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引用“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指出“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很多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要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今后还要啃下“许多硬骨头”、攻克“许多难关”,才能真正筑牢中国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
“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出自宋代苏轼的《思治论》,意思是,向最难之处攻坚,追求最远大的目标。《思治论》写于嘉祐八年(1063年),时年苏轼刚踏上仕途(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知府助理官),其振刷革新的心境跃然纸上。当时的北宋王朝,内政外交问题重重,士大夫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而统治者却急功近利,频发滥发政令,“变政易令”,朝令夕改,“民不知其所适从也”,简直折腾得基层官吏和百姓无所适从。针对这种状况,苏轼指出,治理国家要先有宏大的整体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具体规格程式、措施办法,政令专一、操作简易,才能获得成功。
苏轼的政论、政见前后有一定变化,不过《思治论》确实提出了许多切中时弊的改革主张,对我们今天依旧有启发可取之处。对于北宋长期以来存在的“财之不丰、兵之不强、吏之不择”即经济、军事、用人三大“病根”,苏轼虽然未详述具体的救治之法,但给出了一个大的原则性解说——“其始不立,其卒不成”。是什么没有“立”起来呢?“夫所贵于立者,以其规摹先定也。古之君子,先定其规摹,而后从事,故其应也有候,而其成也有形……是故其用力省而成功速。”其实,这里讲的“规摹”,就是规划、筹谋好一定的制度、程式,以之为典范,使人们取法、模仿。如“规摹不先定”,则会出现“用舍系于好恶,而废兴决于众寡。故万全之利,以小不便而废者有之矣;百世之患,以小利而不顾者有之矣。所用之人无常责,而所发之政无成效”的社会现象。结果是病急乱投医,“治病不知其所当用之药,而百药皆试,以侥幸于一物之中”,治标不治本,问题仍然迭出不穷。
“先定其规摹而后从事。”“规摹”一定是“见之明而策之熟也”,即反复进过检验、明白无误的政策和制度。难能可贵的是,苏轼在文中对“规摹”的执行层面还作出了说明:“发之以勇,守之以专,达之以强,日夜以求合于其所规摹之内,而无务出于其所规摹之外。其人专,其政一,然而不成者,未之有也。”“勇”“专”“强”体现了基于恒定意志的严格执行力。此外,大的规划应有“术”的配合,“其所施设,皆有方法”。何为“术”?“其术非难知而难听,非难听而难行,非难行而难收”——此“收”即为一定的约束、控制等具体举措、方法。用今天的语言来讲,就是制度实施要与微观的机制、环节结合起来,才能落地、运转。“好谋而不成,不如无谋”,一旦制度架构好,就要考虑在机制层面予以配合;若否“眩瞀而不自信”,昏愦迷乱,自信不足,更无暇顾及机制上的管控,则其成事仍难——真要如此,制度就成了摆设。
在今天,“定规摹”就是“立法”“立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70多年来,党领导人民围绕建立全新的国家制度目标进行了艰辛探索,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提升、人民生活改善,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显示出强大的治理效能。我国发展的伟大成就源于制度,“中国之治”本质上是“制度之治”。当然,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新时代改革更多面对的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为此,我们行事既要讲规制、守章法,又要敢于在进行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上积极主动,大胆探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作者:朱康有,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