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史成为史学研究的热点,可持续发展问题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这也给农史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视野。我在《中国传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实践》一文[1]中肯定了中国传统农业包含了丰富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并把它概括为六种观点:“三才”观、农时观、地力观、物性观、循环观、节用观。现在需要讨论的问题是:这六种观点是平列的吗?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是否有一个发展过程?是否有某种演进的轨迹可寻?鉴于这些问题涉及面很宽,为了便于论述,笔者以《陈旉农书》作为切入点。之所以作这样的选择,是因为《陈旉农书》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记述南方(主要是长江下游地区)精耕细作农业技术体系的农书,比较重视理论的概括和阐述,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发展的一个关节点。不过,《陈旉农书》对唐宋以来长江下游地区精耕细作农业技术体系的体现还不能说是十分全面的,因此,本文不是孤立地谈《陈旉农书》,不是孤立地谈理论原则,而是把理论观点的形成发展与历史上的农业实践(尤其是唐宋以来长江下游地区的农业实践)联系起来考察,并把它和以前、以后的传统农学进行对照和比较,从而探求其发展之大势。学界有关《陈旉农书》研究的成果已有不少,笔者也写过有关文章[2],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文对一般农学思想和技术细节论述从略,集中阐述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问题。
一、从《陈旉农书》对《齐民要术》的批评说起
《陈旉农书》与主要记述黄河流域精耕细作农业技术体系的《齐民要术》,可称得中国传统农书中南北辉映的两颗耀眼的明星。但是,陈旉在其《农书》的《序》中却对《齐民要术》进行了很不客气的批评,说它“腾口空言,夸张盗名”、“迂腐不适用”等等。而且书中绝不引用《齐民要术》、《四时纂要》等前代农书。作者似乎是有意与《齐民要术》、《四时纂要》“较劲”。这种批评无疑是片面的,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一种传统的解释是陈旉为人自负、浅薄。具有代表性看是《四库全书总目》对《陈旉农书》的评论:
大抵泛陈大要,引经史以证明之,虚论多而实事少,殊不及《齐民要术》之典核详明,遽诋前人,殊不自量,然所言亦有合理者。
这种说法获得现代一些学者的支持[3]。
陈旉的确有些自负,但他重视实践,他说:“是书也,非苟知之,盖尝允蹈之,确能其事,乃敢著其说以示人。”也就是说,他的《农书》不但是“知而论”,而且所论是经过实践检验证实的。全书确实充满了新鲜经验和新鲜思想。因此,说陈旉浅薄、“虚论多而实事少”是不公允的;把他对《齐民要术》的批评简单地归结为抬高自己贬抑他人是皮相的看法。孟子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4]论世可以知人,论世可以知书。我们应该从更广阔的时代社会背景来进行考察。
在《陈旉农书》以前,《齐民要术》、《四时纂要》是在所有农书中影响最大的,并成为官方所认可的指导农业生产的主要依据。唐初太史令李淳风(公元602年──670年)写了一本《演齐人要术》,就是对《齐民要术》的推演[5]。唐末韩鄂写《四时纂要》,大量引述了《齐民要术》的内容。五代末周世宗时窦俨建议把《齐民要术》、《四时纂要》、《韦氏月录》三书中有关粮食蔬菜种植和栽桑养蚕的材料选录汇编成书,但没有实行。至北宋天圣(公元1023──1031年)年间,由当时的皇家藏书馆“崇文院”正式刊印《齐民要术》,颁发各地劝农官员作为指导农业生产之用。这使《齐民要术》成为官方推荐的农业指导书。我们知道,《齐民要术》是在中国南北分裂的北魏时代产生的,它虽然在第十卷记述了不少南方的植物,但其主体部分是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农业经验的结晶,是北方旱地农业的经典之作。《四时纂要》主要取材于《齐民要术》,也吸收了若干与南方农业有关的内容,本质上仍然是北方的农书[6]。农业具有强烈的地区性;大致以淮河、秦岭为分界线,其以南和以北的农业,无论自然条件、农业构成(主要作物、主要畜种等)或农业技术都有着巨大的差异。如果把《齐民要术》《四时纂要》所载农业技术刻板地搬用到南方,就不免枘凿不入了。当经济重心在黄河流域、南方经济在全国经济中尚不占重要地位的时候,人们可能还不会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矛盾;但当江南农业发展起来以后,这种不适应就显得突出了。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农业发生很早,但战国以后长期落后于黄河流域,实行比较粗放的“火耕水耨”的耕作方式。这种情况,六朝以来逐步改变,尤其是长江下游的江南经济,中唐以后在全国已举足轻重,时称“赋出天下,江南居十九”[7],“一岁善熟,旁资数郡”[8]。与此同时,江南地区的农业技术也改变了以前的粗放经营状态,在广泛吸收南北各地先进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精耕细作技术体系。可以说,在宋代的农业中,江南农业是发展最快和最先进的。因此,它显然不是以北方旱地农业经验为依据的《齐民要术》的既有体系和既有框架所能反映和容纳的。江南农业发展所取得的这些新经验和新成就需要在传统农学中得到独立的表现,并占居应有的地位。可以说,这个任务正是由《陈旉农书》来承担的[9]。
