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国古代的稻作技术
二、整地技术
(一)原始农业的稻田 现在研究中国农业早期形态的学者多趋向于把早期的农业区分为刀耕和锄耕(或耜耕)两个阶段[1]。是根据使用的农具和对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而作出的划分。
刀耕阶段的主要标志是使用刀斧、木棒进行所谓“刀耕火种一,不翻土。锄耕阶段的主要标志是使用翻土工具锄(耜、铲),由林木砍伐转到土地加工。刀耕火种时期,从事刀耕农业的人迁徙无定;锄(耜)耕时期的种植者则已开始有村落,营相对定居的生活。
从现在云南省一些少数民族残存的原始农业(如侗族、独龙族)来看,可以推断早期的旱(原书作“早”,似误。——录入者)稻种植是属于刀耕火种的性质,即将砍倒的树木,纵火焚烧后,用木棒竹竿锥地成眼,点种旱谷,或者不用点播,而只是撒种子于地,用竹帚扫匀。便算完成。而且多数情况下采用和其他作物混播的方式,已见上章所述。
汉人称这种刀耕火种的方式为畲田,畲田的名称虽早见诸唐宋人诗句,有文字的详细叙述则推《广东新语》:“其生畲田者曰山禾。……当四五月时,天气晴霁,有白衣山子者,于斜崖陡壁之际,㔉杀阳木,自上而下悉燔烧,无遗根株,俟土脂熟透,徐转积灰,以种禾及吉贝棉,不加灌溉,自然秀实。连岁三四收,地瘠乃弃,更择新者,所谓畲也。”[2]
耜耕阶段的典型代表是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耜,干栏式房屋和饲养水牛,猪等。
刀耕和锄耕的划分是按农业对土地利用的发展过程而言,农具本身则没有先后的界限,比如仍在进行刀耕火种的农业由于引入了甚至铁制的锄头,也可以用来在火烧地上挖地播种,就不能用来证明锄头也属于刀耕火种。同样,有了犁耕使用役畜以后,锄耕仍未完全被取代,有些特殊的场合,仍旧必须使用锄头整地,正如王祯《农书》所指出:“铁搭,四齿或六齿……南方农家或乏牛犁,举此㔉地,以代耕垦,取其疏利,仍就<金屚><金奏>块壤,兼有耙钁之效。”[3]王祯所说的铁搭至今江浙一带仍有使用。
(二)象耕鸟耘与蹄耕 在中国古籍中有所谓“象耕”和“鸟耘”的传说记载,并且同舜禹等领袖人物联系在一起,扑朔迷离,令人费解。如《越绝书》云:“畴粪桑麻,播种五谷,必以手足。大越滨海之民,独以鸟田。……当禹之时,舜死苍梧,象为民田也。”[4]《吴越春秋》云:“少康……乃封其庶子于越,号曰无余。无余始受封,人民山居,虽有鸟田之利,租贡才给宗庙祭祀之费。乃复随陵陆而耕种,或逐禽鹿而给食。”[5]《水经注》:“山上有禹冢,昔大禹即位,十年,东巡狩,崩于会稽,因而葬之。有鸟来为之耘,春拔草根,秋啄其秽,是以县官禁民,不得妄害此鸟,犯则刑无赦。”[6]
由于这些记述有点神奇,后人或者附会,或者视为无稽之谈,只有唐代的陆龟蒙企图用农业上整地和除草的实际操作要求,加以解释:“象耕鸟耘之说,吾得于农家,请试辨之:吾观耕者行端而徐,起坺欲深。兽之形魁者,无出于象,行必端,履必深,法其端深,故曰象耕。耘者去莠,举手务疾而畏晚,鸟之啄食,务疾而畏夺,法其疾畏,故曰鸟耘。”[7]按陆龟蒙的这一解释,象耕鸟耘只是一种技术操作的取譬,与实际的象和鸟没有关系,显然他没有理解象耕鸟耘的本意。
