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要讲的是这么一个话题,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爱。我希望通过对这个观念的解释,能给大家提供一个20世纪思想所达到的最前沿的观念平台。
一
所以,我的题目是“爱的观念”。而我的副标题叫做“儒学的奠基性观念”,因此,我先把“奠基性”这个概念解释一下。什么叫“奠基性”呢?从字面上来看,这是一个比喻。比如今天,到处都在破土,在盖房子。盖房子就要打基础,就要奠基,还要举行奠基仪式什么的。“奠基性”就是这么一个比喻,意思是说,假定有一个思想学术的系统,或者说一个观念的体系,我们把它比喻为一座建筑物,那么,它的基础如何?地基如何?这在表面上看似一个很浅显的问题,其实,在20世纪的思想中,这是一个非常前沿的课题。
奠基问题最早是康德提出来的。康德有一段话,大家可能比较熟悉,他说:人类的理性有一种爱好,总喜欢不断地把自己建造的房子拆掉,去看看地基是否牢靠。[1] 在这个比方里,这个房子就是形而上学。当然,这个“形而上学”不是马克思主义教科书里面的用法,而是哲学界更常见的一个用法,是指的纯哲学,主要是指的存在论这个部分。康德的意思是说:理性建构了形而上学的大厦,然后不断地把它拆毁,来看看这个形而上学的大厦建立在什么样的地基上。这就叫做“奠基”。这意味着:在这个形而上学大厦的下面,在这个大厦的主体建筑之外,还有一个更要紧的东西。
我们知道,康德提出了几个很重要的问题,后来影响了哲学这么多年,一直到今天。他问:纯粹数学何以可能?第二个问题是: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第三个问题是:科学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这就是著名的康德问题。[2] 头两个问题,数学、自然科学何以可能,20世纪的思想把它们叫做“科学奠基”问题,是说:纯哲学以外的整个知识领域、包括科学,是建筑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的?而第三个问题,叫做“形而上学奠基”问题,它是20世纪思想中最核心的课题,就是:形而上学何以可能?所以,康德的三个问题可以归结为两类问题:一类是科学何以可能,一类是形而上学何以可能。
这样的问题,在康德的解决方案中,科学作为形而下学,是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之上的;换句话说,是形而上学为形而下学奠基。当然,“形而上学”和“形而下学”是我们对西方哲学概念的一种翻译,这种翻译是根据中国的言说方式。《周易》里讲:“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周易·系辞传》[3])如果说“形而上学”是翻译的metaphysics,那么“形而下学”就是翻译的physics,也就是物理学,这里是科学的代名词。科学这样的东西,也包括伦理学这样的东西,叫做形而下学,它是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上的。
康德的第三个问题是: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呢?他的回答是:理性。这是康德的基本答案:是理性为形而上学奠基。但是,康德这个解决方式,到了20世纪,却受到了一种批判,主要是受到现象学的批判。而现象学,我们知道是由胡塞尔创立的。胡塞尔提出现象学,实际上也是想解决“形而上学何以可能”这个问题。因为,“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是从来就解决了的:就西方的情况来看,从古希腊开始,从雅典哲学开始,从苏格拉底到亚里士多德,他们就建构了西方的形而上学的纯哲学体系;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西方的知识论和科学才得以展开。但问题是:形而上学本身又是何以可能的?
但对于胡塞尔来讲,“形而上学奠基”问题的解决是与康德的解决方式截然不同的。比如,康德的一个最基本的思想框架,就是“现象与物自身”,这实质上就是“现象与本质”的二元架构,那是一种“前现象学”的观念,而不是现象学的观念。现象学的观念是:现象背后没有本质,现象背后一无所有。[4]
那么,胡塞尔是如何解决问题的呢?他是从这样一种问题开始的,就是所谓“认识论困境”问题。比如,我问大家一个问题:这个矿泉水瓶子,你们说它是不是客观实在的?是。然后我继续问,这才是我的真问题:大家想想,你们凭什么说它是客观实在的?有没有同学能够回答?我听到有个同学悄悄地说:“看得见。”又有同学说:“摸得着。”我告诉大家:这样的回答是错误的。大家从中学就开始学习哲学,我们给“客观实在”下一个定义,是我们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大家想想,你“看得见”、或“摸得着”,都是一种意识现象,就是感知嘛,那是一种经验直观。你说你看得见、摸得着它,就表明它已经在你的意识之中,怎么能说它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呢?这就是现代哲学的一个重大问题,叫做“认识论困境”。用佛教的话来说,这就叫做“不可思议”: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当你思之、议之的时候,它就在你的意识之中。
近代整个西方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导致了这样一个“认识论困境”问题。因为,认识论的前提就是“主体-客体”的二分:我作为一个认识的主体,设定了一个不以我的意识为转移的客体、对象;这个客观对象在我的意识之外,然后我的意识去认识它、反映它。这就是认识论的基本框架:“主-客”二元架构。但胡塞尔会说:你是怎么知道你的意识之外的那个玩艺儿的呢?你凭什么这样讲呢?胡塞尔的解决方式,就是很著名的“悬搁”,他还有一种说法是“放入括弧”,意思是说:这个所谓客观实在,我不知道它有、还是没有,我就把它搁置起来。这有点象庄子的说法:“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庄子·齐物论》[5])胡塞尔说: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回到事情本身”吧。这是现象学的一句著名口号,在胡塞尔看来,那就是回到纯粹先验的内在意识本身。这就是胡塞尔的解决方式。
