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当代中国儒学史上,内容不同、特点各异的开展儒学的形态已然形成,它们就是:宗教儒学、政治儒学、哲学儒学、伦理儒学、生活儒学。此五种儒学形态的形成,不仅有其深厚的理论意蕴,更有其深刻的实践意蕴。它既是对中国现代性价值资源的探寻,也是对儒家思想的自觉性调适,因而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儒学普遍主义的追求,而是一种在思想逻辑与历史逻辑张力之间对儒学的创新、对生命的安顿、对民族的铸魂之伟大实践。
[关键词] 当代儒学 五种形态 宗教儒学 政治儒学 哲学儒学 伦理儒学 生活儒学
20世纪初以来,作为中国传统思想主导的儒学,为了对人类所遭遇的困境有所应答,从而表现出对自我思想内容及价值的开掘和检讨;为了对新的社会际遇有所适应,从而在思想、内容和价值上进行自我调整和创新;为了适应学科分类的要求,从而对自身思想内容进行学科分类和规定。对于这样包含了儒家思想内容的分类、儒学价值的开掘和落实、儒学存活和发展途径的寻找,且具时间上的持续性、空间上的规模性、主体上的群众性的儒学更新运动和存在形式,我们称之为“儒学的形态”。根据我们的考察,宗教儒学、政治儒学、哲学儒学、伦理儒学、生活儒学即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五种形态。
形态之一:宗教儒学
考之当代中国儒学史,以“宗教”为路径研究或发展儒学的约有三个向度:其一是制度儒教向度,以康有为、汤恩佳、蒋庆为代表。早在1912年,康有为发表《中华救国论》称:“今者保教中国之亟图,在整纪纲”,以尊孔救国立论,倡导各地设孔教会。1913年,康氏又发表《以孔教为国教配天议》,建议国会将孔教立为国教,提倡在全国各地孔庙作每周性的宗教仪式。同年8月,孔教会陈焕章等人向政府呈送“请定孔教为国教”书,主张中国“一切典章制度、政治法律,皆以孔子之经义为根据;一切义理、学术、礼俗、习惯,皆以孔子之教化为依归”,呼吁“中国当奉孔教为国教”,推孔子为教主;声称提倡儒教的目的是保种保国、整顿纲纪。与康有为类似主张的当今代表有香港的汤恩佳和大陆的蒋庆。汤恩佳1992年出任香港孔教学院院长,此后长期投身于立孔教为国教的活动:每年提交一份《关于请求将孔教、儒教正式恢复为中国人民宗教一事的提案》;出资赞助修建孔庙和研究儒学;理论上肯定祖先崇拜、祭祀、孔庙、三纲五常等是儒教的表现形式;坚信恢复孔教为宗教对国家有利无害:更能争取大众、更能维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1]蒋庆是近年积极提倡复兴儒教的主要代表,他提出了儒教展开的所谓“上行路线”和“下行路线”两条路径。“上行路线”就是“儒化”当代中国的政治秩序,“下行路线”,就是在民间建立儒教社团法人,成立类似于中国佛教协会的“中国儒教协会”,以儒教协会的组织形式从事儒教复兴的事业。儒教复兴的内容包括“儒教的政治形态、儒教的生命形态、儒教的慈善形态、儒教的财产形态、儒教的教义形态、儒教的传播形态、儒教的聚会形态、儒教的组织形态”等。复兴儒教的目的则是:解决政治秩序的合法性问题,为政治权力确立超越神圣的价值基础;解决社会的行为规范问题,以礼乐制度确立国人的日常生活轨则;解决国人的生命信仰问题,以上帝神祇天道性理安顿国人的精神生命。[2]
其二是学科儒教向度,以任继愈、李申为代表。任继愈认为,宗教之所以为宗教,有它的本质部分和外壳部分。外壳部分是指它的组织形式、信奉的对象、诵读的经典、宗教活动的仪式等;本质部分是指它所信仰的领域是人与神的关系。而儒学具备了这些条件:儒教信仰的是“天”及其诸般道德,此是本质部分;外壳部分则是:信奉天地君亲师,以《四书》、《五经》、《十三经》为经典,以祭天、祭孔、祭祖为仪式,以征忿、窒欲为修养方法,以孔庙为展开宗教活动的场所。[3]不过,任先生判儒学为儒教具有贬义倾向:“儒教带给我们民族的是灾难、是桎梏、是毒瘤,而不是优良传统。它是封建宗法专制主义的精神支柱,它是使中国人民长期愚昧落后、思想僵化的总根源。有了儒教的地位,就没有现代化的地位。为了中华民族的生存,就要让儒教早日消亡。”[4]不过,任先生对儒教的看法后来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从积极面评论、批评儒教;强调从宗教角度研究儒教的重要性;肯定儒教的历史作用等。[5]任先生之后,对儒学之宗教身份进行学科性论证的要数他的弟子李申了。李申在其巨著《中国儒教史》中,对儒教进行了系统的论证。在他看来,儒学是信天命、信鬼神的,因而有信仰;儒学是有彼岸世界的,儒学是有组织的,儒学是有祭祀仪式的。而且,李申强调“儒教”角度研究儒学的意义是:“揭示儒教的存在,仅是确认客观已存在的历史事实;而只有弄清历史本貌,才能正确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指出儒教的作用,也决不否定任何一种传统文化的成果。”[6]虽然也肯定儒教的作用,但认为儒教整体上是会衰亡的:在总体上,儒教文化不可能适用于现代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它的君臣父子之论、三纲五常之说、天命鬼神信仰及祭祀制度等,都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7]
其三是人文儒教向度,以唐君毅、牟宗三、刘述先为代表。唐君毅认为,儒学之宗教性,既表现为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教言,也表现为气节之士的心志与行为。儒者之所能以从容就义为最高理想,就在于他们有绝对的信仰。而儒学之为宗教的特点是人文宗教,他说:“儒家骨髓,实唯是上所谓‘融宗教于人文,合天人之道而知其同为仁道,乃以人承天,而使人知人德可同于天德,人性即天命,而皆至善,于人之仁心与善性,见天心神性之所存,人至诚而可成圣如神如帝’之人文宗教也。”[8]牟宗三认为,文化生命之基本动力当在宗教,所以儒学必须具有宗教性,但儒学只是在“尽日常生活轨道之责任和作为精神生活之途径”两方面满足其作为宗教的要求,而且儒教的重点在于“人如何体现天道”——“落下来为日常生活之轨道,提上去肯定一超越而普遍之道德精神实体”,此实体通过祭天、祭祖、祭圣贤而成为一有宗教意义之“神性之实”、“价值之源”,所以与人文世界没有隔阂,故可称为人文教,而肯定儒学为人文教,乃是面对国家之艰难,生民之疾苦,欲为国家立根本。[9]刘述先说:“儒化家庭祭祖,历代帝王祭天,似也不乏其宗教层面。吾人自当更进一步追问,由纯哲学的观点省察,依据儒家内在的义理结构,究竟是否必须肯定‘超越’之存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儒家祭祀固不止只有实用教化的意义,而自有其深刻的宗教理趣。”[10]就是说,儒学不仅在行为操作层面有宗教性,在精神超越层面同样有宗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