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志琴(1935—),女,江苏镇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资深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北京100006);梁景和(1956—),男,山东蓬莱人,历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北京100048);左玉河(1964—),男,河南新乡人,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
【原文出处】《晋阳学刊》(太原),2012.3.99~110
原刊主持人(左玉河)按语:自从1980年代末刘志琴先生提出“社会文化史”概念以来,社会文化史研究取得许多丰硕成果,呈现出方兴未艾之势。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目前的社会文化史研究缺乏必要的研究理论和方法,缺乏深入专精的高水平著作(典范之作),面临着发展的“瓶颈”问题。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存在哪些问题?制约社会文化史发展的瓶颈何在?如何深化社会文化史研究?如何创建中国自己的文本解释体系?如何尽快产生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典范之作?2011年9月下旬,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社会史研究中心与首都师范大学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心联合发起召开了“西方新文化史与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30多位学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这皇选载4位学者有代表性的意见,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的若干问题进行反省和探讨。
什么是社会文化史?如何研究社会文化史?这是10年前召开相关会议时大家讨论的热点和争论的焦点问题。在10年后的今天仍然提出并讨论这样的问题,一方面说明社会文化史已经引起了国内学术界的广泛注意,特别是引起中青年研究者的浓厚兴趣,另一方面说明有在研究理论和方法上进行深入探讨的需求。因为社会文化史是新兴学科,又是交叉学科,所以大家都在摸索中,都在慢慢地积累经验。刘志琴先生给社会文化史所划定的范围是大众生活、生活方式、社会时尚三个部分。这个研究范围,显然与过去研究的文化史不一样。过去研究的文化史比较关注知识精英的文化观念、文化思想。而社会文化史关注的是社会民众的文化观念和文化意识。它关注的是大众的日常生活方式、社会生活和社会时尚。过去那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逐渐进入研究者的视野。社会文化史关注的对象,是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娱乐休闲、宗教信仰、节日节庆等等,生活方式和社会时尚的变化都体现在里边。可见,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对象是非常丰富的,有着广阔的研究空间,用刘志琴先生的话说就是“青史有待垦天荒”。
我个人倾向于这样的认识:凡是从文化史的视角来研究历史上的社会问题,用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文化问题者,都可称为社会文化史。概括就是,对社会生活的文化学提炼和抽象;对文化现象的社会学考察和探究。
社会文化研究的对象明确下来后,应该怎么进行研究呢?当然有很多种研究方法。其中最基本的研究方法,就是把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这些社会生活变化的情况给描绘出来,呈现出来。如民众的服装,从清代长袍马褂到民国时期中山装、旗袍的流行,包括日常生活中各种军服、礼服、制服的形成,可以看出服饰的变化。吃、住、交通等等,也是如此。目前的社会文化史研究,很大程度上处于这种社会生活描述的层面上,呈现出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在过去是没有的,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但这还远远不够,恐怕还不能称为社会文化史,恐怕还不是理想中的社会文化史研究。因为这最多给大家增加一些常识性的社会生活知识,仅仅属于表层的社会现象描述,充其量也是浅层的表象研究。
我认为,社会文化史研究一定要从“生活”层面上升到“文化”层面,而不能仅仅局限描述社会“生活”现象的低浅层面。社会文化史研究的重点,是关注于这些生活现象背后所孕育的“文化”含义,就是既要研究社会生活,还要研究背后隐藏的社会观念,特别关注社会生活与观念之间的互动。
