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早年未曾见他发表过有关朱熹的研究文字。在离开大陆后,自1950年至1961年间,据胡颂平编著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和胡适纪念馆编集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等材料的记载,胡适先生撰写了有关朱熹研究的论文、笔记和资料摘录等共计八篇,即:
Δ朱子与经商(1950.1.5摘记卡片)
Δ朱子语类的历史(1950.1.8稿,1959.1.8改定)
Δ朱子论尊君卑臣(1950.2.7,摘记卡片)
Δ朱子论死生与鬼神(1952.7)
Δ考朱子答廖子晦最后一书的年份(1952.7.6,文前有“附记关于朱子答廖子晦书的记录”)
Δ朱子论禅家的方法(1952.7.13,文后附有“禅学的方法”、“朱子四字决”、“朱子答罗参议”等摘记)
Δ佛法金汤编记朱熹与开善道谦的关系(1961.2.5)
Δ朱子语略二十卷(1961.8.28)
以上这些论文和笔记等,除《朱子语类的历史》一文后来印入台湾正中书局和日本中文出版社联合出版的《朱子语类》影印本外,其余七种都是未曾发表过的手搞。其中几篇考证性的文章,如《考朱子答廖子晦最后一书的年份》和《朱子语略二十卷》等已是完成了的论文,而余者则均为原始资料的摘录排比,间或有一些按语,尚属写论文前的准备工作。
从上面所列目录的时间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在1952年中,胡适考虑朱熹思想方面的问题比较多。这很可能与他在1951年12月17日六十一岁生日时的想法有关。据他第二年的回忆,当时他为自己定了一个“生日决议案”,“决定谢绝一切长期职务来还债。”在这些“债”中,他说:“我的第一笔债是《中国哲学史》,上卷出版于民国八年,出版后一个月,我的大儿出世,屈指算来已经三十三年之久。现在我要将未完的下卷写完,改为《中国思想史》。”(引自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六册第2195页)因此,他对朱熹思想方面问题的考察,大概是属于他为完成《中国哲学史》下卷工作的一个部分。
胡适晚年有关朱熹研究的文字,明显地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史实考据,一类是思想探究,而前者与后者又有着密切的关系。下面我想就这两类分别作些介绍。
从史实考据的文字来看,有三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朱子语类”的编集历史。
胡适在《朱子语类的历史》一文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胡适指出,最早编集朱子语录的是李道传。他在朱熹死后十五年,(嘉定八年,1215年),于池州搜辑朱子语录,共得三十三家所记的语录,刻成四十三卷的《朱子语录》(其中第三十五卷为朱熹答陈埴书,不是语录),前有黄干写的序(此书省称“池或录”)。其后,李道传之弟李性传继续搜访,又访得四十一家。其中有三十四家是“池录”所无的,其余也有与“池录”相重的,有的则是“池录”中某些家的补充资料(“余录”)等。李性传据此在饶州刻成四十六卷本的《朱子语续录》。此录是按所记语录的年代先后来编集的,有李性传的后序(省称“饶录”)。再次,在1248至1249年间,朱子门人蔡抗又收得诸家语录,在饶州刻为二十六卷的《朱子语后录》。此录共收二十三家所记之语录,其中有二十家为“饶录”、“池录”所无,其后有蔡抗的后序(省称“饶后录”)。大约过了十多年后,吴坚又在建安刊刻了一部《朱子语别录》,据其所序言,他搜集了六十五家语录,经与前述三录比勘后,“重加会粹,以三录所余二十九家,及增入未刊者四家,自为别集,以附《续录》,《后录》之末”。以上是考四部朱子语录的历史。
