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大一统政权下洱海区域的地方城市
五、洱海区域城市化问题的分析
关于城市化的概念,不同学科有不同的解释,且由于古代、近代和现代城市的发展有诸多不同,所以学术界对古代社会是否产生过城市化这一历史现象都存有争议。据我多年的城市研究经验,我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是发生过城市化现象的,且带有明显的阶段性。之所以这样肯定,是因为我赞同那种将城市化视为一个较宽泛的概念,即指一种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一种农业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基于这一点,古代城市化问题研究才成为可能,才可以展开。另外,我们必须认识到古代城市化本身是以农业大发展为前提的,并是一个以农业社会为大背景的城市发展过程。所以,古代的城市化不可能像世界近代城市化那样,以机械工业为特征、以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工业革命为背景,呈现出那种波澜壮阔,势不可挡的局面。与近代的城市化相比较,古代的城市化更像一粒粒悄然无息但具鲜活生命力的种子,在广袤的土地上滋生,开始着一种不知不觉地改变世界的生命历程。中国古代社会的城市化如春秋战国至秦、唐中后期至宋、明中后期至清的城市发展就是如此。不惟中国腹地如此,地处边疆的云南地方亦如此。所不同的是,云南与中国腹地及发达地区所发生的城市化阶段有时间和量上的差异而已。
当代美国著名的学者施坚雅先生对中国城市研究颇为深入,在其主编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1】中有多篇专文涉及到中国古代社会后期的城市。他的《十九世纪中国的地区城市化》一文对城市化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他以多项指标来确定当时的城市和市镇,修正了他人只根据行政组成预测城市化率的做法,结合人口密度、劳动分工、技术运用、商业化和地区内部的贸易、地区对外贸易等五个紧密相关的因素来考察当时中国城市化的地区差异。他的研究结果认为,1843年云贵地方的城市化比率为4.1%,居全国最末。施坚雅研究的是一个关于云贵大区域的城市化水平的研究成果。
那么,在约为27657平方公里的洱海区域的土地面积上【2】,其城市数量及其分布状况怎样?其城市化水平如何?我欲据有限的资料,以我对城市化概念的宽泛理解,从城镇数量、中心地密度、商业化程度等几个方面着手,对洱海区域的城市化问题做些考察和分析:
(1)据粗略估算,1274年以后,尤其在明中期以后,洱海区域的城镇数量明显增长,其各级中心地的分布密度也明显增大。
根据前面章节的研究可知,南诏以来的一些行政设治已经成为洱海区域城市形成的基础和标志。1274年元朝行政改制后,云南只有中庆路、大理路设置有“录事司”,凡设有“录事司”的城市即“建制城市”【3】没有疑问,除此以外,云南实际上还有较低一级的城市——由于元朝设县是以前朝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为基础,所以洱海区域内的县级以上行政中心都是中心地,它们俱应在城市的行列之中。在元朝,洱海区域大约分布有10个县级以上城市,即大理(太和县)、巍山、邓川、浪穹、赵州、云南、剑川、鹤庆(又名鹤州、谋统)、凤羽、永平【4】以及云龙等地原有不多的盐业中心和乡村市场3个【5】。明朝以后,洱海区域内有若干个工矿业生产中心蓬勃兴起,其明显的经济功能无疑证明其已经步人市镇的行列,如盐业中心,明朝在云龙州5个较著名的生产地设有“盐课司”,在剑川弥沙也设有“盐课司”。至清朝,云龙州的盐井生产地增至8个,剑川州在弥沙井之外又增小乔后井。又如冶金业,清代云龙、永平等地兴起的白银、铜、铁等矿厂较稳定发展的有3个。由于明清以来洱海区域形成的11个工矿业中心地都有官府的管理机构和官员【6】,所以带有准行政城镇的身份。据此,明清城镇在数量上较元朝增长约85%【7】。如果我们从中心地的角度考察,不仅行政城市是中心地,那些带有明显工商经济职能的生产地和乡村小市场也是中心地。根据前文所引资料,明清以来洱海区域各府州县的乡村市场急遽增多,约增长93个【8】。那么,据不完全估计,于咸丰年回民起义以前(公元1856年),洱海区域内至少有117个中心地。中心地的分布密度从元朝的1个/每2127平方公里发展为1个/每236平方公里。
自明朝中后期开始的城镇数量的增加和小市场的兴起就是地区城市化的重要标志。城镇数量的增长说明由于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改变,从农业转向工商业,就使得原来的乡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使得原来的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转化,其城市化特征昭然可示。至于乡村小市场,尽管它们的市场特征较行政城市的市场弱,其交换只是以农副产品为主,属于细碎的零星贸易,但是,它却体现出农业社会里最广大的、最底层的社会群体对市场介入的一面。它的出现及数量的增长,对古代中国,尤其是对云南边疆而言意义至为深切。
(2)洱海区域以大理城为标志,其商业化程度不断加深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果说前面分析的城镇数量增长和中心地分布密度加大是整个洱海区域城市化的一般水平,那么19世纪末大理城市的发展就成为这一区域城市化发展的最高水平。
第一,大理城城市经济的“外溢”及其周边市场的发展,使得大理城市与周边的农村地区之间出现彼此依存、彼此互动、共同发展的关系。当时,太和县除城区外将土地分为上、中、下三乡。上乡大致是今天的龙首关到喜洲南面的旧城南村止;中乡大致从旧城南村到今太和村止;下乡又从太和村到今天西洱河北岸大波箐止。三乡当中,以中乡的商品经济最活跃,史载当时“城内所市米、豆、蔬菜、猪、鱼等物,产自中乡者为多”。且中乡“其近山各村多樵采,双鸳、阳乡等村专业开采石料,为远近建筑所必须。纺织在昔仅五官庄、塔桥为著名,近则八铺中皆有纺织矣。惟林石、甸番等村,业缝衣者为多。凤岑、际德等村业制鞋及酿酒者为多,其牧畜牛马、远近贸易则无村无之至”【9】。可以看出,由于中乡的地理位置就在大理城周边,其经济发展与大理城市经济几乎融为一体,俨然是大理城市近郊的模样。中乡的发展一方面表现出大理城市经济外溢,以商品经济特有的渗透力使周边那些原属于农村经济的地方发生变化,即其经济生活与城区经济趋同。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生活的变化使那些原属于农村的地方变成城市的一部分。这是大理城区扩大的标志,也是城市化的重要特征。
