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阳陂塘水利的衰败
南阳盆地位于河南省西南部汉水流域,盆地西、北部系伏牛山区,东靠桐柏山地,盆地内河流发育,自山区东南、西南流,汇聚于唐、白河,唐白河于扇形盆地南端出境。温暖湿润的亚热带气候,富足充沛的地上与地下水资源,加上悠久的荆楚农业文化和南北通衢的条件,使得南阳盆地的水资源开发自古以来就是得天独厚的。西汉召信臣、东汉杜诗相继经营,广治陂塘堤堰,大大地促进了南阳农田灌溉事业的发展,灌溉面积“多至三万顷”,合今制约二百余万亩。其中以邓县六门钳卢灌区最为著名;还有泌阳之马仁陂,新野之马渡堰、邓氏陂,唐河县之召渠,方城县之赭阳陂,南阳县之安众港,襄阳界之豫章大陂。汉水流域以南阳陂塘水利为代表的开发,对于江、淮流域的经济开发,对于古代农业基本经济区的演变转移,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张衡《南都赋》对南阳地区繁荣状景颂扬道:“于其陂泽,则有钳卢玉池、赭阳东陂,贮水渟洿,亘望无涯……其水则开窦洒流,浸彼稻田,沟浍脉连,堤塍相联。朝云不兴,而潢潦独臻,决渫则暵,为溉为陆,冬稌夏穱,随时代熟。”
两汉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兴衰,朝代更迭,战乱、天灾与治平交替,南阳水利叠经兴废,绵延发展达一千五百年;汉唐时是其兴盛时期,唐季走向衰败,宋、明略有“中兴”,未已而衰。清代史、志对这些陂塘的水利效益,大多已无记载。有清一代,也始终未能兴复明季衰败的陂塘水利。到1949年,桐柏、南召县丘陵区共有塘堰坝灌溉面积13.87万亩,镇平、唐河县共有0.24万亩之外,昔日陂塘水利最繁盛的邓县、新野、唐河、南阳、内乡等县平原冈丘地区,此类灌溉竟一无所有!
(一)南阳陂塘水利衰败的一些社会因素
明代南阳水利的衰败,一个主要原因是社会矛盾尖锐,土地兼并,剥削加重,导致生产力的破坏,陂堰工程失修,以至被垦僻为田。如嘉靖年间,邓州境内汉唐水利设施曾进行过大规模修复,但是钳卢诸陂堰,就在其后不久,于万历年间,“以邓州陂堰租纳福王府,天启以后陂堰为豪强兼并,民间失其利,闸口阏塞,尽成旱田,讼益多至。崇祯七、八年,陂堰遂废,福府岁收租,至有被累死,自是无复议开者矣”。[1]这段不可多得的记载,道出了明末邓县陂坏制废的事实,从而揭开了延续达一千五百年的水利传统湮失的隐秘。
明代皇室庄田封建剥削极其严重,嘉靖时庄田已占全国耕地的百分之五,万历、天启朝,更有扩大。而在河南,则是“中州地半入藩府”[2]。南阳府境内,福王、唐王、瑞王府皆占有庄田,其总数虽不详,而万历十年仅新野县收回的唐府庄田即达千余顷,由此可见一斑。除庄田之外,耕田又被屯、卫占去大量,南阳府境在万历十年,卫、屯田地高达三万顷,而全府起科官民田仅1.5万顷,不起科民地万余顷。卫、屯占地大量,庄田猖獗发展,地方兼并加剧。嘉靖八年霍韬言:“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额田,已减疆半。非拨给于王府,则欺隐于滑民……”。[3] 明季之河南,则“缙绅之家……田之多者千余顷,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4]。明中叶时,田价奇昂,“每亩五十余两至百两”[5],也反映出人们争夺土地的一个趋势。南阳府志所载,邓州在洪武间曾兴复陂堰,后“客户集而土著徙,税额盈而民用寡;陂堰之区,豪强者并平治,堤防垦为世业。时旱,则潴水利已,时涝,则决水病邻”[1]。这样,与古代利用公地兴办水利正好相反,公地被占,水利被夺,水利反而成了水害,小农的利益被侵夺一空。正德年间州官程鹏,“屡问有司,欲为清理之,里胥夤缘动成掩没,社鼠城狐竟莫能灌蠹,政之大无过于是……”。后来被程鹏清查恢复的被霸占的陂堰,有31处,占邓境陂堰总数的70%[1]。