其后,胡适又考分类朱子语录的历史。他指出,在“饶录”和“饶后录”未刻出之前,在剑南已有黄士毅编集的一百四十卷《朱子语类》的刊本。黄士毅的《语类》是以“池录”为基础的,但他又加上了三十八家,根据魏了翁序和黄士毅第二后序署年月,此《语类》约刻于1219至1220年间。这是第一部朱子语类(省称“蜀类”)。1255年徽州有翻刻“蜀类”者,然据后来编《朱子语类大全》的黎靖德指出,比翻刻本中已增入了“饶录”九家,所以是“蜀类”的增补重刻本(省称为“徽类”)。与此同时,婺州王佖也留心收集朱子语录,先后访得三十多家,编为婺州本的《朱子语录》(可省称为“婺录”)。以后,他又把访得的各家语录,编成《朱子语续类》四十卷,由十卷,由魏了翁在徽州刻出。这是第二部朱子语类(省称“徽续类”)。南宋末年,黎靖德看到以上各书“并行而错出,不相统壹”,于是按照黄士毅原分类门目,“遗者收之,误得正之”,“考其同异,而削其复者”,编成今日流传的《朱子语类》的底本。
胡适在本文中对于李性传序中论述《语录》的作用,甚为推崇。李性传在序中回顾了朱熹一生主要著作写成的年代,然后说:“愚谓《语录》与《四书》(指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异者,当以书为正,而论难往复,书所未及者,当以语为助。与《诗》、《易》(指朱熹的《诗集传》和《易本义》)诸书异者,在成书之前,亦当以书为主,而在成书之后者,当以语为是。学者类而求之,斯得之矣。”胡适对李性传这段话的评价是:“很有历史的见解。”胡适在这里揭示出来的李性传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如何正确、恰当地运用《朱子语类》中的资料来研究朱熹思想,也还是有参考意义的。
胡适在本文最后将以上所记朱子语录、语类,按年代先后排列出来,甚是醒目。这里也录以参考:
(一)“池录”(李道传在池州刻的《朱子语录》三十三家)1215年
(二)“蜀类”(黄士毅编,史公说在眉州刻的《语类》七十家)1219-20年
(三)“饶录”(李性传在饶州鄱阳刻的《语续录》四十一家)1228年
(四)“婺录”(王佖在婺州编刻的《语后录》三十家)约1245年
(五)“饶后录”(蔡抗在饶州刻的《语后录》二十三家)1245
(六)“徽类”(徽州翻刻“蜀类”,增入“饶录”九家)1252年
(七)“徽续类”(徽州刻王佖的《语续类》四十卷)1252年
(八)“建别录”(吴坚在建安刻的《语别录》二册)1265
(九)“语类大全”(黎靖德在江西建昌刻的《语类大全》)1270年
以下又列黎编本的重刻本三种:
(十)《语类》成化重刻本(成化九年江西藩司刻)1473年
(十一)《语类》万历重刻本(万历三十二年婺源朱崇沐刻)1603-04年
(十二)《语类》吕氏宝诰刻本(吕留良刻)17世纪
