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成书于秦统一中国前夕,由秦相吕不韦组织编纂而成。按照司马迁《史记》的说法,吕不韦曾仿效战国四公子的做法招养门客三千,又因荀子等人“著书布天下”,便让这些门客“人人著所闻”,书成后取名《吕氏春秋》。班固《汉书·艺文志》也说该书是“秦相吕不韦辑智略士作”。由此可见,《吕氏春秋》确实是成于众人之手的一部经典。然而,吕不韦对于该书的编纂无疑是起到主导作用的。一是编纂起因于吕不韦有感于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二是成书后的《吕氏春秋》是一部体例完整、结构合理的著作,而不是一部简单的众人撰述拼凑;三是编纂上体现了吕不韦“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的撰述宗旨和“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的写作原则。该书的主要注本,古注以东汉高诱《吕氏春秋注》最早,清代有毕沅《吕氏春秋新校正》本,近注以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和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等为佳。
《吕氏春秋》无论是编排顺序,还是经典性质,历来都有不同的看法。该书内容包括十二纪、八览、六论三部分,《史记》以八览、六论、十二纪为顺序,最早为《吕氏春秋》做注的东汉学者高诱则以十二纪、八览、六论为顺序,后世注疏此书者皆遵循高诱注的顺序。任继愈认为这种顺序变化,与东汉阴阳灾异说的兴起有关。关于该书的性质,《史记》肯定其属于“删拾《春秋》”叙古今之事的史书,《十二诸侯年表序》直接将其与《左氏春秋》《虞氏春秋》等史书同列并称。《汉书》则明确认为是杂家著作,《汉志》记曰:“杂家《吕氏春秋》,二十六卷。”今人侯外庐肯定杂家说,认为该书糅合杂学,没有创新;冯友兰则认可其史书性质,并以《史记》视其为史书,编纂者吕不韦不以《吕子》而以《春秋》称其书为依据;任继愈也认为《吕氏春秋》“以史典自诩,故自号春秋”。
综上所述,《吕氏春秋》从撰述缘起、内容排序到经典性质,由此进一步上升到经典的思想价值等等,历代对此都有不同的认识。今天重新阅读这部经典,我们必须在充分关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着求真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力图去准确把握其思想特点与理论价值。
首先,要结合时代背景,去领会经典的撰述目的。依据《序意》篇所记,《吕氏春秋》成书于秦王嬴政八年,亦即公元前239年,为秦统一全国前夕。此时的秦王嬴政尚未亲政(次年亲政),秦国大权实际掌握在秦相、被尊为“亚父”的吕不韦手中。吕不韦为何要召集门客编纂此书,按照《史记》的说法,招士是为了比肩六国四公子,著书是为了效仿荀子等诸子百家的做法立说于天下,似乎有争强好胜与沽名钓誉之嫌。如果我们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来看,其实吕不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是寄予着强烈的政治抱负,有着明确的政治目的的,那就是要为即将统一全国的秦制定一部治国大纲,确定一种治国思想。
一方面从当时的大历史来看,东方六国势力已经日益弱小,秦灭六国的战争即将打响,秦统一天下已是指日可待。另一方面,大权在握的秦相吕不韦,在谋划统一战争的同时,自然也会考虑统一之后秦国的统治方式。秦国素来推行法治,然而统一全国之后究竟要采取一种怎样的统治思想,商人出身的政治家吕不韦有着自己的思考,《吕氏春秋》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问世的。其实在《序意》篇中,吕不韦就已经对该书的著述动机作了说明:其一是为了“纪治乱存亡”,也就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其二是提出“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的政治准则;其三是强调治国必须“行其理也”。这个“理”就是天地之理。很显然,《吕氏春秋》的写作完全是出于治国的需要,而非出于个人的荣辱。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明确的政治目的,当《吕氏春秋》撰成之后,吕不韦急于扩大其政治影响力,竟将该书“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史记》本传)之所以有如此举动,倒不是吕不韦对该书的学术成就有多么自信,而是想借此向世人公开自己的政治主张,同时凭借自己的地位和舆论的影响,以迫使嬴政能按照他的政治主张去行事。
由上可见,吕不韦不但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而且也是一位重要的思想家。他主持编纂《吕氏春秋》,绝不仅仅只是一种学术活动,而是带有明确的政治意图。我们要在这样一个高度上来看待吕不韦,看待《吕氏春秋》的编纂。
