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丝绸之路和敦煌学研究的兴起,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的实物载体——外销瓷研究也逐渐成为陶瓷研究领域的主流课题,克拉克瓷和汕头器成为陶瓷研究的宠儿。克拉克瓷和汕头器是当时欧洲对来源于中国东南沿海民间窑场用于外销瓷器的一种称谓,其具体产地一直是学者们亟待解决的课题。20世纪90年代,随着漳州窑的发现与发掘,相关研究领域的空白不断被填补;然而,在深入研究产地与销售地时,流通环节的资料缺失成为研究的瓶颈。“南澳Ⅰ号”的发现使实现这个突破成为可能。
2007年5月底,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派人在沉船海域进行潜水探摸,终于发现了这条沉船并成功定位。6月初,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沉船进行了前期调查和外围采集,同时将沉船命名为“南海Ⅱ号”(后改为“南澳Ⅰ号”)。
“南澳Ⅰ号”沉船海域深度超过26米,是目前中国沿海开展水下考古的海域中最深的地点。2008年,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制定的《“南澳Ⅰ号”沉船抢救发掘与保护方案》通过了国家文物局专家论证,同时获国家文物局批准。
2010年4—7月,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广东省博物馆和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对“南澳Ⅰ号”沉船进行发掘。通过水下考古发掘,发现沉船现存有16道隔舱板,15个舱位;现存船体的纵向长度约27米,最宽的隔舱长度7.5米;通过测量,船体纵轴方向为10度,横倾角度在8—13度(各舱存在差异),其中N8附近几个舱的外舷有堆积厚度较浅的大量文物遗存,说明船体有可能发生过断裂,部分船货在沉没时被倾倒到船体外部。沉船货物以瓷器为主,沉船的各隔舱板之间均清理出码放整齐的一摞摞瓷器,成摞瓷器基本上都是呈侧立横放并交错码放形式。考古工作队采集、发掘出水了大量的陶瓷器、金属器等文物。此次发掘总计出水文物11248件。
“南澳Ⅰ号”是我国目前已发现保存最好的沉船之一,遗物在海底散落的范围不足250平方米,证明破坏不太严重。“南澳Ⅰ号”的破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力的破坏,沉船为木质船体,暴露在水体中很快就会被底栖生物侵蚀殆尽,除凝结物已经凝结成块外,其他货物向四周散落,在散落过程中造成破坏。另一种是人为破坏,主要是渔民在发现沉船、打捞船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坏。这部分损坏主要集中在船中部已经掏开的两到三个舱内和相近的外围。通过调查和2010年度的发掘,沉船文物目前发现有陶瓷器、铁器和铜器等各类文物品种,其中瓷器占绝大多数,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福建漳州窑的产品,大盘居多,胎厚,青花图案颜色灰暗,火候比较小,吸水性强;另一部分是江西景德镇窑系的产品,碗、杯、碟居多。同样的船货构成在世界很多海洋航线上都有发现,最远的达到大西洋,证明来自中国这一时期的沉船的外销货物品种和数量都比较稳定。
在“南澳Ⅰ号”船载的瓷器当中,以漳州窑青花为大宗,瓷器种类主要为大盘、大碗、钵、罐以及杯、盏、瓶等,青花瓷大盘和带盖青花瓷钵是有代表性的器物。船货中还包含了相当数量的江西景德镇产的青花瓷器与五彩器物,其中以青花套装粉盒、刻画龙纹撇口碗尤为精美。
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三国隋朝时期,繁荣于唐宋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发布第一个禁海令,到明穆宗隆庆元年(1567)局部废止海禁时止,其间接近200年之久,而这一时期,正值葡萄牙、西班牙开始大航海的时候。而“南澳Ⅰ号”的发现印证了史料的记载,这是在局部开海的关键时期的一条贸易商船,它所反映的不仅仅是沉船本身的价值,而是与之相关的文化与对外交流,它足以证明,中国并没有独立于世界之外。
“南澳Ⅰ号”是我国沿海经过正式考古调查和发掘的明代沉船,为解决中国海外贸易、航海、制瓷等诸多学术课题提供了翔实可靠的实证材料,为研究明代中国经济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线索。以陶瓷为例,沉船中大量的漳州窑系产品极富特色。由于漳州窑的属性,目前国内传世与出土的器物均不多见,窑址发掘亦多为残件;通过对“南澳Ⅰ号”沉船的发掘,不仅提供了品种极为丰富的成品,同时也填补了16—17世纪间大航海时代我国海外贸易政策转变、东南沿海经济结构变化等资料的空白。
(作者单位: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水下考古研究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