嘉靖末,《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曾宦新野,亲历各陂考察,撰《水利议》,云:“新野……古人创陂堰之利,实小民命脉之依……后来人事因循,法制废弛,奸黠之民,阴图兼并,报官开垦愿纳租银;不系岁辨征输,原无常期,有司之更代不时,吏书之埋没无迹,历至数年或不一征,及至征收,不告曰水渰,则告曰未种,漫无查考……”;嘉靖中修复后,“未几而奸黠者即从,而破坏之。方其修之之日,群千夫之力,积数月之功,成之而足,及其坏之之日,假匹夫之手,乘终朝之隙,毁之而有余。奸黠愈为得利,而小民无可奈何”。[6] 封建压迫和土地问题,给小农的生产积极性(以及治水的积极性)以毁灭性打击,豪势同时把赋役负担转嫁到穷苦农民身上。明中叶后,“富者田广而赋反轻,贫者田狭而赋反重”,农民沦为奴仆、雇工,或者外逃,南阳县旧有户口21保,中叶后实不及10保。土地兼并——陂堰失修——陂堰耕垦——人丁逃逸,水利事业也就自然衰败了。
这里反映出了一个实际问题:西汉国家利用公地兴办大型灌溉,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和商品经济发展的明代,公地、隙地、民田愈来愈多地被兼并,小农所有的土地愈来愈少,原来供水利开发使用的土地也就愈来愈成为一个争夺的焦点。古代大型公共灌溉水利和明代的土地所有制,与经济状况愈来愈不相适应,旧有的人与人,人与土,土与水,人与水的关系的变动调整,促使作为社会生产力的小农利益的牺牲,从而也导致自然资源的水事业,作出了牺牲。显然,这种动态变化,根本上不会是以促进宗法地主农业经济为结果的。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也关联着明代国家财政拮据的因素。嘉靖年间,朝廷太仓银仅存10万两,隆庆年间赤字150万两,张居正执政时,略有好转,但至万历中又年超支50万。天启时,年赤字163万,至崇祯垮台前夕,朝廷节慎库存银仅剩2300两!王室的挥霍、官宦的巧取豪夺、军费开支的浩大,从而在支付力薄弱的明中叶,末叶,国家也无力修复大型灌溉水利了。
人口增殖,垦僻加剧,是打破古代人——水——土三者相对平衡关系,导致陂堰垦殖废弃的另一个因素。从《新唐书》看,唐代邓州人口达16.5万,泌州达18.2万,《宋史》记崇宁间邓、唐人口达50万。经宋元,明末战乱,洪武、顺治初,虽人口有所下降,但其后却逐步恢复发展。从嘉靖与嘉庆府志看,部分属县人口变化如下:
表1:南阳地区各县人口变化(单位:人)
年代 | 南阳县 | 镇平县 | 唐县 | 泌阳县 | 邓县 | 内乡县 | 新野县 |
1391 | 10808 | 2943 | 5161 | 4417 | 6363 | 18150 | 5064 |
1412 | 9648 | 3168 | 5942 | 5165 | 6035 | 17052 | 7228 |
1521 | 14995 | 8666 | 26149 | 21860 | 41911 | 28000 | 30400 |
1562 | 38263 | ||||||
清原额人丁 | 42018 | 18191 | 61450 | 58088 | 46589 | 28640 | 19745 |
1726 | 61386 | 21536 | 73320 | 68971 | 66608 | 34241 | 27756 |
以上诸县明清土地发展趋势可见下表:
表2:南阳地区各县耕地变化(单位:顷)
南阳 | 镇平 | 唐县 | 泌阳 | 邓县 | 内乡 | 新野 | |
嘉靖府志 | 2187 | 752 | 2262 | 1468 | 1304 | 3792 | 1513 |
嘉庆府志原额 | 9350五色 | 7428四色 | 22933 五色 | 8085 一色 | 25913三色 | 36030五色 | 10635三色 |
劝垦并自首地 | 1573 | 6803 | |||||
1949年 | 20873含南阳市 | 11173 | 20626即唐河 | 162141950年 | 30644 | 7805 | 12592 |
(明代包括夏、秋、不起科三项,清代按各色地总和计,未折合,1949年社旗12261顷)
此表嘉靖数不含卫屯田亩,若按2.5:3.0概估,官民地,屯卫地,加上庄田,清中叶比明中叶土地约增加了三倍!这里还不包括劝垦自首或隐匿的土地。嘉庆志原额与1949年耕地数比,可以看出清代土地耕垦率已大多接近现代。
以邓县为例,在顺治原额之上,至康熙八年,又新收更名原额93.7顷,陂堰地455.67顷,现种成熟地130顷,收并护、仪二卫司原归并额地250顷,收并前所原额地6590顷,因此邓县的实际耕地数,比以上统计的还要大得多。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嘉靖邓州志所载48陂占地453.4顷,已全被开垦耕种了!