东汉的王充是一位具有唯物论思想的学者,他对象耕鸟耘的分析是把舜和禹的附会外衣剥去,直接从象和鸟的活动入手,并以实地观察为依据,作出生动、科学的解释:“舜葬于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于会稽,鸟为之田,盖以圣德所致,天使鸟兽保佑之也,世莫不然。考实之,殆虚言也。……实者,苍梧多象之地,会稽众鸟所居……象自蹈土,鸟自食苹,土蹶草尽,若耕田状,壤糜泥易,人随种之。世俗谓为舜禹田。海陵麋田,若象耕状,何尝帝王葬海陵者耶?”[8]王充这一段话分析得何等精采!特别是他以海陵(今江苏泰兴)的麋田作类比,显得论证有力。至于鸟耘实际上也是和麋田差不多的,所不同的是鸟还清除了草根,更有利于种植水稻。王充在另一篇文中指出鸟耘之鸟乃是一种候鸟雁鹄;“雁鹄集于会稽,去避碣石之寒,来遭民田之毕,蹈履民田,喙食草粮,粮尽食索,春雨适作,避热北去,复之碣石。象耕灵陵,亦如此焉。传曰。舜葬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佃,失实之事,虚妄之言也。”[9]
可见所谓象耕乃是沼泽地经过野象的踩踏,泥泞一片,好象经过整地耙耖过的水田,适于播种稻谷。同样,沿海岸江边的低湿地上长满了苹草之类,经过北方南下的候鸟——鸿雁的啄食,起到净化土壤的作用,也适于播种稻谷。王充所说的苹,即《诗·小雅·鹿鸣》中的“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据《尔雅》释草的解释,苹即藾萧(又名藾蒿),是一种多年生的菊科草本植物。其嫩茎及叶为鹿、鸿雁等所喜食,人也可采食作救荒食物。王充所说的“鸟自食苹”,并非得自传闻,而为他当时所常见的自然生态现象。王充为浙江上虞人,后魏《十三州记表》中即提到:“上虞县有雁,为民田,春拔草根,秋啄其秽。是以县官禁民不得为害此鸟,犯则有刑无赦。”[10]可见这种鸟田现象,自汉至后魏一直存在,而其上限不应局限于汉,是一种自然生态现象。王充提到的海陵麇耕中的糜鹿,是东南沿海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屡见出土的动物。浙江桐乡罗家角遗址即是因首先发现大量麋鹿角的遗存才开始挖掘的。苹草之类和麋雁长期以来成为生态环境中的食物链。越先民起初是利用这种由鹿、象、鸿雁造成的泥泞沼泽地播种稻谷,但到底受到面积的限制,得到象鸟的启发,进一步利用他们饲养的水牛,模仿象耕鸟田,驱赶牛群在积水的田块中来回踩踏,把杂草压入土中腐烂,起了绿肥作用,土壤踩成泥浆,便可播下稻谷。这就是越人发明的“踏耕”或“蹄耕”,也称“牛踩田”。
鸟田又名“雒田”(音骆,又作骆田)。雒是形声字,“各”为声符,“佳”是象形。据《说文》段注,短尾为佳,长尾为鸟。如从雁为短尾来看,称雒田更合适些,“骆”只是形声,无义可会。王充所记的鸟田是在钱塘江,山阴江和上虞江的海滨三角洲地带。雒田则分布在交趾,汉时的交趾包括今西江和红河流域:“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11]钱塘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红河三角洲都有鸟田或雒田,是因为河口三角洲受潮水冲击,形成许多积水沼泽,在此基础上产生鸟田或雒田是自然条件所决定的。笔者以为鸟田的名称可能是汉人对雒田的越语意译,而雒田则是越语的音译,故亦可写作骆田。越南语至今称稻为Lau,与雒音同,故雒田也即稻田之意。王充说:“鸿雁集于会稽,去避碣石之寒,来遭民田之毕,踏履民田,啄食草根,粮尽食索,春雨适作,避热北去,复之碣石。”现代研究表明,雁鹄的繁殖地在东北,秋后南下,经华北(包括碣石即今北戴河)向长江中下游及东南沿海越冬,次年春季北返。所以浙江、福建及广东都是它们迁飞落脚的地方,鸟田在东南沿海具备三角洲条件的地带都应有所分布。早期的踏耕也应当起源于鸟田雒田的地带。随着北方农民将犁耕技术带进江南,逐渐取代了踏耕,踏耕在更南的偏僻地区如海南岛的黎族中保存下来:“生犁不知耕种,唯于雨足之时,纵牛于田,往来践踏,俟水土交融,随手播种于上,不耕不耘,亦臻成熟焉。”[12]至今云南的傣族有些地方仍采用踏耕。在国外,踏耕在东南亚从日本九州南部起,经冲绳、琉球、宫古岛等岛屿及台湾,一直向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斯里兰卡、加里曼丹等都有分布(图4—7)[13]。
