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淮北作为国家有意设置的长达数百年的蓄洪区和行洪区,由原来的鱼米之乡演变成了穷山恶水之地,一些社会经济问题往往被误解。淮北产生了许多开业帝王,这些帝王生活的时代正是淮北盛产稻米时期,他们却被林语堂误认为是“啖馍”长大。因超经济强制而无法生存的雇用劳动,长期被误认为“资本主义种子”,与官僚阶层密切合作的商人阶层,享受了各级政府许许多多的优惠政策,却被视为受“抑”。厘清这些问题,对认识淮北社会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开业帝王;雇用劳动;重农抑商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要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7JJD770104);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BZS05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7—10—0458)资助
【作者简介】马俊亚,安徽大学特聘教授;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教授(南京 210093)
根据丁文江的研究,中国早期文明最重要的发祥地在北纬31—40度、东经113—118度之间;这个区域包括了山西省、河南省,以及冀南、鲁西、苏北和皖北的部分地区,[1]也包含了本文所研究的整个“淮北”地区。[2]冀朝鼎认为,在汉代,淮北地区灌溉发达,已取代关中成为中国核心经济区。[3]天野元之助对中国农书中的稻作技术研究甚详,[4]对中国稻作生产的考证,对于研究淮北稻作生产的衰变有一定的参考作用。[5]大泽正昭关于唐宋变革时期农业社会史的研究中,关注江南的稻作经营,但没有看到稻作从淮北向江南发展这一演变过程。[6]郑学檬认为,南朝时期,江南经济仍属于开发阶段;至唐时,其发展水平仍不及北方。[7]这些成果均对本研究有启发作用,也是本研究的基础。
一、淮北籍皇帝:“啖馍”还是“食米”
林语堂写道:中国“历代创业帝王,几从无出自大江以南者。相传食米之南人,无福拱登龙座,只有让那啖馍馍的北方人来享受……这个开业帝王的产生地带,倘以陇海铁路为中心点,它的幅径距离不难测知。汉高祖起于沛县,即现在之徐州,晋室始祖起于河南,宋室始祖起于南部河北之涿县,明太祖朱洪武出生于安徽之凤阳”。[8]除上述创业帝王刘邦、朱元璋外,像曹操父子(沛国谯人)、南朝宋高祖刘裕(彭城县人)、五代梁太祖朱全忠(砀山人)、南唐烈祖李昇(徐州人)也均为皖北或苏北人。南朝齐太祖萧道成,世居沛地,因中土战乱,举家迁居武进县。[9]南朝梁武帝萧衍,与萧道成同宗同籍。[10]顾祖禹写道:“自秦以后,东南多故,起于淮泗间者,往往为天下雄。”[11]
但这些帝王真的是啖馍长大的吗?
诚然,明后期至林语堂生活的民国时代,淮北俨然是稻米生产的禁地。中外学者共认淮河为水田和旱田的天然分界线。胡焕庸指出:“淮安以南为水田,淮安以北即为旱田,界限非常清晰。”[12]一部地理学著作开宗明义地指出:“淮北是杂粮分布地,江南北是米的分布地。”[13]美国学者认为:“苏北的清江浦和淮安是大片水稻区的极限。”[14]
考查各地方志,明清以来,淮北地区要么根本无稻,要么仅有极少量种植。徐州府,“惟稻种最罕”。[15]直到民国前期,铜山稻田因“水利未兴,不能播种”。[16]萧县“旧不种此”。[17]睢宁,“不宜稻产”。[18]宿迁县,“下隰之稻,百不及一”。[19]太和县,“无水田”。[20]沛县“少稻”。[21]民国前期,《申报》指出:“淮北出产,米最少。”[22]在对淮海各县农产品的调查中,涟水、赣榆两县根本不产稻。[23]淮阴县的方志称该县产稻,但特别注明:“秋季老子山有籼稻,称南河米,他处无之。”[24]1921年,东亚同文会对江苏米产的调查,产地中未列淮安、徐州和海州。[25]山东济宁、韩庄、临城、夏镇、金乡、嘉祥、鱼台、单县、滕县,也无一出产稻米。[26]另据日本有关机构在1943年的调查,凡在淮河以南的江苏江北各县,均出产稻谷,而处于淮河以北的县份则无稻米出产。[27]
1934年,一位外国学者写道:“中国北部地区有数以千万计的人每年吃不上一两顿米饭。在南部地区,情况则截然不同,因为米饭基本上每顿都能吃到。”[28]1935年,淮北国民党党务部门指出:“在江北能够吃米的人家,根本很少,而且就是有的,往往都备着请客时才用。”[29]
安徽的情况与江苏如出一辙。学者指出:“安徽南半属于水稻生产区。此区以北至淮河一带,为水稻小麦区,稻麦轮种,两者皆有生产;淮河以北,方以小麦生产为主。”[30]
这样看来,林语堂所说的淮北开业帝王“啖馍”的断语似乎非常正确。
但若从长时段考察,那些开业帝王生活的时代,淮北社会经济情况与林语堂时代恰恰相反,米应是他们的主食之一。
在宋以前,淮北是鱼米之乡。
自远古至唐朝,鲁南、豫南、皖北、苏北均为中国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尚书·禹贡》称淮北的中心“徐州”地域:“厥田惟上中。”[31]除雍州(主要是周以前的关中)外,这里是九州中最肥沃的地区。同书云:“蒙、羽其艺。”一般认为蒙山和羽山在鲁南和苏北地区,在远古时代,这里也是中国开发较早的地区,“素饶井田之利”。[32]据《禹贡锥指》,青州、徐州的水利均非常发达,“莫与为匹”。[33]“沂州东南芙蓉山下,有湖溉田数千顷,香梗亩钟,古称琅邪之稻”。[34]灵璧“职方言谷宜稻麦,然则三代盛时,此地称沃土矣”。[35]《太平寰宇记》称凤阳府“其食秔稻,其衣纶布”。[36]
有人根据文字训诂,认为水稻为秦之先人大费在7800年前于鲁南、苏北等地首先培育而成。[37]近年来,学者们根据淮河流域贾湖等遗址出土的距今7000—8000年古稻谷(米)等物,认为长江一淮河上游最有可能是中国稻作的发祥地。[38]在江苏赣榆盐仓城龙山文化遗址等地也发现了栽培稻的遗迹。[39]总之,在距今7000年之后,淮河流域已普遍掌握了稻作栽培技术。[40]
公元前300—公元300年(秦汉时期),徐淮地区的稻作水平要高于苏南地区。[41]汉以后的文献中,述及野生稻的地点,包括徐州、宿州、蒙城等处。[42]《说文解字》称:“沛国谓稻曰稬。”[43]“襖”即“糯”,可见沛县曾是糯米的产地。