为应对人口土地紧张,南阳废陂还耕,另一个典型实例则是泌阳县马仁陂。从地方志记载看,马仁陂系明成化年间最后一次修复,明末废弃了。康熙末年,南阳太守沈渊纳金乡王昭之议,以马仁陂湖地“非不可耕之田”,“亲住覆勘,果如所言;又虞(退湖还田)功成后,土人籍端争执.乃集濒湖民一一询问会之,湖内无尺寸之地,各具结存案,并勒石为界”;又下令曰“有愿为湖内开垦者,听其自行具报,贫无资者,并酌给牛具,籽种……共垦地二十余顷”。湖民感沈渊之德,刊石建祠以纪念之。[7]至道光年间,马仁陂起稞地已达36.24顷。府志云:“昔之涓涓澄碧,挹彼注兹者,今则一望平畴,皆成沃壤,麦田披野。不特召公故迹杳然无存,既宋元支渠也悉归乌有……”。
清人胡渭沦曰:“陂则环泽而堤之……利民之事,无大于此者”,“近世逐利而忘害,古时潴水之地,无尺寸不耕,而昧其昔之为陂泽矣”,“今废泽以为田,而百川决溢,人无宁居,岁数不登,皆谋国者见小利之害也”,[8]确是说到南阳水利衰败至理上了。
(二)陂塘衰败的自然因素与工程技术问题
南阳水利之兴,记载自召杜始,虽有优良的管理制度、维修传统,但南阳陂塘.皆因大小河流,借地势而兴建,陂塘的水源、蓄泄,工程的布置、维修,都受制于自然条件。譬如,约唐宋之后,河南山林的砍伐延及伏牛山、桐柏山,生态平衡被破坏,气候变化,降雨和迳流的过程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水旱灾害剧增,地表水资源动态被破坏,旱则数月,涝则山洪、泥沙俱下 [1]。古代规划的陂塘(其规模不同于现今山区水库),自然适应不了这种变化,要么旱竭无水.要么低矮的堤堰、泄流能力低小的闸涵被一举冲决。这是明代南阳陂塘几经修复而又废弃的一个重要原因。
嘉靖三十三年夏,邓县“钳卢陂旱,三郎堰水决,堤尽坏,余陂俱未耕获,民各赴当道告行”,知州张仙,经过调查后提出,“思昔人之伟绩,为今时之不利;因求其故……今河为连岁阴雨,澎湃冲击,日就而下。陂池为九罔八湾之浮土所积,日就而高。河既不可引之于田,惟筑堤潴水。尽堤之外弥望,皆丈量有粮之地;开退水渠于上,则水为涨壅,普害于有粮之地;开退水渠于下,则蓄水不多,无补于在田之稼,民见害而不见利,已有明征。三郎堰两涯上,无巨石以起堤门,下亦无硬石以安堤脚,惟截河安椿壅筑浮土,岂能牢固?况旁开水渠以灌上阳、中阳、下阳之田,一时虽能壅之使流,然渠口亦非硬土不坏,就使能截正流,必即冲坏渠口。况邓壤夹沙,非徒易涸,亦且易冲无已。则当仿则河之制,伐石筑堤,以松板铺脚,则松性得水而耐久,以巨石压板,则水头着松而不冲土。两旁高,用石护中,惟平开水门,水大则任其中流,水小则障之入田。择地之高而筑堤,随水之及而为田,则非徒刁河之可陂,钳卢三郎之可田己也。召杜之业,其在斯乎!舍是,惟欲平地筑堤,以防无源之水,以土拔河而兴必不可成之功,又不如听其种旱田之。愈然民情难以与虑始,而非财不能兴工;苟徒括之民,是丛民怨也”。[9] 这段议论谈及了兴复陂堰之困难,得以成功之方法,和因财力不足不易修复的问题。顾炎武曾集之于《天下郡国利病书》,后康基田撰《河渠纪闻》,论及南汝水利,召杜伟绩“往往不能行于今”时,也同意顾炎武的倾向,认为南汝大势与南阳等同,而引用了这段议论,并评沦说,“斯言洞中。窽会大水径行日久,浮沙沉积日深,潴水则漏,迎流即冲”,“害去而利始可兴.前人法良意美,历年久远,形势异变,师其意而不必泥其法,以古拟今,非达于事者也”[10]。
这些议论说出了一些问题:
1.湍河等有下切趋势,而陂塘已为浮土淤积抬高,比之以往,引水需将湍水抬得更高一些。而陂淤浅后,又不易防其壅溢外出。说明了传统的规划设计方式已不适应于地形、水位的变化。
2.经自然演变和人类活动影响,邓县地貌条件也已变化,冈地渐已夷平,坡洼徐以淤垫,原来的陂池成了平原水库,水位也抬高了。若退水水位(即输水道高程)定得高,送水则浸害耕地,若退水高程定得过低(取决于输水道的堰顶高程),则陂塘库容太小,灌溉水位与水量自然得不到保证,于庄稼无灌溉之利。
3.三郎堰的闸基无硬石,浮土截河,很不牢固。且渠口易冲坏,嘉靖三十三年三郎堰被冲坏,有其工程技术和材料上的原因。这段议论距离大治邓县48陂仅仅二年,足以可见嘉靖治陂,未能因地势地貌变异而进行规划设计,而是单纯循旧迹复陂,陂堰工程也有粗糙之处。张仙看到了一些问题,却也未重新规划、设计。顺治府志云,三郎堰水决堤尽,“始有纳租福府之议”。
