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创建明王朝后,依据所谓“武定祸乱,文致太平”(1)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儒学教育,充分发挥儒学功能,以巩固、强化其王权专制统治。
以“礼乐”为“治民”之津梁的朱元璋,十分重视儒家礼乐文明的教化作用。他认为:“礼者,所以美教化而定民志。……有礼则治,无礼则乱。居家有礼则长幼序而宗族和,朝廷有礼则尊卑定而等戚辨。元以夷变夏,民染其俗,先王之礼几乎熄矣,而人情狙于浅近。”故其“初定天不,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分曹究讨”(2),先后编成《存心录》、《大明集礼》、《大成乐》,给经历涟年战乱之苦的民众多少带夹了点新气象。朱元璋更为重视礼乐文明对社会日用生活的影响。洪武五年(1372年),他诏令天下曰:“天下大定,礼仪风俗不可不正。诸遭乱为人奴隶者,复为民;冻馁者,里中富室假贷之;孤寡残疾者,官养之,毋失所。乡党论齿相见,揖拜毋违礼。婚姻毋论财;丧事称家有无,毋惑阴阳拘忌,停柩暴露。流民复业者,各就丁力耕种,毋以旧田为限。僧道斋醮杂男女、恣饮食,有司严治之。”(3)同时,因御史高原侃奏言而诏定官民丧服之制,又诏中书省定官民房舍服色等制。
朱元璋重视儒学,大力强化儒学教育。他首先以儒家思想教育、规范包括诸王子在内的皇亲国戚和武臣、功臣及其子弟。早在立国前,他即遣长子标向宋濂习经学。宋濂是出自金华朱学的婺州名儒,“上(朱元璋)每谓先生(宋濂)曰:‘朕以布衣为天子,卿亦起草莽列侍从,为开国文臣之首,俾世世与国同体,不亦美乎?’”(4)他任太子师先后十余年,始终兢兢业业,“凡一言动皆以礼法讽劝,使归于道。至有关政教及前代兴亡之事,必拱手曰:‘当如是,不当如彼。’皇太子每敛容嘉纳,言必称师傅云”。(5)即使返乡归省期间,宋濂仍寄书太子,勉以孝友敬恭、进德修业。朱元璋览之大悦,特向太子解说书意,赐札褒答,并令太子致书作答。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命选国子生国埼、王璞、张杰等十余人侍太子读书禁中,并对殿中侍御史郭渊友等说:“诸生于文艺习矣,然与太子处当端其心术,不流浮靡,庶储德亦获裨助。”(6)十年(1377年),在令太子处理政事的同时,特命儒臣为其讲解真德秀所著《大学衍义》,以使其从实践中加深对儒学、尤其是程朱理学之政治哲学的理解。朱元璋对太子以外的其他王子的儒学教育亦很重视。洪武二年(1369年),他命诸王子受经于博士孔克仁;又令建大本堂聚古今图书,延四方名儒教太子及诸王,选天下才俊之士充伴读。他则同诸儒时时赐宴赋诗,商摧古今,评论文字无虚日。同时,又令功臣子弟皆入学,接受儒家思想教育。此外,朱元璋命儒臣修《女诫》,以儒家道德规范后宫嫔属;又敕编《资世通训》,大讲君臣之道,尤以“勿欺”、“勿蔽”诚谕群臣。
朱元璋认为:“古昔帝王育人材、正风俗,莫先于学校。至元而其弊极矣,上下波颓风靡,学校虽设,名存实亡。兵乱以来,人习战斗,惟事干戈,莫设俎豆,欲兴化何由?”(7)他从稳定社会秩序,加强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出发,十分重视学校教育,以其期培育大批儒学人才。早在元至正十九年(1359年),他就已命宁越知府王宗显立郡学。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自立吴王后,又在金陵创办国子学;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将国子学改名为国子监,并逐渐扩大、发展其规模。国子监生的学习内容,《四书》、《五经》外,还有刘向的《说苑》及律令书数、《御制大诰》,每月试经书义各一道、诰诏表策论判内科一道。