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原有的古建筑拆掉,为新的市容规划腾地方,或者举着保护修缮的名义重新修一个新的,最后变得“画虎不成反类犬”;为了旅游开发,找中国文学名著里的虚构人物来当资源,修“故居”、造“故里”,让人啼笑皆非;重金打造一房地产项目,唯恐无人赏识,于是在宣传上欢呼“某地崛起新的文化地标”……
例多不胜繁举,每每见诸报端。想提升城市品位,出发点是好的;想打造文化地标,办法也不算坏;可是,钱花了不少,却伤害了本来有的文化记忆。文化地标没文化,这是近年来城市建设中常见的文化问题,也是文化建设中常见的一种“质量”问题。
如果说,用钢筋水泥或者土木砖瓦筑成的建筑是一座城市的肌体,那么,附着在建筑之上的历史记忆、人文精神就是一座城市的精气神。肌体和精神交融汇合,方可谈得上文化地标。在强调“五位一体”建设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城市建筑的更新速度,也许可以折射执政者的能力;文化地标的存留发展,却更考验执政者的眼光。
这里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旧”情况。本来有的古建、遗迹、历史名人故居等,它们可能和所谓的现代城市风格不太合拍,但是却承载着历史记忆,本身就是文化地标,就是这座城市的文化资源。这些“旧”记忆,需要的不是大拆大建,而是一些细水长流的钱,怎么在不伤害外观的情况下加固,怎么改善管理,怎么合理进行开发利用。我们有些地方正好反其道而行之,宁可花更多的钱,拆了又建,面目全非,修旧如新,不伦不类。
还有一种是“新”情况。各地搞文化建设,总有基础建设投入,上马造了不少博物馆、大剧院,甚至花大价钱搞了好些城市雕塑。在有些县市,这样大的投入和财政不匹配,而学校、医院这些更关切民生的基础设施又跟不上,两者一比较,老百姓很不满意。这样的文化地标,收获的社会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当然,城市在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只要质量过关,将来几十年都可以用,但是老百姓要看政府的钱有没有花在刀刃上。他们会想,古代的县官在手头不紧的时候,都希望能在任上把县学修好点,为什么现在的干部总是把眼光盯在一些贪大求洋的楼堂馆所呢上?这种本想建设文化高地,却往往弄成价值洼地的现象,值得我们反思。
要改变这两种情况不容易,恐怕既要“触及灵魂”,也要“触及利益”。触及灵魂,就要改变执政者的政绩观,有大工程就有高GDP就有政绩的观念,打造一两个形象工程就是搞好了一个地方的形式主义评价标准,应该清除;触及利益,就要斩断在项目和审批权力之间的利益输送链,在拆旧建新过程中中饱私囊的腐败现象,在大工程背后可能隐藏的大贪官,应该及时查处。
约1000年前,北宋名臣范仲淹写了《岳阳楼记》。他说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什么意思?先搞好经济民生,创造出好的社会氛围,才重修这个文化地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也是因为这份精神寄托,才成了中国自古以来的一个文化地标。
“古仁人之心”,今天依然值得为政者学习。至少,在决策或拆或建文化地标的时候,绷着这根弦,多想想民生、多想想历史,文化地标没文化的闹剧才会离我们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