东汉(25—219)时,汝水和淮水之间散布着众多的陂塘。[44]东汉建武十八年,汝南太守邓晨兴修鸿郁陂数千顷田,“鱼稻之饶,流衍它郡”。[45]建安(196—219)初,陈登为徐州典农校尉,“秔稻丰饶,遂成沃土”。[46]魏文帝(220—226)时,郑浑为阳平、沛郡太守,在萧、相(今安徽宿县西北)两县边界,“兴陂遏,开稻田……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人倍常,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47]曹操与袁绍相争时,沛人刘馥任扬州刺史,兴治芍陂等,“以溉稻田,官民有畜”。[48]《水经注》引《地理志》云:汝南郡有富陂县。再引《十三州志》曰:这里“多陂塘以溉稻”。[49]在汝南、颍川长大的魏将邓艾,成年后做过稻田守丛草吏。[50]宣帝(240—253)时,邓艾北临淮水,自锺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沘水400余里,置营佃守。并兼修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治诸陂于颍南、颍北,穿渠300余里,溉田2万顷,淮南、淮北连成一片。[51]晋惠帝(290—306)时,石崇镇下邳,开崇河,“运盐米,溉农田”。[52]
南北朝(420—580)时,泰山以南,南至下邳,“左沭右沂,田良野沃”。[53]仅从耕牛的拥有量来说,“计千家之资,不下五伯耦牛,为车五伯辆”。[54]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444)诏称:“徐豫土多稻田。”[55]魏太和四年(480),薛虎子任徐州刺史,上言“徐州沃壤,清汴通流,足盈灌溉。其中良田十余万顷,若市牛分卒,兴力公田,必当大获粟稻”。这个建议被孝文帝所采纳。[56]梁天监二年(503),潼阳(今沭阳)张高等500余人,开凿沭水,引水溉田200余顷,俗名“红花水”。楚州白水塘(今洪泽湖)的石鳖城,“田稻丰饶”。[57]
隋文帝(581—604)时,兖州刺史薛胄在沂泗地区建石堰,“陂泽尽为良田,又通转运,利尽淮海,百姓赖之”。[58]唐代河南道农田灌溉工程的全面修治,推动了稻作农业的恢复。开元年间(713—741),张九龄任河南开稻田使,“于许、豫、陈、亳等州置水屯”,广开稻田。[59]淮北忠武节度使赵翊根据邓艾故迹,决翟王渠,“溉稻利农”。[60]
史上有“江淮熟,天下足”之谚,淮河流域实际上比长江流域更富裕。祖咏《泗上冯使君南楼作》称:“井邑连淮泗。”[61]张籍《泗水行》:“泗水流急石纂纂,鲤鱼上下红尾短。[62]四张子容《九日陪润州邵使君登北固山》称:“徐州带绿水,楚国在青霄。”[63]刘长卿《泛曲阿后湖简同游诸公》称:“春风万顷绿,映带至徐州。”[64]卢纶《送吉中孚校书归楚州旧山》云:“渔村绕水田,澹澹隔晴烟。”[65]
唐人涉及淮地的诗,稻是其经常描写的风物之一。朱庆馀《送淮阴丁明府》:“鸟声淮浪静,雨色稻苗深。”[66]刘禹锡《送李中丞赴楚州》:“万顷水田连郭秀,四时烟月映淮清。”[67]白居易《早发楚城驿》:“荷塘翻露气,稻垄泻泉声。”[68]李嘉祐《白田西忆楚州使君弟》:“鱼网平铺荷叶,鹭鸶闲步稻苗。”[69]许浑《淮阴阻风寄呈楚州韦中丞》:“刘伶台下稻花晚,韩信庙前枫叶秋。”[70]
就唐诗描写的稻作而言,淮北其他地区情况差堪相似。王建《汴路水驿》:“蛙鸣蒲叶下,鱼人稻花中。”[71]
宋以前,颍州府“土沃民伙,有鱼稻之饶”。[72]宋人有“千里秋风淮浦”之语。苏轼在《再过泗上二首》中称泗地:“黄柑紫蟹见江海,红稻白鱼饱儿女。”[73]宋刘子寰《醉蓬莱》称:“淮海维阳,物华天产,未觉输京洛。”[74]这验证了民谚:“走千走万,比不上淮河两岸。”
今日的鱼米之乡江南地区在唐以前,无法与淮北相比。河道总督靳辅指出:“江南之苏、松、常、镇,浙江之杭、嘉、湖等府,在唐汉以前,不过一泽国耳。”[75]三国时淮南乃至苏南地区的稻作技术相当粗放,还处在不耕而种的发展阶段。东汉时代在沛县一带广泛种植的糯米,直到南北朝时苏南地区尚未种植。[76]
自宋以后,淮北自然生态与农业条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明清以来,为保祖陵和运道所进行的大规摸水利工程,对淮北的危害令人触目惊心。在几乎没有落差的淮河中游平原地带,人工修造了巨型水库洪泽湖,以“蓄清刷黄”。到清后期,洪泽湖常年的蓄水面积近4000平方公里。[77]在1855年黄河改道以前,此湖的功能被严格限制为保运道,原来的良田沃壤成了年年吞没成千上万百姓生命的恶土。有人写道:“淮河流域居中国之腹,以黄淮时并时分,地形变迁,农业破坏,影响于中国最大。”[78]
1909年翰林侍读学士恽毓鼎奏:“自魏晋以来,类皆开渠以施灌溉。滨淮田亩悉成膏腴,历史著为美谈,案迹至今未泯。”[79]民国前期,以陂塘而闻名的淮北地区,“陂利久不可考矣”。至此,“淮北平原数十万方里古代沟洫之制,荡然无存,河渠尽塞。水至则泛滥无涯,水去则赤地千里”。[80]这种惨状的形成,相当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正如宗受于所指出的那样:“论者惟归咎于黄河之破坏,而其实半由人事也。”[81]
近年来,学者通过对淮北地区光热、降雨等气象资料的分析,认为淮河流域水稻兴衰与历史上物候的波动没有什么关系,而是水患所造成的。[82]也就说,淮北地区无法种植水稻主要是因水资源无法利用、而非水资源不足。农学家认为:“水的不足,对于米比较总合其他一切灾害,给与更大的损害。但是,和水的不足一起及在他之后,水的过多令米受到的损害也甚于一切。而且十分确凿的,在东方水灾和暴风雨所摧残的米是多过意大利和美国两国米的总收获。”[83]
尽管如此,在高家堰修筑以前,淮北不少地区仍有水稻生产。也就是说,即使是淮北籍的最后一位开业帝王朱元璋,也是有条件吃上大米的。鲁西南沂州、滕县、嘉祥等地,在明代时尚产优质稻米。[84]太和县,稻“昔曾多有种者”。[85]苏北宿迁、沭阳、赣榆等地,清初漕粮尚征粳米。至康熙年间靳辅治河时,“为黄河漫溢,田地皆成沙土,止产粟米”。清廷才被迫在这里改为征粟。[86]
厘清淮北开业帝王究竟是“啖馍”还是“食米”,不仅仅是为了反驳一项伪命题,而是从稻米生产的变迁管窥整个淮北社会经济的逆向转型,以及社会发展的另一种模式:社会衰退。
二、淮北雇用劳动:资本主义种子,还是传统秧苗
20世纪30年代初,陈翰笙指导的学者通过对邳县6村281户、盐城7村157户的调查,认为:“在江苏北部农村中,富农是一个主要的社会层。这些经营规模较大且雇有长工或短工的富农,即通常被认作资本主义在农村中的种子的富农,在盐城、启东及邳县都占有重要地位……一到常熟,富农便少见了。”[87]
中共早年在苏北策动革命时,也把富农视为非常强大的力量。[88]
富农真的是淮北的主要社会阶层吗?
