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仁义 内外
众所周知,仁、义、礼是中国儒家传统道德的核心范畴,一般认为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范畴是仁和礼,孟子虽然是倡仁义的,但由于他坚持认为义也是生于人心之内,而“仁,人心也”,因此,实际上他的义也服从于仁。荀子则是言礼义的,较之孟子,荀子倡导以礼义治国,因此对义十分重视,荀子所使用的“义”有外在事物之宜的含义,他不仅对于仁、义有所区分,而且强调“义”的外在裁决功能。荀子说:“仁者爱人,义者循理。”(《荀子·议命》),仁是对于他人的爱的感情,义则是遵循物理,即事所当宜。显而易见,荀子的“义”具有外化的特点。孟子坚持仁义均为内在的,这在某种意义上实际上是将义化为仁了,而荀子又特重礼,似乎义又要从属于礼(不仅如此,实际上荀子还以礼释仁),因此,不知不觉间义在仁与礼的夹缝中被消解了。那么?儒家道德的这三大范畴究竟是什么关系?究竟仁义还是仁礼是儒家道德的核心?那么,仁与义又是什么关系?在我看来,由于义与礼是相通的客观普遍伦理精神,义是宜的普遍应然之理,礼是义的规范体现和落实。《礼记·乐记》也说:“礼近于义”,《礼记·礼运》篇说:“礼者,义之实也”,因此,仁与义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两种基本道德精神渊薮,义与仁是两种不同质的道德精神,《易传》有言“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显然把仁与义看作是儒家道德的核心,韩愈在其《原道》中认为:“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已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所谓“定名”就是概念的特定内容,所谓“虚位”就是概念的抽象形式,这样说来,“仁义”就是“道德”这个概念的实质内容,儒家所言之道德实质上就是指仁义。在中国人的口头言语中也有一个常常连用的辞叫“仁义道德”,这也表明仁义在儒家道德中的核心地位,以至于它们成为同位概念和可以互相替代的辞。
那么,仁与义又是什么关系呢?是两种不同质的伦理精神和根源呢?还是同质的呢?在《孟子》中记载了战国时期孟子和告子关于仁义内外的辩论,在孟子看来,显然仁义是同质的,都是人的一种道德情感、主体道德精神和道德品质,因此二者皆是从人性之内产生的,而在告子看来,仁与义则是两种内外不同的异质的伦理精神,因此,它们的根源与基础是内外不同的。在思想史上,似乎大家都以孟子观点为正统观点。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发掘出郭店楚简这种被认为是在孔孟之间的早期儒家文献之后,人们才发现,主张仁内义外的观点,不仅有告子、管子、墨家,而且在儒家内部也有人主张仁内义外的观点。这使人们对这一问题又产生了新的学术兴趣,有很多学者对这一问题又进行了较多的研究,那么,历史上这场仁义内外的争论究竟是如何的?自楚简发现后学者们的研究又取得了哪些成果?这个内外之辨究竟其“内外”的含义和所指是什么?通过这种内外之辨并在此基础上反思这种辩论对于我们的现代道德思维和道德建设有什么启发和意义?本文愿就这些问题做进一步的讨论。通过这种工作,进一步厘清仁、义两种伦理精神的实质、适用范围,作用方向和特点,厘清仁、义、礼这几个儒家道德的核心范畴的关系,对于正确认识传统道德,汲取精神资源,促进现代道德建设是非常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