其次,要关注学术走向,去揭示经典的思想特点。《吕氏春秋》的思想特点,过往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无外乎史家言与杂家言两种。从流传的《吕氏春秋》篇目及内容来看,虽然冠以“春秋”书名,却显然不能看作是通常意义上的史书。该书虽然重视叙述古今之事,总结治乱存亡与政治成败,但毕竟不是以历史叙述为主要内容,与史书的撰述旨趣并不相同,只能说是一部具有强烈历史意识的著作。从吕不韦的编纂目的来看,既然是要作为一部治国大纲,就不可能仅仅只是编纂成一部“史典”。
我们只有关注春秋战国时期学术思想发展的走向,才能真正揭示出《吕氏春秋》的思想特点。众所周知,春秋战国是诸子百家学术争鸣的时代。西汉初年司马谈作《论六家要指》,以阴阳、儒、法、墨、名、道“六家”来指称当时的主要学术家派。随着学术争鸣的持久与深入,各家学术思想明显出现了趋同性特点,在批驳别家学术思想的同时,也在自觉不自觉地汲取着对方的学术思想。《吕氏春秋》诞生于战国末年,《汉志》之所以以“杂家”许之,确实把握住了该书的思想特点。不过这种“杂”,不是一些学者所认为的杂乱无章和无思想主旨。其实班固在《艺文志》中为杂家所下的定义说的很明白:“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如果我们将班固对杂家所下的定义与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对道家所下的定义加以比较便不难看出,其实二者是相一致的。我们认为,班固之所以要以杂家相称,是因为他看到了秦汉道家与先秦老庄道家的区别,故以杂家别之。从家派分类来说,班固的认识较司马谈更进了一步。毋庸置疑,班固所谓杂家,就是司马谈所谓道家,都是指与先秦老庄道家不同的秦汉黄老道家。任继愈先生在肯定《吕氏春秋》“史典”性质的同时,也从哲学史角度肯定其“开启了秦汉之际的道家思潮”。
不过,《吕氏春秋》法天地、重无为的黄老道家思想倾向,与秦始皇的法治思想实难相容,这就决定了《吕氏春秋》在统一后的秦帝国政治实践中不可能发挥作用。当然,秦皇朝以法治国的失败,又从反面体现了《吕氏春秋》的思想价值。实际上,汉初所推行的黄老政治,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对《吕氏春秋》的一种政治实践。
最后,要依据文献内容,去理解经典的思想价值。《吕氏春秋》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学术史上有重要影响的著作,当然取决于其内容所蕴含的思想价值。一是学术思想价值。《吕氏春秋》学术思想的主要价值,便是体现在一个“杂”字。《吕氏春秋》之“杂”,是诸子学说争鸣趋同性的必然结果,却又最终完成了对学术门派成见的超越,而成为集众家之长的一代经典。也就是说,《吕氏春秋》的“杂”,不是杂乱无章,不是简单拼盘,而是有自己对各家学说思想的理解,有自己通过汲取诸家思想而形成的一以贯之的主旨思想。《不二》篇对诸子百家学说特点与长处,仅用一个字就作出了准确概括与总结: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关尹贵清、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该书很重视汲取诸家学说思想的合理因素,如重视汲取老庄“道法自然”的思想,而否定道家消极避世的思想;肯定墨子的兼爱、尚贤等主张,而摒弃墨家的鬼神之论;对儒家的纲常伦理与尊师重教思想有所体现,而其重名思想则主要是汲取了名家的“循名责实”理论;对阴阳家思想作了发挥,《应同》篇详载了邹衍的五德终始学说;赞同法家的变法主张与贵势思想,却反对法家专恃法术势治国的思想。此外,对于农家、兵家等学术思想的一些合理因素也作了汲取。
二是政治思想价值。《吕氏春秋》的政治思想价值,主要表现在无为而治与恪守君道的政治主张上。无为思想主要源自道家的“道法自然”主张,《圜道》篇指出圣王“立上下”必须效仿天地圜方之道。在作者看来,天地万物皆有其理,法天地就是因循天地万物之理。然而,与道家一味无为不同,《吕氏春秋》又积极宣传“天生人成”思想,肯定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养成天地所生,所谓“始生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吕氏春秋》所谓成天地之功之人,当然主要是指人君;而人君要全天之生,就必须要恪守君道。如何恪守君道?《吕氏春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主张,如提出置君为民观点,《贵公》篇认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重视君主修身蓄德,《爱类》《贵信》《上德》等篇肯定君主具有仁爱精神和贵信重义的重要性;强调君主要顺应民心,《务本》篇说:“安危荣辱之本在于主,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推崇用贤使能,《求人》篇说:“身定,国安,天下治,必贤人”,如此等等。
总之,《吕氏春秋》是一部撰述目的明确、学术思想特点鲜明、政治思想丰富而深邃的重要经典。我们要结合时代与学术发展背景,以及吕不韦的政治身份,去正确解读经典原义,揭示经典蕴含的深刻含义与思想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