更缜密的调查和分析表明,淮北的社会实情与前述说法均截然相反:这里大地主非常之多,富农在皖北和苏北反而相对较少,[89]淮北社会结构更像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形,这里相对缺乏的就是户均占地50—100亩的富农式中产阶层。
20世纪30年代认为富农是苏北主要社会阶层的《江苏省农村调查》对盐城富农和地主的定性显得极不严谨,如该书划定的盐城25户富农,户均土地66.44亩、人均10.58亩。而该书划定的地主户均土地仅33亩、人均5.5亩。[90]地主人均占地不到富农人均占地的52%。相反,该书对盐城盐垦区社会构成的描述则更接近事实:“土地关系有异样的表现:一方面是具有大地主资格的盐垦公司,一方面是许多赤贫(指无土地而言)的佃户,两个不再有中间层存在的社会层,对立得异常清楚。”[91]这里明确地说明盐垦地区基本不存在富农这一“中间层”,显然与前述说法相牴牾。
一般说来,富农户数,要远少于贫、中农的户数,这在各地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淮北,富农的户数还少于地主的户数。详见表1。
据表1,7县地主的总户数相当于富农总户数的116.8%。真正地处淮河以北的淮阴、涟水、宿迁、邳县、新沂、沭阳6县中,竟有5县(仅涟水除外)地主户数多于富农户数,6县地主总户数相当于富农总户数的150.7%。
这种情形在皖北地区同样得到印证。据中共皖北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的调查,在皖北,许多地方地主的数量远超过富农。阜阳的富农和佃富农之和有147人,地主则有166人;颍上、亳县的地主均超过富农的数量;来安地主达62人,富农与佃富农加在一起仅有2人。以上四个地区,地主共528人,富农仅383人。从人口数量来看,富农相当于地主的72.5%;从占地比重来看,富农仅相当于地主的12%。[92]
表1 苏北区土地改革时期富农被没收土地统计及与地主户数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苏北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苏北农委编制的土地改革各种统计》,1952年,南京: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全宗301,案卷号91(永久),第13、15页。
令人惊讶的是,有的地区竟无一例富农和小土地出租者这样的“中产阶层”。据1950年中共苏北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大丰县的调查,土地改革前,作为典型村的该县大中区和瑞乡第八村有2户地主,但无一户富农。[93]盐城、沭阳等地有少量的地主,但绝大多数为贫农和中农,见表2。
表2 土地改革前苏北地区典型村典型农户比重(%)
说明:当时共调查12个地区,另外8个区不在本研究所划定的地域。
资料来源:江苏省档案馆藏中国共产党苏北区委员会档案,中国共产党苏北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苏北区农业生产典型调查综合资料》,1952年,全宗号301,卷号:永久—92,第9页。
其他与淮北相邻的地区,情况多少有些相似性。彭慕兰的研究表明,毗邻徐海地区的鲁西南地区的大地主掌握着社会权力,富裕的中产阶层几乎没有,而鲁北的中产阶层则较普遍。[94]豫北地区,“富农比较发展”。就占地千亩以上的大地主而言,豫北修武、新乡、滑县等地有11户,占总户数的0.68%;豫中许昌、郾城、鄢陵、临颍为5户,仅占0.31%;而地处淮河岸边的信阳与另一县镇子即达16户,占总户数的4.08%。[95]
在淮北,富农式的中间阶层是最难以生存的。[96]
不可否认,经济实力较大的豪绅地主是土匪觊觎的目标,像淮安籍台湾作家司马中原塑造的“安大户”即如此。[97]但权势巨大的豪绅地主一方面可以运用军事力量来保卫自身的安全,这是普通小农所无法比拟的。另一方面,豪绅地主掌握的权力和经济资源,使其有着充分的力量与土匪相互制衡,从而达到相安无事。1928年中共徐州区委工作报告中说:“土匪因为大地主有坚固的圩子、雄厚的武装,没有办法对付,往往同地主勾结,而反过来向些自耕农出火,土匪所至自耕农没有不破产的。”[98]在睢宁,“土匪架人,受害最深的是中农、富裕中农、富农、二三顷地的小地主。也就是无权无势最为老实的农户……大地主有坚固的圩寨和自己的武装,土匪不但不敢想,有时紧急,还要到他们家避风呢。”[99]20世纪40年代姚雪垠的长篇纪实小说《长夜》描写蹚将(土匪)攻破一个村庄时,一座豪宅外的水池中,“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小孩的尸体”,[100]而大地主“刘大爷”却“没有膛将去动一根草,人也没伤害一根头发”。[101]至于像“七少”之类的人物,连土匪都不敢惹他,甚至要巴结他。[102]在这样的社会中,富农相对较少、甚至难以存身是可以理解的。
近代淮北与富农密切联系的雇工经营,被认为远较苏南普及。汪疑今写道:
在江苏许多地方,特别是淮北一带,小农们在富农经营里找到了雇工的工作,取得工资,以购买自己必需的工业品。另一些农民,特别江南一带小农則在资本主义的新家庭工业中,找得副业,以维持其小经营。[103]
从雇用劳动的表象来看,似乎是一个非常背谬的现象。江南在明清就以工商业发达著称,近代更是中国资本主义产业最集中、最发达的地区;而淮北的资本主义产业却寥若晨星。为什么江南的雇用劳动反而远逊于淮北呢?