第二,大理城外围地区的商品化程度也在发展。大理城的外围指太和县的上乡和下乡所在区域,当时农民卷入市场的程度较19世纪以前深入许多,其特点就是交换更多地进入他们的日常生活。上乡在大理城的北面,除了农业外,渔业比较发达。所以,除了周城村主要务农外,上乡各村的经济活动有许多都服务于小市场。如上关波螃村“男子多数贸易;女子不事纺织,务农业外专事辰戌丑未街场买卖食品,间有蓄制乳扇者。弓鱼洞男子多数习泥木工艺,妇女种菜结网,以供渔人之需”。下乡虽以农业为主,但是“呈末、庙末、太阳三铺之各村,妇女则多有编织草帽者,苟能薰漂得法,帽式改良,自是佳品”。这应当是大理草帽街的生产基地。这些农民进入市场是商品经济不可忽视的力量,一旦条件成熟,他们就是未来城市居民的后备军。
第三,大理城的城市人口密度大与城市社会分工的细化。19世纪末,大理城的人口约20000人,这在民国初年的调查统计中得到证实【10】。即太和县的总户数为17749户,城区有3221户,城区人户占全县人户总数的18.14%。太和县总人口数为99822人,城区人口总计19225人,城区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9.26%。在当时的中国社会,20000人口对一个地方二级政区的行政中心城市而言并不算多,但是如果都集中到一个周围仅12里的城区内的话,其人口的分布密度就不低。
统计数据显示出大理城区人口职业的分工细化,使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到大理城市化的程度。前面已经提到大理城区居民有农、工、商、僧、道、教民、壮丁、童学、无职业等分类,其中工人占城区人口的9.75%;商人占城区人口的5.25%;僧道教民等占城区人口的0.76%;无职业者占城区人口的33.1%;而农业人口仅为5.3%。壮丁(20岁~40岁)占全城区人口的26.97%;童学占城区人口的26.95%。这个记录存在一些问题,因为将各种职业的人口比重相加并非为百分之百,若除去以年龄划分的壮丁和童学,人口构成的百分比误差更大。但有一点,其工商人口占15%,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应当是一个不算低的比例。大理的人口构成所表现出的相对合理性,说明城市发展的成熟度以及城市化的发展。
第四,从前文分析的洱海区域商品种类增多及其流通范围的扩大、太和县的市场发展状况以及大理府城商税收入高居洱海区域首位等现象看,大理城的对外贸易是有较大发展的。这也是大理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最后,对19—20世纪交替时期的大理城市化水平作一基本估测。从上述各种分析可知,在商品经济的推动下,19世纪末的大理城显示出城市化速度较快且水平较高的趋势。依据当今城市化水平的测定公式,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即为城市化水平:
根据《大理县志稿》的人产统计资料,19~20世纪时太和县的总户数为17749户,其中,城区户口以“本城区”名,共有3221户,占全县人户总数的18.14%。太和县总人口数为99822人,其中,城区男女人口总计1922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26%。据此,19~20世纪之交的大理城市化水平约为18%~19%。这是一个不低的城市化率。它不仅远远高出施坚雅对云贵地区城市化率做出的结论(4.1%),且高于20世纪90年代云南城市化的平均水平。我曾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云南省城市化水平作过初步估测,1990年时云南省的城市化平均水平为15.82%【11】,19~20世纪交替时期的大理城市化水平与此相比要高出3个多百分点。如此大的差异,正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表现。
由于洱海区域其他地方城市缺乏太和县这样详细的城市人口资料,使我们难以对其城市化水平作出估测。但依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我们可以确定其城市化水平肯定低于大理城的水平。
注释:
【1】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叶光庭等译、陈桥驿校,中华书局2000年版。
【2】洱海区域的面积根据今天大理市、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祥云县、宾川县、巍山县、永平县、漾濞县、云龙县、弥渡县的面积计算而成,数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
【3】吴松弟:《中国人口史》第三卷.第600页,复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元史·地理志》;《新元史·地理志》。
【5】在元朝的文献中,关于云龙等地方的盐业中心和乡村小市场的记载不详.但从明朝的盐井资料看,它们并非完全是明朝新兴的.有的应当是在前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弥沙井、邓诺井等;另外,大理的“观音市”早有记载并延续到后代。基于此,计算为3个。
【6】天启《滇志·建设志》;道光《云南通志·食货志》。
【7】元朝设凤羽县,后撤销;明朝新设宾川县。明清以后洱海区域县级以上城市增减相抵,数量不变。
【8】参照前文各府州县定期集市的资料,除去治所城中的集市即为增长的小市场。
【9】《大理县志稿》卷6。
【10】《大理县志稿·户口一览表》。
【11】参阅拙作《建国以来云南城市化问题探讨》,载《思想战线》199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