胡适关于朱子语录历史的考察,还有1961年8月写的《朱子语略二十卷》一文。这是篇“提要”式的文章。《朱子语略》一书藏于台湾中央图书馆,为明弘治四年(1491)南京国子监重刊本,其初刻于何时已不可知。胡适考证认为,此书是一部分类的语录,每卷一类,二十卷即二十类,虽未标明类名,但各卷自成一类是一目了然的。他还说,比书“似是比较早出的一部规模较小的‘语类’。其编成可能在黄士毅的《朱子语类》百四十卷(刻成在嘉定十三年,1220)之前,也可能在晦翁死后(1200)的二三十年间。”而其中有些条目是黎靖德编《语类大全》中所没有的。最后,胡适指出:“这部《语略》的大毛病是每条不记采自谁人的记录。但选定这部分类的人––––假定他是‘门人建安杨舆立’––––是很有眼光、有翦裁的一个人。每条虽然很简短,但选择的很扼要,很有精采。”如胡适举出该书类二十末叶的一段话:先生曰: “以熹观之,做个圣贤千难万难。如释氏则今夜诵说一顿,有利根者当下便悟。只是个无星之秤耳。”然后指出:“这一段好像也不见于黎氏的《语类》里。‘无星之秤’的譬喻好得很!故我记在此。”又如胡适引卷十六“论政事”中的一条:“后世君太尊,臣太卑”。然后评论说:“这八个字何等扼要,何等精采!”又,在本文中胡适据“蜀类”、“徽续类”和“语类大全”等均未提及《语略》此书,因而推测说,此书在建安编成后“未必就有刻本流行”。但后来胡适看到元大德版叶士龙编成后“未必就刻本流行”。但后来胡适看到元大德版叶士龙编的《朱子语录格言》一书,前有王遂于淳祐甲辰(四年,1244)写的序文一篇,其中讲到“建安杨与立以所见闻,则为《语略》。”于是,胡适遂补写一条以更正上述说法,指出至迟“《语略》在淳祐四年(1244)以前已有初刻本了。”
二、关于朱熹与道谦的关系问题。
胡适在《佛法金汤编记朱熹与开善道谦的关系》一文中,颇看重明初心泰和尚所作的《佛法金汤编》一书,认为“其书叙述颇谨严,各传引文皆著录其来源。”该书卷十五中载有《朱熹传》,胡适也认为其中“所记晦翁早年与禅宗的关系,尤其是他与开善道谦的关系,比我所见诸书详细的多,故钞出备参考”。道谦是南宋著名禅僧宗杲的弟子,朱熹少年时曾跟他学过禅。此传中载有朱熹致道谦信和道谦复信各一封,而尤可注意者是此传引《释氏资鉴》(元末僧熙仲编)中朱熹所写的祭道谦文。此祭文不见于朱子的《文集》、《续集》、《别集》,但胡适认为:“这篇祭文的文字那么明白朴素,我颇倾向于承认他是朱子早年的文字。”胡适还考证出,此传中所引朱子语录几条,都见于今传《语类》中。关于朱熹与道谦的关系,胡适还从多方面征引有关材料进行考证。如他引用朱熹后来最得力的老师李侗给罗博文的一封信,其中有这样的话:“元晦进学甚力,乐善畏义,吾党鲜有。……渠初从谦开善处下工夫来,故皆就里面体认。”(胡适注:此信“见叶公回《朱子年谱》中,八页;王懋竑《朱子年谱》一上,廿一–––廿二页也引旧谱载的此书。张伯行刻的《李延年先生文集》也收此书”)。此外,胡适还引用《朱子语类》中朱熹自述的材料以为佐证。如引《语类》卷一百二十六“滕璘录”(此录于1191,朱熹六十二岁时)上的一段话:“道谦言,大藏经中言,禅子病脾时,只坐禅六七日,减食,便安。谦言渠曾病,坐得三四日便无事。”又如引《语类》卷一百零四“辅广录”(此录于1194以后,朱子已六十五岁子)上一条自述:“某年十五六时,亦尝留心于此(指“禅”)。一日在病翁(刘子翚,字彦冲,号病翁)所,会一僧,与之语。其僧只相应和了说,也不说是不是。却与刘(先生)说,某也理会得个昭昭灵灵的禅。刘后说与某,某遂疑此僧更有要妙处在,遂去扣问他,见他说得也煞好。”胡适考证说,此处所言之僧即为道谦。总之,胡适认为朱熹与开善道谦确实有过一段师生之谊,这在朱熹少年时并不足讳。而且,在朱熹思想中,对禅的某些方法论也是十分留意和重视的。这在下面介绍胡适的《朱子论禅家的方法》时再详谈。
三、考证朱熹答廖子晦最后一书的年份。
胡适写《考朱子答廖子晦最后一书的年份》一文,主要是驳斥王懋竑《朱子年谱》中的考证。他认为,王谱将朱子最后答廖了晦一书编在庆元六年庚申(1200)是错误的,并对此提出了一些驳难。胡适考证的结论是:“其实这封长信的年月,我们不能确实考定。我们只能说,因为来往书中都提及《韩文考异》,故应在庆元三年丙辰至四年戊年(1196-97)《考异》写定之后。又因为陈淳、黄义刚记录己未冬间讨论里都提到这封信,故这信应在庆元五年冬天之前,大概是四年与五年之间写的。”
