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银器》(五卷),扬之水著,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2022年8月第一版,890.00元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给历史写作定了一个很高的标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个标准中最难的当然是“究天人之际”,也就是沟通天意和民意,用现代语言说,就是找出和掌握历史发展规律。此外的两点“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却是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只要以一人之力,在自己设定的范畴内用自己的想法去研究古今变化,都可以说是“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当然,这里“变”的程度有深浅,“言”的见识有优劣。扬之水《中国金银器》就是以一人之力,研究自先秦到明清金银器的巨著。书虽然不以“史”命名,但自言“是纪传体,即为器物立传,以‘器’见史”(1975页),与《史记》既是纪传体又是通史的体裁相似,实际就是一部探讨中国金银器发展变化历史的著作。
说这部书“通古今之变”,不仅是说作者梳理探讨了金银器二千年来在器型、纹样、工艺等各方面的缘起演变,而且往往以画龙点睛方式指出了这种变化的社会原因。比如首饰中的簪钗,到明代变得最为繁缛,且“簪几乎独领风骚”原因何在? 作者从发式的变化中找到了最重要的时代背景,即出现了䯼髻。由于“明代女子用了䯼髻罩发,一头乌云早被覆盖式的插戴所掩,高髻的式样不再时兴。从此簪钗差不多成为纯粹的装饰,而用于䯼髻上的插戴,自然以簪为便”(1267页)。这就为簪钗使用上的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式样纹饰变化找到了最重要的原因。不仅如此,作者还指出,明代簪钗类型和装饰手段的丰富“是以佳人的足不出户为代价,相望于‘玉钗头上风’的唐代女子,是两个生活世界了”(1216页)。这就在不经意处指出了社会风尚对首饰、对金银器的影响。而这,正是“通古今之变”的表现之一。
说这部书是“成一家之言”,首先在于对金银器的界定。就像司马迁以个人眼光立《陈涉世家》《滑稽列传》《游侠列传》等一样,为哪些金银器立传,关系到对金银器性质、作用等的认识。其他一些研究金银器的著作中,往往不包括“首饰”,但在本书中,“首饰”占了很大比重。因为作者是从社会生活,是从“使用”中规范和界定金银器的,因此在她的“一家之言”里,并不按器型分类立传,而按“使用”立传,于是有酒食器、香器、饰品、日常杂用之器、车马具等分类,但不包括金银货币、金银册牌、金银印玺等(8页)。
从“使用”角度研究金银器,就使得金银器与社会日常生活有了紧密联系。比如酒具。在唐代流行低度酒的时期,盛酒的器皿主要是樽,也可以称为盆、钵、酒海,总之是容量很大的敞口器皿。而且,与这种樽相适应,分酒的器皿是长柄的杓(酌酒的“酌”字就是形象证明)。“樽杓”成了唐代史籍中出现最多的盛酒分酒器皿组合。本书讨论了许多樽杓实物,指出其中最大者是日本白鹤美术馆藏鎏金大银盆,器高20.5厘米、口径68.4厘米(358-359页)。这种口径在半米以上的大银盆是宴会用的。本书引《太平广记·裴弘泰》条说宴会上用的这一种大“酒海”,“受一斗以上”。一斗酒,差不多有15斤,难怪要用这么巨大的酒盆来装。其实当时两三个人喝酒也用樽杓。唐人小说《游仙窟》说张生与十娘、五嫂三人喝酒,“中间擎一大钵,可受三升已来……杓则鹅项鸭头,汎汎焉浮于酒上”。三人喝酒,要放一个装4斤多酒的钵,酌酒用杓。本书举出的出土于河南偃师杏园唐墓的“银鸬鹚勺”(357页),正可以印证小说中的“鹅项鸭头”杓。用樽杓喝酒,极具唐代特色,可惜近年来一些以唐朝为背景的电视剧不能再现这一习俗。到晚唐以后,随着高度酒的出现,盛酒和分酒的器皿就发生变化了。