南阳盆地陂塘水利在明清时衰败,还可能有来自气候变异方面的另一因紊,即气温变化。南阳陂塘灌溉,自古来都是浇水田的,即陂塘水利与西汉以来的水稻种植是休戚相关的。水稻正常生长要求日均温在10 ℃以上。而近一千年来,1430—1850年属于地球上的寒冷期,称为小冰期。小冰期对气温,农作物的影响,直至江南,岭南,近年气象学界已从柑桔冻害、稻谷生长及产量变化等方面对此作出分析。南阳盆地居于亚热带北端,全球性气候变迁不可能对它无关键性的影响。从毗邻的襄阳汉水结冰的记载看,十五世纪初叶至十六世纪初叶是一严寒期,汉水结冰五年次,十七世纪二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又是一寒冷期,汉水结冰七年次,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至世纪末.结冰达六年次。寒冷期恰好出现在明代中期、明末清初,清末,这与国内小冰期内寒冷期是大致同步的。寒冷直接影响了苏南、广东的稻谷生产,也必然威胁到南阳盆地。南阳盆地明清水稻种植,无论是军屯还是民田,处于极不景气状态,稻作渐为旱作物所取代,对灌溉水利的要求自然也不如明清之前,陂塘水利也就是在这样的气侯背景与农作变异的背景下彻底衰败的。中原本是有堰水种田的优良传统的,但经过这一变异,许多州、县在十八世纪温暖期回复时,竟不知何为水稻种植,相应的水利设施,引灌方式也随之失去,相继从江南诸省雇来农工指导堰水种田。比邻南阳的泌阳县,道光《泌阳县志》山川志记有:“泌邑自马仁陂废后,向无水田,自嘉庆元年,渐有湖北贫民携家至泌为人稞地佣作,开垦荒冈以兴水利,几于地无旷土,收获既丰,转相仿效……”,故有民谣云:“只因稞于楚蛮了,始解挖渠栽稻秧”!此即豫南古代陂塘繁盛地区之大势也。由于水土资源的利用方式,作物品种的栽培方式都已大变,形势不可逆,继而寒冷期又至,南阳的稻谷生产与相应的陂塘水利,终未能恢复起来。
二、古代汝南陂塘水利的衰败
本文所指的“汝南”地区,位于河南省的沙颍河与淮河之际,是淮河以及上游支流汝河、沙颍河的冲积平原及古河湖相平原地区。它大致与汉代的汝南郡、唐宋的淮西相当,现代是河南驻马店地区和阜阳地区的部分。这里天然径流丰沛,气候、土壤与南阳盆地类同,春秋战国时代也属于楚农业文化范畴,是淮河流域陂塘水利发展感历史最悠久的地区。西汉、曹魏时,曾经是中国最著名的陂塘水利区,后代略有兴废,但是两汉与《水经注》时期记载的陂塘灌溉水利效益,在宋元之后流传下来的甚为罕见?问题必须从兴盛一时的汝南水利的衰败上去找原因。
(一)古代汝南水利的特征
汝南陂塘水利的兴盛,大致在汉武帝时,从武帝主持瓠子堵口后,全国掀起水利建设热潮,“汝南、九江引淮……皆穿渠为溉田,各万余顷。佗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11] 所谓“引淮”,自然也就包括了对淮河各支流,如汝水、澺水(今洪河)的开发利用在内。从《水经注》看,汝南陂塘水利与天然水系的关联极大。澺水串联网络了黄陵陂以下蔡、葛、三丈、鲷、青、横塘诸陂塘渠系,北陂南陂,连同同、土、窖、壁、太陂,大致在今慎河、文殊河一带,燋陂连同上、中、下慎陂,大致在今洼水河一带;而上慎、马城、绸、墙、壁、青陂,大致分布在今阊河沿线,且通过清溪水入汝。著名的鸿隙陂,则是引水自淮河,被正阳县西南岗地下一系列沟河拦截,且串联一系列坡洼蓄水,是典型的长藤结瓜蓄洪工程。曹魏时的新陂、唐代的苍陵堤,都是截汝水干流的河道水库。因此,许多陂塘都是利用的天然水系,沿河洼地筑堤蓄水,或者索性是河道水库。这样,蓄水灌溉与余水、洪水的宣泄,有一个人为调整的矛盾关系。从规模上看,汝南陂塘水利一般较大。鸿隙陂数千顷田,合为今制总也有一千顷,而起塘四百里,我们认为是陂塘群体周界范围的概念,合今制也有140公里左右。鮦阳渠灌三万顷地,以淮汉陂塘灌溉常制“十顷之陂可以灌四十顷”计,[12] 合今制陂塘水面则应在50万亩左右,加上灌溉渠系.水利工程所占土地的面积是非常惊人的。倘若这两大工程全部蓄上水,粗略估算一下,库容量大大超过本世纪七十年代驻马店地区所有蓄水工程最高容量(1.5亿方)。这样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在古代,只能依靠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来组织兴办。汉初,国有公田较多,人口较少,土地兼并不盛.国力尚强,兴修大型陂塘水利矛盾还不太突出。但在国家财力衰弱的汉末,人口、土地问题激化的后代,在土地制度变化的时期,人为地废除陂塘水利则常常成为必然之趋势。鸿隙陂在两汉的兴废,西晋杜预废陂这两个事例或许能帮助说明这个问题。
(二)翟方进废鸿隙陂
鸿隙陂首次被废,出于西汉末期成帝丞相翟方进手。《汉书·翟方进传》所言:“及翟氏灭,乡里归恶,言请陂下良田不得而奏罢被云”后附一归恶童谣。古今大多数涉及鸿隙陂的灾害、水利、经济的著述,皆指责翟方进贪占陂田而废鸿隙。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念来查看,人类的水利方针与兴废活动,无论其正确与否,都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映,而非简单的个人意念所为。