陈旉是一个隐士,淡泊仕途,但关心农事,营营矻矻,老而弥坚。他对当时江南的农业技术进行了总结,他撰写的《农书》突出一个“宜”字,全书大部分篇章均以“宜”字命篇;反对生搬硬套,强调的所有的农业措施都要符合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他认为他的《农书》可以为最高统治者提供指导农业生产的依据,“行于此时而利后世,少裨吾圣君贤相财成之道,辅相之宜,以左右斯民”,“少効物职之宜”(《陈旉农书·序》)[10]。隐然有取代《齐民要术》地位之志。由于没有当过官,他只能寄希望于当政者采纳和推行他的农书:“自念人微言轻,虽能为可信可用,而不能使人必信必用也。唯籍仁人君子,能取信于人者,以利天下之心为心,庶能推而广之。”(《陈旉农书·序》)该书脱稿于南宋绍兴十九年(1249),陈旉当时已74岁,他带着农书访问仪真令洪兴袓,由洪兴袓为其刊行。五年后,鉴于该书流传中错误较多,陈旉又“取家藏副本,缮写成帙”,表示“以待当世君子,采取以献于上,然后锲版流布,必使天下之民,咸究其利,则区区之志愿毕矣”(《陈旉农书·跋》)。陈旉希望当政者能够体会他的良苦用心和认识其农书所能发挥的作用,因此,需要自我“推销”,他一方面表白自己不是那种“慕名掠美,攘善矜能,盗誉而作者”,另一方面又表现得颇为“自负”和张扬,不厌其烦地讲“大道理”,并对当时流行的葛洪《抱朴子》、陶宏景《本草经集注》和贾思勰《齐民要术》等提出批评,其实包含了衬托和宣传自己、引起当政者注意的意图在内。
可见,《陈旉农书》虽然对《齐民要术》缺乏辩证的分析态度,但它与《齐民要术》、《四时纂要》的“较劲”,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对不加变通地以《齐民要术》指导江南农业的政策导向的一种“反弹”,是江南农业的新经验和新成就要在传统农学中取得其独立地位的一种“冲动”[11]。
二、《陈旉农书》和《齐民要术》所载技术体系是对不同环境的“应对”
《陈旉农书》和《齐民要术》所分别反映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和江南地区的农业技术,虽然在农学的基本原理上是相通的,但具体的表现形态有相当大的差异。这是因为它们对面临不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作出不同的应对,从而形成不同的技术体系。
(一)《齐民要术》技术体系形成的背景及其主要特点
黄河流域中下游处于四季分明的北温带气候区,自然环境对农业的发展既有有利一面,又有不利一面。这里有广阔的平原,覆盖着深厚的疏松肥沃的黄土,极便于用简陋的农具进行垦耕,从而形成中国最早的大规模连片的农区。该区雨量虽然不算太少,但季节和年度分布不均衡。冬春、初夏少雨、多风,土壤蒸发量大,经常致旱。降雨集中在夏秋之间,加之河流易溃,排水不暢,又往往发生涝渍盐碱之害。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涝渍盐碱的问题比较突出。原始社会后期,人们逐渐从山地或山前向比较低平的地区转移。距今5 500年前后,全新世气候演化史上出现了一次重大的降温事件加速了这种转移。当时人们面临的是遍地沮洳沼泽的环境,如何排涝洗碱,把渍水洼地改造成可以耕作的农田,是发展农业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解决的办法是修建排水沟洫,把挖掘田间排水小沟(“畎”)的土堆成长垄(“亩”),形成畎亩农田。这种沟洫农业成为旱地农业的新形式。在沟洫农业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尧舜时代的特大洪水,大禹受命治水,把修建沟洫系统作为治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沟洫农业获得巩固和发展。沟洫农业发展到西周春秋臻于成熟,形成技术的规范,这在《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中获得总结,而垄作、条播与中耕的结合,成为我国精耕细作农业技术的最初表现形态。[12]
战国秦汉以后,情形发生了变化。黄河流域经过长时间的开发,尤其是铁农具的推广和人口的增多,许多渍水洼地被垦为农田,不复是往日沮洳遍地的景观,开挖占用大量可耕地的沟洫道路系统已经不划算和不必要了,平耕的低畦农田逐渐代替了畎亩农田。与此同时,过去利用沟洫农田形成的地形小气候缓解旱情的作用也就自然消失了。防旱抗旱逐渐成为发展农业生产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解决办法之一是发展农田灌溉。但由于北方水资源的制约,能够有条件灌溉的农田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农田的防旱保墑是靠土壤耕作来实现的。
随着沟洫农田退出历史舞台,战国秦汉兴建了中国第一批大规模的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在防旱保墑耕作技术方面,汉代的畜力“耕-蔺”体系取代了先秦人工“耕耰”体系。
战国秦汉是中国气候史上的温暖湿润期,干旱问题尚未十分突显,东汉以后气候转寒,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进入了气候史上新的寒冷期,与寒冷相伴随的是干旱的频繁出现。矛盾就变得更加尖锐了。据《中国灾害通史》统计,西汉230年间共有46次旱灾记录,平均每5年发生一次旱灾,旱灾发生率约20%。东汉196年间共有77次旱灾记录,平均约2.5年发生一次旱灾,旱灾的发生率大约39%。魏晋200年间共有82个年份发生了112次旱灾,旱灾年占41%,平均不到两年就发生一次旱灾,在这一时期自然灾害各灾种次数中居于首位。南北朝170年间发生旱灾125次,每年平均发生0.74次。[13]西晋灭吴后至东晋初年,是旱灾发生最集中的时期之一。如晋武帝太康以来至太煕元年的十年间(281—290年),“无年不旱”[14],且都是发生在黄河中下游。北魏中后期是又一个旱灾频繁且持续时间最长的时期。据我对《魏书》等有关资料的统计,北魏148年(386—534年)中有明确旱灾记录的年份, 459年(高宗太安五年)以前的73年中只有5年(其中有一年旱灾发生在漠北),459年以后的75年中(含459年)则有44年,也就是说,大多数年份都有旱灾,这些旱灾均发生在北魏境内,即黄河中下游地区[15]。
新的气候寒冷周期引发的另一个社会变化,是一些北方草原民族相继进入中原;建立北魏政权的鲜卑拓抜部就是其中之一。北魏建国初期,统治重心仍在北方草原地区,仍然较多地保留游牧的习惯,一般的水旱异常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影响不很大,这大概是北魏前期旱灾记录较少的原因之一吧。但后来他们越来越接受和融合于汉族的农耕文化,干旱的问题也就越来越突显了。当时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经过西晋后期的八王之乱和十六国时期的混战,人口丧亡流徙,耕地大量抛荒。北魏统一中国北方(439年)以后,面临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严重任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黄河流域的农业生产确实获得相当程度的恢复和发展。这就是《齐民要术》产生的时代背景。