明清以后,淮北农民素有“下江南”的习惯。许多农民,“游行各地,以待出雇”。[104]“良者往南佣工,黠者流为盗匪”。[105]
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后,江南有许多无主土地。1864年冬,南京等长江下游许多地区设立移民局,鼓励苏北农民向江南流动。[106]现代工业兴起后,江南人大都不愿从事农业生产。无锡人常说这样的话:“种田是阿末条路,只要有点办法,总勿会在家。”[107]江南地区居民不愿种田,但为苏北等地农民提供了从事农业工作的机会,这是苏北劳动力进一步流动的诱因。[108]据对江南租册的分析,有许多江北客民取代了以前的佃农。[109]据中国国民党江苏省党部在1926年的调查,“江南各地的雇农,小部分是本地人,大部分是江北人”。[110]据学者们1998年对南汇县果园镇庙港村的调查,发现这里原住居民“以苏北人居多,也有从其他外乡来的”。[111]
苏北人是上海最大的移民人口之一。到1949年,苏北人约占上海500万总人口的1/5。[112]1935年前后,“江北贫民,来沪谋食者,不下数十万人,大都充当最辛苦之劳动生涯”。[113]据调查:“江北地区后来成为上海、南京工业和城市各种企业非熟练劳动力的主要来源之一。”[114]
表面上看,淮北地区的雇用劳动者确实很多,这对把资本主义简单地视为雇用劳动的学者来说,很容易认为淮北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比江南地区发达。其实,这完全是误解。现代经济的发展,使江南农村居民已不再是传统的农民,他们不再依附于土地。而苏北地区的移民,尽管身在江南地区,但不论其技能上还是身份认同上,多仍是传统的农民。
与淮北等地的体力劳动较发达相比,江南地区的智力劳动显然更加发达。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织布业极一时之盛,苏北竟很少有织布之家。[115]地方政府在苏北地区曾采取了许多措施来推广织布,聘请的技术人员和教务人员全部来自江南地区。
明朝时泗州知州汪应轸,“买桑植之,募江南女工教以蚕缫”。[116]在淮安府,乾隆年间,“山阳令金秉祚、知府赵酉皆尝劝谕土人以植桑、种棉、习纺织为务”。[117]聘请教师时,认为“纺纱织布,大江以南,惟松太二处、东乡一带居民,讲求至精……请于彼处选募谙练者二十名,到淮悉心教授,其辛力饭食,每名应给银二十两”。[118]道光年间周际华任兴化县令时,“设为纺局”,从丹徒、常州等聘请左尚桂等女子来兴教习,在陈公祠设局捐机床2架、纺车30架及棉花等物。凡到局学习的女童,“本县捐给饭食,先教之纺,后教之织”。[119]
到了近代,随着工业的发展,上海率先成为全国智力劳动者最为密集的中心,智力劳动者向苏北移动的现象非常明显。[120]苏北南通大生纱厂的创始人张謇写道:“我国之有纺织业也,缘欧人之设厂于上海始。欧人之始设厂,辄募我十数不识字之工人,供其指挥;久之此十数工人者,不能明其所以然,而粗知其所受指挥之当然。由是我之继营纺织厂,即募是十数工人者为耳目,而为之监视其工作者……强半从是十数工人而窃其绪余。”[121]1905年,张謇建设南通工程项目时,同样从宁波招收了大量的技术工人。[122]
徐州“南方帮”技术工人的始祖包东升,浙江宁波人,自幼在上海机械行业学钳工技术。到徐州后,为张勋修理武器和筹办电灯厂,并于1917年成为徐州电话公司的主要技术人员。[123]1914年,徐州首家电灯厂中,操作发电设备及安装线路的技术工人黄美茂,上海浦东人,原在上海闸北水电厂工作;徐仁根,宁波镇海人,自幼在上海学习机械技术。“黄美茂和徐仁根到徐州后,为了开展工作,又陆续在上海找到一些技术工人”。[124]徐仁根后在徐州电灯厂机器间任技术工长。1923年在徐州创办慎昌五金机器厂,为徐州第一家民营机械企业。[125]这家企业培养出许多技术骨干,如山东济宁拖拉机厂长章文灿,河南郑州柴油机总厂工程师曹景武,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工程师栾品来,徐州风动工具厂工程师李连根,徐州农机厂工程师王炳华,徐州电力修造厂厂长赵创庆等。[126]南方帮人物王步礼除参与创建电灯厂外,还在徐州协助开办宏裕蛋厂。[127]
徐州最早的咸利元肥皂厂创办及技术人员人王朴山,原籍镇江。自幼在上海卜内门公司肥皂厂工作,对各种制皂技术非常熟练。[128]
就雇用劳动的发达程度而言,江南亦远胜淮北。上海附近的农村人口改变职业成为工业工人的现象非常突出。在上海纱厂中,甚至年老的妇女也可在粗纱间工作。[129]据调查,当时形成这样一种趋势:“工厂男工们,很少住在村中,因为他们搬出去居住,以靠近工作场所。他们留下父母在家看门种田。”[130]
据1929年对上海附近50个农家工资收入者的调查,每户农家的平均人口为5.1人,工资收入者的平均人数为2.2人。[131]也就是说,这个地区农家的主劳力大部分变成了城市工资收入者。
据上海农村一老年居民在1929年的回忆:
工厂开始在附近设立的时候,经营者派人到村里招工,有些人放弃农活进入工厂……后来,工厂招收女工,在这里招了许多人,于是只剩下我们这些习惯于干农活的老年人在家种田。因为许多人移居城市,村庄日益缩小了。[132]
有些家庭还用工资购置了田地。1919年有人对上海附近乡村进行了调查,事后写道:
在下前天,在近乡一个工人家里,考察考察,看见有两个年老的人,一男一女大约是他的父母,在家里管理种种琐屑的事情。那少年和中年的男女,大概也有四五口,却都在厂里头做工,赚来的工钱,除去了家常费用外,很有些积蓄。他的母亲,指了指屋外的五六亩田地,和我说:“这都是我们几年做工省吃省用省下来的。我今年来因为有些聋肿了,那儿媳们体量[谅]我,叫我在家做做轻松的生活罢,所以就不到厂里去了。”[133]
江南其他城市工业的发展,同样形成巨大的劳动力市场,吸引乡村人口向这些城市迁移。
淮北农民沦为雇用劳动者的主要原因是这里生存资源严重缺乏。1943年,淮北地区每年人均缺粮172斤。由此造成劳动力的价值极为低下。许多地区的雇用劳动者工价只合畜力的一半。[134]据江善夫回忆,1911年,他目睹了宿县饥民抢饼的情形:
有一个乡下农民,卖了一挑柴,买了几块饼,因被饥民夺走,便直追不舍,由于彼此均以饥寒无力原故,跑起来非常缓慢,最后夺饼的饥民竟跑到厕所里,用人粪涂抹在饼上,希望能终于获得这几块饼,可是这个追逐的农民,他并不囚饼已涂上人粪而放弃不要。相反地是将夺回之饼用水冲洗一下放在怀里带走(这件事是我当时亲眼看到的)。[135]
更多的农民到富人家做工,“只吃饭不拿钱,因为这里的劳力太不值钱”。[136]不少地区土匪与雇工是同源的。如淮安,“荒岁失收,贫无生计,良者往南佣工,黠者流为盗匪”。丰县,“境内无业而贫苦之民众颇多,铤而走险者,即流为匪徒,季夏青纱障起,尤为土匪猖獗之秋”。邳县,“游民充斥,盗贼横行。贫民迫于生活艰难,往往与盗匪勾结……江北徐海各县,情形大致相同”。宿迁,“连年盗匪猖獗,到处骚扰,其源即由于一般贫民失业而无生计,因无生计而迫不得已,流为匪类”。灌云,“贫民特多,转徙四方者,为数颇众,而流为盗匪者,亦不在少”。[137]
即使在江南的苏北籍雇工,也多予人以四肢发达的印象。“江北土硬,徐海一带,民性体壮而多膂力,易发怒重实行,而短于想像力”。[138]早期由于漕船极为笨重,“非膂力强盛熟于驾驶者不能得力”,因此,“江、浙水手向系江北、山东等处外来之人揽雇承充”。[139]这些人常被视为不稳定因素。在浙江的山东、河南籍水手,客栈和饭店不敢容留。[140]有些人在江南地区,甚至暗携器械,恃众行凶,遇到机会更是大肆抢劫。[141]
因此,“在上海的绝大多数苏北人不属于工业无产阶级的行列,而是属于苦力劳动者”。[142]留在淮北的雇工更没有享受到资本主义劳动市场的条件,其劳动力价格根本不能体现其劳动力的价值,不能满足除了劳动者基本的生活需要外,还必须满足劳动者本人身心发展及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一句话,淮北的雇工绝大多数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雇用劳动者。
三、国家政策:抑商,还是重商?
