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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冲突:理想与现实的差异
本网:墨客网 | 阅读次数:1028次 | 更新时间:2017-09-15 15:22:05
对于秦王朝的最高统治者秦王政来说,建立统一的大帝国既为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理想,因此当他完成政治上的统一之后,如何巩固这种统一,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他日思夜想的重要课题。面对这一课题,秦王政在起初并没有完全排斥儒家的方案,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秦王朝在统一过程中和统一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正是按照儒者的设计建立起一套权力模式和行政体制,除了秦国原有的疆域外,秦王朝在山东六国并没有立即推行秦国原先实行的郡县制,而是依据各国的不同传统、不同状况,建立了藩属关系,承认各国原有统治者的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大体恢复了周初的情况。在事实上接受了儒者“师古”,以及分封诸子以卫社稷的建议。 然而,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秦王朝的这些做法并不能保障其统治权力的有效性,更无法使统一帝国得到巩固和稳定。恰恰相反,由于秦王朝在统一过程中所暂时保留的诸侯国毕竟都与秦推翻的周王朝有或深或浅或直接或间接的血缘、姻缘关系,他们的权利来源毕竟都是周天子。因此,尽管秦王朝不得不保留诸侯国的权利和地位,但在中国宗法化的社会结构中,秦王朝统治的合法性又不能不受到具有合法性权力来源的诸侯们的怀疑。于是,诸侯们在忍受了暂时的屈辱之后,便纷纷反叛,他们根本不可能真正成为秦王朝的藩属和臣民。也就是说,这些原有的诸侯国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像周初诸侯国对待周天子那样拱卫着秦王朝。于是,儒者的师古与分封的建议虽然是一种高妙的理想,但毕竟与当时的社会现实相脱离,其假定性的前提是承认了秦王朝权力的合法性。而事实则正如秦王政所反省的那样:”异日韩王纳地效玺,请为藩臣,已而倍约,与赵、魏合纵畔秦,故兴兵诛之,虏其王。寡人以为善,庶几息兵革。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故旧其质子。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兴兵诛之,得其王。赵公子嘉乃自立为代王,故举兵击灭之。魏王始约服入秦,已而与韩、赵谋袭秦,秦兵吏诛,遂破之。荆王献青阳以西,已而畔约,击我南郡,故友兵诛,得其王,遂定其荆地。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柯为贼,兵吏诛,灭其国。齐王用后胜计,绝秦使,欲为乱,兵吏诛,虏其王,平齐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代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quot;显而易见,秦王政已清醒地意识到,秦王朝统一之后所面临的最大危机不是别的,只是权力的合法性危机。而这一点也与儒家素来所强调的”名正言顺”的思维路数不谋而合。
为了克服权力的合法性危机,巩固秦王朝的统一成果,秦王政和他的谋士们在先后平定诸侯叛乱的同时,也作了许多相当积极的努力,以期名正言顺地取周而代之,确立秦王朝的合法性地位。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与博士议曰?quot;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以此强化秦王政的个人尊严和秦王朝的合法地位。
对于王、冯、李诸人的建议,秦王政作了些微修改,原则上予以认可。从此秦王政便变为秦始皇帝,以中央至高无上的君主身分大权独揽,统治全国。然而在当时的背景下,权力合法性的危机并不仅仅表现在新王朝能否真正建立起来,而且表现在新建立的王朝是否能够成为前代王朝的合法继承人,如果不能真正解决这一点,那么即便新王朝能够建立起来,其合法性依然受到人们的怀疑。为此,秦始皇借助于阴阳五行化之后的儒学,”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足为步,乘大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厌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王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由此我们看到,阴阳五行化的儒者这一建议的本来意义不论如何,但其结果实际上导致了秦王朝后来的严刑峻法,进而促成了秦王朝的早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秦王朝政策上的重大偏差,虽然给儒学的发展带来了重大障碍,但推其原始,秦朝儒者并非全无责任,尽管这些儒者已严重变质,并非孔孟时的早期儒者。
如果说五德终始说导致秦王朝的急刑峻法尚可被具有极端功利主义倾向的法家传人李斯接受的话,那么,儒者们所提出的分封及师古等主张则被李斯坚决反对和排斥,并由此导致儒学史上的一场浩劫。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以皇权为中心的权力系统确立之后,秦王朝依然面临如何将权力系统延伸到各地的难题。特别是在原有的诸侯正因反叛而被消灭殆尽的情况下,如果不尽快填补各地的权力真空,势必为秦王朝留下巨大的隐患。但如何填补各地的权力真空,秦始皇的谋士们则发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一种意见以丞相王绾为代表,以?quot;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量王,毋以镇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也就是说,在王绾等人看来,秦国已推行有年的郡县制恐怕并不合乎统一后的国情,如欲使统一帝国的行政权力有效发挥作用,恐怕依然应如周初那样立同姓诸子为藩王,镇守各地,拱卫中央,巩固统一的局面。显而易见,这是儒家素来向往的政治理想。
对于王绾等人的建议,秦始皇似乎原则认可,于是交群臣讨论,群臣皆以为便,唯有廷尉李斯独特异议。李斯认为,”周文、武所封同姓子弟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封诸侯不便。”从历史的、长远的观点看,李斯的分析甚有道理,周王朝灭亡的真实原因虽然并非如李斯分析的那样简单,但诸侯之间的相互争夺,周天子协调功能的严重丧失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于是秦始皇由衷地赞赏李斯的建议,他总结道:”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于是秦王朝只好将郡县制推向全国,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民名曰”黔首”,”收天下兵器聚之咸阳,销以为钟 ,金人十二,重各干石,置廷宫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不仅在广袤的疆域中真的建立起统一的大帝国,而且真的采取了若干保障统一的具体措施,似乎秦帝国真的可以像秦始皇所设想的那样,”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秦始皇建立长久稳定机制的愿望我们不必怀疑,我们现在所感兴趣的问题是,统一既是包括儒家在内的各家各派的共同愿望,也是久经战乱之苦的人民的共同心声,何以秦王朝真的要建立”天下无异意”的统一模式时,不仅没有使这种统一持久下去,反而导致天下散乱?而且更为微妙的是,对重建统一并无异议的儒家学派何以在统一过程中又遭受到如此重大的损失?这便不能不说到儒法之间的冲突。
如前所说儒家学派在秦国并非没有一点地位,只是地位微弱不居于权力中心或要津而已。而法家则不然。法家不仅在秦国具有悠久的思想传统,而且自商鞅以来,特别是统一过程前后,法家人物几乎一直居于权力中心或要津位置。尤其是秦始皇的重臣李斯,秦始皇最为欣赏的理论家韩非,他们二人虽然名为荀子的弟子,原本应该成为儒学的传人,却因机缘巧合和性格使然,成为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的法、术、势相结合的行政理论对秦始皇产生了极大的诱惑,使他越来越相信权力的获得与巩固并不能仅仅凭借儒家的仁道与王道,而只能?quot;天下无异意”的严刑峻法;而李斯在理论的建构上虽说不如韩非,但由于其性格的鄙下以及时代条件使然,在实践上仍帮助秦始皇完成了严刑峻法的权力模式的建构。在这种情况下,”好看”而效用甚微的儒家理论便理所当然地遭到秦王朝的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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