九州南部有关踏耕的最初记载见于15世纪朝鲜《李朝实録》中提到当时与那国的蹄耕:“水田十二月用牛践踏,然后播种,正月移栽,不除草。”[14]
这些使我们想起,牛(特别是水牛)的驯化和水稻种植的密切关系。印尼的Sarawak岛上,平时水牛是野生状态的,生活在森林沼泽中,到了水稻田准备整地时,人们临时到森林的沼泽中捕捉十几头水牛,驱赶到田里来回踩踏,蹄耕完毕,又放回森林[15]。这些水牛是野生的,但已和人熟悉,愿意接受踩田的劳动,可说是半驯化的阶段。海南岛的黎族在牛头颈上挂上木铃(走动时发出“拓落、拓落”的铃声),放任它们在山林里野生、繁殖,到要使用它们时才上山寻找,根据铃声将它们捕捉回来,进行蹄耕,耕毕又放回山中。它们繁殖出来的后代是纯野生的,”很难捕捉,时常拒捕,以致有时不得不予以击毙[16]。喜马拉雅山南麓的锡金,只饲养小牛犊,对成长的牛只不加拴养,放任它们在村庄周围自行野牧。到晚上它们会自己跑回各自的主人家,吃一些为它们准备的盐巴和碎谷物[17]。这三种情况可以说明牛的驯化饲养过程是多样性的,经历漫长的时间,随着水稻种植走向集约化,有了犁耕、脱谷、运输等多种役使,牛才从半驯化转向完全的家养。水牛半驯化的方式可能是各地牛踩田共同经历的阶段。在中国由于有文献资料记述,使我们从而推测把踏耕同象耕、糜鹿耕的自然现象联系起来,作出踏耕来自天然象鹿耕的结论。
踏耕从中国东南沿海向海上的岛屿传播的时间,同百越族当时所处的农业阶段密切有关。中国文献上所称吴、越国及秦始皇防备“外越”的事,这外越即分布于今澎湖列岛、台湾及琉球一带[18]。踏耕技术可能是在这个内外越并存的时期里,从东南沿海地区向海岛上传播过去,直至东南亚(图4—7)。图4—7在中国沿海加上一条阴影,表明这一带在历史上可能存在蹄耕,但无法指出其确切的地点。蹄耕在中国东南早已消失,何以在东南亚岛屿上一些地方至今存在,是与这些地区的石灰岩土质,水田用牛耕容易犁破底层,造成漏水,用蹄耕则有助于踏实底土,防止漏水之故[19]。
(三)火耕水耨与整地 在秦汉以前还没有大量推广牛耕时,江南水稻的早期整地方式还是所谓“火耕水耨”的阶段。不过,“火耕水耨”指的是水稻的全过程,与整地有关的是“火耕”。文献上这四个字连称,不好割裂来叙述。这里的“火耕水耨”完全不同于“刀耕火种”,后者是原始的山地农业,前者是流行于低湿地的水田稻作农业。象耕鸟耘的地区是有局限性的,有代表性的是南方广大稻区的“火耕水耨”方式。古籍上记载火耕水耨的首见于汉代,也集中于汉代,如《史记》、《汉书·武帝本纪》、《盐铁论》、《汉书·地理志》等,以后即少见,且多转引汉代的话。火耕水耨突然出现于汉代,并非意味着到汉代才出现这种火耕水耨的技术。反之,这种技术应该是极为悠久的,因为它所需的条件都只是自然界人们早已掌握的火和水两种力量,加上原始的耒耜。所以只要已有水田稻作,恐怕就已有这种技术。之所以迟迟见于文字记述,主要是秦汉以前,中国还没有统一的文字,特别是楚越文化没有留下自己的文字。只能拖延到中国统一后,秦汉的政治力量伸及华南,才掌握了南方生产的面貌,记入文献。秦汉时期北方的旱地农业因较早进入牛耕并积累了相对发展的农业操作技术,对比南方的火耕水耨便显得南方较为落后,于是火耕水耨长期以来也成了落后农业的同义词,其实是不公平的也不确切的。
这里将汉代的有关火耕水耨的文献转录如下。
