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主要弟子言行的一部书,为儒家的原始文献,是反映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经典之一,具有思想价值、语言价值、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在海内外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并存在积极的现实意义。因此阅读《论语》,特别是真正读懂《论语》,非常重要。
作为经书的一种,阅读《论语》必须遵循阅读经书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在这方面,清代考据家兼思想家戴震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他在《与是仲明论学书》的信中说:“仆自少时家贫,不获亲师,闻圣人之中有孔子者,定六经示后之人,求其一经,启而读之,茫茫然无觉。寻思之久,计于心曰: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词也,所以成词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必有渐。”经以载道,这里说明语言文字(即传统所谓小学)与道(思想)的关系,强调读经必须从语言文字入手。他所谓的“词”,指的是语言;所谓的“字”,指的是“文字”。至于“道”,属于思维范畴,表现为概念、定义、推理等,是思想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于是形成了这样的链条:“道”反映事物,“词”表达“道”,“字”是记录词语的符号。经书(乃至一切文献)是由文字记载的书面文本,上面戴震的话,比较准确地反映了读经的科学理路。只是其中“所以成词者字也”一句,确切性尚须推敲,实际上“字”不是构成“词”的成分,而是记录语词的符号。接着上面的话,戴震又谈了他是怎样解决读经时的“字”“词”问题的,如说:“求所谓字,考诸篆书,得许氏(慎)《说文解字》,三年知其节目,渐睹古圣人(指仓颉)制作(指造字)本始。又疑许氏于故训(即训诂,指字义)未能尽(指《说文解字》只限于解释文字本义),从友人假《十三经注疏》读之,则知一字之义,当贯群经,本六书(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是《说文解字》用以分析汉字形体结构及借用规律的理论),然后为定。”可知他借助的方法有三方面,一是字典工具书,二是《十三经》文本及旧注,三是“六书”理论。所谓“贯群经”,有两层意思:第一,群经相当于活字典,一字的所有意义,贯穿群经之中有全面表现,并且各经注疏旧注中多有解释;第二,一字往往多义,在群经中贯通上下文,其具体意义总是确定的。前一点突破了字书释义的局限,后一点为根据上下文“随文释训”以确定字义的方法。这里所概括的语文方面的解读方法,既科学,又全面,至今仍在沿用。
戴震这封信中,在谈到语文解读方面之后,接着又谈到经书的名物、典制、天文、地理、算术、乐律等具体内容考实方面。他说:“经之难明,尚有若干事:诵《尧典》数行,至‘乃命羲和’,不知恒星七政所以运行,则掩卷不能卒业(以上讲不知天文历法,难以读通《尚书·尧典》)。诵《周南》《召南》,自《关雎》而往,不知古音,徒强以协(同叶)韵,则龃龉失读(以上讲不懂先秦古音,则读不出《诗经》的押韵。按,此属于语文问题,不属于内容考实)。诵古《礼经》(即《仪礼》),先《士冠礼》,不知古者宫室、衣服等制,则迷于其方,莫辨其用(以上讲不懂宫室的方位及衣服的用场,则难以读懂富有典章制度规定的《仪礼》)。不知古今地名沿革,则《禹贡》(《尚书》地理专篇)、《职方》(《周礼》地理专篇《职方氏》)失其处所。不知少广(开方之法)旁要(勾股定理),则《考工》(《周礼·考工记》)之器不能因文而推其制。不知鸟兽、虫鱼、草木之状类名号,则比兴之意乖。……中土测天用句股,今西人易名三角八线(三角函数的统称),其三角即句股,八线即缀术(古天文学测算法),然而三角之法穷,必以句股御之,用知句股者,法之尽备,名之至当也。《管》(《管子》)、《吕》(《吕氏春秋》)言五声(音调)十二律(乐律),宫位乎中,黄钟之宫,四寸五分,为起律之本,学者蔽于钟律失传之后,不追溯未失传之先,宜乎说之多凿也。凡经之难明,右若干事,儒者不宜忽置不讲。仆欲究其本始,为之又十年,渐于经有所会通,然后知圣人之道,如县(悬)绳(测垂直)树(立)槷(立于地上测日影的标杆),毫厘不可有差。”这里戴震认为经书所载之道,除了靠语言文字表达之外,还依附于经书中名物、典制等具体内容而存在,如果不进行内容考实,对经书也难以通其道。
总之,戴震在此信中完整提出了语文解读、内容考实,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义理辨析而达到通其道的科学读经路径。这是读经的通例,读《论语》也概莫能外。
