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昆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第一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走过10多年历程。不断的关注与投入,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迅速划出一条由冷转热的轨迹。但这种热闹之中也不乏“虚火”。可以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起步时间虽晚,却提前迎来了自己的“浮躁期”。如何在热闹之中多一份冷静,降一降“虚火”,是当下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呈现一种令人纠结的景象:一方面,随着原有生活方式的改变、传承人的老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少,其生存和发展正面临严峻挑战;另一方面,申遗正在国内许多地方火热上演,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眼中的香饽饽,但许多时候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被当作噱头。这种令人纠结的景象,既给我们希望,又让我们忧虑。
令人忧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虚火”,主要源于“非遗经济”。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生财之道。一些申报单位没有如实填写材料,申报项目夸大其词、不切实际;有的直接将一些已经作为旅游开发、本体和生态环境都遭到改变的民俗项目拿来申报。当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异化为一种经济资源,重开发轻保护就成为必然,“虚火”旺盛也就难以避免。
说“虚火”源于“非遗经济”,不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应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经济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适当进行开发亦无可避免。尤其是针对部分具有生产性质和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生产性方式进行保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传统手工艺)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活态传承和保护,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保护方式。生产性保护的目的,就是要使传统手工艺重新进入当代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实现传承与发展。实践也证明,只有当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真正有一定市场的时候,才能得到确切的、实在的保护。因为有市场,才有足够的收益支撑人们坚持把事情做下去,把传统传下去,其承载的文化也才有了真正生命力。
但必须明确的是,维护和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正目的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活态文明史,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记忆和文化基因。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首先是一种多样性的文化选择,传承的首先是一种精神价值、一份记忆,一种有关生活的信仰。如果只把眼睛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上、盯着它的商业价值,重开发轻保护、重物质轻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会改变初衷。而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民族历史的轻视,也是对民族未来的不负责任。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们更需要的是一种文化态度,而非经济冲动。
(作者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