《史记·货殖列传》:“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赢蛤,不待贾而足。……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
《史记·平准书》:“是时山东被河菑,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怜之,诏曰;江南火耕水耨,今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之处,遣使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赈之。”
《汉书·武帝纪》:“(元鼎)二年……九月,诏曰:……今京师虽未丰年,山林池泽之饶,与民共之。今水潦移于江南,迫隆冬至,朕惧其饥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
《汉书·地理志》:“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杲蓏赢蛤,食物常足。”
《盐铁论·通有》:“荆扬南有桂林之饶,内有江湖之利。左陵阳之金,右蜀汉之材。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火耕而水耨,地广而饶材。”
上引五处汉代文献都提到江南火耕水耨,说明当时对火耕水耨很熟悉习见。但是随着时间推衍,火耕水耨的面积缩小,牛耕整地推广,后人对于火耕水耨的内容渐感陌生。所以到东汉的应邵首先对火耕水耨作出解释,他在《汉书·武帝纪》注中说:“烧草下水种稻,草与稻并生,高七八寸,因悉芟去,复下水灌之,草死,稻独长。所谓火耕水耨。”应邵这一注释当然比“火耕水耨”四个字要详细得多,但由于后人的理解不同,有同意的也有异议的。唐·张守节在《史记·货殖列传》正义中另作了解释:“言风草下种,苗生大而草生小,以水灌之,则草死而苗无损也。耨,除草也。”(按:风草即焚草之意)。张守节和应邵对“火耕”的理解是相同的,都指烧草,对“水耨”则有分歧,应邵是“因悉芟去”,这四字成为应邵关键性的错误,“悉芟去”是动用人力用工具割去七八寸高的稻苗和杂草,显然不是水耨的本意。张守节则理解为稻苗生长快于杂草,用水一灌,杂草被淹死而稻苗不怕淹,从而达到“水耨”(以水除草)的目的,显然较为切合实际。后人对应邵和张守节的注释都还有不同的见解,并作出另外的解释,但都偏离了火耕水耨的本意。如清代沈钦伟《汉书疏证》卷二是引《齐民要术》的水稻篇内容来解释,以至于包含了“持木斫平之”,“以镰浸水芟之”,“稻苗渐长,复须薅”等等,实在离题太远。如果说《齐民要术》的稻田整地和除草方法是从“火耕水耨”的原理发展而成,说两者有一定的继承关系则是可以成立的。另外,日本学者也有对火耕水耨作出不同解释的,如中井积德的理解。“盖苗初生,与草俱生。烧之以火,则苗与草皆烬,乃灌之以水,则草死而苗长以肥。此之谓火耕水耨。”[20]这是把火耕包括在烧死稻苗和杂草在内,灌水以后,草死了,稻苗又从“烬”中活回来。完全曲解了原意。泷川龟太郎则认为:“先以火焚草,然后耕之。植以苗,灌以水,则土肥而苗长,杂草生,辄除去之。”[21]依照这样理解,火耕水耨是包括耕地、移栽、除草三种操作在内,和后世的稻作没有什么不同了,显然离题了。倒是天野元之助的解释较为正确:“火耕水耨是在初春地干时放火,然后直播谷种,随着降雨量的增大(六月间)而灌水,以促进水稻生长,陆生杂草因遭水浸而被淹死,从而达到抑制杂草的目的。如果实行连作,水生杂草就会繁茂起来,因而在种植若干年后,便不得不让其丢荒。”[22](原书[22]误为[20],注文移至下页。今予改正调整——录入者)天野元之助的解释基本上是正确的,只是加上了陆生杂草和丢荒等的限制,变成水耨不能除去水生杂草等,则不很确切。