从胡适现存探究朱熹思想方面的文字来看,主要内容也有三个方面(手稿中有《朱子与经商》摘录一条,因无多内容,故略):
(一)关于朱熹论“尊君卑臣”。胡适摘引了《朱子语类》中的六条材料,认为“朱子读史常不满意于‘尊君卑臣’的制度。”其中较为重要的材料如:《语录》卷一百三十四中一条:“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又《语录》卷一百三十五中一条:“叔孙通为绵蕝之仪,其效至于群臣震恐,无敢喧哗失礼者,比之三代燕享群臣气象,便大不同。盖只是秦人尊君卑臣之法”。同时,胡适考在朱子七十岁时作的《皇考吏部朱公行状》一文中,也有好几处说到“君臣之义”。其中,胡适特别注意到《行状》中引述朱松(朱熹之父)建议朝廷采用“汉廷杂议之法”的问题。他认为,“此必是朱子晚年特别注意的一个大问题,无可疑。”因此,1957年,胡适在他上述《朱熹论尊君卑臣》的摘记(作于1950年2月7日)下又追补了从朱松的《韦斋集》和洪迈的《容斋随笔》中摘引出来的数条关于“汉廷杂议之法”的材料,似乎有意于对朱熹论君臣关系的思想作进一步的探讨。
(二)关于朱熹论死生与鬼神。在这个问题上,胡适摘引了朱熹《答连嵩卿书》、《答廖子晦书》、《答董叔重书》,以及《朱子语类》中有关论死生鬼神的许多原始资料。另有按语数条,其中两条是关于考订朱熹答连嵩卿书及答廖子晦书的年月问题。后者另有专门文章考证(见前揭《考朱子答廖子晦最后一书的年份》)。有一条按语是评论廖子晦对于《论语》中“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两名话的解释的。廖子晦认为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若曰,知人之理则知鬼之理,知生之理则条死之理。”胡适批评说:“廖德明如此解说,便失了孔子原意。孔子原意只是一种存疑论,只是说,‘我不知道如何事鬼,也不知道什么是死’。”另外一些按语是评论朱熹答书过于简单,不能说服已有很深成见的廖子晦等等。在胡适的所有按语中,没有明白阐明和分析朱熹在死生与鬼神问题上的基本观点的文字。但是,从摘引资料上胡适所圈点的重点语句中,却是可以清楚地看出朱熹关于死生与鬼神问题的一些观点。如朱熹在《答廖子晦书二》中有如下论述:“圣贤所谓归全安死者,亦曰无失其所受乎天之理,则可以无愧而死耳。非以为实有一物可奉持而归之,然后吾之不灭者得以晏然安处乎冥漠之中也。”又如《答董叔重书》中也有这样的说法:“鬼神之理,圣人盖难言之。谓真有一物,固不可。谓非真有一物,亦不可。若未能晓然见得,且阙之,可也。”再如在《语类》卷三中说:“人且理会合当理会底事。其理会来得底,且推向一边,待日用常行处会得透,则鬼神之理将自见得,乃所以为知也。”从这些胡适重点摘引的朱熹论述中,可以看出,胡适认为朱熹在死生与鬼神的问题上,其基本观点是与孔子一致的,即“一种存疑论”。
(三)关于朱熹论禅家方法。胡适这篇摘记很长,摘引的朱子语录原始材料很多,似有分类之意,共标有十三小节。其中第八小节标题为“论行脚”,第九小节标题为“禅与行不相应”,第十三小节标题为“朱子与吴寿昌读禅”,其余各小节均无标题。在第一节中,胡适摘引了《朱子别集》卷八《释氏论》(上、下)中的两段文字,并作了一些考证。他指出,《别集》十卷是南宋末年余师鲁父了搜访编成的,刻在咸淳元年(1265),其时朱熹已死了六十五年了。《释氏论》上篇残缺甚多,胡适推测说:“我认此上下两篇都是他(朱熹)少年治禅学有所得决心抛弃之时的文字。”此外,在第八小节末,胡适有两段重要的评论,这将在下面有关部分引述。