据《明史》卷四十二《职官志二》记:国子监“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各期以敦俗善行,敬业乐群。”“凡经以《易》、《诗》、《书》、《春秋》、《礼记》,人专一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兼习之。”可见,国子监以儒学教育为根本内容。至于管理教育的司教之官,则必选耆儒名师,如:宋讷,性格持重,学问该博,以四辅官杜敩荐而授为国子助教,说经为学者所宗。洪武十五年超迁翰林学士,奉命撰圣庙碑文称旨,改文渊阁大学士,寻任国子祭酒。朱元璋谕之曰:“太学,天下贤关,礼义所由出,人材所由兴。卿夙学耆德,故特命为祭酒。尚体朕立教之意,俾诸生有成。士习丕变,国家其有赖焉。”(8)宋讷果然不负所望。其时,“功臣子弟皆就学,及岁贡士尝数千人。讷为严立学规,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昝,夜恒止学舍。”(9)李叔正,年十二即能诗,长益淹博,被誉为江西十才子之一。洪武朝三至太学,为国子学正、国子助教。老成端重的许存仁、魏观,均于洪武初出任国子祭酒。此外,“与(宋)讷定学规者,司业王嘉会、粪敩,三人年俱高,须发皓白,终日危坐堂上肃然。而张美和、聂铉、贝琼等皆名儒,当洪武时先后为博士、助教、学录,以故诸生多所成就。”(10)正是在他们的严格训教下,国子监培养出大批人才。这对明初社会政治、经济建设和思想、文化、教育各方面事业的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为使儒学教育普及民间,使儒家思想的影响力渗透到社会各阶层,朱元璋大力兴办各级各类地方学校。洪武二年(1369年),他谕中书省臣曰:“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11)五年(1372年),他诏令有司考课,首学校、农桑诸实政。正是在这种严抓猛督之下,地方学校大兴,其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12)。他又诏令乡间立社学以教子弟,遂使“闾里皆启塾立师,守令程课,于是天下穷乡僻壤咸有社学”。(13)全祖望谓:明初乡间“凡三十五家皆置一学,愿读书者皆得预焉。……守令于其同方之先辈择一有学行者以教之,在子弟称为师训,在官府称为秀才。其教之中,以《百家姓》、《千字文》为首,继以经、史、历、算之属。守令亦稽其所统弟子之数,时以其勤惰而报之行省。三年大比,行省报其秀才之尤者贡之朝”(14)。学校教育甚至普及到边陲地区,如:洪武十七年(1384年),特诏令创办辽东诸卫学;十七年起,先后在岷州、松州等地设置儒学,传授儒家经籍;三十八年(1394年),又诏诸土司皆立儒学。并且,这些规定和设施,多非具文,而是在实实在在地发展儒学教育事业的基础上产生了一定效果,像广西就共建府、州、县学69所,另在桂林设立武学一所。据明人苏濬《广西通志·学校志》记载:“今社学之建,广西郡邑处处有之,大县十余所,小县一所”,共创建社学232所,其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兼习冠婚丧祭礼仪制度及当朝律令。故而诚如《明史·选举志》所说:“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学校兴盛,教育普及,由此而产生了“家有弦诵之声,人有青云之志”(15)的社会现象。这对儒学的传播与发展、儒学人才的成长无疑有重大作用,如屈大均《广东新语·文语》谓:“天下之文明至斯而极……至有明乃照于四方焉,故今天下言文者必称广东。”有明一代,广东不仅有众多儒士考中了进士,而且还出现了一批名闻全国的理学家和其他方面的学问家。