贾思勰正是生长在北魏的中后期,并当过有指导地方农业之责的北魏高阳太守。《齐民要术》不但继承了战国秦汉以来精耕细作的传统技术,而且总结了当代农业生产的新经验。《齐民要术》时代面临的问题,主要不是地狭人稠,耕地不足,需要提高土地利用的强度,而是如何应对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解决干旱问题的途径仍然是发展灌溉和保墑耕作。孝文帝重视农田灌溉,但承长期战乱、水利失修之弊,只是旧有灌渠的修复,基本上没有新的大型水利工程的兴修。保墑耕作却有长足的进步,这在《齐民要术》有充分的反映。运用犂、耙、耱、挞、锋、锄等一整套工具,防旱保墑的要求贯彻于秋耕、春耕、播种、中耕、管理的全过程中,把汉代的“耕-蔺”体系发展为由“耕-耙-耢-圧-锄”等环节组成的耕作体系,不但可以形成上虚下实、能够有效防止土壤水分蒸发的耕层,而且可以借秋墑以济春旱。汉代农书《氾胜之书》《四民月令》都强调趁雨播种,到了《齐民要术》,由于耕作体系较好地发挥防旱保墑的作用,播种时机主要视时节和墒情掌握,而不必机械地等待降雨。如种黍,《氾胜之书》说:“先夏至二十日,此时有雨,彊土可种黍。” 《四民月令》说:“四月蚕入簇,时雨降,可种黍。”《齐民要术》则区分了种黍的“上时”、“中时”、“下时”,并指出“夏种黍穄,与稙谷同时;非夏者,大率以椹赤为候。燥湿候黄塲(墒)”[16]。《齐民要术》又明确提出:“春雨难期,必须藉泽”;“以时、及泽,为上策也”[17]。《齐民要术》所载北方旱地精耕细作技术诚然包括丰富的内容,但其核心无疑是“耕-耙-耢-圧-锄”的防旱保墑土壤耕作体系。
(二)《陈旉农书》技术体系形成的背景及其主要特点
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的环境及其变化的轨迹与黄河流域大不相同。这里基本上属于亚热带和暖温带气候类型,雨量充沛,河湖密布,水源充足,资源丰富。地形复杂,河湖两旁虽不乏较小的肥沃的冲积区,但缺乏华北那样广袤的平原,有的地方山多林密,有的地方是水乡泽国,低洼地带分布着粘重的“涂泥”,山区丘陵则多为酸性淋余土,自然土壤的肥力和适耕性远逊于华北的黄土。由于潮湿炎热、时有瘴疫流行,抑制了人口再生产,以致长时期“地旷人稀”。因此,虽然具备发展农业的优越条件或潜在的优越条件,但垦辟农田、改造环境的任务比黄河流域艰巨得多。农业起源虽然不比黄河流域晩,但很长时期内局限于斑点式的分布,未能连成大范围的农区。人们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用“火耕水耨”的方式种植水稻,并进行经常性的采猎以攫取和利用天然富源,从而陷于发展缓慢的状态。这种状态的改变是从东汉末年开始的,由于中原人口多次大规模南移,铁犂牛耕逐渐推广,劳力、工具和技术的条件均有很大改善,南方,尤其是长江下游地区的开发进程加快了。到了唐宋时代,长江下游地区逐步成为全国农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成书于南宋初年的《陈旉农书》,所所记载和反映的正是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18]
继魏晋南北朝的寒冷期和隋唐的温暖期以后,宋代中国气候又进入了新的寒冷期。这一新的寒冷期对黄河流域和长江下游地区所产生的影响却不相同。寒冷的气候使黄河流域因长期过度开发而恶化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对长江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基本上没有产生不利的影响,某些方面反而是有利的。例如,气候变冷的幅度北方大于南方,由此引起的生长期缩短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是北方比南方显著;而南方冬天气候变得比较寒冷,反而有利于越冬小麦完成春化阶段。[19]
宋代长江下游环境与社会的发展出现新的态势,最突出一点是彻底改变了“地旷人稀”的面貌,出现了“地狭人稠”的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一方面由于北方人口的大量南移,另一方面又与长江流域经过长期的持续开发,环境改变得更适合人类的居住和繁衍有关。我国历史上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大规模移民曾经出现过三次高潮,第一次是西晋末年的永嘉之乱,移民数量约90万,第二次是安史之乱至唐末,移民数量约650万,第三次是宋金之际的靖康之乱,移民数量约1000万。[20] 长江下游地区是移民最为集中的地区,也是人口最为密集的地区。东汉末的永和五年(140年),长江下游地区人口虽然比西汉时期已有所增长,但每平方公里人口,会稽郡只有2.53人,吴郡只有18.90人。[21]而北宋时两两浙路人口密度已达到每平方公里一百余人,南宋时又有进一步发展。[22]请看下面两表:
北宋时期浙江六州人口密度(人/km2)
年代\州 | 杭 | 苏 | 常 | 湖 | 越 | 明 |
元丰三年 | 125.8 | 107.0 | 90.9 | 126.2 | 83.2 | 107.2 |
崇宁元年 | 126.2 | 94.O | 110.0 | 141.2 | 152.O | 108.0 |
南宋时期杭明两州人口密度(人/km2)
州\年代 | 乾道五年 | 绍熙元年 | 淳祐十二年 | 咸淳四年 | 资料来源 |
杭州 | 162.3 | 236.5 | 242.6 | 南宋临安三志 | |
明州 | 126.6 | 141.0 | 《宝庆四明志》 |
“地狭”是相对于“人稠”而言的,但也和这里平原不大、河网密、水面宽[23]、丘陵山地较多的地形特点有关。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农业生产如何发展,才能保证日益增加的人口的消费需求,成为最迫切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们一方面努力提高现有农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以“耕-耙-耖-耘-耥”为特点的土壤耕作和相应的灌溉、施肥技术,以及轮作复种等生产方式相继创造出来并获得推广;另一方面积极开拓生存空间,不但“拳肩侧足,以争寻常尺寸之地”[24]而且在平原地带垦辟殆尽的情况下“与水争田”,“与山争地”,圩田、涂田、葑田、梯田等土地利用方式相继创造出来并获得推广。
