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录》正式出版,图录根据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名单,以文字分类、以时代先后为序,收录了众多珍贵典籍。
2013年,国务院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包括1516部古籍。本批《名录》包含诸多亮点:一是甲骨文首次入选。全国7家单位收藏的53872片甲骨文入选名录,殷墟甲骨文有着珍贵文物与中国最古老“文化典籍”的双重价值,是迄今发现的商周时期最重要的文献载体。二是收录一批珍贵稿本、抄本。共收录名家稿本76部、明抄本64部、清抄本113部,弥足珍贵。三是涵盖12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包含藏文、回鹘文、西夏文、蒙古文等,种类繁多,精品纷呈。其中收录了新发现的大量藏文文献,成为民族文字文献的一大亮点,集中体现了藏文古籍普查的重要成果。
习近平同志指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2007年,我国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主持开展的国家级重要文化工程——“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经过七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出版,生动揭示了中华优秀典籍,让社会公众和学术研究者更加便捷直观地了解和利用珍贵典籍,有助于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