朱元璋特别重视以儒学规范士人的思想与行为。洪武六年(1373年),他诏谕国子博士赵俶及助教钱宰、贝琼等曰:“汝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书为教,慎勿杂苏秦、张仪纵横之言!”于是,赵俶“请颁《正定十三经》于天下,屏《战国策》及阴阳谶卜诸书制学宫”(16)。十四年(1381年),又特诏颁《五经》、《四书》于北方学校。朱元璋对生徒的思想统冶尤为严厉。洪武二年(1368年)诏令天下立学时,特命礼部刊定禁约十二条,传谕天下立石于学宫(故而以“洪武卧碑”见称于史),要求妇孺皆知,人人遵从。其前两条明确规定道:
国家明经取士,说经者以宋儒传注为宗,行文教人典实纯正为主。今后务须颁降《四书》、《五经》、《性理》(17)、《通鉴纲目》、《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及历代诏律典制等书,课令生徒讲解。其有剽窃异端邪说、炫奇立异者,文虽工,弗录。
天下利病,诸人皆许直言,惟生员不许。今后生员本身切己事情,许家人抱告。其事不干己,辄便出入衙门,以行止有亏革退。若纠众扛帮、詈骂官长,为首者问遣,余尽革为民。(18)
这里,值得注意的主要有两点:一是要求生徒恪守儒家正统,以宋儒、尤其是程朱理学家的传注为准则,否则便为“异端邪说”,其“文虽工”亦“弗录”,不准许踏入仕途。并且还提出“今后务须颁降《四书》、《五经》、《性理》”诸书,从而以正宗儒学、特别是程朱理学来统一士人的思想,规范和支配其行为(这就为后来永乐朝诏纂、颁行《四书大全》、《五经大全》和《性理大全》,强化程朱理学思想统治留下了伏笔)。二是严禁生员议论“天下利病”,不许评说当世政冶,当然更不准有任何讥评时政之言。这就使生员只能将精力、心智投注在互相观摩、评论八股文字上,后来风行的文人结社即起源于此。正如计东所说:“社事之兴,不过诸生文字之会。自朝宁视之,无异童子之陈俎豆、习礼义,为嬉戏耳。且明祖诸生之禁甚严,非若汉、唐、宋之太学生得群聚京师,伏阙百十人,横议存亡大计也。”(19)直到万历一一天启年间,这种状况才根本改变,如著名的东林党人就敢于放言评论时政,甚至勇敢地发出“外人所是,庙堂必以为非;外人所非,庙堂必为是”和“天下之是非,自当听之天下”(20)的呼声;承东林遗绪而起的“复社”、“几社”亦非复纯文人社团,而实为政治派别了。(21)
洪武三年(1369年),朱元璋诏曰:“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明经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22)这里所规定的“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为明、清二代科举选仕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尽管事实上,明、清二代都还存在着荐举、荫袭,但主流乃是“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这使得选仕制度更为合理,文官体制更为健全。不过,由强调科举而产生了八股文试士制度(即当时的法定标准化考试之制),衍蔓而成为后来形式主义、僵化的文风,桎梏了士人的思想,使得学术文化难以条畅发展。
关于明初的八股科举,《明史》卷七0《选举志》记道:
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蓋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艺。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后颁《科举成式》,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颐)《传》、朱子《集传》,《春秋》主《左氏》、《公羊》、《谷梁》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永乐间颁《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其后,《春秋》亦不用张洽《传》,《礼记》止用陈澔《集注》。