以服装变迁为例,服装最原始的含义是保暖,再后来赋予社会文明的含义,体现出社会的等级,我们称之为“衣冠文明”。服装成为一种文化符号,而文化符号所赋予的内涵是非常大的,它首先体现出的是一种礼制,是一种尊贵卑贱的等级制度,与儒家文化强调的等级秩序观念有关。近代以来,服装从长袍马褂到礼服西服时装的变化,首先体现出来的是传统等级制度的隐退及自由平等观念的呈现,其次体现出服装逐步趋于便捷化、多元化、休闲化。当然,并不是说人们不再赋予服装以政治性的内涵,只是其内涵有所变化。以中山装为例,孙中山在设计这套服装时是否赋予其政治含义姑且不论,但当其流行之时,国民党人赋予它一些所谓的政治符号,如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等。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服装条例》规定中山装为一种正常礼服,教师和公务员参加正式社会活动时要穿。可见,服装本身包含有政治或文化的含义在内,服装本身的变化体现出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如果不从文化或政治的角度审视服装的变化,不揭示服装变化背后隐含的政治和文化内涵,是难以深刻领悟社会生活变化的深层问题的。而对这种生活现象背后文化内涵的揭示,正是社会文化史研究所要追寻和重点关注的,也是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史和文化史研究的区别所在。
社会文化史的价值,就是通过对下层民众衣食住行等社会表象的分析,揭示出一般民众的思想观念和意识。我认为,从具体社会生活面相上所呈现出来的观念变化,或许更具有说服力。在此,不妨以“头发”所体现出来的文化观念的变化,来说明社会文化史研究的特点和长处。传统中国男人的头发都挽成发髻的,没有剃头之说,因为“身之发肤,受之父母”,是不能损伤的,这是孝道的表现。但清兵入关后,要求剃掉前面部分,后边要扎成辫子。中原汉族文化跟满族习俗差异很大,在汉人看来,挽起发髻才是文明的表征,而剃头则是野蛮的表现,头发也是中原文明优于满族的标志。剃头不仅意味着汉人对满族的屈服,而且暗示着文明对野蛮的屈服。所以,上至士大夫下至老百姓,对清朝的剃发之举都加以抵制,以致出现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很多人因不愿剃发而被砍了头。清末西洋文明进来之后,男人留辫子被认为是一种野蛮、不文明的表现,因此留学在外的学生们觉得留辫子是一种耻辱,于是纷纷剪发。同时,由于清初汉人围绕着剃发问题而做过流血牺牲,剪掉发辫便隐含着反清之意。故在清末之时,留发被认为是忠于清政府的表现,而剪发代表着反清、叛逆,故革命志士纷纷剪发。民初一律要剪发,一是要与西方文明接轨,趋于文明,二是不再效忠于清政府。因此,在剪发成为大趋势下,拒绝剪发而留辫子,便被视为效忠遗清之举,留辫者多是忠于前清的遗老遗少,被视为落后、保守的象征。民初以后,头发花样就多了,其包含的政治内涵仍然存在,它仍然作为政治符号的表征而演变着。五四运动和随后掀起的国民革命中,女青年剪掉辫子改成短发,成为倾向革命、与旧观念决裂的象征,成为追求进步的时髦之举。也正因为如此,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反动派在江浙、两湖地区镇压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时,对留短发的女青年格外关注,将其视为“赤化”的青年而捕去,有些女青年就因为追时髦剪短发而被抓,有些甚至被杀掉。
可见,头发在近代革命风潮中曾被赋予丰富的政治内涵。举这样的例子,是想说明:社会文化研究第一个层面是要把社会生活的表象呈现出来,第二个层面是要揭示这些社会生活现象背后隐藏的“文化”内涵;既要关注社会生活,更要揭示生活背后隐含的文化观念。
对近代中国社会文化的具体面相研究可以用具体的方法进行研究,并有一定的适用性,也可以揭示其较为丰富的内涵,但从总体上说,社会文化史研究要形成一套区别于社会史和文化史,并有相当有效性的方法,还是很困难的。况且,在研究中会发现,越往深处研究,就越觉得会导致碎片化问题,会出现这样的困惑:到底近代以来整体上的社会生活变化是什么?到底民众的社会观念是怎样的变化?你或许会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困境中。这或许就是我的困惑所在。
尽管社会文化史研究已经尝试了20年,呈现出方兴未艾之势,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目前的社会文化史研究缺乏必要的研究理论和方法,缺乏深入专精的高水平著作(典范之作),面临着发展的“瓶颈”问题。从提倡到现在20年间,我们确实进行了很多探索,也涌现出一些有影响力成果,如梁景和关于陋俗的研究,李长莉关于上海伦理观念变化的研究等。但是总觉得还不完全是按社会文化史的路子、理论、方法来研究。缺乏众人认可的体现社会文化史独特理论与方法的典范之作,缺乏中国自己的文本解释体系。什么是典范之作?就是这个题目从选题到运用资料,到采用的方法,再到得出的结论,都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如何尽快产生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典范之作?首先需要在理论方法上进行创新,大胆地运用西方新文化史的理论方法进行尝试,做出几篇成熟的论文,推出能够体现出中国社会文化史方法的系统著作。
中国社会文化史是一个既非常广阔、需要有人艰辛耕耘的研究领域,也是一个富于挑战、需要付出艰苦劳动的研究领域。人其门不易,而一旦入门,要想从中取得丰硕成果“潇洒”地走出来,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该笔谈中夏明方《近代中国研究的“后现代视野”概论》一文转载于《复印报刊资料·中国近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