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词的含义历来有不同的说法。我国古代文论中,虽然没有关于长篇叙事作品的“主题”的概念,但却有李渔“立主脑”的提法:
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脑。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传奇亦然。一本戏中,有无数人名,究竟俱属陪宾;原其初心,止为一人而设,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终,悲欢离合中具无限情由,无穷关目,究竟具属衍文;原其初心,又止为一事而设,此一人一事,即作传奇之主脑也。[1]
关于“主脑”,李渔的解释也是游移的。他一则说“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周贻白注释说:“这意思,按现在的说法,应即一篇文章的主题思想”。[2]再则说“此一人一事,即作传奇之主脑也”,也就是剧作者“初心”所属意的中心人物和中心事件是戏曲的“主脑”。这两种说法看似矛盾,但“主脑”既是“立言之本意”,而本意又须中心人物和中心事件表现出来,可见又是统一的。俄国托马舍夫斯基在《主题》一文中说;“在艺术过程中,各个单独的语句根据各自的意义彼此组合起来,形成一定的结构,在这样的结构里由一种思想或共同主题把语句联系在一起。一部作品中各个具体要素的含义构成一个统一体,这便是主题”。[3]主题一词(theme)是个外来词,源自希腊语(thema),意为“通过作品中所描绘的社会生活、塑造的艺术形象、所显示出来的贯穿全篇的中心思想或主导情感,也就是一部作品的题材所蕴含的主要思想情感”。[4]主题的概念似乎不太准确,但若就以上而论,主题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作品本身描绘的社会生活所蕴含的思想、作者本人体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和作品塑造的艺术形象表现出来的思想。本人即由此出发来论证《水浒传》的主题思想。
一、《水浒传》作品本身所蕴含的思想。就《水浒传》所讲的故事本身而言,其故事源自《宋史》“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等史实记载,“同时它还概括了大量的同类历史事实……符合宋元明三代以至中国封建时代多次农民起义的实际情况”。[5]《水浒传》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场惊心动魄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展示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广阔的社会生活图景,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歌颂了反抗封建压迫的一系列英雄人物,揭示了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尤其是“乱自上作”、“奸逼民反”的道理,总结了封建社会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谱写了一曲“忠义”的悲歌。“这在整部中国文学史上是十分罕见的、难能可贵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水浒传》是一部悲壮的农民起义的史诗。”[6]这就是传统的“农民起义”说,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小说写的就是老百姓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由个人反抗到小团伙、再到大团伙的反抗过程。它写的就是一次农民起义,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无可厚非的,在前七十回尤为明显,虽然后七十回由于“招安”而起义思想不明显,逐渐减弱。然而,我们并不能因为小说结果的“招安”而否认其是一次农民起义!
二、就隐含在作品中的作者的思想而言,反映的是“忠奸斗争”。首先,就书名来看,水浒传的名字就是《忠义水浒传》,甚至就是《忠义传》。明杨定见《忠义水浒传小引》认为:“《水浒》而忠义也,忠义而《水浒》也。”一些主要领导人虽然被“逼”上梁山,但还是心系朝廷,权且水泊站暂驻。“酷吏贪官都杀尽,忠义报答赵官家”。他们竖起的旗帜是“替天行道”、“忠义双全”。“天”即上天,也指皇帝即“赵官家”,“替天行道”也就是替皇帝行道,也就是“忠义”于朝廷。如《水浒传》中的宋江,一再宣称:“小可宋江怎敢背负朝廷?盖为官吏污滥,威逼的紧,误犯大罪;因此权借水泊里避难,只待朝廷赦罪招安。”甚至饮了朝廷药酒,死在旦夕,还表白:“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心不负朝廷!”再看其平时语言:
“某等众兄弟也只待圣主宽恩,赦宥重罪,忘生保国,万死不辞!”(第55回)
“见宋江暂居水泊,专等朝廷招安,尽忠竭力报国,非敢贪财好杀,行不仁不义之事,万望观察怜其真情,一同替天行道。”(第56回)
“等朝廷见用,受了招安,那时尽忠报国,未为晚矣。”(第58回)
“宋江原是郓城县小吏,为官司所逼,不得已哨聚山林,权借梁山水泊避难,专等朝廷招安,与国家出力。”(第59回)
“他时归顺朝廷,建功立业,官爵升迁,能使兄弟们尽生光彩。”(第68回)
“中心愿平虏,保国安民,日月常悬忠烈胆,风尘障却奸邪目,原天王将诏早招安,心方足。”(第71回)
纵观宋江一生,确实是死心塌地的忠于宋王室的,他坦白的说,他落草梁山,只不过是“权且暂避”;他惩除贪官污吏,乃是为了“替天行道”,而不是犯上作乱。