明代科举考试异于前代之处,是以八股文为科举取士的固定文章体裁。八股文,又有“时文”、“时艺”、“四书文”等多种称法。其形式则有严格规定,通常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出题、中股、后股、束股、收结等部分组成,其中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又各由二股文字组成,全篇计有起二股、中二股、后二股、束二股,故谓之“八股文”。其对观点内容与行文形式的要求均极苟刻,作者不能自由发挥、随意发表自己的见解,而必须“代圣贤立言”,以程朱理学家传注为准绳阐发儒经义理,且要按照固定程式“伤古人语气”成文。(23)
据商衍鎏先生考定,八股文“肇于宋绍兴、淳祐,定于明之洪武,而盛于成化以后”。(24)明、清二代均以此取士,直到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诏令改革科举,规定“凡《四书》、《五经》文,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25),八股文方才废止。较之隋朝的策论、唐朝的诗赋,八股取士之法凸显了儒学的功令作用;较之唐代明经考试中的“帖括”之法(26),八股取士之法则加强了对举子掌握儒家思想情况的考察。再同北宋王安石的“经义取士”相比,明、清二代八股科考制度则强化了程朱理学的思想统治地位。因此,八股文的出现,不仅是科举考试制度发展的产物,而且更是儒学、特别是程朱理学思想统治地位进一步强化的必然结果。
明初科举考试已要求经义用“古人语气”,行文多用比偶,这为后来制定八股程式奠定了基础。但从洪武到成化,风气方开,体式初具,形式与内容均不甚严格。洪武三年会试以《论语·季氏》中“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之言为试题,状元黄子澄的墨卷如下:
治道隆于一世,政柄统于一人。夫政之所在,治之所在也。礼乐征伐,皆统于天子,非天下有道之世而何哉?昔圣人通论天下之势,首举其盛为言。若曰天下大政,固非一端,天子至尊,实无二上,是故民安物阜,群黎乐四海之无虞;天开日明,万国仰一人之有庆。主圣而明,臣贤而良,朝臣有穆皇之美也;治隆于上,俗美于下,海宇皆熙皞之休也。非天下有道之时乎?当斯时也,语高明则一人所独居也,语乾纲则一人所独断也。若礼若乐,国之大柄,则以天子操之而掌于宗伯;若征若伐,国之大权,则以天子主之而掌于司马。一制度,一声容,议之者天子,不闻于以诸候而变之也;一生杀,一予夺,制之者天子,不闻于以大夫而擅之也。皇灵丕振,而尧封以内,咸懔圣主之威严;王纲独握,而万旬之中,皆仰一王之制度。信乎!非天下有道之盛世,孰能若此道哉?(27)
该文多用比偶,但与后来严格的八股程式尚有许多不同。至于其所以获考官之意而得列榜首,主要在于借题发挥,极力歌颂“天子至尊”、“主圣而明”,力主乾纲独断,国之大政尽操专制君主一人之手。这无论对刚由布衣而为天子的朱元璋个人,或者是对整个新生的明王朝政权来说,都是一篇非常有立思义的文章。由此可见,在闱牍科条未立的洪武朝,行文多涉颂体,并不同于后来严格的八股文。但这时毕竟已开始要求经义用“古人语气”,文中亦多用比偶,为后来制定八股程式提供了基础,故谓八股取士制度始于洪武朝,当合史实。到成化一一弘冶年间,严格的八股程式便固定了下来。试看韩菼就出自《论语·颜渊》“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的试题所作墨卷:
圣人行藏之宜,俟能者而始微示之也(一)。蓋圣人之行藏,正不易规,自颜子几之,而始可与之言矣(二)。故特谓之曰:毕生阅历,只一二途以听人分取焉,而求可以不穷于其际者,往往而鲜也。迨于有可以自信之矣,而或独得而无与并,独处而无与言。此意其托之寤歌自适也耶,而吾今幸有以语尔也(三)。回乎,人有积生平之得力,终不自明,而必俊其人发之者,情相待也。故意气至广,得一人焉,可以不孤矣。人有积一心之静观,初无所试,而不知他人已识之者,神相告也。故学问诚深,有一候焉,不容终秘矣(四)。回乎,尝试与尔仰参天时,俯察人事,而中度吾身,用耶舍耶,行耶藏耶(五)?汲于行者蹶,需于行者滞,有如不必于行,而用之则行者乎?此其人非复功名中人也。一于藏者缓,果于藏者殆,有如不必于藏,而舍之则藏者乎?此其人非显泉石间人也(六)。则尝试拟而求之,意必诗书之内有其人焉,爰是流连以志之,然吾学之谓何?而此诣竟遥遥终古,则长自负矣。窃念自穷理观化以来,屡以身涉用舍之交,而充然有余以自处者,此际亦差堪慰耳。则又尝身为试之,今者辙环之际有微擅焉,乃日周旋而忽之,然与人同学谓何?而此意竟寂寂人间,亦用自叹矣。而独是唔对而忘言之顷,曾不与我质行藏之徒,而渊然此中之相发者,此际亦足共慰耳(七)。而吾因念夫我也,念夫我与尔也(八)。惟我与尔揽事物之归,而确有以自主,故一任乎人事之迁,而只自行其性分之素。此时我得其为我,尔亦得其为尔也,用舍何与焉?我两人长抱此至足者并千古已矣。惟我与尔参神明之变,而顺应无方,故虽积乎道德之厚,而总不争乎气数之先。此时我不执其为我,尔亦不执其为尔也,行藏又何事焉?我两人长留此不可知者于造物已矣(九)。有是矣,惟我与尔也夫,而斯时之回,亦怡然得默然解也(十)。
在这篇文章中,(一)破题二句,明破“行藏”,暗破“惟我与尔”。凡破题,无论圣贤与何人之名,均须用代字,故此处以“能者”二字代颜渊。(二)承题四句。承题皆用作者之意,不入口气,所涉诸人直称名号,故此处称颜子。(三)起讲十句。“故特谓之曰”下入孔子口气,为代孔圣而对颜渊言。“毕生”四句正起,“迨于”三句反承,“此意”二句转合。总笼全题,层次分明,起讲以后皆是孔子口气。(四)只用“回乎”二字领起,以无上文,故直接入题。“回乎”下为二比,每比七句,用意在题前“我尔”字盘旋,轻逗“用言行藏”而不实作。(五)为提比后之出题,仍用“回乎”唤起,将“用舍行藏”、“我尔”字一齐提出。(六)为提比后之两小比,醒出“行藏”、“用舍”二语,叫起“我尔”意为中比地步。(七)为二中比,抉发题中神理之所在,锁上关下,轻紧松灵,向背开合,略参之议论而又不尽写实。(八)为过接,于中比后即过到题之构“惟我与尔”,紧接后比。(九)为后二比,实力发挥,用题“惟我与尔”末句,总起“用舍行藏”全题,气势舒达,意无余蕴,全文至此而成篇矣。(十)为全篇收结。(28)由此看来,韩菼此篇堪称合乎严格八股规制的范作。有学者认为像这样的“八股文不过是上骗下、下骗上的蒙混人的工具”(29),此见未必允当。明初行八股文,以之取士,是为了克服科举考试中的舞弊行为,同时也便于阅卷者掌握评诂标准,并非为了“骗上骗下”地“蒙混人”,只是后来愈益流之于形式而沦变为“蒙混人的工具”。大凡任何一种制度举措,初置方行之时,非无美意良效,惟时日渐久,其弊滋生。观之中外,此为历史上常有现象,非独八股科考一端也。
明代八股文体式屡变。“自洪、永至化、治百余年中,皆恰遵传注,体会语气,谨守绳墨,尺寸不逾。至正、嘉作者,始能以古文为时文,融掖经史,使题之义蕴隐显曲畅,为明文之极盛。隆、万间,兼讲机法,务为灵变,虽巧密有加,而气体苶然矣。至启、桢诸家则穷思毕精,务为奇特,包络载籍,刻雕物情,凡胸中所欲言者皆借题以发之,就其善者,可兴可观,光气自不可泯。”(30)从总体上看,明代八股文每况愈下,隆庆、万历以后,八股文由正而变,由盛而衰,清人王景盘《制义章稿》以“吴其辞峰”、“不着边际”目之。《明史·选举志》说:“时文崇尚新奇,厌薄先民矩矱,以士子所好为趋,不遵上指也。启、桢之间,文体益变,以出入经史百家为高,而恣轶者亦多矣。故虽申诡异险僻之禁,势重难返,卒不能从。论者以明举业文字比唐人之诗:国初比初唐,成、弘、正、嘉比盛唐,隆、万比中唐,启、桢比晚唐矣。”至于内容上,则如顾炎武所说:“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以后功令益密,恐有藉以自炫者,但许言前代,不及本朝。……于是国家之事,罔始罔终;在位之臣,畏首畏尾。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31)