以前人们习惯用与北方旱地“耕-耙-耢”相对应的“耕-耙-耖”来概括南方水田精耕细作体系的特征。现在看来,这种概括是不够全面的。诚然,“耕-耙-耖-耘-耥”的土壤耕作体系是南方精耕细作体系的特征之一,但它没有包括其全部特征,甚至没有包括其主要特征。唐宋以后,我国南方农业的土地利用率,无论广度或是深度,都比北方更高。南方精耕细作体系的主要特征,我认为可以用“髙强度用地与与高水平养地相结合”来概括。
这一特征,在《陈旉农书》中,虽然没有全部但已经初步反映出来。从这一角度看,《陈旉农书》和《齐民要术》所面临和应对的问题很不相同,《陈旉农书》确实包含了不少新经验、新思想,确实有比《齐民要术》更为高明之处。
三、《陈旉农书》体现了中国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发展思想演进的新阶段
(一)《陈旉农书》以前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思想
在《陈旉农书》以前,中国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发展思想主要表现在“农时观”和“节用观”上。
中国农时观出现最早。在新石器时代有观日测天图象文字的陶尊。《尚书·尧典》:“食哉唯时。”把掌握农时当作解决民食问题的关键。先秦诸子政见多有不同,但在“勿失农时”、“不违农时”方面却取得高度的共识。《吕氏春秋·士容论》所收录的中国现存最早农学论文中,有《审时》专篇。《氾胜之书》提出的耕作栽培总原则,把“趣时”放在第一位。《四民月令》的论述则是以农时为纲的。
农时观的核心是“顺时”和“趋时”。其本质是承认自然再生产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地位,对于生物体的自然再生产,人们可以协助或参与,但不是“越俎代庖”,必须保证生物体的自然再生产按照自然的节律正常进行,有这个基础上加以利用,并使之向满足人类需要的方向发展。东汉班固用“顺时宣气,蕃阜庶物”[25]八个字准确地概括了农业活动中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关系。自然再生产是生生不息的,自觉地建立在自然再生产基础上的农业生产也因而是生生不息的。这正是传统农业之所以能够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
节用观也出现相当早。如《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帝喾“取地之财而节用之”。先秦诸子主张“强本节用”也是一致的。
“节用”的最初意义是反对对生产(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成果竭泽而漁、杀鸡取卵式的利用方式,以保证再生产(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持续进行。这个概念后来才推广到家庭消费和国家财政上。
“生之有时”、“用之以节”的思想,甚至可以追溯到采集漁猎时代。先秦时代对林业资源、渔业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实行“以时禁发”,只允许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程度上采集利用这些动植物,禁止在它们萌发、孕育和幼小的时候采集捕猎,更不允许焚林而蒐、竭泽而渔。[26]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为采集漁猎时代经验的延续和发展。
“天”和“地”是农业生产两个基本条件,农业能否持续发展,除了“顺时”——遵循生物自然再生产的节奏外,土地能否持续利用也是关键之一。中国早在先秦时代就形成很有特色的“土宜论”和“土脉论”,把土壤视为有气脉的可变动的有机体,并提出可以通过耕作和施肥改变土壤性状和培肥土壤。“物宜”观念也出现于先秦,并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生物学知识。先秦时代,汉语中的“粪”字的含义,已由“废弃物”转化为“肥料”,这种“废物利用”的思想和实践已包含了循环观的萌芽。所有这些,都是十分宝贵的,但在《陈旉农书》以前,这些论述还比较初步,尚未在理论上与可持续发展明确地联系起来。
《齐民要术》中包含了丰富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实践。“顺天时,量地利,用力少而得谷多”,是其所载农业技术的指导原则。“顺天时”基本上是“顺时阜物”的延续,但在农时(主要是播种时机)的掌握上更为灵活,不但有上、中、下时的区分,而且提出因地为时、因物为时和因岁为时。“量地利”,主要是对不同类型土地的合理利用。《齐民要术》谈到了开荒(是当时致力于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反映),但从北魏均田制授田搭配相应休闲田的规定看,当时并非地狭人稠,而是耕地尚多,因而没有产生千方百计拓展耕作范围和提高大田复种指数[27]的需要。相应的,书中也谈到施肥,但主要是用于园艺作物,大田作物中除了麻以外,不见有施肥的记载,当时的大田一般应该是靠休闲恢复地力[28]。由于土地相对宽裕,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并非当时的急务,所以,《齐民要术》也就基本上没有接触到在高强度利用土地的条件下如何实现地的持续利用问题。倒是对土壤的保墑耕作论述得特别细致、深入和精彩,构成《齐民要术》土地利用技术的主要特色。《齐民要术》所载生物学知识比前代有长足的进步。不但对作物的遗传性、变异性和它们与环境的关系的认识,以及相应的良种培育保藏技术有所提高,而且利用不同农业生物体之间和同一农业生物体不同部位、不同生育阶段之间的关系,趋利避害,以提高农业生物的生产能力,构成《齐民要术》的技术体系中组成部分和重要特色。所有这些,充实了中国可持续发展思想宝库中物性观的内容。但主要是技术措施的描述,尚缺乏理论的提升。《齐民要术》强调节俭和积储备荒,是前代节用观的延续。总的说来,《齐民要术》所包含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比之前代有继承,有发展,但基本上没有脱出以农时观和节用观为主的范围。
因此,可以说,唐宋以前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是以农时观和节用观为标帜的。以顺应农业生物自然再生产规律的基础上加以合理利用为特征,属于中国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演进中的初级阶段。
(二)《陈旉农书》中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新突破
