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世界性的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政策,加强保护规划并专门为之立法。例如,日本于1971年发布了《关于古都历史风土保存的特别措施法》。我国也于2002年10月29日和2008年4月2日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一般人大概都会不假思索地以为,作为文明古国,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极为丰富,历史文化名城当然也不在少数。比如,目前国务院已审批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就达110个之多。其中既包括北京、南京、西安、开封等封建王朝曾经的古都,也包括上海、天津、青岛等近现代在西方殖民势力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西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甚至也包括很少人知道、没有多少文物(无论是上古、中古、近古的文物,还是革命年代的文物)、根本没有名气的城市。这种撒大网式的评选让人感觉中国没有几个城市不是历史文化名城。
根据我的理解,历史文化名城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历史悠久而且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断裂,二是传统文化底蕴深厚而且一直延续至今。也就是说,一个城市是不是历史文化名城,要看它今天的状况。这两个条件中的前半部分(历史悠久与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很多城市都具备,比如北京、南京、西安、开封、洛阳;但是后半部分(没有发生断裂与延续至今)却很少有城市能够满足。这就是说,历史文化名城是那些在现代化进程中整体性地保存了自己传统特色的、其建筑和文化传统都没有发生根本断裂的城市。这样的城市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了自己的整体风格,后来基本上没有发生根本的、断裂性的变化。
所谓“特定的历史时期”一般指古代,但是也可以指现代初期。因此满足了上述这两个条件的历史文化名城,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前现代时期形成并定型的、历史相当悠久的古典型城市,比如希腊雅典、意大利佛罗伦萨和威尼斯,后来的工业化、现代化没有在根本上改变它们的面貌,可以说,它们的历史终止于现代化到来之前。这样的城市人口构成的相对单纯(旅游人口除外),规模相对较小,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纯粹乃至单一,是西方国家比较典型的历史文化名城;另一类是历史源头虽然可以追溯得很长,但却是现代化初期或中期中崛起或定型的,它们的现代化虽然在基础上继续深入和发展。比如伦敦和巴黎。这类城市比之于雅典、佛罗伦萨更具文化和人口的复杂性,杂交性,规模巨大(它们同时是世界城市),是世界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但即使如此,它们的整体建筑风貌仍然保持了高度的延续性,而且前现代时期和现代时期的建筑之间风格比较协调。这些城市可算是不很典型的历史文化名城,它们既现代又古典,既有丰富的历史古迹,又有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
用这个标准看,在中国,今天(不是过去,也不是曾经)仍然可以称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实在是寥寥可数,它们基本上是一些侥幸逃脱了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边缘城市或城镇,云南的丽江、山西的平遥等规模相对小、建筑风格相对单一的城市,或许勉强可以说是。
如果这个界定可以成立,那么,历史文化名城显然不能简单等同于国际化大都市,更不能简单等同于世界城市。世界城市又称“巨型城市”、“超级城市”,是指在社会经济、文化或政治等方面对全球事务具有重大、直接影响力的城市。对全球的政治、经济、文化具有重大控制力与影响力,是世界城市的核心标志。由此决定了世界城市的一些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比如重大的世界性政治、经济、文化机构的聚集地,重大的世界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举办地,等等。纽约、伦敦、巴黎、东京是目前公认的世界城市,它们无不具有我描述的这些特征:规模巨大,文化混合程度高,人口众多且构成复杂。在这四个城市中,纽约和东京我认为不能算是历史文化名城,而是新兴的现代化世界城市,只有巴黎和伦敦因为兼具历史悠久和多元开放的特点,因此是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城市的结合。
二、历史文化名城只能保护、不能建设
由于历史文化名城需要历史和传统的延续性、完整性,而不在当代的创造性、开拓性,因此,它需要保护而无法建设。或者说,保护就是最好的“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作为遗产是不能建设只能保护的。所谓保护就是保持原貌,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对于古代建筑一般采取最“保守”的维护手段:能不修就不修,非修不可的时候才对于局部进行小修小补。
在我看来,古建筑、古文物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原貌”“原样”,不只是城楼、坟墓、牌楼等孤立的建筑物、文物的原样,而是这些建筑物、文物的原样再加上它的周边环境的原样。打个比方,十三陵是一个文物群,各个陵园之间有很多空地,如果在这些空地建造新的建筑物,即使陵墓本身没有动,它们所处的环境却发生了变化,这同样是对于文物环境的破坏,破坏文物环境即广义的破坏文物。所谓文物保护应该是对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2006年下半年笔者访问英国期间,对英国人如何对待自己的古建筑、如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感触良多。
在英国你会到处见到几百年乃至更古老的建筑,比如伦敦的西敏斯特教堂,议会大楼,大英博物馆,等等自不必说;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建筑,约克群的中古街,切斯特市的都铎式建筑也是如此。这些建筑既是文物又不是文物。说它是文物当然是因为时间久远,身上满是沧桑岁月且多有历史来头;说它们不是文物是因为它们还在被今人使用着,活在今人的生活世界。