但是《论语》作为语录文献,又有其特殊性,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特异方法来阅读。例如我在拙著《论语本解》引言中曾说:“《论语》是一部思想著作,此书在古文献中看似语言平实,但含义深奥,各条语录的具体语境又多不明确,必须对语言文字、思想内容,乃至历史背景作全面注释、考述,才能有助于真正读懂。”又说:“本书之所以名为‘本解’,旨在参考前人的积极成果,在个人独立研究的基础上,力求做到语言文字的解释与思想义理的辨析相结合,思想义理的辨析与时代背景的考述相结合,尽量对《论语》做出符合原意的解释,进而对孔子和《论语》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以避免由于主观附会而‘诬古人,惑来者’(清代朴学家关于古文献校释的戒语)。”又说:“注解除了注明生僻字词及人物、史实、典制、名物等具体内容之外,还多方取证,据以分析思想内容,力求做到训诂、考证和义理辨析相结合,尤其注意运用材料互证,特别是以《论语》前后互证的方法,以求准确阐明孔子话语和思想的本意。”空说无据,难免流入抽象,下面试通过具体例证说明之。
例1:
《为政》“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本章中的“攻”字有两种解释,一是治,一是攻击;“异端”也有两种解释,一是异端邪说,一是事物的两端(指两面性);“已”字也有两种解释,一是实词“止”,终了之意,一是语气虚词。由于几个字词的不同解释,相互搭配,又使整句可以有几种不同的含义:一是“攻治异端邪说,这是祸害啊”,一是“攻击异端邪说,则祸害就会终止”,一是“攻治认为事物有两端的学说,则祸害就会终止”,一是“攻击认为事物有两端的学说,这是祸害啊”。
以上几种解释,都符合孔子的思想,究竟哪一种符合孔子这句话的本意?关键在于对“已”字意义的确定。通观《论语》,凡“也已”二字连称,均为语气词连用,如《学而》:“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可谓好学也已。”《雍也》:“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泰伯》:“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子罕》:“虽欲从之,末由也已”,“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未如之何也已矣。”《颜渊》:“可谓明也已矣”,“可谓远也已矣。”《阳货》:“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子张》:“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只有一处似乎为例外,即《阳货》:“公山弗扰以费叛,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这里“末之也已”,似乎是说“没有地方去就算了”,“已”解释为“止”;但是“已”字作语气词解则为穷途末路之叹,亦通。且此处“末之也已”,与前引《子罕》“末由也已”句结构、意义均同,可以互作语气词连用的内证。如此看来,对上面的四种解释,只有第一、第四两种可以成立,而在这两种中,又以第一种为优,因为通观孔子的思想,他对是否承认事物有两端的学说,还没有放到像不同道势不两立那样的地位(“道不同不相为谋”,“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故不至于说出第四种那样严厉的话。至于“异端”,杨伯峻《论语译注》说:“孔子之时,自然还没有诸子百家,因之很难译为‘不同的学说’,但和孔子相异的主张、言论未必没有,所以译为‘不正确的议论’。”此说实难成立,所谓“道不同”,显然包括学说的不同。又,春秋时代,异端邪说不是没有,而是相当严重,曾引起孔子的极端忧愤,并不断有所贬斥,《论语》《左传》中不乏其例,事实确如孟子所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
例2:
《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一般把两个“与”字解作连词,意思是说孔子很少谈利、命和仁(见杨伯峻《论语译注》,并为此说作详细辩解)。而孔子很少谈利是事实,很少谈命则既不符合孔子的天命思想,又不符《论语》“命”字出词率的实际情况,很少谈仁更是如此。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论语》讲仁的地方随处可见。所以从义理上判断,这里的“与”字不应该是连词。这里的“与”字不是连词,还可以从句法上得到内证,因为《论语》中连词在几个并列成分之间的用法,跟现代汉语一样,没有在几个成分之间重复连用的情况,总是用一个连词放在最后两个成分之间,如《子罕》“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为政》“使民敬、忠以(连词,同‘与’)劝”,均可证。实际上“与命与仁”的“与”字是一个实词,义为赞同,则整句应标点成:“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与”字作“赞同”解,《论语》亦有内证,如《述而》“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先进》“吾与点也”等等,皆是。由此例可见,不仅字词互证非常重要,而且文献的字词解释与义理诠释往往是彼此制约、相互为用的。一方面义理诠释离不开字词解释,必须以其为基础;另一方面有时字词的确解,又须参据义理的恰切诠释来判定。
限于篇幅,不再举证。读者如有兴趣,可参见拙著《论语本解》及《论语校释丛劄》正、续篇(分别刊于《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二辑、第五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