以《陈旉农书》的出现为标志,中国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思想进入新的阶段。一方面,《陈旉农书》继承了前代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例如,多处强调“顺天地时利之宜,识阴阳消长之理”[29],又设“节用之宜”专篇,集中论述有关问题。另一方面,又对长江下游等地农业实践的新经验作出突破性的理论概括。这些突破集中该书所提出的“盗天地之时利”和“地力常新壮”这两个著名的理论观点,同时,有农业系统内部物质循环利用方面也有新的进展。下面从实践和理论的关联上,分别作些发掘和阐述。
1、先谈“盗天地之时利”
陈旉提出“盗天地之时利”的命题,历来为农史研究者所重视。石声汉先生写过一篇总结分析陈旉《农书》的文章,题目就是《以“盗天地之时利”为目标的农书》[30]。以前的研究者,包括我自己在内,强调“盗”对自然和自然规律不是单纯的顺应,而是积极主动的“夺取”。(是顺应自然规律的“巧取”,而不是违反自然规律的“豪夺”[31])这当然是不错的,但还可以作深一层的思考。不妨把陈旉的“盗天地之时利”和贾思勰的“顺天时、量地利”比较一下。不难看出:第一,天时、地利的摆法有差异:后者把天时、地利分开讲,前者则把天时、地利结合起来讲;第二,隐含的前提不尽相同:后者把“天时”看作必须遵循的“秩序”,前者在把“天时”看作“秩序”的同时,还把它和“地利”一样视为一种可以取得“资源”。唯其如此,才称为“天地之时利”,唯其如此,才有“盗”之一说。再看看“盗天地之时利”是如何实现的,问题就更加清楚了。从《陈旉农书》通篇看,它是通过充分利用地利来达到对天时的充分利用,同时又通过巧妙安排各种作物的种植结构和种植顺序来达到对地利的充分利用。从而农业生产中天时、地利、物性等因素巧妙而紧密地结合起来。陈旉说:“种莳之事,各有攸叙,能知时宜,不违先后之序,则相继以生成,相资以利用,种无虚日,收无虚月,一岁所资,绵绵相继,尚何匮乏之足患,冻绥之足忧哉!”[32]这也就是说,要在遵循时宜之序的基础上,通过轮作、间套作、复种等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尽量增加耕地上绿色作物的覆盖,以发掘利用太阳的光热资源,获取人们所所需要的产品。这与现代农业科学的理论是吻合的。从现代科学的观点看,“天时”的本质是太阳提供的光热资源以及地球围绕太阳公转过程中光热水气变化所形成的秩序。农业生产就是通过绿色作物的光合作用把太阳能转化为人类所需要的有机物质。迄今为止,太阳能仍然是农业生产中可再生能源的终极来源,提高对太阳能的利用率,仍然是农业增产和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基础。《陈旉农书》通过天时、地利、物性等因素的密切结合来达到“盗天地之时利”的目标,显然比“顺时阜物”进了一大步,为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指出了新的方向。
把“天时”看作“时令”的同时视为某种“资源”,这种思想萌芽相当早。如《尚书·洪范》把“时”看作是降雨量(雨)、光照(旸)、温度(燠、寒)、大气流动(风)等气象因素按一定次序的消长。春秋时代的医和说:“天有六气……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灾……” [33]《管子·宙合》说:“天淯(按即“育”)阳,无计量,地化生,无法厓。”意即天以其无量无涯的“阳”(阳气)来化育大地上的万物。天蕴含化育万物的“气”,可以理解为现在所说的“资源”。不过,明确提出可以利用农业措施来“盗”取和利用这种“资源”,还是从《陈旉农书》开始的。到了明清时代,这种认识又有进一步发展。如清·杨屾指出:“日行黄道,一年一周,而遍地之土,共被恩泽;盖地本水土合成阴体,得日阳来临,方能阴阳相济,调和平,化生万物,而衣食始能从此出也。”“日阳”作为农业生产所依赖的能源的根本来源的思想表述得更加明确了。
2、再谈“地力常新壮”
“地力常新壮”所蕴含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是十分明显的。如果地力不能“常新壮”,土地就不可能持续利用,农业也就谈不上持续发展了。“地力常新壮” 既是中国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体现,又是中国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依据。一方面,它与早在先秦时代即已出现的“土宜论”和“土脉论”一脉相承,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以长期以来我国农民的实践,尤其是唐宋以来江南等地农民的实践为基础的。作为实践经验的结晶,这一理论是精彩的,但实践比理论更丰富。
我国东南地区原来的土壤是红、黄壤,大多质地粘重,结构性差,酸度大,速效养分含量低。在《禹贡》中,位处长江下游的“扬州”土壤列为下下等。在长期的农业开发过程中,土壤也获得改造,在许多地方逐步形成肥沃的水稻土。唐宋以来,长江下游地区出现“地狭人稠”的格局,为了保证农作物的供给,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在传统农书中,《陈旉农书》又第一次用专篇讨论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分别介绍了高田、下地和薮泽三类土地的不同利用方式,提到了梯田、圩田、湖田和葑田,反映了土地利用广度的发展[34]。《陈旉农书》不但记载了轮作倒茬、间套混作技术,而且第一次对稻麦复种制作了阐述,提出“种无虚日,收无虚月”的目标,反映了土地利用深度的发展。土地利用达到如此的高度,能否持续下去?如何持续下去?这是必须在实践中予以解决,并在理论上予以回答的问题。应该说,这个问题,长江下游等地人民以其光辉的实践相当完满地解决了它,而其理论表现就是“地力常新壮”论的提出。长江下游等地的人民把瘠土改造为沃壤,在高强度利用土地的同时,使土地越种越肥,古人是深有感受的。例如,在陈旉之前,北宋人秦观就说过:
今天下之田称沃衍者,莫如吴、越、闽、蜀,其一亩所出视他州辄数倍。彼闽、蜀、吴、越者,古扬州梁州之地也。按《禹贡》,扬州之田第九,梁州之田第七,是二州之田在九州之中等最为下,而乃今以沃衍称者何哉?吴、越、闽、蜀地狭人众,培粪灌溉之功至也。[35]
所以,“地力常新壮”首先是事实,是实践的结果。