综上所述,还是以张守节的解释最为正确。稻苗所以不怕水淹,是因为水稻的系统发育是生长在积水的沼泽地,它的根系有裂生通气组织,是沼泽地植物特有的通气组织,也即从茎叶输送空气到根部的通路。如淹水过深而致呼吸发生阻碍时,还有进行气体交换的作用。又,根在幼嫩时营水分养分的吸收作用,老化后细胞壁厚化,只营通导作用,可防止体内氧气的散失。另外,在主茎和分蘖节的地上部茎节平时不会生不定根,但在湿度过大或积水浸淹下,地上部的茎节也会生根,潜在叶鞘内,从叶鞘基部裂缝穿出外面,进行吸收作用[23]。加上水稻的节间有随着水层加深而伸长的特性,都是灌水能淹死杂草而无伤于稻苗的生物学依据·原始的种稻者已经巧妙地掌握了这种特性。
彭世奖总结火耕水耨是:“我国南方(包括江淮以南直至岭南地区)一种较粗放的稻作方式,但并不是唯一方式。它可能只盛行于靠近江、河、湖、海等滨水地区,其技术虽然随时间和空间的不同而异,但总的特点是以火烧草,不用牛耕,直播栽培,不用插秧,不用中耕。这种栽培方式虽然较为粗放,但由于巧妙利用了水和火的力量,所以它的劳动生产率还是比较高的。”[24]并且这种方式同古代江南的地广人稀,劳力缺乏有密切关系。水耨直至今天,在珠江三角洲的大禾田(即深水田)生产中还是几乎全靠水淹方法抑制杂草生长,基本上没有人工除草这一环节。一些长出水面的水草,也是在禾苗长高以后,农民较空闲时乘船进入深水田中拔除,并带回家中当柴烧,也许是火耕水耨的遗风[25]。
自汉代以后,《晋书·食货志》也提到火耕水耨:“晋元帝大兴元年(318)诏曰:……江西良田,旷废未久,火耕水耨,为功差易。”这种作为战乱后良田荒废,人力不足时采用的方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如《隋书·地理志下》所说“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食鱼与稻,以渔猎为生”等文字,则是一种因袭前人的写法,实在以偏概全。隋唐甚至以后,在某些落后偏僻地区容或仍有火耕水耨,但总的形势发展,江南经济已经大发展,南方大米经运河北运,规模宏大,广大地区早已普及牛耕稻作。仍说它是火耕水耨,以渔猎为生就是一种历史的偏见了。
(四)犁耕农业的稻田整地 水稻栽培源于南方,但是稻田用犁耕整地则起于北方。早在春秋战国时出现了铁器的农具如钁、臿、锄、铧等,但都是木心铁口,即在木器上嵌装铁的锋刃。到西汉中叶(公元前l世纪)时出现全是铁制的犁铧。在西汉以前的犁只有犁铧,到此时才有犁壁。犁铧只能破土,有了犁壁才可能将土垡翻转。西汉由于冶铁业的发展,使得犁耕有可能较快推广。西汉的耕犁是一种长辕犁,称“耦犁”。汉武帝征和四年(公元前89)任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先进的农耕技术,提到赵过“用耦耕,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这种二牛三人的耦犁法,只剩文字记载,不能再见实际操作情况,因而后人的理解不一。近年来由于开展少数民族研究,找到了答案。唐人樊绰在《蛮书》卷七中《云南管内物产》下提到二牛三夫的耕作法:“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新唐书·南诏传》扼要指出三个人的分工是“前挽、中压、后驱”。把耦犁的操作讲明了。近人李昆声、李朝真等根据这些记载到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洱源一带调查[26],发现这种二牛三夫的耦犁法还有应用。一般用三人的,是一人牵牛(生牛),一人压辕(坐在两牛间的横杠上),一人扶犁。如是熟牛,则为二牛二人,即一人压辕,一人扶犁,牵牛人可省。《蛮书》所载的耦犁,至今已千余年,上距西汉也有九百余年。这表明至迟在唐代的边疆地区已经接受了中原先进的农耕技术。