科举制度既为士人进身之阶,而八股文又为其固定程式,故士人欲求功名以谋仕进,便须研讨、磨勘时文。李贽曾自谓:“稍长,复愦愦,读传注不省,不能契朱夫子深心。因自怪,欲弃置不事,而闲甚,无以消岁日,乃叹曰:‘此直戏耳!但剽窃得滥目足矣,主司岂一一能通孔圣精蕴耶?’因取时文尖新可爱玩者,日诵数篇,临场得五百。题旨下,但作缮写誊录生,即高中矣。居士曰:‘吾此幸不可再幸也。且吾父老,弟妹婚嫁各及时。’遂就祿,迎养其父,婚嫁弟妹各毕。”(32)可见,在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下,无需“通孔圣精蕴”,也不必“契朱夫子深心”,只要熟读几篇尖新时文,能够熟练地玩弄排比对偶、双声叠韵、平仄抑扬、双关影射等“从汉字的特别性质演出的一切微妙的游艺”(33),讨得考官之欢心,就能“高中”以养家糊口,甚至从此平步青云,飞黄腾达了。而真正的饱读积学之士,则往往难以跃登龙门。所以,顾炎武指出,八股考试造成士人“舍圣人之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史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34)的风习。他认为:“今之经义论策,其名虽正,而最便于空疏不学之人。”并说:“圣祖(朱元璋)所望于诸生者,固不仅以帖括之文,而惜乎大臣无通经之士,使一代籁俊之典但止于斯,可叹也!”(35)王夫之斥八股时文为“束缚天下文人学者一辙”,认为其横行之结果只是导致“士皆束书不观,无可见长,则以撮弄字句为巧,娇吟蹇吃,耻笑俱忘”(36)。廖燕力反当时习俗所驰鹜的八股取士制度,指责其为专制君主愚民之策,揭破其重重黑暗,试图唤醒一般士人的自觉,他很尖锐地说:
天下可智不可愚,而治天下可愚不可智。使天下皆智而无愚,而天下不胜其乱矣。蓋智者,动之物,而扰事之具也。昔人云:“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耳。”夫庸人乌能扰天下哉?扰天下者皆具智勇凶傑卓越之材,使其有材而不得展,则必溃裂四出,小者为盗,大者谋逆,自古已然矣。唯圣人知其然,而惟以术愚之,使天下皆安于吾术,虽极智勇凶傑之辈,皆潛消默夺而不知其所以然,而后天下相安于无事。故吾以为明太祖以制义取士,与秦焚书之术无异,特明巧而秦拙耳,其欲愚天下之心则一也。
秦始皇狙诈得天下,欲传之万世,以为乱天下者皆为智谋之士,而欲愚之而不得其术,以为可以发其智谋者无如书,于是焚之以绝其源。其术未尝不善也,而不知所以用其术,不数年而天下已亡。天下皆咎其术之不善,不知非术之过也。且彼乌知诗书之愚天下更甚也哉?诗书为聪明才辩之所自出,而亦为耗其聪明之具。况吾有爵褖以持其后,后有所图,而前有所耗,人日腐其心以趋吾法,不知为法所愚。天下之人尽愚于法之中,而吾可高拱无为矣。尚安事焚之而杀之也哉?明太祖是也。
自汉、唐、宋,历代以来,皆以文取士,而有善有不善。得其法者,惟明为然。明制:取士,惟习《四子书》,兼通一经,试以八股,号为制义;中式者录之。士以为爵祿所在,日夜竭精弊神以攻其业,自《四书》、一经外,咸束高阁,虽图史满前皆不假目,以为妨吾之所为。于是,天下之书,不焚而自焚矣。非焚也,人不复读,与焚无异也。焚书者欲天下之愚,而人卒不愚;此不焚而人不瑕读。他日爵祿已得,虽稍有涉猎之者,然皆志得意满。无复他及;不然,其不遇者,亦已颓然就老矣,尚欲何为哉?