如何实现“地力常新壮”?从江南农民的实践看,它是通过多方面的综合措施达到的。施肥改土无疑是主要措施,除此之外,精细的耕耘、合理的排灌也十分重要。秦观谈到了“培粪灌溉”。宋人髙斯得介绍“浙间”高产田的经验时谈到“深耕熟犂,壤细如面”和大暑之时决水“靠田”(烤田)等[36]。这是一种精细的水旱交替的耕耘。宋人真德秀提出“良农”的标准是:“勤于耕畬,土熟如酥;勤于耘耔,草根尽死;勤修沟塍,蓄水必盈;勤于粪壤,苗稼倍长。”[37]亦可视为达到“地力常新壮”的几个基本环节。
现代学者也有对此进行研究的。1980年,土壤学家徐琪发表了对太湖流域水稻土形成和发展的开创性的研究报告。他把太湖流域水稻土的形成划分为四个阶段,而以唐宋至1950年代的第三阶段(稻麦两熟阶段)最为关键,是太湖地区水稻土的土壤生态环境最好时期。这是由于随着稻麦两熟制的推广,土壤水旱交替,氧化还原作用加强。再加上大量施河泥,施绿肥,人为翻动和堆迭作用加强。在这基础上,王建革利用历史文献、乡村档案和田野调查资料,对以嘉湖平原为中心地区的圩田土壤环境史进行了贯通古今的研究。强调水利、水旱轮作和大量施河泥,对良性土壤的形成的巨大作用。[38]
在《陈旉农书》中,论述时实现“地力常新壮”的手段仅提到施肥和添加客土。在古代农书中,陈旉对施肥的重视是空前的。它的篇幅只及《齐民要术》的1/9,但对肥料的论述却比《齐民要术》多得多。不但在《粪田之宜》中专门讨论这个问题,而且在其他不少篇中也有具体细致的论述。但《陈旉农书》谈的客土并没有明确包括河泥在内,而下文将要谈到,宋代平原河网地区确实已经使用河泥作肥料了。这可能与陈旉“躬耕西山”(大概是扬州西山),农业实践活动和注意力较多放在丘陵山区有关吧。关于精细的水旱交替的耕耘、合理排灌,以及水旱轮作等,《陈旉农书》实际上都已谈及,并意识到它们与土壤培肥的关系,只是在论述中没有直接与“地力常新壮”联系起来而已。例如,陈旉在《耘耨之宜篇》中介绍了“旋干旋耘”的方法,要求“所耘之田,随于中间及四傍为深大之沟,俾水竭涸,泥坼裂,而极干。然后作起沟缺,次第灌溉……”(这就是烤田)这样做“殊胜于用粪也”。关于稻麦复种,《陈旉农书》指出它不但可以增加收成,而且有“熟土壤而肥沃之”[39]的作用。应该说,这些认识相当深刻,和现代科学和现代学者的研究结论是吻合的。
“地力常新壮”论是长江下游等地农民应对“地狭人稠”的环境,高强度的土地利用与高水平的土地保养相结合的农业实践的产物。为什么《陈旉农书》能够提出这一理论,而《齐民要术》未能提出这一理论?这是因为《陈旉农书》时代已有解决这一问题的需要和解决这一问题的实践,而《齐民要术》时代还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的迫切需要和解决这一问题的完备实践。这也是《陈旉农书》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比《齐民要术》及以前农书进步之所在。
3、关于农业系统内部物质的循环利用
循环观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上面说过,早在先秦时代“粪”字含义从废弃物到肥料的转化中,已包含了循环观的萌芽。从此开创了这样的传统:农业的肥源是通过农业系统的内部循环、“化腐朽为神奇”来解决的,而不是利用外源能。这是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它区别于西方现代“石油农业”的重要特点。这一传统上升为某种理性的认识,形成某种理论原则,始于《王祯农书》以下论述:“夫扫除之秽,腐朽之物,人视之而轻忽,田得之而膏泽,唯务本者知之,所谓惜粪如惜金也。故能变恶为美,种少收多。”明清时代出现了农业系统内部资源和物质立体和多层次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的雏形。清代的杨屾进一步提出利用农业生产和生活中的废弃物作肥料是“余气相培”的理论[40]。
《陈旉农书》虽然没有直接提出循环观的理论原则,但《陈旉农书》及其所反映的时代对施肥高度重视,无论肥料种类、来源,或者沤制、施用肥料的技术都大大超越前代,这就为以后循环观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基础。这一时期,农业系统内部物质的循环利用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陈旉农书》中的肥料种类,不但有传统的废弃物,如“扫除之土,燃烧之灰,簸扬之糠粃,断稿落叶”,“粪汁”,“涤器肥水”,“泔淀”等,而且首次提到了“麻枯”。“麻枯”是农产品加工后的副产品,这开辟了对农副产品的多层次利用这种农业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利用的新途径。
第二,是宋代农民已经挖取河泥和收集城市的垃圾用作肥料,这虽然不见于《陈旉农书》,但在其他古籍中已有明确记载。宋·毛珝《吴门田家十咏》:“竹罾两两夹河泥,近郭沟渠此最肥。载得满船归挿种,胜如贾贩岭南归。是迄今所见利用河泥做肥料最早的确切记载。韩彦直的《橘录》也谈到“冬月以河泥壅其根”的技术。《广群芳谱》载“宋时内苑种竹”,也“用河泥厚壅之”。南宋程珌说:“每见衢婺之人,收蓄粪壤,家家山积,市井之间,扫拾无遗,故土膏肥美,稻根耐旱,米粒精壮。”[41]《梦粱录》卷十三谈到杭州城街巷小民之家便溺用马桶,每天分别由固定的“出粪人”收取,“更有载垃圾粪土之船成羣搬运而去”,应当是运到郊区农田作为肥料使用[42]。利用河泥和城市垃圾作肥表明,这种农业系统内部的循环并不局限在单个农家的范围,它已经是扩展到整个社会的大循环了。
从以上的分析看,《陈旉农书》确实标志着中国传统农业可持续发展思想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四、余论:略谈“江南模式”中“人”的作用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唐宋以来长江下游等地在“地狭人稠”的条件下,通过高强度的土地利用和高水平的土地保养,达到农业经济的高度繁荣,“苏湖熟,天下足”为世人所艳称,我们不妨称之为“江南模式”。这种发展绝非因任自然、无所作为可致,而是在不违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结果。
宋代人在农业生产的“天地人”关系上,总是把“人”放在主导地位。这种材料在地方官吏的《劝农文》中俯拾即是。例如上引真德秀《福州劝农文》就强调从事农业生产必须“勤”,也就是强调人的作用。又如:
夫天有时,物资之以生,地有利,人资之以养,必俟吾农出力,深耕、易耨、均秧、散谷……然而苟非吾农之效其力,天时亦莫能发用,地利亦莫能致养。夫农之为功如是之大也。[43]
天时地利,要须人力相扶,春耕夏耘,然后秋成可望。[44]
盖地利不可兼,天时不可必,所可恃者人事耳。[45]
谚曰:苏湖熟,天下足。虽其田之膏腴,亦由人力之尽也。[46]
吴中之农专事人力,故谚曰:苏湖熟,天下足。[47]