云南边疆由于交通不便,经济发展迟于华北和华中华南,所以二牛三夫的耕作法还保留至现在。同样在唐代,长江下游太湖地区出现了曲辕的犁,在唐以前,长江流域的耕犁也是直辕的。曲辕犁首先使用于长江下游,故又称江东犁。曲辕犁较之直辕犁有以下优点:1)(此处原书用①②等符号,为了与注释号区别,改用1)2)等符号——录入者)犁辕由直改短改曲,操作起来灵巧省力。2)有犁秤,通过犁箭升降,可以调节犁土深浅。3)犁梢和犁底分开,耕时手扶犁梢,可以操纵犁梢摆动的幅度,调节犁垡的宽窄。4)犁辕前面装有可以转动的犁槃,便于耕牛牵引时犁身的自由摆动及掉转方向。5)适用于水田旱地的各种土壤,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曲辕犁出现后,基本上成为定型的中国水田犁(图4—8)[27]。这种犁在华南推广以后,逐渐传播到东南亚种稻的各国。17世纪时荷兰人在印尼的爪哇等处看到当时移居印尼的中国农民使用这种犁,很快将其引入荷兰,以后对欧洲近代犁的改进有重要影响[28]。
关于曲辕犁的原始面目还存在不同看法,据李伯重指出,曲辕犁按《耒耜经》的尺寸计算,是很庞大,其长度与南诏的直辕犁相近,比近代宁波一带的曲辕犁长出1/3,超过今日河西走廊使用的长直辕犁,不大可能由一牛牵挽耕作,很可能是二牛牵引的,因而也与通常所说的江东犁很轻巧的说法不符。李伯重认为陆龟蒙所使用的二牛牵挽的长曲辕犁可能和他所经营的水田积水土壤粘重有关。唐代其他农业发达的地区如湖州、越州、杭州、四明等,大概使用一种由直辕犁改进的配有犁盘、耕索和曲轭的短直辕犁,或者是尺寸较小,一牛牵引的江东犁。其他开发中的地区则是使用二牛牵挽的大型江东犁。总之,曲辕犁并不等于短辕犁,短辕犁比长曲辕犁要轻巧。曲辕犁也并非必然由一牛牵挽,也可由二牛抬杠的方法牵引[29]。
在战国(公元前5~前2世纪)古籍如《国语·齐语》、《孟子·梁惠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都普遍提到深耕的重要性。到《齐民要术》(6世纪)耕田篇中有了精辟的要求和说理:“凡秋耕欲深,夏耕欲浅”,“初耕欲深,转地欲浅。”注:“耕不深,则地不熟,转不浅,则动生土。”在水稻篇中指出水田的要求是:“北土高原,本无陂泽,随隈曲而田者,二月冰解地干,烧而耕之,仍即下水。十日,块既散液,持木斫平之,纳种如前法。”这是北方水稻田的代表性整地技术。至于北方种旱稻的整地要求又不同,《齐民要术》旱稻篇中另外指出“旱稻用下田”,下田指地势低下排水不良的地方,原因是:“非言下田胜高原,但夏停水者,不得禾、豆、麦(意指种禾、豆、麦没有收成),稻田种,虽涝亦收。”但是“下田停水处,燥则坚垎,湿则污泥,难治而易荒,墝埆而杀种”(杀种指不出苗)。其耕作的要点是:“凡种下田,不问秋夏,候水尽,地白背时,速耕,杷、劳频烦令熟。”速耕的理由是“过燥则坚,遇雨则泥,所以宜速耕也”。
从三国至南北朝(3~6世纪)的300多年中,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分裂和民族大融合时期。北方的战乱导致大量北方人的迁徙南下,把北方先进的农业技术引到南方,同时分裂时期中南方更相对地享有稳定的局面,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得南方水稻摆脱了先前的所谓“火耕水耨”的状况,而在水田整地技术方面有新的成就。虽然这种成就没有在文献中找到直接的记述,但从考古发掘中却找到有力的证据。