故书可不焚,亦不必焚。彼汉高、项羽所读何书?而行军举事俱可为万事法。《诗》、《书》岂教人智者哉?亦人之智可为《诗》、《书》耳?使人无所耗其聪明,虽无一字可读,而人心之《诗》、《书》原自不泯。且人之情,图史满前,则目饱而心足;而无书可读,则日事其智巧,故其为计更深,而心中之《诗》、《书》更简捷而易用也。秦之事可鉴矣?故曰:明巧而秦拙也。
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治天下者,一人而已,其余皆为臣与民,而听冶于一人者也。使天下皆安心而听冶于一人,而天下固已极治矣!尚安事使其知之,而得以议吾之政令也哉?故虽以明之制,百世不易可也!(37)
此外,颜元也指出:“八股行天下而天下无学术,无学术则无政事,无政事则无治功,无治功则无升平矣,故八股之害甚于焚书。”(38)他还认为,以八股举业进行学校教育,只会造成“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且学正坏其所用,用正背其所学,以致天下无办事之官,庙堂少经济之臣”(39),从而危难之际,袖手空谈者多而力行实事者少。确实,我们总结、反思洪武朝的儒学教育以及与之伴随而开始形成的八股科举考试制度,是可以得到诸多历史启示的。
[注释]
(1)《典故纪闻》卷一。
(2)《明太祖实录》卷七三。
(3)《明史》卷四十七《礼志一》。
(4)上书卷二《太祖本纪二》。
(5)《宋文宪公全集》卷二郑楷《行状》。
(6)《明史》卷一三八《宋濂传》。
(7)上书卷一一五《兴宗孝廉皇帝传》。
(8)《续文献通考·学校考》。
(9)《明史》卷四十七《职官志二》。
(10)上书卷一三七《宋讷传》。
(11)同上。
(12)上书卷六十九《选举志一》。
(13)同上。
(14)《古今冶平略》卷二。
(15)《鲒培亭集·外编》卷二十二《明初学校贡举事宜记》。
(16)《明史》卷一三七《赵俶传》。
(17)《明史·艺文志》未著录所谓“性理”之书,我们疑此即朱熹弟子陈联著《北溪字义》。按:《北溪字义》原名《字义详讲》,又称《四书字义》或《四书性理字义》。而依其内客,似以称《四书性理字义》为当。
(18)《松下杂钞》卷二。
(19)《静志居诗话》卷二十一附引。
(20)《以俟录·序》。
(21)参阅谢国桢:《明末党社运动考》,中华书局1981年版。
(22)《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
(23)近十余年来,启功作《说八股》、张中行作《<说八股>补微》、金克木作《八股新论》,汇聚而成《说八股》一书,由中华书局于1994年出版。此书深入浅出地评说八股,不仅有很强的知识性,而且很富学术价值(当然,其中亦难免有尚值得商榷之论),请参阅。
(24)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231页,三联书店1985年版。
(25)《清德宗实录》。
(26)《文献通考·选举二》谓:“帖经者,以所习之经掩其二端,中间惟开一行,截纸之帖。”商衍鎏先生《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亦说:“帖括之法,只令全写注疏,类于默书与今之填题,既不增加词义,推展发明,惟凭记诵。”
(27)引自梁章钜:《制义丛话》。
(28)参见邓洪波、彭明哲、龚抗云编著《中国历代状元殿试卷·附录一“八股文格式举例释义”》,海南出版社1993年版。
(29)《说八股》第100页。
(30)《方望溪全集·集外文》卷二《进四书文选表·凡例》。
(31)《日知录》卷十六《试文格式》。
(32)《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33)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附录》。
(34)《顾亭林诗文集》卷二《生员论》。
(35)《日知录》卷十六《经义沦策》。
(36)《姜斋诗文集·夕堂永日绪论外稿》。
(37)《山居杂谈·明太祖论》。
(38)《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
(39)《平书订》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