西汉时期,土地兼并严重。董仲舒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豪强之暴,酷与亡秦,今豪民占田,或至千百顷,富过王侯”。人口迅猛增长,土地问题愈更严重。黄淮海平原郡国,到翟方进死后9年统计(西汉元始二年数),黄河两岸郡国人口密度可达86人/平方公里,汴泗济两岸可达63人/平方公里,汝颍流域可达 109人/平方公里;汝南郡地域广阔,总人口为郡国之首,人口密度为70/平方公里,毗邻的颍川郡则高达192人/平方公里。[13] 从发展趋势看,汝南郡是北部郡国(人密较高,开发较早),移民的地区。况且汝南原来人口也多集居于淮、汝、澺诸水河谷地带,陂塘沿河,水利工程集中的地带也是人密相对较高的地方。人口的迁移与增殖,土地的兼并,都对扩大垦辟提出了迫切要求。汉代中央政权,面对土地兼并导致小农加剧破产——赋税收入危机的局面,不得不在大灾年景,蠲免租税,假贷牛耕以维持国家赖以生存的小农经济;或者是废国有地、贵胄私占陂池苑禁以“假民公田”,这类例子在鸿隙陂罢废前后都是屡见不鲜的。如公元前115年大水大饥,以“山林池泽之饶与民共之”[14] 前78年,“罢中牟苑赋贫民”[15] 前69年,夺废王陂、田以赋贫民,[16] 后又将“池籞未御幸者”假与民;[17] 前48年,“江海陂湖园地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税赋”,次年又罢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籞飞外池等与民;[18] 哀帝时,将外戚田无墓冢者赋民,[19] 当时贾让治河疏提到内黄县湖泽被太守赋与民[20],公元元年,省太皇太后汤沐邑十县“以赡贫民”,次年,又罢安定呼池苑为安民县……。[21] 可见要缓和土地问题,求助于以公田陂池转赋与民,也必然出现向水面要土地的趋势。陂塘、湖田平坦肥美;自然成了垦辟的首要争夺目标。废陂转耕是人与人——人与土——土与水三者冲突发展的必然结果。
“关东数水,陂溢为害”是废陂的一个自然背景。[22] 黄淮地区自武帝末年至翟方进被杀的公元前七年,共发生了十场大水特大水,记载如“颍川、汝南……水流杀人”,“汝、颍、畎、浍诸川漂涌溢”,在他居相期间,更是“灾害并臻”,前12年,“水灾达50余郡国”。[23] 古代陂塘多是“环湖而堤之”,拦截坡水或沟河,规划标准不太高,泄水工程多为土石竹木,标准也不会太高。在相对湿润时期,连年的洪涝对陂塘安全造成威胁,动辄漫溢决坏,陂渠相联的洼地工程,也成了打乱原有水系,影响泄除洪涝的障碍。作为权宜之计,决坏陂堤是顺理的事情。到了王莽秉政后,黄淮转入干旱期,发生六场特大旱,则有“常枯旱”之说,怀念鸿隙陂昔日之利,民怨四起也是自然的。
“省堤防费而无水忧”,[22] 财政拮据水利失修是另一个因素。西汉到成帝朝,愈加腐败,岁入紧迫,开支巨大,成帝沉溺于女色佞幸,对河防水利兴趣并不大,却花三、四万万钱为自己建昌陵。汝南陂塘众多,后汉时岁修“年费常三千余万”,[24] 仅此一笔开支,就相当于西汉时赋入的3/400,(“汉宣以来,百姓赋钱,一岁为四十余万万[25]),这里未计货币贬值的影响。若与后汉桓帝岁入六十万万比较,也占全国岁入的1/200左右。国力日衰的西汉末年,朝廷已无力支付水利岁修巨款。清人康基田,纵览水利兴废历史,正是就鸿隙陂之废,指出:“陂塘至数百里之大,利巨而费亦重,非有大力者不能举,非出不赀之费亦不能成;易废而难兴者,势也”;[26] 就是说的经济问题。
至于翟方进个人贪占陂田,可能性不大。他“家世微贱”,“居官不烦苛,所察应条辄举,甚有威名”;他查办贵戚近臣子弟宾客奸赃贪污,显示其廉正与才能,得任京兆尹,“搏击豪疆,京师畏之”。后升为御史大夫,在公推之下擢升为丞相。“为相公繋,请托不行郡国”,[22] 不因私事相扰地方,应当说居官是较清白的。他起为寒素,面对朝野世家列卿、豪势,“持法刻深”,故“中伤者多”。当时王莽姑母为太后,外戚王氏已掌握朝中部份大权,翟方进“号为通明相,天子甚器重之”,[22] 成帝利用他来平衡朝廷与外戚的权力,群臣也推他为抵制外戚之首.他与 王氏的矛盾发展加剧,后来成为权力斗争的替罪羊,被成帝不得已处死,他死后王莽才进一步夺得大权。他的死得到成帝特殊厚葬,之后12年里,并无人提起废陂的功过。只是在王莽毒杀平帝摄天子位,翟方进之子翟义,起兵讨王,兵败,从而王莽宣传“义父故丞相方进,险诡阴贼”抄了翟家在汝南的祖坟,翟方进棺柩被焚,“夷灭三族,诛及种嗣”,翟氏从功臣变成罪族。王莽乘大旱之机,制造、利用和宣扬了败坏翟方进的舆论,归恶之言才兴传起来。从班彪班固撰写了三千余字的翟方进传及《汉书》有关文字看,班氏父子对他是肯定的,他秉公执法,提举贤正,交结的多是主张限田限奴、压抑贵戚的朝臣,在腐败的汉末还是一位难能的丞相。班氏撰写的有关鸿隙陂的一段文字,是翟传的补白,参证,班氏的目的并不在批判他;况且这一段文字有一半是正面叙述废陂的原由和经过,正面谈出了废陂的社会与自然的背景。
(三)杜预废陂反映出的一些问题
公元278年,西晋大臣杜预上疏,提出豫州兖州陂塘过盛造成的涝渍灾害,必须废除一部分。结果曹魏在汝南兴建的陂塘尽被废去。事见《晋书·食货志》。