如广东连县1963年曾从一座西晋永嘉四年(310)的墓葬中出土一件犁田耙田陶质模型。该模型长方形(19×16.5厘米),中间有田埂将全田分为两块,四角各有一个漏斗状的排水进水设施。一块田中有一人驱牛犁田,另一块田中有一人驱牛耙田[30]。l980年在广西梧州倒水一座南朝墓葬中也出土了一件陶质耙田模型,长18、宽l5厘米。水田四周均有田埂,中间纵贯一条田埂,将全田一分为二,田的一角设有漏水设施,可以排水灌水。二块田中各有一人一牛,进行耙田状。采用的是颈引耙,即将耙的轭架在牛颈上进行牵引。另外牛鼻上穿环,系绳索,扶耙者利用牛环绳索控制牛的行进耙田(图4—9)[31]。这两件模型大同小异,分布在广东和广西,表明水田的耕耙技术在华南已经普及。水田的耕耙显然是受北方旱地的耕耙技术南下的影响。北方旱地的耕耙技术在《齐民要术》耕田篇中有详尽记载,嘉峪关汉墓的耕和耙的画砖则是文字记述的形象化。嘉峪关耕耙画砖中有二牛或一牛的,南方的水田耕耙则为一牛。北方的整地技术在《齐民要术》中已有耕后即耙,耙后又继之以耢的“耕-耙-耢”碎土保墒技术,移用于南方水田,乃转变为“耕-耙-耖”的平田匀水技术,即使土块苏碎田水深浅一致的技术。耖田技术的绘图和文字歌咏首见于南宋楼璹的《耕织图》第4图耖图,其绝句云:“脱绔下田中,盎浆著塍尾,巡行遍畦畛,扶耖均泥滓。”楼诗过于典雅,不如明代《便民图纂》(原书误为《便民图篡》,兹改正。——录入者)中的“吴歌”说得通俗易晓:“耙过还须耖一遍,田中泥块要摊匀,摊得匀时秧好插,摊勿匀时插亦难。”
关于水稻整地的技术要求以南宋陈旉《农书》最有代表性,其中所讲的技术一直沿用至今。南宋时期太湖地区的耕作制已经很复杂,稻田已有早稻,晚稻(有时还有中稻)的区分,所以对耕田的要求是分别不同的。对于早稻田,要求:“早田获刈才毕,随即耕治晒曝,加粪壅培,而种豆麦蔬菜。”其目的在“因以熟土壤而肥沃之,以省来岁功役,且其收又足以助岁计也”。就是说,早稻田收获后,还可利用秋冬再种一季豆(蚕豆)、麦(大小麦)、蔬菜,通过水旱轮作,既有利于土壤熟化,又可以增加农家经济收入。对于晚稻田则要求:“晚田宜待春乃耕,为其藁秸柔韧,必待其朽腐,易为牛力。”这反映了南宋时的晚稻田系冬季休闲,稻麦两熟是早(中)稻之后种麦。对休闲田就让其白田过冬,待残茬经过一冬的缓慢腐朽后至春再耕,可以省人力牛力。对于山区的低温寒冷冬闲田,要求:“山川原隰多寒,经冬深耕,放水干涸,雪霜冻沍,土壤苏碎。”到开春以后“又徧布朽薙、腐草、败叶,以烧治之,则土暖而苗易发作,寒泉虽冷,不能害也。”对于平原稻区要求:“平陂易野(易为平的意思),平耕而深浸,即草不生,而水亦积肥矣。”这是指一般的冬闲田要在平耕后灌深水浸泡,使田间的残茬杂草经长时间浸泡,腐败而增加了土壤有机质。并且引农谚说;“春浊不如冬青。”意指春季泡水是混浊的,冬季泡水,时间久了,水就澄清了。与其到春季才耕田泡水(春浊),不如冬季平耕后深浸(冬清)。还指出这些休闲田要:“将欲播种,撒石灰渥漉泥中,以去虫螟之害。”是说把石灰撤在排干水分后的土中(渥漉泥中),这是把害虫防治同整地结合起来,在越冬虫卵这一环节上下手,以收事半功倍的效果[32]。
太湖地区苏南浙北一带,虽是历史上水稻高产地区,但耕田则不用牛耕而用人力操作的“铁搭”(即四齿耙)翻土,这是因为这一带的稻田土壤粘重,排水不良,一般牛耕既浅又不匀,而人力垦田虽然功效较低,却可以翻得比犁深。正如王祯所指出的:“南方农家或乏牛犁,举此㔉地,以代耕垦,取其疏利……兼有耙钁之效……江南地少土润,多有此等人力。”自从宋以后稻麦两熟盛行,稻田的冬作要求起埨,深沟,以保证排水良好,大小麦油菜蚕豆才能生长良好,这也是非用铁搭垦麦埨不可的原因。垦田的技术要求以明末《沈氏农书》说得最清楚:“古称深耕易耨,以知田地全要垦深,切不可贪阴雨闲工,须要晴明天气,二三层起深,每工只垦半亩,倒六七分。春间倒二次,尤要老晴时节。头番倒不必太细,只要棱层通晒,彻底翻身,若有草,则覆在底下。合埨倒好。若壅灰和牛粪,则撒于初倒之后,下次倒入土中更好。”