《禹贡》扬州田下下,梁州田下中,至唐则以江淮为财用渊薮,天下号扬一益二,以户口之盛故也。……盖地力之升降,皆由人力之多少也。[48]
以上是士大夫的言论,再看看农民的说法。《新唐书》的作者宋祁(北宋人)有一次到丰收后的京郊农村观察和慰问,记录了以下一段遭遇和对话:
先生乃揖田父,进而劳之曰:“丈人甚苦暴露,勤且至矣!虽然,有秋之时,少则百囷,大则万箱,或者其天幸然?其帝力然?”田父俯而笑,仰而应曰:“何言之鄙也!子未知农事矣!夫春膏之烝,夏阳之暴,我且踦跂竭作,杨芟捽屮,以趋天泽;秋气含收,冬物盖藏,我又州处不迁,亟屋除田,以复地力。今日之获,自我得之,胡幸而天也!……胡力而帝也!吾春秋高,阅天下事多矣,未始见不昏作而邀天幸,不强勉以希帝力也!”遂去不顾。[49]
由此可见,发展农业生产不能等待自然的恩赐,必须立足于人自身的努力,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当时人们的共识。回头再看《陈旉农书》,它之所以能够提出体现人的主观能动精神的“盗天地之时利”的命题,绝非偶然,这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提升。
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精耕细作题中应有之义。人多固然会增加消费的压力,但也会增加发展生产、改造自然的力量。人力的投入、人工的干预,只要是正确和适度的,不但不会破坏生态环境,而且会优化生态环境。最明显的事实长江下游人民把瘠土改造成沃壤。宋代人对此已经有很清楚的认识,上文引述秦观和陈大猷的话说明了这一点。陈傅良也说:“闽浙之土最是瘠薄,必有锄耙数番,加以粪溉,方为良田。”[50]近人王建革的研究也表明,江南水稻土的培肥和维护,以精耕细作为必要的前提;如放弃精耕细作,肥沃的土壤也会退化[51]。
农业的发展可以区分为内涵性和外延性两种方式。通过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属于内涵性发展,扩大农地面积,拓展农业活动的空间,属于外延性发展。两种发展方式往往交织在一起。唐宋时代长江下游农业的内涵性发展获得很大的成功,已如上述。外延性发展同样取得巨大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过度的围湖造田打乱了自然的水文系统,削弱了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宋代已有不少人指出了这个问题[52]和着手解决这一问题。
对于农业外延性的发展,我们应该有所分析,不能一概否定。中国有句古话:“三山六水一分田”。这实际上是江南地区地貌的写照[53]。人类不断繁衍,要生存,要发展,不能不向山坡、水面扩展耕地。不改变原生的自然环境是不可能的,但要适度,要合理安排。唐宋时代长江下游人民在这方面也作了不少努力,如唐未五代以来塘埔圩田系统的建立,就比较好地处理了人地、田水的关系。但在私有制社会,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有在公有制社会,这一问题才有望获得合理的、比较彻底的解决。
总的说来,长江下游从瘴疫流行,“丈夫早夭”,土壤属下下等,地旷人稀,中原人视为畏途的地方,变为土地肥沃、农业发达、全国人口最密集首富之区,生态环境是优化了,而不是恶化了。应该说,“江南模式”是中国人民可持续发展的一次成功实践。
农业具有明显的地区性。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民,适应不同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可持续发展的经验,不可能只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但“江南模式”正确处理“天地人”的关系,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应该具有相当的普遍意义。作为“江南模式”农业实践的一种反映和总结,《陈旉农书》将作为中国优秀的文化遗产而永载史册。
注释:
[1] 这是我2006年9月在韩国举行的东亚农史国际研讨会上所作的主题报告。
[2] 《〈陈旉农书〉与“三才”理论——与〈齐民要术〉的比较》,载《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3] 赵雅书:《宋代陈旉的<农书>》,台湾《食货》月刊,1976年,第6卷第4期。
[4] 《孟子·万章下》
[5] “齐人要术”即“齐民要术”,只不过当时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把“民”字改为“人”字罢了。
[6] 日本学者守屋美都雄认为《四时纂要》主要反映唐代长江流域农业生产技术,不确。对这种意见的批评可参阅《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第445—449页,科学出版社,2000年。
[7] 韩愈《送陆歙州诗序》,载《全唐文》卷555
[8] 权德舆《论江淮水灾上疏》,载《全唐文》卷486。
[9] 唐代以前中国只有北方农书而没有南方农书,唐代出现了陆龟蒙《耒耜经》和陆羽《茶经》等南方农书,但它们反映的只是南方农业工具或农业技术的一个侧面,比较全面地反映江南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的特点的任务,是由陈旉《农书》首先承担起来的。
[10] 此典出自《周易》泰卦象辞,原文是:“后(指帝王)以财(“财”通“裁”,这里兼有遵循和协调的意思。)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意指帝王的职责是依据天时地宜安排人民的生产生活。陈旉认为他的《农书》有助于帝王完成其根本的职责。
[11] “五四”时期,为了冲破几千年的封建牢笼,一些先进的思想家全盘否定了传统文化,现在回过头来总结,当时的认识是有片面性的。但我们不能因为这种片面性而否定“五四运动”提倡新文化的意义。为了冲决过去,有时是需要“矫枉过正”的。《陈旉农书》对《齐民要术》的批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视为一种“矫枉过正”。当然,这种类比只是取其一定意义上的相似,两者的性质毕竟是完全不同的。
[12] 参阅拙作《略谈气候异变对中国上古农业转型的影响》,《气象与减灾研究》2007年第4期;《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第一篇,科学出版社,2000年。