我们通过胡适所选录的朱熹语录,可以看出,他很注意朱熹思想中吸收禅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朱熹认为禅家方法中极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人精神专一。在胡适摘引的《释氏论》中,朱熹有这样的说法:禅家“其志专而切,其机危而迫,是以精神之极而一旦惘然若有失也。(适按,最后十五字也不明白)近世所谓看[话头]之法,又其所以至此之捷径,盖皆原于庄周‘承蜩’、‘削鐻’之论,而又加以巧密焉尔”。《庄子·达生篇》所讲的“承蜩”、“削鐻”的故事,都是讲精神专一所显示出来的神异功能。故适指出,“此意在他(朱熹)晚年说得更为详细”。于是,接着胡适就征引了《朱子文集》卷七十一《偶读漫记》中朱熹摘引《宗门武库》(道谦编录的其师宗杲的语录)中一则关于专一的故事:“释氏有清(义清)草堂者,有名丛林间,其始学时,若无所入。有告之者曰:‘子不见猫之捕鼠无逃矣。’清用其言,乃有所入”。然后朱熹加以评论说:“彼之前所学虽与吾异,然其所以得之者,则无彼此之殊,学者宜以是而自警也。”这是强调在得道的方法上,禅家与儒家(道学家)有共同的地方。胡适在此摘录的朱熹语录,从第一节至第五小节,大致都是谈论精神专一这一个方法的。如第二小节摘录《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六中朱熹赞扬禅家精神专一的一段语录:“言释氏之徒为学精专。曰:便是。某尝说吾儒这边难得如此。看他下工夫,直是自日至夜,无一念走作别处去。学者一时一日之间是多少闲杂念虑,如何得似他!”第三小节摘录《语类》同上卷中“佛者云,‘置之一处,无事不办’。也只是教人如此做工夫。若是专一用心于此,则自会通达矣”一段。第五小节也摘录《语类》同上卷中的另一段话:“禅只是一呆守法。如‘麻三斤’、‘干矢橛’。他道理初不在这上,只是教他订了心,只思量这一路,专一积久,忽有见处,便是悟。大要只是把定一心,不令散乱,久后光明自发”。如此等等。
2、朱熹分析禅家不与说破的方法。胡适在第六小节中摘录的朱子语录内有这样一段话:“或问,禅家说无头当底说话,是如何?曰:他说得分明处却不是。只内中一句黑如漆者,便是他紧要处,于此晓得时,便尽晓得。他又爱说一般最险绝底话,如引取人到千仞崖边,猛推一推下去,人于此猛省得,便了。”(《语类》卷一百二十六)接着,胡适又摘引朱熹一段自检讨的话。朱熹说:“某解书不合太多,又先准备学者为他设疑说了,他未曾疑到这上,先与说了,所以致得学者看得容易了。”又说:“须是教他疑三朝五日,方始与说,他便通透,更与从前所疑虑也会因此触发。工夫都在许多思虑不透处。而今都是见(现)成解底,都无疑了。吾儒与老庄学皆无传,惟有释氏常有人,盖他一切办得不说,都待人自去敲搕,自有个通透处。只是吾儒又无这不说底,若如此,少间差异了。”(《语类》卷十四)从以上所引语录看,朱熹是很赞赏禅宗那种说学者自己思虑、敲一,而不直接说破的方法的。因此,他曾多次表扬邵雍从李挺之学数,而请求李挺之“但举其端,勿尽其言,容某思之”的学习态度,认为“这但是有志底人。”(《语类》卷一百十九)对此,胡适在第八小节末有一段评论说:“禅宗大师教人,‘不说破’只是一个方法。凡看话头,说无头柄的话,一棒一喝,都是这个方法。朱子颇赏识这个方法的教育作用,他屡次叙述这个方法。”