注释:
[1]李根蟠、卢勋:《从我国南方若干少数民族看农业的原始形态》,l987,农业出版社,77—90页。
[2]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四,食语。
[3]王祯:《农书》农器图谱之三,铁搭条。
[4]东汉·袁康:《越绝书》卷八。
[5]东汉·赵晔:《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第六。
[6]后魏·郦道元:《水经注》卷四十,渐江水。
[7]唐·陆龟蒙:《甫里先生文集》卷十九,象耕鸟耘辨。
[8]王充:《论衡》,书虚篇。
[9]王充:《论衡》,偶会篇。
[10](后魏)阚骃:《十三州志》,已佚,此据《太平御览》,转见《丛书集成》3038册,张澍辑《十三州志》。
[11]郦道元:《水经注》卷三十七.引《交州外域记》,《四部丛刊》本。
[12]清·张庆长:《黎歧纪闻》,《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13]田中耕司:稻作技术之类型及分布(日文),见《亚洲稻作史》(日文)第1卷,渡部忠世主编,1987,小学馆。
[14] 转见高谷好一,南岛农业之基盘,见《南岛之稻作文化》(日文),1984。
[15]A Study of Padi Cultivation in the State Sarawak,Discussion Paper No.96,1978,CSAS,Kyoto University。
[16]《广东风物志》民族风情、黎族部分,第343—344页,花城出版杜,l985年。
[17]Geoffrey,G.,l987,Himalayam Village,an Account of the Lepchas of Sikkim收入《东南传统农业资料集成》第二卷,l54页,l987。
[18]蒙文通:《越史丛考》,外越和澎湖台湾考,l983,人民出版社。
[19]高谷好一,南岛农业之基盘,见《南岛之稻作文化》(日文),1984。
[20][21]据西嶋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第四章火耕水耨转引,中译本,冯佐哲、邱茂、黎潮合译,农业出版社,1984年版。
[22]天野元之助:《中国农业史研究》。
[23]丁颖主编:《中国水稻栽培学》,第五章,农业出版社1961年版。
[24][25] 彭世奖:《火耕水耨新考》(1989),见陈文华,渡部武编:《中国の稻作起源》,六兴出版。
[26]李昆声:《唐代云南“二牛三夫”耕作法民族学新证》,李朝真:《从白族的“二牛三人”耕作法看汉代的耦犁法》,均收于《农史研究》,l985年第五辑。
[27]江东犁的文字描述见唐·陆龟蒙。《耒耜经》。
[28]J.Needham,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Vo1.6 PartⅡ Agriculture.By F.Bray p.581.
[29]李伯重:《唐代江南农业的发展》,第三章,农业出版社l990年版,第94—95页。
[30]徐恒彬:《简谈广东连县的西晋犁田耙田模型》,《文物》,1976年第3期。
[31]李乃贤:《浅谈广西倒水出土的耙田模型》,《农业考古》,l982年第2期。
[32]俱见陈旉《(农书》耕耨之宜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