中国传统的国家政策向来被认为是重农抑商。明清至民国年间,淮北的商业一直处于衰微之中。如汝阴人,“率性真直,贱商务农”。[143]灵璧县,“男无工贾,女无纺织”。[144]临淮地区,“土俗俭朴,民生纯厚,力农者多,逐末者少”。[145]泗州,“城内之民不商”。[146]淮安府,“行商坐贾,非所素习”。[147]民国年间的丰县,“绝大多数人之天性,最不善经商”。[148]沭阳县,“农务广,耕地多卤莽,无经商技艺,不肯轻去其乡”。[149]据1930年调查,在丰、沛、萧、砀4县,“不能见到比无锡、苏、常一小市镇上那么多的店铺。”在东海、赣榆、灌云、沭阳、涟水、泗阳县城,“也相仿佛”。在邳县县城,“如同走人乡村一样,人民都在耕作”。[150]面积相当于无锡县3倍的邳县,全县商业资本的总额,只相当于“上海的一爿小商号而已。”[151]
有位江南人写道:“江北俗朴愿,往往胜江南。然偷惰不肯事工商事。”[152]
相反,商业相对兴盛的地区,普通民众似乎并未受益,而是视商业为致贫之本。清河县交通极为便利,具有发展商业的优势和基础,但史称:该地“地通南北,小农去而贩,大农去而贾。贪多取赢,则折阅随之,故城市贫于官,乡野贫于商”。[153]
由此看来,淮北的商业似乎受到了“抑制”。但与之相对应的农业,事实上衰败得更惨。据研究,在公元500—800年的300年里,苏北平原共发生过5次饥馑;在801—1100年的300年中,共发生饥馑18次;在1101—1400年(即宋中期以后)的300年里,共发生过饥馑27次;在1401—1700年(明前期至清前期)的300年里,苏北平原共发生过饥馑74次;1701—1950年的250年中,共发生过饥馑53次。[154]由此可见,淮北的农业根本就没有受到国家的“重视”。
从中国传统中央政府的本质来说,很难断定是某一特定的阶层或阶级利益的代表,但毫无疑问,拥有巨大经济势力的利益集团则可以运用自身的优势,造成国家基本政策的偏向,以获取更大的利益。农民在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而商人集团却很容易做到。[155]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盐业向来是国家最重要的商业之一,也是最大的暴利行业。盐商在每个阶段均积累了足够的资本来交换政治资源,商人的财富甚至可以直接用来购买官衔或官职。[156]1751年3月6 日,乾隆的上谕中称:“朕巡幸江南,两淮商人踊跃急公揖输报效,地方官一应公务,俱于此取给。可信其无丝毫扰累闾阎。”[157]那些报效的商人“各按其本身职衔,加顶戴一级”。[158]1757年3月2l日,他发布上谕,再次对两淮商人予以嘉奖,对原有职衔已达三品的商人,均赏给奉宸苑卿衔;未至三品的商人,各加顶戴一级。[159]除封衔加爵外,还大量给予经济上的利益。次日,乾隆再颁上谕,“著再加恩,自丁丑纲(1757年)为始,纲盐食盐,每引加赏十斤,不在原定成本之内,以二年为限”。[160]仅此,就使商人获得了数千万斤的无税之盐。乾隆二十七年二月十四日(1762年3月9日)对两淮巨商进行了更大的奖赏,已加奉宸苑卿衔的黄履暹、洪征治、江春、吴禧祖,再加一级;已加按察使衔的徐士业、汪立德、王勖,加奉宸苑卿衔;李志勋、汪秉德、毕本恕、汪焘,各加按察使衔;另外,赏程征启六品职衔,并给程扬宗、程玓、吴由玉、汪长馨各加一级。[161]
在国家政权的支持下,盐商拥有许多行政权力。江淮、两浙盐商,一向有管理上场、下河等伙计的职责。[162]运商还拥有包括使用武力在内的对一般私贩和私盐进行查禁的特权。[163]1746年,场商获得了更大的权力,他们可以直接逮捕灶丁。另外,税收、救济、户口登记和保甲事务均归场商管理。[164]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盐商“竟俨然如专制时代之帝王,于其权力所支配下之岸区,可以自设巡兵,检查行人,任意加捐,剥夺民财,限制民食,垄断市场”。[165]
中国封建意识形态,多强调重本抑商。但在实际生活中,商人出现亏损时,最高统治者常常要“优商”、“恤商”;与之相比,只要不发生重大灾难,造成农、灶等流离失所,饿殍遍野,最高统治者很少在农家收成下降时优恤农灶。[166]
因此,在淮北这样的地区,经营商业的最大本钱是行政权力的支持。这里商业不振,不是淮北人真的不善经商,而是当地人缺乏权力的支持。从清初开始,淮北盐场的所有权被委托给了盐商,使之对生产的控制越来越严,这就意味着外来者而不是淮北的本地人享受越来越多的零售和趸售之利。[167]佐伯富指出,淮北盐场中的豪灶,多系来自徽州、山西、陕西等地的外地人。[168]
这些盐商很容易利用其掌握的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把商业活动扩大到盐业以外的行业。清初,盐务管理较严,不少徽籍富商来到安东,使得该县“著姓相望”。到光绪年间,官盐滞销,私贩猖獗,安东的商人多投资酿酒、榨油等业。[169]
尤为重要的是,在淮北地区,像钱庄、典当之类的金融业基本上控制在盐商手中,淮北本地民众显然无法像徽商那样可以便利地得到金融业的资助。这就不难理解,即使淮北的其他行业,也多为与盐商关系密切的商帮所控制。称为临淮关商业上的“金字招牌”金玉成商号,乃徽州人创办。[170]砀山城乡尽人皆知的杂货店有三隆(永隆、晋隆、洪德隆),其中以洪德隆实力最为雄厚。[171]该店属于徽州帮,在雍正年间来到砀山,到20世纪20年代,传了10代人。该店有瓦房30余间,从业主到学徒(包括做糕点、酱油、醋的师傅)盛时达30多人。[172]砀山的江恒大茶庄,由自幼生长于皖南茶乡的江浚源创办。[173]丰县的商业,70%由山西人经营;本县人经营的不到10%,且多请外地入主持经理。[174]沭阳县,“在清季时商业,多为山东、山西、徽州、镇江等处人所经营”。[175]
如果说合法商业必须得到行政权力直接支持的话;不法商业活动同样需要行政权力的间接支持。不论通过合法、还是非法手段,一般的有权者极易成为成功的商人。
苛重的盐课使私盐利润极高,但贩卖私盐所需的最大本钱并不是黄金白银,而是权势。史称:“江淮间虽衣冠士人,狃于厚利,或以贩盐为事。”[176]豪绅往往是贩私活动的组织者和最大获益者,“贫灶余盐必藉富室乃得私卖,富室豪民挟富负险,多招贫民,广占卤地,煎盐私卖,富敌王侯”。[177]安徽、河南部分地区正是淮北食盐的销售地。据包世臣言,淮北风、颍、泗一带,盐枭建立了守卫坚固的圩寨。巨枭“常聚集数百人,筑土开濠,四面设炮位、鸟枪、长矛、大刀、鞭锤之器毕具”。[178]
徐州一带是近代中国鸦片产销中心。1891年,由萧县、丰县、沛县、砀山县等运到镇江的鸦片即达6300余担。[179]1933年担任铜山县长的王公玙指出:“徐州为贩毒中心。”[180]晚清至民国年间,贩卖鸦片属于半合法行为,豪绅更顺理成章地参与其事。清末,大户郑家独占涡阳雉河集北大桥头,开设烟土行和烟馆等。[181]在东海、沭阳、灌云、响水等地占地数千亩的马联甲,[182]任安徽省督军时,“亲自出巡,督铲烟苗”。陈独秀道破了其中奥妙:“马联甲所有存在蚌埠的烟土还有六十万,将来烟苗铲尽,土价必涨。”[183]白宝山在海州时,通过把兄弟郭海山等人,进行大宗鸦片走私,每年以数百箱计。[184]
