、积极的因素。发现、利用或暂时利用一这些因素,就会形成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或说中国式的近代化道路。
注释:
[1] 本书第一卷1985年版《总序》第19页、《导论》第6页。
[2] 本书《总序》中原订以1919年为限,编写中为求资料列整,改为1920年。
[3] 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80年10月27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1页。
[4] H. B. Morse,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Chinese Empire,London,1918;引语为该书第一卷副标题。
[5] 这个初步估计见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述略》,载《中华学术论文集》1981年版;兹声明应予修正。
[6] 载《前锋》1923年第1期,署名屈维它。
[7] 《李达文集》1980年版第1卷第393页。
[8] 载《满铁调查月报》1930年2月份,收入《橘朴著作集》第1卷。
[9] 黎明书局1937年版第492页,该书脱稿于1936年8月;又说由此“孕育出官僚资本的立场,出现了龚自珍和魏源的政治哲学”,殊费解。
[10] 邱氵睿 :《大学衍义补》卷二九。
[11] 郑观应:《商务叹》,《罗浮待鹤山人诗划》卷二。
[12] 前为盛宣怀语,见北京大学历史系:《盛宣怀未刊信稿》1960年版第211页;后为电报局商股禀帖,见邮电部邮电史纺辑室:《中国近代邮电史》1984年版第85页。
[13] 御史蒋式王星 奏,《光绪朝东华录》卷一八六
[14] 50年代,中央手工业管理局把解放前手工业的最高产值定在1936年;近年来,有人对此提出异议。
[15] 参见《资本论》第3卷第363、365页。
[16] 关于商业资本对旧生产方式的解体作用和“导向何处”问题,见《资本论》第3卷第371页。
[17] “纯粹”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0页。后一语见《资本论》第1卷第818页;按原文是als Kapital quand même,今本译“被当作资本”,不妥;郭大力译“作为资本本身看”,较确(郭译本196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