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和谐伦理是在和谐哲学思维方法论的指导下关于社会交往和关系的协调理论及其规则体系。它是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人际伦理准则,是为协调非对抗性的社会伦理关系,寻求伦理关系双方的共处和协作的伦理。和谐伦理具有与斗争伦理所不同的原则与要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肯定“和而不同”的差异性、提倡“海纳百川”的包容性、强调“抑高举低”的互补性可以成为和谐伦理吸取的重要内容。中国社会从革命转向建设,就需要我们从斗争伦理转向和谐伦理。
[关键词]和谐 斗争 伦理 传统文化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全党、全国人们的共同目标与追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有相应的伦理基础、伦理精神、伦理目标,和谐社会需要有和谐伦理为支持。然而,对于什么是和谐伦理,人们却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解。
其中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和谐伦理是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准则扩展到人与非生物、生物等之间的关系,“所谓和谐伦理学,就是关于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其他生物之间、人与所有存在之间以及所有存在相互之间关系并使之和谐相处、互动共生的行为准则的学问”。 [1]他们认为,和谐伦理从内容上就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之间的伦理关系。在这个层面上理解的和谐伦理明显地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包罗了伦理调节的所有方面。
还有一种对于和谐伦理的看法认为,和谐本身就是内在于伦理精神的事实,所谓和谐伦理不过是伦理观的一种价值追求。“冲突与和谐都是内在于伦理精神中的事实”,“虽然在事实世界或生活世界中,冲突比和谐更具有现实性,但伦理精神的最高本质和根本任务,就在于通过自身的文化努力,消除冲突,达到自在自为的和谐。和谐,……是伦理精神最深刻的真理。”[2]这一看法将和谐伦理看做是转换思维的结果,是我们从冲突思维向和谐思维转变的价值追求而已。
以上关于和谐伦理的理解并没有给出和谐伦理为什么存在的答案,也就未能有说服力地给出和谐伦理的基本框架和结构。要正确理解并解释和谐伦理,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新时代的发展脉搏,需要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的新视角来认识并理解和谐社会的伦理诉求——和谐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