基于此,我们认为,淮北商业的衰落并非这里百姓真的“贱商”,毕竟这里诞生过管仲这类伟大的商家。淮北流行这样的俗语:“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普通人不愿经商是因为他们缺乏经商最重要的资本——行政权力;相反,掌握各种权力者很容易成为成功的商人。政府并非对商业真的抑制,更像是出于垄断。剥夺和限制平民的正当经商权利,是为了维护权商的经营特权。而政府对平民的侵权行为,却被学界长期误认为是抑制商业这个行业,并与“重农”联系在一起,实在是极大的误区。简言之,在传统中国,国家政策或权力部门“重视”或“抑制”的并不是某些特定的行业,而是特定的群体。那些特权群体,不论是经商还是力农,均会受到重视和优惠;反之,平民群体在任何行业都会受到抑制和侵害。
结语
在传统社会,行政权力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它在“顾全大局”的政治幌子下,把淮北视为局部利益而长期牺牲掉。在皇朝定鼎中原之时,淮北基本上属于国家的核心地区,这里水道密布,无人强行改变其自然生态,各种生产条件非常优越。那时,淮北是全国的粮仓,是鱼米之乡。宋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由于权力的不当干预,淮北自然生态遭到严重摧残。尽管有着极为丰富的水资源和广袤的平原,却无法提供水稻所需的基本条件,致使水稻种植区南移到淮河以南地区。淮北在隋唐时的核心经济地位,到明清时已完全被江南所取代。
在淮北,行政权力决定人的社会地位,掌握着财富的分配,使社会中的有权者(或与权力关系密切者)和无权者形成界限极为明显的畸富与极贫阶层。极贫阶层沦为雇用劳动者,但它们在淮北所承受的是封建性的超经济剥削,极低的劳动力价格只能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的生存需要,无法满足劳动者的发展需要。当这些雇用劳动者来到江南资本主义市场时,他们被封建主义超负荷压榨所造成的低素质,使他们无法成为资本主义的雇用劳动者,只能成为传统意义的苦力。
尽管封建政治历来强调“重农抑商”,但高度集中的行政权力不可能真正代表既无话语权、又无其他寻租资源的平民的利益。没有程序化监督的掌权者,天然注定会被富裕集团所收买,必然沦为掌握经济资源的商人集团的代言人。因此,这个社会的实际政策与政治原则往往南辕北辙。就其实际,在传统中国,经商实际上是一种特权,是一种需要行政权力积极参与的垄断行为,政府通过剥夺和限制平民正当的经商权利,更好地维护了权商的垄断利益,造就一个附属于行政权力的利益集团。因此,在中国,“抑商”与“重农”实为风马牛不相及之事。在商业不兴的地方。农业也同样不会发达。
如果说上述现象是淮北社会的“畸态”的话,这种畸态的根源就在于行政权力对社会的绝对统治。行政权力没有为淮北社会提供必要的管理与服务功能,并发展淮北的社会生产。在社会资源分配中,有权者当权不让地攫去了最大的份额,使无权者普遍贫困。
注释:
[1] V.K.Ting,Prof.Granet’s La Civilization Chinoise,The Chinese Social and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I.xv,No.2,July 1931,PP.268—269.
[2]关于“淮北”的定义,参见马俊亚:《从武松到盗跖:近代淮北地区的暴力崇拜》,《清华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3] Ch,ao-ting Chi,Key Economic Areas in Chinese History:As Reveal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Works for Water-Control,New York:Paragon Book Reprint Corp,1963,PP.86—87,94—95.
[4]参见天野元之助:《陳剪の<農書>と水稻作技術の展開》(上),京都《東方学報》第19册,1950年12月;天野元之助: 《陳剪の<農書>と水稻作技術の展開》(下),京都《東方学報》第21册,1952年3月。
[5]参见天野元之助:《中國農業史研究》(增补版),東京:御茶の水書房,1989年,第89—138頁。
[6]参见大泽正昭:《唐宋变革期農業社會史研究》,東京:汲古書院,1996年,第197—234頁。
[7]参见郑学檬:《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第11、14页。
[8]林语堂:《吾国与吾民》,长沙:岳麓书社,2000年,第17—18页。
[9]参见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一“本纪第一·高帝上”,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页。
[10]参见姚思廉撰:《梁书》卷一“本纪第一·武帝上”,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页。
[11]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第1册,上海:中华书局,1957年,第960页。
[12]胡焕庸:《两淮水利盐垦实录》,南京:中央大学,1934年,第7页。
[13]李长傅:《江苏》,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序”第1页。
[14] George Babcock Cressey,China’s Geographic Foundations:A Survey of the land and Its People,New York and London:McGraw —Hill Book Company,Inc.1934,P.101。
[15]吴世熊、朱忻总修:《徐州府志》卷一○,同治甲戌冬刻本,第13页上。
[16]江苏省长公署第四科:《江苏省实业视察报告书》,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年,第220页。
[17]潘熔纂修:《萧县志》卷五“物产”,嘉庆二十年刻本,第1页上。
[18]丁显总采:《睢宁县志》卷三,光绪十二年刻本,第5页上。
[19]严型总修:《宿迁县志》卷二,民国二十四年刻本,第9页下。
[20]丁炳娘主修:《太和县志》卷四,民国十三年刻本,第31页上。
[21]于书云纂修,《沛县志》卷三,民国九年刻本,第7页上。
[22]君左:《徐州通讯:火车中之一瞥》,《申报》1927年7月9日。
[23] 《淮海各县著名产品产销状况调查》(一),江苏省第六区党务指导员办事处编辑:《淮海》第4期,1935年9月1日出刊,第 37—45页。
[24]徐钟令采访:《淮阴志征访稿》卷二“物产”,民国抄本(无年月),第23页上。
[25]参见谷光隆編:《束亞同文書院大運河調查報告書》,愛知県:愛知大学刊,1992年,第628—629、276、332—333、347—349頁。
[26]参见谷光隆編:《束亞同文書院大運河調查報告書》,愛知県:愛知大学刊,1992年,第628—629、276、332—333、347—349頁。
[27]参见大東亞省:《蘇北地區綜合調查報告》,昭和18年(1943)9月,第179—180頁。
[28] George Babcock Cressey,China’s Geographic Foundations:A Survey of the Land and Its People,P.102.
