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30日,《光明日报》头版刊登《建议建立教师节》的“读者来信”,北京读者章连峰建议:“定每年九月一日为教师节,全国学校在这一天举行庆祝活动。”
1981年11月,在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包括叶圣陶、雷洁琼在内的民进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的主要发起者及撰稿人是时任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民进中央常委方明。
1981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的习仲勋接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时,方明和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的张承先一起向他提出设立教师节的建议。习仲勋听后指示写报告请示中央。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向中央书记处提出请示。
1982年7月20日,《光明日报》再次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刊登《建议每年开展一次“尊师周”活动》,作者为天津南开中学语文教师田家骅。田家骅建议:“教师应有自己的节日。日期最好在暑假后开学的第十天为宜。”这恰好与后来教师节的日子相吻合。
1983年6月,包括葛志成、霍懋征在内的民进19位政协委员再次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联名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
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也再次将“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也解释了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的原因。
同年12月初,暨南大学和中山大学学生倡议建立“尊师节”。同年12月15日,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王梓坤院士在一次座谈会上倡议9月为“尊师重教月”。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21日,会议通过决议,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