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与《大学》一样,也是战国末期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中庸》把《大学》中关于道德修养的“八条目”中“诚意”一条凸显出来,从而建构了一套以“诚”为价值核心的道德修养理论。
天道之诚与人道之诚
《中庸》用了很多篇幅讲天道之诚与人道之诚,然后又论证了它们之间的统一性问题。在《中庸》作者看来,诚是客观规律的反映,是事物发展规律的本质规定。天道之诚作为天理之本然,是人性的价值本源,人性本之于天道,因此,《中庸》又提出了“诚之者,人之道也”。这种以天道解释人性、道德起源的观点,可以说是对孟子“尽心椫詶知天”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庸》所谓的诚包含着两层含义:就其本体论意义而言,天道之诚喻指自然界生生不息的规律及自然万物存在的终极根源;就其道德意义而言,人道之诚表明一种人性之善。《中庸》赋予诚以本体论和道德论的双重含义,通过诚在天道与人道之间的关系把天、人联系到一起并在诚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从这一点上来讲,诚是天、人合一的关键点,没有诚,人们既无法认识和体察天之道,也无法认识和把握人之道。
《中庸》讲天道之诚不是目的,它最终要落实到社会,落实到人,落实到道德主体的实践上。《中庸》认为,修身是人生的出发点,要修身便要处理好五种人伦关系,同时还要具备知、仁、勇三种品行;要修身就要先做到诚身,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诚身呢?《中庸》指出,诚身有道可循,这个道就是要做到善。可见,诚身的内涵就是一个善字,就是一个如何明善、如何行善的问题。《易传·系辞上》中所说的“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在有关诚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由本体论意义上的诚推导引伸至伦理意义上道德主体对诚的运用。《中庸》按照天道之诚为人道之诚描绘出了一幅修养的路径:“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通过明诚的方式也就是教育、学习的方式具体地把诚运用到实际生活中,这就是最高境界诚之道人格化的体现,那种看起来不可捉摸的天道之诚通过为善、行善、择善的转化过程就可以实现诚。通过这种方式,主体的人道与本体的天道之间因明诚而融为一体,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诚是修心尽性、与天地参的重要手段。至诚不但可以化物,而且可以育物,至诚发挥到最高阶段,就能达到尽人、物之性,就能实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的理想境界。诚还是成己、成人的必要条件。一系列不断学习的过程便可以使自身明白事物的道理,内心的这种修为过程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成就自己,同时也能促使别人发生改变,这种成己、成人都需要以诚作为实现手段,由此可见诚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诚在治理国家,预知社会发展方面也具有神奇的作用。运用至诚观察和判断事物就能做到客观准确,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诚还是个人道德修为的重要原则。“诚者自诚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这里强调的是君子有诚则可以达到成己、成物的境界,至诚之道的运用全在于道德主体的不断修为,真正做到了至诚,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有了诚的信念,才能不断致力于道德的修养,使自身道德修养达到一种感人化物的崇高境界。没有坚定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志,就不会有真正的道德修养和道德锻炼,因此《中庸》一再强调诚作为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志在道德修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是《中庸》以诚为核心的道德修养体系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但也不可否认,《中庸》对诚的重视显然过了头,过分夸大了诚的作用,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倾向,这一点需要我们给予充分的注意。《中庸》认为,中庸之道时刻体现在人们的日常活动中,人们每时每刻都在体验着这种天生的、自发的中庸之道,对道的修养便是教化的开始。而道所规定的性、天命并不完全取决原来是什么,而是取决于个体如何去表现道,如何去施行道、修为道。可以说中庸之道能够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儒家所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可以以中庸之道作为指南。
中庸之道即中正不偏、经常可行之道。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讲,中庸是一种伦理原则,是对人们思想、情感方面的原则性约束。从实践性的社会角度讲,中庸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互动的方式方法,具体体现为日常各种事务中的实践活动。正因为这种无处不在的渗透性与广泛性,中庸之道才如此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民的生活,成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