[29] 《淮海面面观》,《淮海》第5期,1935年10月1日出刊,第1页。
[30]谢国兴:《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安徽省(1860—1937)》,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年,第33页。
[31]曾运乾:《尚书正读》,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57—58页。
[32]宗受于:《淮河地理与导淮问题》,南京:钟山书局,1933年,第135页。
[33]胡渭:《禹贡锥指》卷五,《钦定四库全书》“经部”,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影印本,第14页下—15页上。
[34]胡渭:《禹贡锥指》卷五,第14页下。
[35]乾隆《灵璧县志》卷四,中国地方志集成(30),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1页。
[36]于万培纂修:《凤阳县续志》卷四“风俗”,光绪十三年刻本,第1页上。
[37]李江浙:《大费育稻考》,《农业考古》1986年第2期,第232页。
[38]参见王象坤:《中国栽培稻的起源与演化研究取得的最新进展》,见王像坤、孙传清主编:《中国栽培稻起源与演化研究 专集》,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页。
[39]参见李洪甫:《连云港地区农业考古概述》,《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
[40]参见王象坤等:《中国稻作起源研究上的新发现》,见王像坤、孙传清主编:《中国栽培稻起源与演化研究专集》,第19页。
[41]参见闵宗殿:《江苏稻史》,《农业考古》1986年第1期,第254—255页。
[42]参见张德慈:《早期稻作历史》,见沈宗瀚、赵雅书等编:《中华农业史—论集》,台北: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54页。
[43]于书云纂修:《沛县志》卷三,第7页上。
[44]参见汪家伦、张芳编著:《中国农田水利史》,北京:农业出版社,1990年,第111页。
[45]范哗:《后汉书》卷一五“李王邓来列传第五”,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88页。
[46]武同举:《淮系年表》卷二“汉魏”,1926年春刊印,第11页。
[47]陈寿:《三国志》卷一六“任苏杜郑仓传第十六”,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85页。
[48]陈寿:《三国志》卷一五“刘司马梁张温贾传第十五”,第349页。
[49]郦道元:《水经注》卷三○“淮水”,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232页。
[50]參见陈寿:《三国志》卷二八“王母丘诸葛邓锺传第二十八”,第576页。
[51]参见房玄龄等:《晋书》卷二六“志第十六·食货”,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509页。
[52]武同举:《淮系年表》卷三“两晋南北朝及隋”,第3页。
[53]沈约:《宋书》卷六四列传,“何承天传”,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128、1129页。
[54]沈约:《宋书》卷六四列传,“何承天传”,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128、1129页。
[55]沈约:《宋书》卷五“本纪第五·文帝”,第62页。
[56]武同举:《江苏淮北水道变迁史》,《两轩誊语》,1927年印本,本文第3页;武同举:《淮系年表》卷三“两晋南北朝及隋”,第13页。
[57]武同举:《淮系年表》卷三“两晋南北朝及隋”,第14、22页。
[58]武同举:《淮系年表》卷三“两晋南北朝及隋”,第14、22页。
[59]参见汪家伦、张芳编著:《中国农田水利史》,第222页。
[60]武同举:《淮系年表》卷四“唐及五季”,第22页。
[61]孙建军等主编:《全唐诗选注》第4册,北京:线装书局,2002年,第971页。
[62]孙建军等主编:《全唐诗选注》第10册,第2945页。
[63] 《全唐诗》第2册卷一一六,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177页。
[64] 《全唐诗》第3册卷一四九,第1535页。
[65] 《全唐诗》第5册卷二七六,第2125页。
[66] 《全唐诗》第8册卷五一四,第5867页。
[67] 《全唐诗》第6册卷三五九,第4047页。
[68]白居易:《白居易集》卷一六,长沙:岳麓书社,1992年,第264页。
[69] 《全唐诗》第3册卷二○七,第2167页。
[70] 《全唐诗》第8册卷五三四,第6095页。
[71]孙建军等主编:《全唐诗选注》第8册,第2520页。
[72]王敛福等编纂:《颍州府志》卷一,乾隆十七年刻本,第69页上。
[73]毛德富等主编:《苏东坡全集》卷二六,北京:燕山出版社,1998年,第1431页。
[74]唐圭璋编纂:《全宋词》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3441页。
[75]靳辅:《生财裕饷第一疏(开水田)》,《文襄奏疏》卷七,《钦定四库全书》“史部”,第40页下—41页上。
[76]参见闵宗殿:《江苏稻史》,《农业考古》1986年第1期,第255页。
[77] Jiongxin Xu:A Study of Long Term Environmental Effects of River Regulation on the Yellow River of China in Historical Per spective,Geografiska Annaler,SeriesA,Physical Geography,Vol.75,No.3,1993,P.70.
[78]宗受于:《淮河地理与导淮问题》,第1、48、48页。
[79]武同举辑纂:《再续行水金鉴》淮河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8页。引者对本引文作了多处校正。
[80]宗受于:《淮河地理与导淮问题》,第1、48、48页。
[81]宗受于:《淮河地理与导淮问题》,第1、48、48页。
[82]参见张义丰等主编:《淮河地理研究》,北京:测绘出版社,1993年,第90页。
[83]马扎亚尔:《中国农村经济研究》,陈代青、彭桂秋译,上海:神州国光社,1934年,第54页。
[84]李令福:《明清山东农业地理》,台北: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第247页。
[85]丁炳娘主修:《太和县志》卷四,第31页上。
[86]马齐等监修:《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五,东京:大藏出版株式会社印行(未署时间),第14页上。
[87]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编《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7—8页。
[88] 1932年,中共江苏省委的一份决议指出:“富农路线,不动主义是江苏外县党在创造新苏区中最危险的敌人。”参见江苏 省档案馆编:《江苏省农民运动档案史料选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83年,第377页。到1932年9月,涟水、泗阳、淮 安县委均专门针对反富农路线进行了改组(《淮盐区巡视员来信,1932年9月6日》,参见江苏省档案馆编:《江苏省农 民运动档案史料选编》,第385页)。
[89]参见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编:《江苏省农村调查》,第11页。该文献统计的邳县14户富农,人均占地4.7亩。据1952 年全县普查,邳县耕地面积2561684.O0亩,每户平均16.55亩,人均3.91亩。中共苏北区党委办公厅编印:《苏北情 况汇编》,1952年10月,南京: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全宗301,案卷号48—永久,第25页。20世纪30年代初,人均占地 4.7亩的家庭,更可说是中农。
[90]参见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编:《江苏省农村调查》,第12、5页。
[91]参见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编:《江苏省农村调查》,第12、5页。
[92]参见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安徽省农村调查》,1952年,第14页。
[93]参见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农村工作部:《本部关于农村经济调查综合资料》(1953年),南京:江苏省档案馆藏档 案,全宗号313,案卷号4,永久类,第27页上。
[94] Kenneth Pomeranz,The Making of a Hinterland:State,Society,and Economy in Inland North China,1853-1937,Berkeley, Los Angeles,Oxford:California University Press,1993,PP.114—119.
[95]参见冯紫岗、刘端生:《南阳农村社会调查》,见冯和法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续编》上编,上海:黎明书局,1935年,第 175、178页。
[96]参见马俊亚:《近代淮北地主的势力与影响》,《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97]参见司马中原:《路客与刀客》,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年。
[98]中共萧县党史办公室、萧县档案局(馆)编:《萧县党史资料》第1辑,萧县,1985年,第44页。
[99]贾铭:《辛亥革命后睢宁政局的演变》,《睢宁文史资料》第4辑,睢宁,1988年12月,第8页。
[100]姚雪垠:《长夜》,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95、108、154页。
[101]姚雪垠:《长夜》,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95、108、154页。
[102]姚雪垠:《长夜》,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95、108、154页。
[103]汪疑今:《江苏的小农及其副业》,《中国经济》第4卷第6期,1936年6月15日,第77、75页。
[104]汪疑今:《江苏的小农及其副业》,《中国经济》第4卷第6期,1936年6月15日,第77、75页。
[105]江苏省民政厅编:《江苏省各县概况一览》下册,镇江:新民印刷工业社,1931年,第318页。
[106] Ping-ti Ho,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1368—1953,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9,PP. 154—155.