本书比较强调用当时词语来界定和描述金银器。樽杓之外,比如将一些著作中所说带扳指的金银杯改称为“卮”,将后世习称的“仕女画”改称为“子女画”,等等。两汉时期流行云气纹,于是“后人看来是山水,是自然之趣”(155页),或者“认为它表现的是‘一种可爱的山林野趣,环境的寂静、鸟兽的自然生态之美’”(163页),但在本书作者看来,从当时人的观念出发,“这里表现的未必是爱自然,而是对神仙的企慕,对长生不老的追求”(155页)。我想作者的判断是对的。研究古代器物乃至其他,一定要站在当时人的立场,用当时人的观念来阐释。就像“胡风”。即便现在都说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胡风很盛,但当时人并不这么认为。从当时人的著作言论中几乎见不到流行胡风的说法。所以虽然确实有很多外来东西,但当时的唐人从容自信,认为那些东西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不刻意去区分是否“胡风”。就像现在穿西服吃番茄一样,不会还有人说现在流行着“西风”或“番风”。
好的著作能让人解除疑惑、增长知识。本书主旨是为“物”定“名”。一方面用文献为金银器定名,反过来又用金银器印证了文献。唐人小说《霍小玉传》写诗人李益先与霍小玉山盟海誓,后来抛弃了她,娶门当户对的卢氏为妻。婚后李益得了严重猜疑病,总怀疑卢氏有外遇,一日,“忽见自门抛一斑犀钿花合子,方圆一寸余,中有轻绢,作同心结,坠于卢氏怀中”。李益由是“愤怒叫吼,声如豺虎”,休了卢氏。问题是,这个钿盒还没有打开,怎么知道里面有“同心结”呢?读了本书我们才明白,这种盒子叫“穿心盒”,是“一种中心有孔的圆环式小盒”,因此可以将轻绢做成同心结,从盒中穿过(420页)。这样,对《霍小玉传》中的描述我们就能读懂了。更可贵的是,本书作者关于“穿心盒”的定名是从后代上溯出来的,并因此找到了唐代穿心盒的实物,功力确实深厚。
好的著作能给人以启迪。中国古代妇女对身体的遮蔽因时代而有不同。比如唐初妇女出行,往往要戴冪䍠,全身遮蔽。隋末唐初英雄李密叛唐时欲攻打桃林县城,让自己的兵士都戴冪䍠,藏刀裙下,向县城进发。这么一大队化妆成妇女的士兵在路上行走,没有人怀疑,可见冪䍠的普及。到唐高宗武则天时,不戴冪䍠了,又流行帷帽,只遮挡面部。再到唐玄宗时,帷帽也不戴了,妇女出行“靓粧露面,无复遮蔽”(《旧唐书·舆服志》)。后代如何?根据本书,到明代出现了一种新的金银饰品——钮扣。钮扣的出现,是因为此时“女子穿的对襟袄子上边有了竖领,或曰立领,竖领前面便是一对钮扣。”女子服饰再次把身体遮蔽起来,从此不再可能“作为外衣的对襟衫袄微开或半开,可以露出粉颈、内衣乃至抹胸”了(1408页)。金银饰品就这样与妇女对身体的遮蔽风俗联系在了一起。
再如戒指(指环)。作为外来饰物,戒指直到唐代依然具有神秘性、胡族性,属于一种珍贵物品,佩戴者主要是非汉族人,且佩戴并不具有西方文化中的婚姻意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将戒指作为定情物或婚姻证明物,建立在男女自由恋爱的基础上,而中国古代缺乏这样的文化基础。唐代以后如何?根据本书,戒指到宋代开始普及,甚至成了聘礼中必备的“三金”(手镯、戒指、帔坠)之一(1032页),但仍然只被视为宝物或财产。到了明代依然如此。本书举话本小说《闲云庵阮三偿冤债》为例,可知当时不仅女子,男子也戴戒指,而且可以一手带一个(1398页),而《金瓶梅》中描写潘金莲是“露出那十指春葱来,带着六个金马镫戒指儿”(1405页)。十个指头带六个戒指,可知当时人依然只是将戒指视为装饰品或贵重品或财产,不具有西方文化中的婚姻意义。由此可以知道,一种外来物品乃至观念理论,如果不服中国水土,很难进入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同时,如果这一外来物品或观念理论本身有一定价值,它又可以一种变换了的意义存在于世。对于这样一种外来物品或观念理论,我们要了解其原本具有的意义,更要了解其变换之后的意义。既不能以前者代替后者,也不能以后者来解释前者。历史需要真实。本书所涉几千件金银器,大多经过作者的上手:亲自触摸、检视、拍摄,并列有出处,真实可信。加上本书文笔优美、图片清晰、装帧精致,不仅读来赏心悦目,还能获得难得的知识与启迪,实在是一部厚重的好书。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