二
因此,我们对康德的哲学可以有一个基本的批判:康德的基本架构就是“现象”和“物自身”,他莫名其妙地设置了一个藏在“现象”背后的“物自身”,他所谓“现象”还是前现象学的“现象”观念。这个前现象学的“现象”概念是特别有意思的:“现象”这个词语隐藏着西方哲学两千年来的全部秘密。我们来看一个图示:
本体论 --→
←-- 认识论
S1 --------------→ A=O --------------→ S2
(substance)
(appearance = object)
(subject)
这里的“现象”具有双重意义:对于本质、本体、实体S1(substance)来说,它是现象A(appearance),这就是传统本体论的“本质-现象”架构;对于主体S2(subject)来说,它是对象、客体O(object),这就是传统认识论的“主-客”架构。中间的那个“A=O”是最关键的:现象即是对象。西方哲学从古代的本体论到现代的认识论转向,只不过是这个总体结构的展开,其实就是“现象”概念固有的预设蕴涵的展开。
就本体论来看,什么是现象呢?“现象”就是“呈现”,那么显然,现象的背后必定有一个东西在呈现出来。那么,是什么东西在呈现呢?这个东西叫做实体,substance,或者叫做本质。于是就出现了传统的“现象与本质”、或者康德的“现象与物自身”那样的观念架构。在近代发生“认识论转向”之前,西方哲学的主要精力就是放在这样的本体论、或者存在论上面的。这原因很简单,有一句话大家肯定特别熟悉,叫做“透过现象看本质”,意思是说:我们的五官感觉只能认识到现象,可是现象背后有一种东西隐藏着,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在;我们的理性思维,就致力于通过归纳什么的把它抽绎出来。
这就是传统哲学上的一个基本设定:如果说,每一个现象,它背后必定有一个本质,那么,世界上的所有现象,它们必定有一个终极的本质,哲学上就叫做“本体”。从古希腊哲学开始,一直到中世纪神学,不外乎两种本体:一种是哲学上讲的本体;另一种是宗教上讲的本体,比如上帝。它们都是终极的本质,终极的实体,终极的实在。由此可见,认识论转向之前的全部西方哲学,早就蕴涵在了“现象”这个观念之中。
所以,整个西方哲学的形而上学建构的开端,就是古希腊哲学中的“拯救现象运动”。“拯救现象”的意思是说:对于整个经验世界,我们没法理解,没法解释,那么怎么办呢?怎么“拯救”它呢?你就必须设定它是被什么东西给出来的,这才能解释它。这就是所谓“本体论”的由来,也就是我那个图示当中的“S1→A”部分的由来。例如,柏拉图认为,这个经验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影子、摹本,理念世界和经验世界的关系,就是本质和现象的关系。但是,我们今天用现象学的观点来看,当时的所谓“拯救现象”,其实恰恰就是“谋杀现象”。
就认识论来看,现象之所以被称做“现象”,就是因为它是“呈现”,而呈现总是向某一种东西的呈现。那么,是向谁呈现呢?向我、向你、向他呈现,就是向人呈现,也就是向主体subject呈现。现象向人呈现,人是主体,现象就是客体、对象。这就是所谓“认识论”的由来,也就是我那个图示当中的“O→S2”部分的由来。这就是说,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不过是“现象”概念的另外一个固有的预设蕴涵的展开。这是到了近代,人们问:人、主体如何有这个能力,可以通过现象看出本质?于是,近代哲学开始着力研究这个问题,研究人的主体性、理性能力,这就是所谓“认识论转向”。
这就是全部西方哲学由“现象”概念展开的基本架构。20世纪的思想就致力于“解构”这个架构,要把它破除掉。
一方面是对“S1→A”的解构,即对传统本体论的解构。现象学的观念是:现象背后没有什么东西,现象即是本质。胡塞尔讲“本质直观”,就是这个意思:“直观”本来只是经验的行为,只能通达现象;但是,本质直观能够直接把握“本质”。海德格尔曾经引用歌德的诗句,用以说明现象学的这个观念:“现象背后一无所有,现象就是最好的指南。”[6] 大家记住了这句诗、并且理解了它,也就理解了现象学的一个基本观念。
另一方面则是对“O→S2”的解构,即对传统认识论的解构。在胡塞尔看来,从“认识论困境”的角度来看,既然主体意识之外的所谓客观对象、客观实在,那个“O”,我是无法通达的,因为它已经超出了我的意识的边界,是“超越物”,那么,我就不考虑它,我就把它悬搁掉,我只考虑主体意识本身的事情,只考虑“S2”的问题。胡塞尔讲,哲学其实就是研究这个主体意识的,所以,胡塞尔的现象学叫做“意识现象学”。
胡塞尔破除了前现象学的“现象”观念,实质上是把“S1→A=O→S2”压缩了:S2就是S1,主体即是本体。因为:悬搁了“客观现象”之后,主体即是现象;并且,通过“本质直观”之后,现象即是本质;所以:主体即是本质。其实,这种压缩,黑格尔已经尝试过,他说“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7],意思也就是说:S1即是S2。不过,黑格尔在这里所说的“主体”不是认识论层面上的相对主体,而是本体论层面上的绝对主体,亦即所谓“绝对观念”,那其实是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本体观念。而胡塞尔的意思尽管也是“S1即是S2”,但这个合并起来的S却不是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本体,而是主体的内在意识。这也就是“现象”---- 意识现象学意义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