西晋废陂,也有着一定的政治经济背景。曹魏时淮河流域陂塘水利的兴盛,是与军事屯田制分不开的。曹魏初,大土地的所有与国有屯田制并存,《晋书·食货志》曾高度地评价了曹魏初期屯田对恢复北方农业经济和对东南用兵的作用。后屯区产业陂田水利,渐被官僚大族的兼并,屯区的生产已大大下降。杜预就晋初的生产实际算了一笔账,看来,如若化水波为田畴,租牛耕于旱垦,政府反而可以多获得经济利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灭蜀,司马氏世家势力代魏,屯田的军事组织形式已不能适应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264、266年,司马炎“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恢复了一元化的郡县制。275年发奴婢代屯田兵种稻,也体现了从军事化的农业生产向郡县制农业的转化。从军事上看,虽然在276、277年,东吴兵还打到徐州、豫州,到过汝南境,但到了278年,杜预继任征南大将军时,西晋已完成征东吴的战略部署,屯田的军事意义已经不大了。一定的水利开发方针,受制约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晋初的废陂,首先是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
从曹魏兴修的陂塘水利本身来看,也有不少问题。由于工程量特别大,绵延于淮河南北数州,施工强度特别大,加之草创于战争和饥馑的年代,陂堤与控制建筑都难免作的很粗糙。据杜预的分析,每年因洪涝决坏的陂堤,并不是汉代旧建筑,而系曹魏以来之所建。屯田区的灌溉耕作方式,也是“火耕水耨”,大灌大引,广种薄收,十分粗放,这样就产生了不少副作用。汝南地区多低洼易涝地,这些地方砂姜黑土又占了较大的比树;陂塘集中分布的区域也正与之一致;砂姜黑土排水与下渗性能较差,于是出现“陂多则土薄水浅,潦不下润”的情况,地下水位抬高,并延及陆田渍浸。
杜预还分析了汉代人口,认为曹魏发展的陂塘,皆过去“陆业”之处,汉代人多,到曹魏时人口低下,灌溉耕作粗放,将汉代的陆田化为水域影响不大,大力发展陂塘,人、地、水的数量关系还可以协调,陂田因地多人少,排水不畅似可容忍。但晋初人口回升,粗估全国人口比三国时增加了一倍,所以曹魏时倘能得到火田之利,而现时由于“陂碣岁决”,“良田变生蒲苇,人居沮泽之际”,造成了“水陆失宜”,较为深刻地谈到了水——土生态平衡问题。这是曹魏屯田时未能充分暴露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杜预之前已有人反映过,如尚书胡威和宋侯国丞相应遵也提出过坏陂以恢复水土协调,但未能付诸实施。278年杜预提出来并得到批准,有一个很直接的因素,就是“今者水灾东南特剧”。[27] 西晋时,黄淮地区正处于一个较长的湿润期内,晋初,大水又特别集中。268年,青、徐、兖、豫四州大水,269年青、徐、兖三州大水,271年黄河与伊洛河大溢,豫州出现特大水,276年河南郡魏郡暴水,277年十月青徐兖豫等州又大水;杜预上书当年,“司、冀、兖、豫……郡国二十大水”[18] 洪涝灾害面积特别大。连年的洪涝,将前述工程的问题,排蓄的矛盾,水土的矛盾暴露无余,严重后果可能超过翟方进废鸿隙陂时,促成了废陂的进行。当然,杜预从理论上并未将陂塘水利一味地否定,他充分肯定了汉代陂碣的作用,要求“旧陂碣沟渠有所补塞拆皆寻求微迹,一如汉时故事”,还要加以维护修缮,废去的只是曹魂新建之陂,决溢后自然形成的“蒲苇马肠陂之类”。不过本区在曹魏时正是陂塘水利的开发重点,废陂势在必行,实施之中。想必也是“一刀切”和蜂拥而起,难以具体分析对待。加上西晋安定时期极短暂,随即面临了近三百年的战乱割据局面,中原重蹈战火,农田荒芜,水利失修,杜预给以肯定的陂塘也没有可能去如“汉时故事”修缮完好了。经过曹魏的“大截大蓄大引大灌”到晋初的“大废”的大起大落,无论是汉陂还是魏陂,到郦道元生活的时代,还可能保存下来而仍然有水利效益的,的确是不多了。
(四)封建社会后期陂塘水利的进一步衰败
到隋唐时陂塘水利略有兴复,但规模己远不如两汉。记载上甚少,所载,灌溉面积也较小。唐初,汝南地旷人稀,未见作出什么大工程。中唐时陂灌仍服从军事需要,张柴陂驻屯田兵安设栅寨,龙陂牧地设监军,都与唐中央政府和藩镇割据的军事斗争相关。唐代汝南陂塘水利未能复兴起来,和全国的农业经济、农田水利的大势转化有直接关系。汉代淮汉流域水利的兴起,在黄河流域的农业基本经济区向江淮流域迁移中,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正是在这一宏观形势下,淮汉流域一度成为经济发展的次级区域,陂塘水利成为当时农业文明的一个表征。到隋唐时,农田水利重心移向南方,特别是太湖流域,赋贡漕粮也仰给东南了。[29] 中原地区;包括汝南在内。原来水利上的优势地位消退了。况且唐代土地制度的变化,永业田的领受和赐田的发给,大量的国有土地转化为私田,人口在增滋,官府机构日益庞大,永业田赐田也在剧增,国有公地馈乏,加上高宗以后土地兼并加重,导致可供(国家兴办的)大型水工程可资利用的公地越来越少。这是唐代农业发展,但中原地区如两汉时代的大型陂塘灌溉工程都很少见的一个重要原因。土地的私有化加剧,集中的大型陂塘功能已不适应于这一形势”或者转化成与私有土地相应的小型塘堤坝,或者在土地矛盾中己废去返耕了。这一转折,就汝南地区而言,决定了唐代以来一千年的总貌。汉代的陂塘水利盛况再也未能兴复。