3、朱熹论禅家的“行脚”,所谓“行脚”说禅僧云游四方,交接各方面的人物,观察各方面的事情。朱熹十分赞扬为学的这种方法。胡适在第八小节中也摘录了朱熹有关这方面的论述。朱熹说:“今也有如僧家行脚,接四方之贤士,察四方之事情,览山川之形势,观古今之兴亡,治乱、得失之迹,这道理方见得周遍。‘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不是块然守定这物事,在一室关门独坐便了,便可以为圣贤。自古无不晓事情底圣贤,亦无不通变底圣贤,亦无关门坐底圣贤。”在陈淳所记的语录中,可以看到朱熹多次要陈淳周游四方,结交天下名士的教导。如说:“安卿(陈淳),须是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安卿更须出来行一遭,村里坐不觉坏了人”,等等(《语类》卷一百十七)。对此,胡适评论说:“‘行脚’也是禅门方法的重要部分。朱子七十岁时,在他病中,在他死之前四个月,他特别叮嘱陈淳,要学僧家行脚,走遍四方,观察山川形势,交接四方贤士,‘这道理方见得周遍’,不可关门独坐,不要‘村里坐不觉坏了人’。这真是朱子晚年定论”。
4、朱熹强调禅行一致。胡适在第九小节至第十一小节中所引的几段朱子语录是论述禅与行应当相应一致的问题的。朱熹批评有些禅僧“大抵只论说,不论行”,“自云有所得,而作事不相应”。因此,这些禅僧虽然“有许多机锋弄将出来”,而“到其为人,与俗人无异”。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朱熹分析说,这主要由于这些禅僧把所谓的禅当作秀才家“举业”一样去做,而“与行己全不相干。”(《语类》卷一百二十六)这也就是说,有些禅僧是把谈禅当作求名谋生的手段,而不是作为修己求悟的门径。所以,朱熹认为,只有“说得禅,又行得好”,这才是对的,才是真正的禅家功夫。
5、朱熹论顿悟。胡适在第十二小节中所摘引的朱熹语录,是论述顿悟问题的。语录记载潘时举问朱熹:“释氏有豁然顿悟之说,不知使得否?不知倚靠得否?”朱熹回答说:“某也曾见丛林中有言顿悟者,后来看这人也只寻常。如陆子静门人,初见他时,常云有所悟,后来所为却更颠倒错乱。看来所谓‘豁然顿悟者’者,乃是当时略有所见,觉得果是净洁快活。然稍久则却渐渐淡去了,何尝倚靠得!”(《语类》卷一百十四)从这段论述看,朱熹对禅宗的顿悟是否定的。
此外,胡适在第七小节中所摘录的朱熹语录是论述“佛氏之学与吾儒有甚相似处”的。在这段语录中,朱熹引了三段禅语,如:“有物先天地,无形本寂寥,能为万象主,不逐四时凋”。“朴落非他物,纵横不是尘,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若人识得心,大地无寸土”等。朱熹大概是说这些禅语所表达的意思,与理学所说的“天理”相似。因此朱熹评论说:“看他是甚么样的见识!今区区小儒怎生出得他手,宜其为他挥下也。”(《语类》卷一百二十六)又,胡适第十三小节所摘录的朱熹与吴寿昌谈禅的语录,说明朱熹对禅语相当熟悉,有时也可用禅语与人接谈。
胡适在《朱子论禅家的方法》一文后,附有“禅宗的方法”一段文字。他引苏辙《栾城集》卷十八《筠州聪禅师得法颂》序中的一段话,记述苏辙从聪禅师问道,而聪禅师告诉他说:“吾师本公,未尝以道告人,皆听其自悟。今吾亦无以告子”。于是苏辙自述道:“予从不告门,久而入道。”乃为颂曰:“道不可告,告即不得。以不告告,是真告敕。香严辞去,得之瓦砾;临济不喻,至愚而悉。非愚非瓦,皆汝之力。……”胡适从中特别摘引出“道不可告,告即不得”作为标题,而在文末则提示说:“此即所谓‘不说破’”。
从上述胡适所做的关于研究朱熹思想的资料准备工作看,他十分注意朱熹与禅家的关系。这是朱熹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可惜胡适未能将其完成。
原载于《朱子学刊》1991年第2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