[107]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1952年,第96页。
[108]参见马俊亚:《近代江南地区劳动力市场层次与劳动力循环》,《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
[109]Yuji Muramatsu,A Documentary Study of Chinese Landlordism in the Late Ch’ing and the Early Republican Kiangnan。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Vol.29,No.3,March 1966,London:The School of Orien tal and African Studies,1966,P.581.
[110] (中国国民党)江苏省党部:《江苏农民之经济政治文化状况》,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农民部编:《中国农民》第8 期,1926年10月,第64页。
[111]李学昌主编:《20世纪南汇农村社会变迁》,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63页。
[112] Emily Honig,Native—Place Hierarchy and 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The Case of Subei People in Shanghai,In Thomas G. Rawski and Lillian M.Li eds.,Chinese History in Economic Perspective,P.274.
[113]朱懋澄:《劳工新村运动》,(上海)《东方杂志》第32卷第1号,1935年1月1 日发行,第(社)10页。
[114] Yuji Muramatsu,A Documentary Study of Chinese Landlordism in the Late Ch’ing and the Early Republican Kiangnan,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d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Vol.29,No.3,March 1966,P.581.
[115]参见马俊亚:《工业化与土布业:江苏近代农家经济结构的地区性演变》,《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
[116]叶兰等纂修:乾隆《泗州志》卷九,中国地方志集成(30),第296页。
[117]吴昆田等总纂:《淮安府志》卷二“疆域”,光绪十年甲申刻本,第5页下—6页上、第6页上一下。
[118]吴昆田等总纂:《淮安府志》卷二“疆域”,光绪十年甲申刻本,第5页下—6页上、第6页上一下。
[119]彭泽益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224页。
[120] Ta Chen,Population in Modern China,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6,P.58.
[121]张謇:《南通纺织专门学校旨趣书》,《张謇全集》第4卷,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30页。
[122] Jean Chesneaux,The Chinese Labor Movement,1919—1927,trans.by H.M.Wright,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P.53.
[123]王炳华等口述:《徐州早期的机械工人》,《徐州文史资料》第13辑,徐州,1993年10月,第173页。
[124]赵耀煌整理:《徐州解放前的电力发展概况》,《徐州文史资料》第7辑,徐州,1986年11月,第2页。
[125]参见王炳华等口述:《徐州早期的机械工人》,《徐州文史资料》第13辑,第173、177、177页。
[126]参见王炳华等口述:《徐州早期的机械工人》,《徐州文史资料》第13辑,第173、177、177页。
[127]参见王炳华等口述:《徐州早期的机械工人》,《徐州文史资料》第13辑,第173、177、177页。
[128]参见王朴山:《回顾咸利元肥皂厂的经营》,《徐州文史资料》第7辑,第57页。
[129]参见李次山:《上海劳动状况》,《新青年》第7卷第6号,1920年5月1日。
[130] H.D.Lamson,The Effect of Industrialization upon Village Livelihood,Chinese Economic Journal,Vol.ix,No.4,October l931,P.1062,1031,1059.
[131] H.D.Lamson,The Effect of Industrialization upon Village Livelihood,Chinese Economic Journal,Vol.ix,No.4,October l931,P.1062,1031,1059.
[132] H.D.Lamson,The Effect of Industrialization upon Village Livelihood,Chinese Economic Journal,Vol.ix,No.4,October l931,P.1062,1031,1059.
[133]参见李次山:《上海劳动状况》,《新青年》第7卷第6号,1920年5月1日。
[134]参见马俊亚:《近代淮北地主的势力与影响》。
[135]江善夫:《我的回忆》,《宿县文史资料》第1辑,宿县:1985年8月,第12页。
[136]冯和法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续编》上编,第6页。
[137]江苏省民政厅编:《江苏省各县概况一览》下册,第318、426、460、468、490页。
[138]赵如珩编:《江苏省鉴》下册,新中国建设学会,1935年,第190页。
[139]林则徐:《筹议约束漕船水手章程折》,中山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现代史教研组、研究室编:《林则徐集》奏稿上册,北京: 中华书局,1985年,第313页。
[140] David E.Kelley,Temples and Tribute Fleets:The Luo Sect and Boatmen’S Associations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Modern China,Vol.8,No.3,July l982,P.370.
[141]林则徐:《筹议约束漕船水手章程折》,《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313页。
[142] Emily Honig,Native—Place Hierarchy and 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The Case of Subei People in Shanghai。in Thomas G. Rawski and Lillian M.Li eds.,Chinese History in Economic Perspectiv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P.275.
[143]王敛福等编纂:《颍州府志》卷一,第69页上。
[144]乾隆《灵璧县志》卷四,中国地方志集成(30),第95页。
[145]方瑞兰监修:《安徽泗虹合志》卷一,光绪十三年刻本,第30页上、30页下。
[146]方瑞兰监修:《安徽泗虹合志》卷一,光绪十三年刻本,第30页上、30页下。
[147]吴昆田等总纂:《淮安府志》卷二,“疆域”,第4页。
[148]蒋念明:《我丰刻苦坚忍守法务实之民性》,《丰县文献》,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78年,第163页。
[149]张奇抱等纂:《沭阳县志》卷之一,康熙十三年刻本,第36页下。
[150]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卷第6号,1930年3月25日出版,第75页。
[151]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卷第6号,1930年3月25日出版,第75页。
[152]薛福保:《江北本政论》,《青萍轩文录》卷一,光绪八年刻本,第7页上。
[153]吴昆田纂修:《清河县志》卷2,光绪丙子刻本,第7页下。
[154]参见吴必虎:《历史时期苏北平原地理系统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64页。
[155]参见马俊亚:《淮北盐业中的集团博弈与利益分配:商人的寻租活动》,《清华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156] Victor D.Lippit,The Development of Underdevelopment in China,in PhiZip C.C.Huang(ed)The Development of Underde velopment in China:A Symposium,New York:M.E.Sharpe,Inc.1980,P.37.
[157]曾国荃等督修、王安定等纂修:《两淮盐法志》卷六,光绪三十一年刻本,第23页下、第24页上、第27页上、第27页下、第30页下。
[158]曾国荃等督修、王安定等纂修:《两淮盐法志》卷六,光绪三十一年刻本,第23页下、第24页上、第27页上、第27页下、第30页下。
[159]曾国荃等督修、王安定等纂修:《两淮盐法志》卷六,光绪三十一年刻本,第23页下、第24页上、第27页上、第27页下、第30页下。
[160]曾国荃等督修、王安定等纂修:《两淮盐法志》卷六,光绪三十一年刻本,第23页下、第24页上、第27页上、第27页下、第30页下。
[161]曾国荃等督修、王安定等纂修:《两淮盐法志》卷六,光绪三十一年刻本,第23页下、第24页上、第27页上、第27页下、第30页下。
[162]参见徐文弼:《缉私盐》,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五○“户政”25“盐课下”,上海:广百宋斋丁亥仲春校印,第15 页上。
[163]参见王方中:《清代前期的盐法、盐商与盐业生产》,陈然等编:《中国盐业史论丛》,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年,第307页。
[164] 7homas A.MctZscr,The Organizational Capabilities of the Ch’ing State in the Field of Commerce:The Liang—huai Salt Mo nopoly,1750—1880,in W.E.Wilimott ed.,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Chinese Societ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2,P.28.
[165]愚夫:《中国社会之怪现象》,《盐政杂志》第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