其次,《水浒传》中有些领导人虽然要求彻底反抗,不忠于朝廷,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就没有“忠义”思想。他们中的典型代表如李逵,他说:“杀去东京,夺了鸟位,……”面对高俅,鲁智深则道:“你却怕他本官太尉,洒家怕他甚鸟!俺若撞见那撮鸟时,且教他吃洒家三百禅杖了去!”(第七回)但他们忠义于梁山事业,忠于未来的“大宋皇帝晁盖”、“小宋皇帝宋江”。因此,不管忠义于朝廷,还是忠义于梁山事业,他们是一帮“忠义”之士。而与他们相对的则是以一批贪官们为代表的“不忠不义”。从手握朝纲的高俅、蔡京、童贯、杨戬,到称霸一方的江州知府蔡九、大名府留守梁世杰、青州知府慕容彦达、高唐知州高廉,直到横行乡里的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祝朝奉,乃至陆谦、富安、董超、薛霸等走狗,互相勾结、暗无天日。而英雄们“撞破天罗归水浒,掀开地网上梁山”的目的、以及“不反皇帝”“替天行道”的最高纲领自始至终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此,水浒传反映的是忠臣义士与权奸恶霸之间的斗争,突出了“忠义”思想,即“奸民斗争”。
再次,在《水浒传》里,表示正邪性质的词语频频出现,如“忠义”一词出现146次,“义士”73次,“忠良”17次,“贤良”6次,“忠臣”3次;“奸臣”26次,“谗佞”13次,“权奸”2次,“奸徒”2次,“滥官”9次,“污吏”10次。自古正邪不两立,既为正义就不会与奸邪同流合污,“忠义立身之本,奸邪坏国之端。狼心狗肺佞滥居官,致使英雄扼腕”(49回),忠义之士与奸佞之臣形成了小说中的两大对立阵营。在小说中,“谗佞专权”、污吏横行之类的词语出现了13次之多,“嫉贤”、“嫉能”类的词语出现14次,“闭塞贤路”、“奸臣闭塞”出现了11次。作者似乎要一再表明忠臣义士铤而走险、起义反抗,实是由于“朝廷不明,纵容滥官当道,污吏专权”(65回)。总之,作者想要通过写一次规模浩荡的农民起义来表现“忠奸斗争”,而这种思想恰好是隐含在作品中的作者的思想。因此,关于《水浒传》主题的“忠义说”、“忠奸斗争说”是成立的、有根据的。
三、从小说塑造的主要人物形象来看.即从“奸逼民反”的“民”来看,小说塑造的主要的“民”是“三十六英雄”、“七十二好汉”。这些“民”或为官吏、或为下级文人、或为商人、或为游民,真正的农民不多,充其量也就是“阮氏三雄”、解氏兄弟五人而已。由他们组成了一个成分阶层复杂的、具有一定个性意识的、仗义疏财的古代市民阶层。他们想要“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成翁吃酒,大口吃肉”,“图个一世快乐”。他们反抗的初始目的大多也与金钱有关系。如刘唐、公孙胜就非常相信金钱的力量,他们拜见晁盖都以“十万贯金钱”作为诱饵,献给他们心中的领导人晁盖;在江州,李逵初出场就为银子争红了眼,似乎他最大的要求就是银子,有点只认银子不认人的味道。鲁智深桃花山不辞而别,也没忘把金银酒器踏扁了带走;即使在三拳打死镇关西,有命案在身的危急关头,也不忘带走金银细软。七星小聚义、智取生辰冈写的都是为了金钱。因此,他们起初聚义的理想是“金钱”,人物行动的出发点以“金钱”为中心,这反映的是市民的经济要求。到后来,招兵买马、壮大队伍的目的只是为了捞取获得“招安”的资本,从而达到“封妻荫子”美名传后世的政治目的。也就是想走一条“想做奴才而不得——做了奴才过不得——做稳了奴才方了解”的道路,这都反映的是市民趣味、市民意识、市民理想。那么,既然《水浒传》的主要人物形象的特点是“市民性”的,因而有关说《水浒传》的主题是“市民意识”说也是成立的,但这并不排除梁山队伍的主体力量是农民。也就是说,梁山起义队伍的主要领导者是市民,而作为梁山队伍的主体力量的则是农民。
综上所述,就故事本身看,它讲的是一次农民起义;就作者的思想看,他要写的是“忠奸斗争”;就主要人物形像看,他们身上反映的是市民观念。好的文学作品的主题总是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水浒传》也不例外,学术界对其主题争讼已久,除本文所提到的三种以外,还有“封建时代的爱国主义”说、“伦理反省”说、“讽谏皇帝”说、“复仇”说、“军事人才悲剧”说、“反腐败”说、“游民”说、“综合主题”说……各种说法都具有相当的理由,都能靠一定的论证和考辨得以成立。[6]但我以为,诸说中最主要的、影响最大的还是本文所论及的三种说法。狄德罗说:“主题思想应有力而清楚,他便应该对其他思想处于专制地位。”[7]因此,我以为《水浒传》的主题应为:一次由市民领导的、承载忠义思想的、反映忠奸斗争的农民起义。其中,起义思想在后七十回减弱,市民思想是义军主要领导者的思想,而贯穿作品始终的是忠奸斗争思想。因而,忠奸斗争思想在诸种思想中处于驾驭和统帅的地位,是作品最主要的主题思想。
注释:
[1]李渔:《闲情偶记》。
[2]周贻白:《闲情偶记演习部注释引言》。
[3][俄]托马舍夫斯基:《主题》,蔡鸿宾译,见《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4页。
[4]童庆炳主编《文学概论》(修订本),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页。
[5]李希凡:《〈水浒全传〉的思想、情节和人物》,《名家解读〈水浒传〉》,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27页。
[6]王鸿卿《〈水浒〉主题新论》,见《明清小说研究》,2005年、第2期,第36页。
[7]袁行霈:《中国文学史》(卷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第2版,第43页。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