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欧洲共济会以及犹太金融集团的历史,可以解决中国历史中的一个著名斯芬克斯之谜——为什么中国古代社会早有市场经济而未能发育出资本主义制度。
早在先秦,中国已经形成规模可观的市场体系和制度。(参看《管子》及《史记·货殖列传》)在汉、唐、宋、元、明时代,中国的商业市场曾经是全世界最庞大的市场经济,但是中国没有发育出近代的资本主义制度。原因何在?这是因为:近代资本主义制度是货币金融经济的产物,而不是商业市场经济的产物。
中国自秦汉以下直到晚清,货币发行权(金属货币的铸造权)都牢牢掌控于国家手中;商人无铸币权,无法控制货币流通,也不能利用货币流通高息取利,因此无法积累形成巨大规模的流动性货币资产。这就使资本主义无法从贸易商业的原生资本形态,跃升到货币金融的纯粹资本形态。
在中国,即使商人积累了巨大的货币资产,这种货币资产也无法用于货币资本增殖的产业中,而主要转入消费形态,往往只能用于实物商品的积累(购买宝货及奢侈品),或投资于地产。
汉代以下一直有“限民名田”的土地制度及抑商政策,主要就是限制商人对土地资源的兼并。因此,中国古代虽有大规模的商业及市场经济,却不能发育出金融资本所主导的近代资本主义制度,原因在此。
而欧洲则不同。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曾指出:“犹太精神,就是货币资本的精神。”这是极为深刻的论点。
[有人认为马克思也是犹太人。这是重大的误解。犹太人的识别标志不是种族(犹太人与死敌阿拉伯人同出闪族),而是宗教即犹太教。马克思父系祖上虽是犹太人,但他父亲亨利希·马克思已改信基督教,并娶了基督教女子。所以马克思家族作为基督徒,并非犹太人。]
实际上,自罗马帝国后期,欧洲即形成了控制着社会金融资产的犹太人金融势力(包括犹太放贷人、银行家以及控制贵族财政的宫廷犹太人)。犹太思想家马克斯·韦伯写有一部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韦伯是犹太裔学者),他所说的“新教”伦理,实际暗喻的就是犹太教的“塔木德”精神,而不是传统基督教的精神。(新教中的加尔文教派是吸收犹太教义的改宗基督教,所以被认为是基督教的异端。)
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以后,犹太人由于宗教原因作为异教徒而被天主教社会所排斥,被边缘化。但天主教限制教民不许放贷取息——不允许基督教民从事金融活动。而在宗教迫害下不得不四处流动的犹太人,却成为国际性流动金融资产的主人。中世纪犹太人主要靠放高利贷取息过活。
公元10世纪以后,犹太金融家为主体,而包括某些“改宗犹太人”(即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在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早的商业性银行。著名的美地奇银行是其代表,文艺复兴就是这个银行所资助和推动起来的。
犹太金融家与法国的圣殿骑士团(十字军)结盟。犹太金融集团很早以来即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欧洲地区金币及代金币(期票、支票、债券)的流通。从此犹太金融集团逐步成为世界货币资本的主导者,近代资本主义制度正是在犹太金融集团下的主导下逐渐形成的。莎士比亚的名作《威尼斯商人》中所描写的犹太高利贷者夏洛克,正是这一时代犹太精神的文学典型。
古代欧洲与中国在社会制度上存在三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差异:
(1)在宏观层面上,欧洲宗教制度是社会制度的主干,教权制约王权。
(2)在微观制度层面上,武士贵族的割据性庄园农奴制度是社会的基础单位。
(3)犹太金融势力通过高利贷经济控制全欧洲的商业、运输业和各国王室财政。
18世纪以后出现的共济会、圣殿骑士团以及光照会等秘密组织,正是犹太金融资本与王室贵族联手操作控制权力的结盟平台。
从文艺复兴以后的历史看,当时的欧洲,犹太金融资本流向哪里,哪里的资本主义就蓬勃发展起来。而当其撤出的时候,那里的资本主义就衰退下去。从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到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其兴起与衰落都与犹太金融势力的进入与退出直接相关。
在17世纪后期(1688年),犹太金融资本随着荷兰亲王威廉(曾任荷兰执政)的“光荣革命”,由荷兰进入英国,于是英国崛起而成为“日不落”帝国。当荷兰和英国的犹太金融势力来到美洲大陆,美国资本主义也就神奇地在二百年内突然崛起了。
近代犹太金融势力的迁移和流动,是近代世界史上大国兴衰及资本主义产业革命的真正原因!
所以,并不是19世纪的产业革命造就了近代资本主义制度,而是先有货币资本主义制度才有资本主义的产业革命。
要从这一新的观察角度,我们才能深刻理解欧美资本主义制度的兴起以及犹太金融势力以及共济会的历史作用问题。同时也才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古代早就存在商业市场,却不能转型为真正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
(文章来源:乌有之乡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