后来我发现英国人对待古建好像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不能摧毁,也不能进行现代化、商业化改造,不能“与时俱进”,搞得不伦不类;二是不能搞博物馆化,不能因为它是“文物”就干脆把它隔离和圈养起来,进行戒严式的“保护”,从而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完全隔绝,成为彻头彻尾的、只供观赏的死东西——文物。
所以我看到,英国的建筑都显得十分古旧,重要的建筑连刷新都很少,更遑论重建或改造了。英国人也绝不在原来的建筑附近胡乱新建与之风格不同的楼堂馆舍,更不对古建筑随意进行“翻新”改造。在牛津和剑桥,你根本看不到在古建筑的墙上或周围有任何与之风格不同的东西,包括各种广告、标语或通知等等(所有这些东西都是在房子内的走道中)。因此这些地方给人的感觉是:不但建筑物保持了原样,而且整体环境也如此,非常纯粹、干净,视觉效果极佳,而不是像中国绝大多数城市、古镇、“历史文化名城”,新旧建筑混杂“同居”,败兴之极。我在剑桥圣约翰学院的康桥时感叹:当年徐志摩在这里看到的大概也就是现在的这个康桥;甚至牛顿在剑桥的时候,他眼中的剑桥也和现在没有分别。小有作为甚或不作为才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最好方法。
中国大学中有不少也是年头久远的历史文化名校,比如北大、清华、南大/东南大学(原中央大学)、武汉大学、河南大学,等等。但笔者见到的情形(除了极少数外)是:原先的老房子被弃之如弊帚地摧毁了,即使留下一些也被各种新盖的高楼大厦挤到角落里,孤零零地散落在那里,和周边环境极不协调,显出几分尴尬相。
第二原则——反对博物馆化——也很重要。传统一旦和现代人的生活脱节成为仅供观赏的文物、古董,也就失去了生命,没有了气息,我称之为“博物馆化”。英国的古建、名街、名城,绝大多数还是活着的,因为它仍然在使用。古老的教堂、议会大楼、博物馆等等仍然在使用,而且也没有进行过什么大规模的翻新改造。在切斯特,那些都铎建筑不但风格依然保持下来,而且还都是住人的,或者是用作商店的,让人觉得又古老又年轻。牛津和剑桥的那些老楼干干净净的坐落在那里,静悄悄的。但是进去一看,哇,里面的学生正在上课呢!
可惜的是我们对于古建筑乃至一般传统的态度正好相反。要么是大量的拆除、新建或者根本性的改造,体现出一种唯新是从、唯新是追的“新新主义”,要么是动辄将之圈将起来,把所有的活物——包括人——全部清走,然后严加看管,使之和生活世界完全失去联系。这样的结果实际上是使得它死得更快。
三、北京:历史文化名城还是国际化大都市?
在目前关于北京城市发展的各种文件、规划和论文中,经常看到关于北京城市定位的不同表达,比如“历史文化名城”、“世界城市”、“国际化大都市”、“国家文化中心”,等等,这些称呼还常常同时出现在政府文件和各种媒体中。比如“世界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就作为两个核心概念同时出现在2011年发布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并且“建设世界城市”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也同时作为北京城市发展的指导性原则在《纲要》中得到了大篇幅的阐述。
但我要提出一个或许在有些人看来很荒唐的问题: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么?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是什么关系?和世界城市是什么关系?我的回答是:北京在历史上曾经是名副其实、甚至世罕其匹的历史文化名城。但北京在1949年以后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建筑的整体风貌已经面目全非,与传统建筑迥然不同(当然,北京的现代建筑彼此之间风格也大相径庭)的高楼大厦遍地都是,北京的文化传统、北京人的生活方式也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其人口有极高的流动性和混杂性。今天的北京虽然还保存着一些著名的文物古迹,如故宫、长城、颐和园、天坛公园,但是在北京的整体格局中看,这些古建不过是散落在北京这个现代化大都市中的几个孤零零的文物而已。因此,在今天看来,北京在整体上已经无法担当“历史文化名城”这个称号。
由此,我以为,北京的城市发展规划应该要问的一个前提性问题是:立足于北京今天的现实,北京的目标是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或世界城市,还是成为历史文化名城?如果是前者,那么,城市规划的重点就是参照现有的世界城市标准,进一步扩展北京的现代性品格,努力让北京成为重大的世界性政治、经济、文化机构的聚集地,重大的世界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举办地。特别是要进一步体现北京的开放性,进一步强化北京的多元性和包容性。现存的文物古迹当然要稳妥保护,但是绝无必要再建新的“旧”建筑。这是一个往前走的思路。如果是后者,那么,北京就应该尽可能恢复到解放前的模样。这是一个向后退的思路。但是很显然,后一个思路是行不通的。
因此,北京的发展必须、也只能立足于北京的现有格局,这个现实不得不尊重。北京还应该大力加强当代世界城市所需要的各种设施,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北京的规划,无论是标志性的建筑、标志性的城市符号,还是市民理念,都应该体现现代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体现北京融入现代文明的信心和决心。这是因为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城市的另一个显著区别是:历史文化名城虽然可能曾经是人类文明的方向和指标(比如古代中国的长安,古典希腊的雅典,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但在今天,它们已经不再代表人类现代文明的方向。我非常欣赏佛罗伦萨建筑和文化的纯粹,但是如果说它今天还在引领当今人类历史的发展方向,却会贻笑大方。
制定北京城市发展规划的时候不能不思考的问题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建设世界城市的关系是什么?与北京市现有格局的关系如何处理?历史文化名城的古典性品格和世界城市的现代性品格的关系如何处理?这就是北京城市发展的顶层设计所要解决的问题。
文章来源:《中华读书报》(2011年04月27日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