[13] 《中国灾害通史·秦汉卷》第45页(其中魏晋200年,误为“魏晋南北朝200年”);《中国灾害通史·魏晋南北朝卷》第48页,第142页。均系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据我对有关史料的复核,《中国灾害通史》虽间有疏漏和不准确之处,但资料收集比较全面,上述统计可以反映魏晋南北朝旱灾发生的大势。
[14] 《晋书·五行志》
[15] 需要说明的是:1)上述统计不包括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的旱灾;2)只统计有灾年份,但有些年份春夏发生旱情,秋冬又发生旱情。如《魏书·高祖纪》太和二十年(496年)载:“七月,帝以久旱,咸秩羣神,自癸未不食,至于乙酉。是夜澍雨大洽。”又载:“[十二月]以西北州郡旱俭,遣侍臣循察,开仓赈恤。”有些年份则不止一个地区发生旱情。如《魏书·世宗纪》载:“[正始元年(504)]六月,以旱彻乐减膳……” 这是洛阳等地的旱灾。《魏书·源贺附子传》又载:“代表诸蕃,北固、高车外叛,寻遭旱俭。”则是北方草原地区的旱灾。3)有些有灾年份,文献记载可能缺漏。如《魏书·显祖纪》只有献文帝时(466—471年)两年的旱情记载,而《魏书·食货志》则说:“至(按,天安、皇兴是献文帝的年号)间,岁频大旱,绢匹千钱。”发生旱灾恐怕不止两年。
[16] 参见《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第二编第四章表10。
[17] 在《齐民要术》里,“泽”不同于雨水,是指土壤水分,即土壤墒情。所谓“藉泽”、“及泽”,是指在做好土壤保墑工作的基础上,抓住土壤墒情良好的时机,及时播种。
[18] 《陈旉农书》成书于南宋初年(1049年),其作者陈旉生活在两宋之间,其足迹遍及江淮、江南各地。后隐居扬州西山,亲自经营田庄。
[19]郑学檬:《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第一章“总论”之三,岳麓书社,2003年。郑学檬认为,南北自然环境的变迁是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一个重要因素。
[20]邹逸麟:《我国环境变化的历史过程及其特点初探》,载《椿庐史地论稿》,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
[21]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36页。
[22]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95、99页。
[23] 据研究,唐宋南方湖泊面积是继续增大的趋势,参见郑学檬《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第一章“总论”之三。
[24] 宋·苏辙《栾城应诏集》卷十。
[25] 《汉书·货殖列传》
[26] 参见拙著《先秦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理论及其基础》,载《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与现代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
[27] 《齐民要术》重视大田作物的轮作倒茬,有的学者根据《齐民要术》给出的各种作物可能安排的茬口,推导当时实行多种形式的复种制度,这是靠不住的。北方大田如要实行复种,一般要以冬麦枢纽安排作物的种植,但《齐民要术》强调种大小麦必须“五月六月暵地”,这就基本上堵死了实行复种的可能。
[28] 《齐民要术》谈到大田粮食作物与绿肥作物的轮作,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大田不施肥的不足。
[29] 《农书·天时之宜篇》
[30] 《生物学通报》1957年5月号。
[31] 参见上引石声汉文。
[32] 陈旉《农书·六种之宜篇》
[33] 《左传》昭公元年
[34] 陈旉《农书·地势之宜篇》。参见拙著《〈陈旉农书〉与三才理论——与〈齐民要术〉的比较》,载《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35] 宋·秦观《淮海集》卷十五。
[36] 宋·髙斯得《耻堂存稿》卷五《宁国府劝农文》
[37] 宋·真德秀《西山文集》卷四十《福州劝农文》
[38] 徐琪等:《中国太湖流域水稻土》,上海科技出版社,1980年。王建革:《技术与圩田土壤环境史:以嘉湖平原为中心》,《中国农史》2006年第1期。徐琪对水稻土作了以下概括性描述:“水稻土是在水旱交替耕作条件下形成的。通过灌溉、排水、耕作、施肥与栽培收获等措施,周期性的干湿交替和氧化还原作用,使某些易还原物质与悬浮性胶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土壤剖面中淋溶淀积,从而形成了水稻土特有的发生层和形态剖面。”
[39] 《农书·耕耨之宜篇》
[40] 《知本提纲》
[41] 载《洺水集》卷十九《壬申富阳劝农》。
[42] 城市收集管理粪便的材料至少可以追溯到唐代,据《太平广记》卷243记载,唐代长安有“剔粪”致富的,但粪便收集后的去向和用途尚不清楚。
[43] 宋·黄裳《演山集》卷三十五
[44] 宋·仲并《浮山集》卷十《代平江守劝农文》
[45] 宋·蔡戡《定斋集》卷十三《隆兴府劝农文》
[46] 宋·髙斯得《耻堂存稿》卷五《宁国府劝农文》
[47] 宋·吴泳《鹤林集》卷三十九《兴隆府劝农文》
[48] 宋·陈大猷《书集传或问》卷上
[49] 佚存丛书残本《景文宋公集》卷九十八《录田父语》。
[50] 宋·陈傅良《止斋集》卷四十四《桂阳军劝农文》
[51] 王建革:《技术与圩田土壤环境史:以嘉湖平原为中心》,《中国农史》2006年第1期。
[52] 如《宋史·食货志》载:“庆元二年,户部尚书袁说友等言:浙西围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溇渎悉为田畴,有水则无地可潴,有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无复稔岁矣。”
[53] 就我所看到的资料,该语出于江南人的著作中。明代吴县人杨循吉自撰生圹碑中有“三山六水一分之田”之说(载《吴都文粹续集》卷四十三),清康熙年间吴兴董谷士、董炳文所辑《古今类传》卷四中有“三山六水一之田”一语。这种概括大致符合江南情况,但与全国的地貌则不相符。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载《亚洲农业的过去、现在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