北宋时,苏门四学士之一的秦观在汝南作学官,他评述了古时灌溉之得转化为涝渍之害的状况;“汝南风物甚美,但入夏以来水潦为患,异时道路化为陂波,汝水涨溢,城堞危险,湿气薰蒸,殆与吴越间不异,郡人岁岁如此……窃意鸿隙陂者非特灌溉之利……实一郡潴水处也,夫陂既废,水无归宿,则自然散漫为害”[30]。秦汉名陂青陂,在“大中祥符四年始废”,1067年知县欲兴复,“青陂者岁月久而民田其中,公以陂之四方地沃而可耕。高而不可积水者捐以予民,而易其故地八百八十二顷……”[31],说明陂田早被耕种了,若要复陂,不能不以地易之,熙宁变法时,王安石在各地兴修水利,搞退田还湖,遭致豪势的强烈反对。苏轼还上疏言事:“古陂废堤多为侧近冒耕,岁月既深,已同永业;苟欲兴复,必尽追收,人心或摇,甚非善政”[32]。他正是在权知颍州时,奏议今阜阳、阜南县一带,“古陂塘顷亩不少见,今皆为民田……与产业无异,若一量收取尽为陂塘,则三县之民失业者,人情骚动为害不小”。[33] 汝南情状可见一斑。
北宋之后,汝南治水已变成消极防洪防涝。由于汝水泛滥,元代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于今漯河市处截断汝水,东流入颍;汝水南段以古潕为上源。但水患有增无减,遂于至正末年在舞阳潕县西截去潕水入澧,这样在新蔡班台以上的汝水流域面积,从23860km2,减为11280km2,年迳流量约从50亿方减到26亿方。尽管如此,上蔡、西平、遂平、汝南、新蔡数县,仍是“淫潦为沴”,干枝河道一再出现泛滥;明嘉靖九年,西平县周家泊因河溢,淤断故汝,洪汝分流,但本区各河道洪涝仍未减少,汝河堤防一再加高。在这种情况下,两汉以截引各干枝蓄灌的工程自然不可能再复兴。
光绪末年,有地方官吏徐寿兹者,考察南汝水利,上《豫南水利厄言》,[34] 几乎全部论述的都是疏浚沟河,排除洪涝的问题。至于开水田种稻,已是另一番景象:“洪汝河在汝境者,沿河两岸,并无淀泊,堤岸又高,汲水不易,难以开辟水田”;“询之本地(舞阳尹集)里老,佥云从前不知种稻之法,自道光咸丰年间,始有安徽湖北客民到此创兴”;但“西平汝阳,既无邻境之观感,又鲜他人之倡率,其所种稻之地,皆势极低洼,山泉河流,终岁潆注,他种皆难期其获,因其自然而为者也。故至郾城上蔡西华、新蔡诸县,其水脉既低,则并此数亩之水田而无之矣”。从而他从利害关系,提出“水害不去,水利必不能遽兴”的道理。据徐寿兹本人序言,其议引起当局重视,1898年,“奉特旨送部引见”。次年西太后“召见於仪銮殿”,“慈圣垂询及豫省水利。因谨举所知以对。即奉谕旨施行会言官,亦有以豫省水利失修入告者,及并谕河督豫抚,妥等修浚”。汝南水利之窘迫,引起腐败透顶的清廷重视,派员拟办,足可见问题之严重。不过除疏浚工程外,徐寿兹也很客观地提出“谕中所谓水田者,盖无从著手矣”。[34] 要恢复水田灌溉,已十分困难了。清末的这一状况,实际有清一代都引起学者与官方的重视。
清初顾炎武指出,正是中州地区,“水日干而土日积,山泽之气不通……古之通津巨渎,今日多为细流,而中原之田,夏旱秋潦,年年告病矣”。[35] 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顾炎武摘引了明代邓州知州张仙的论述,指出河水“日就而下,陂池为……浮土所积,日就高”,不易引灌,以此比拟汝南,结合陂塘败坏与洪涝灾害,提出“策上堤汝,策中阔汝,策下陂复”兴复陂塘,竟己成为水利三策之下策了!康基田后来也很同意于斯,恰恰是针对古鸿隙陂无法恢复一事,指出“至议修浚,而功以浩大,中沮日久,渐将澄淤之处垦为腴田,执据为己业。孰肯舍现有之利,而为不易成之功”。[36] 乾隆初河督白钟山、尹会一赴淮河流域巡视考察,也奏报过豫中汝南,“向有渠道,率多淤填”,而诸水系“俱发崇山峻岭,自高而下,其来甚猛,其去甚速……冬春涓涓细流,汇聚倾下,湍激汹涌”。[37] 看来,豫中汝南,灌溉废弛,水资源的动态是愈发不利于人类的开发利用了。白、尹考察后,豫中、汝南淮河干枝、沟渠作了些疏浚,到1739年因经费困难,仅留下上蔡堤坝、汝河堤防工程[38];1757、1758年豫抚胡宝瑔大兴黄河以南工程,汝南境也只是疏浚了汝河干流。清代,只是对本区河道作了清障疏浚工程和加高了堤防,灌溉兴利也是无能为力的了。
