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政治是中国古代政治学说的一个独特命题。从现存文献看,最早系统阐述无为政治的是《老子》,而有关思想可追溯到更为久远的年代。在先秦,无为是一种影响广泛的思潮。道、儒、墨、法、阴阳、杂等主要思想流派对无为的理解有很大差别,却又有共同的话题和相近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事(包括各种政治事务)应效法自然、顺应自然;在君臣关系上,君无为而臣有为;在君民关系上,君主应尽量减少对民的干预,但又要愚民;作为君主要注意节俭,不宜太铺张。无为是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法则之一。本文只说君臣关系,其要点是君逸臣劳与治要抓纲。
先秦诸子反复论说君逸臣劳的原则。君逸臣劳既源于君尊臣卑,又因君主个人能力、精力有限,不能不依靠臣下。
先秦道家认为,君无为而臣有为是君主驭臣的总纲。《老子》对君主无为有提纲挈领的论述,其政治哲学和策略思想一直是人们论证君主无为之术的理论依据。《庄子·在宥》认为:天道无为,人道有为;无为者尊,有为者劳;君为天道,臣为人道。君逸臣劳,君尊臣卑,这是自然法则决定的。《管子·心术下》以心脏无为而制九窍为例,阐述君主的驭臣之术,主张君主把精力放在督导臣下方面,而不是代替臣下做事。君主无为犹如“毋代马走,使尽其力;毋代鸟飞,使弊其羽翼;毋先物动,以观其责”。道家还为此设计了系统的治术。
法家深受道家的影响,也大讲君主无为。《慎子·民杂》提倡“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申子·大体》主张君主“示天下无为”。《管子·乘马》说:“无为者帝,为而无以为者王,为而不贵者霸。不自以为所贵,则君道也。”法家认为,君主无为既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具体体现,又是君主驾驭群臣的工作方式和特殊手段。所谓无为,就是操持最高权力的君主要把主要精力投放在设官分职、尽臣之力方面,指挥一切人,却又不要事必躬亲。《申子·大体》有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君驭臣如身使手,“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法家以法、势、术理论为基础,提出了系统的君主无为之术。法家的有关思想对后世的政治理论和政治观念有深刻的影响。
先秦儒家也大讲君主无为。《论语·卫灵公》记载了孔子的一种思想:“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主张君主“垂衣裳而治天下”,即应善于任用臣属,不必亲自操办事务性工作。《荀子·王霸》讲得更为具体明确:“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君主应设官分职,任贤使能,以实现“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恭)己而已矣”。这种治术“守至约而详,事至逸而功”,君主能行此术,“则身逸而国治,功大而名美”。
先秦其他学派也有类似的思想。墨家的文献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无为”这个概念,然而其尚贤论的基本思路与无为论相通。《吕氏春秋》在综合各家之论方面大做文章。《君守》篇将君主无为概括为“大圣无事而千官尽能”。《当染》篇说:“古之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官事,得其经也。”君主劳于求人而逸于治事,才能实现无为而治。
“无为”几乎成为论说君臣关系时必然涉及的话题,许多人把“君无为而臣有为”作为君主臣辅政治运作的总则。君主无为论为统治思想和各流派文化所认可。如魏晋玄学诸子兼综《老子》《庄子》和《周易》,他们不仅力主君主无为以统众,而且把无为原则普遍化。郭象在《庄子注·天道》中提出:天子、冢宰、百官、庶人乃至昆虫都应无为。“无为”和“有为”是统一的,“无为”要借助于“有为”,“有为”要归结为“无为”。“主上无为于亲事,而有为于用臣”,这就像“工人无为于刻木,而有为于用斧”,“臣能亲事,主能用臣;斧能刻木,而工能用斧。各当其能,则天理自然,非有为也”。所谓“无为”就是各司其任,各尽其能。道教学者也大讲君主无为。唐代著名道士成玄英在《庄子·在宥疏》中提出:“君位尊高,委之宰牧;臣道卑下,竭诚奉上。”“尊卑有隔,劳逸不同,各守其分,则君臣咸无为也。”孔子后学都把“垂衣裳而天下治”作为论说君主驭臣之道的主要命题之一。《中庸》把“无为”推广为一切权力者的为政治术,即“官盛任使,所以劝大臣也”。郑玄注:“官盛任使,大臣皆有属官所任使,不亲小事也。”无为又是公认的圣王之道。《新序·杂事三》说:“王者劳于求人,佚于得贤。舜举众贤在位,垂衣裳恭己无为而天下治。”历代儒者注疏《周易》,必然论及君无为而臣有为。如《周易正义·系辞下疏》说:“君以无为统众。无为者,为每事因循,委任臣下,不司其事。”“臣则有事代终,各司其职。”王夫之还依据君无为、臣有为原则,设计了更合理的政治体制。