这一基本趋势,发展到建国之初。1949年,驻马店地区灌溉面积仅有22.15万亩,即只相当于古代一个中型灌区。其中塘堰坝小型蓄水灌溉面积占了91%,但这种蓄水工程和古代陂塘还很不一样,全区塘堰坝14491座,蓄水3855万方,平均每个塘蓄水2660方;正阳县塘堰坝蓄水占了全区这种小型蓄水工程的80%,每塘蓄水平均不到2500方,显见是丘陵区农家的小堤塘,而且是和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相适应的。毗邻的息县,也是古今塘堰蓄水的著名县,每塘蓄水平均只到1500方,规模更小。从此可看到古代陂塘消失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土地占有制的变化,大量国有公田化为私有,而无大型水利的隙地可用,灌溉从大型、国办,转变成小型、农户个体办了。由于灌溉的衰落,建国初全区水田面积只占5%,这和两汉以水田植稻为主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古鮦阳渠陂引清水,陂水面约达50万亩,蓄水量高达2—3亿m3,当时的澺水在庙湾处,有1000—1500km2来水面积,即鮦阳陂渠蓄引了其年迳流2~3亿的全部。若古说三万顷过于夸张,将其打一折扣,蓄水量仍很大,说明地表水资源的毛利用率很高,但到后代,汝南地区则从以蓄为主转化到以排为主的对立面去了。
结语
综上所述,古代名盛一时的汝南陂塘水利的衰败,和自然环境差不多的南阳盆地有类同之处。从汝南实况看,土地所有制的急剧变化,是影响陂塘水利大上大下,以至衰败的重要因素,而土地——水面的关系与人口增殖有者密切的关联,封建国有公地的越来越少,私人占有的兼并发展和少地、无地小农户的增加,是导致古代大型跛塘消失或转化为小型塘堰坝的直接因素。主要利用河道附近坡洼蓄水的陂塘水利,受历史上天然径流变异,特别是灾难性变异的影响也很大,洪涝自然灾害对陂塘的衰败有不可低估的影响。
汝南陂塘水利,早在封建社会前期之末,就出现了衰败的局面。联系笔者《南阳陂塘水利的衰败》(本刊 1987年2期)以及《历史时期黄淮地区的水利衰落与环境变迁》(〈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学报〉1984年4期),可以用河南省南阳、汝南及毗邻地区的古代陂塘水利作一典型模式,代表古代中原地区的陂塘衰废过程,通过分析对比,看出自然环境的因素与社会因素是相互影响、交错综合发生作用的。宗法封建地主社会的发展——衰败和自然环境变迁的总趋势,是促使中原水土资源开发趋向不合理,促使陂塘水利衰败的。
后记:
1982年,我在武汉与郑州探讨古代中州农田水利与环境的关系,集中力量查阅了有关淮汉流域古代陂塘水利兴衰的文献资料,课题总成果反映在《历史时期黄淮地区的水利衰落与环境变迁》里(《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学报》1984年4期);但淮汉陂塘水利有其特殊性,该文里反映很不足,当时河南省水利志的资料准备工作需要探讨豫南地区的陂塘问题,我与有关同事专门去南阳地区考察,在提交史志资料的同时,写成这两个短篇,前后投送南昌出版的《农业考古》,并于1987、1995年刊载,先写成的汝南问题反而晚在90年代发表。
注释:
[1] 《嘉靖南阳府志校注》卷四.陂堰
[2] 《中州杂俎》 卷一
[3] 《明史·食货志》卷七十七
[4] 《豫变纪略》卷二
[5] 《履园丛话》
[6]乾隆《新野县志》卷九·艺文·议
[7]道光《泌阳县志》“南阳太守沈渊德政碑”
[8] 《禹贡锥指》卷十八
[9]嘉靖《邓州志·陂堰志》
[10]《河渠纪闻》卷二十
[11]《史记·河渠书》
[12]《淮南子·说林训》
[13] 参阅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
[14] 《汉书·武帝纪》
[15] 《汉书·昭帝纪》
[16] 《汉书·武五子传》
[17] 《汉书·宣帝纪》
[18] 《汉爷·元帝纪》
[19] 《汉书·哀帝纪》
[20] 《汉书·沟洫志》
[21] 《汉书·平帝纪》
[22]《汉书·翟方进传》
[23]河南省历代大水大旱年表
[24] 《后汉书·鲍昱传》
[25]《桓子新篇·谴非篇》
[26] 《河渠纪闻》卷四
[27] 《晋书·武帝纪》
[28] 《晋书·五行志》
[29] 参阅《中国水利史稿》中册
[30] 《淮海集》卷12“汝水涨溢记”
[31] 《嘉庆汝宁府志》卷二十二 艺文志 ,“广丰陂记”
[32] 《东坡七集》奏议卷一“上皇帝书”
[33] 《东坡七集)奏议卷十“申省论八丈沟利害状二首”
[34] 《豫南水利厄言》,光绪二十七年开封刊本,现存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图书馆
[35] 《日知录集释》卷12
[36] 《河渠纪闻》卷四
[37] 《河渠纪闻》卷二十 原奏折见清宫档案,乾隆三年正月
[38]《清史稿·雅尔图传》
* 《南阳陂塘水利的衰败》原文刊载于《农业考古》1987年2期,文稿于1984年收到。
* 《古代汝南陂塘水利的衰败》原文刊于《农业考古》,1995年第3期,原文稿1983年收到。
参阅拙作《历史时期黄淮地区的水利衰落与环境变迁》,刊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学报》1984年校友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