许多帝王对无为政治也有精辟的论述。如武则天在《臣轨·同体》中说:“冕旒垂拱,无为于上者,人君之任也。忧国恤人,竭力于下者,人臣之职也。”而“天下至广,庶事至繁,非一人之身所能周也。”因此,君主应把主要精力用于“分官列职”,切忌君代臣劳。
君主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事必躬亲,眉毛胡子一把抓,陷入事务主义,抓一而漏万,不懂得抓纲领,结果适得其反。《尚书·虞书·益稷》载:“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传说这是皋陶应答帝舜唱的歌,对此注解很多,司马光、吕祖谦解读得最为明快。司马光《稽古录》说:“丛脞,细碎无大略。明主好要,暗主好详。主好要则百事详,主好详则百事荒。君既不知治要,躬亲细务,则大臣无所事事,皆解体不为用。万事非一人可治,故皆堕坏。”宋人时澜编《增修东莱书说》卷四归纳吕祖谦的话说:“君道在于无为。侵臣之职,则丛脞哉。丛脞者,不知纲领之谓也。”君主“细碎无大略”,不知“纲领”、不知“治要”,“躬亲细务”,结果只能是“堕坏”。
那么“大略”“纲领”“要”点是什么呢?各家各派有不同的说词,但从大的方面讲,如下几点大致是相同的:
其一曰静因之术。道家、法家、杂家及部分儒家学者对此多有论及。其主旨是:君主要无欲、藏拙、静观,使臣下不可揣度,从而实现以静制动,以虚制实。具体方术有深藏不露、装聋作哑、倒言反事、防臣如虎等。以身藏不露为例,《管子·心术上》说:“不出于口,不见于色,言无形也。四海之人,孰知其则,言深囿也。”《申子·大体》说:“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否则“示人有余者,人夺之”。《吕氏春秋·分职》说:“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示人“无智”而“能使众智”,示人“无能”而“能使众能”,示人“无为”而“能使众为”,这就叫“静因之术”。
其二曰定法分职。这一条是百家共有的。其主旨是:以法制、律令的形式明确职分,使群臣各有其职位、权限及相应的规范,即《慎子·威德》所说的“士不兼官”“工不兼事”。
其三曰循名责实。这一条也是百家共识。其主旨是:立法定分以后,君主要审核形名,依职课功,要求群臣恪守职责,按规定办事,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越权行事。《申子·大体》说:“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张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君主循名责实,群臣按规定办事,政权体系就会正常运转。历代王朝都有与此相关的考课、监察制度。
其四曰任能使智。《慎子·民杂》认为:君主应“不设一方以求于人。”君主必须借重群臣的智慧和能力,千方百计地网罗人才,这也是百家共识。思想家们还普遍指出:君主必须知人善任,量才而用。《韩非子·扬权》说:“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唐太宗在《帝范·审官》指出,君主用人应大材大用,小材小用,使才当其任,人尽其才,所谓“智者取其谋,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无智、勇、怯皆用之。故良匠无弃材,明君无弃士”,这类言论很多。思想家们还普遍主张君主要礼贤下士,甚至以臣为师为友,以此换取贤能之士的效忠。
其五曰尽臣之能。尽臣之能的关键是君主不可恃才自任,事必亲躬。《慎子·民杂》说:“人君自任,而务为善以先下,则是代下负任蒙劳也,臣反逸矣。”“是君臣易位也,谓之倒逆,倒逆则乱矣。”在历代文献中,批评君主骋材自傲,与臣下争功、争能的言论很多。思想家们都认为这不利于充分发挥臣下的才干。为了尽臣之能,他们还普遍主张君主纳谏。
其六曰赏罚严明。思想家们普遍认为,唯有君主赏罚严明,才能使恶者惧、善者劝,群臣尽职尽责,不敢违抗君命。
上述思想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政治规范和君臣的政治意识、政治行为有深刻的影响。
如果从抽象的意义说,无为是很高明的领导方式,善于治要抓纲,知人善用,控制住宏观,摆脱事务主义,这些很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