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魔鬼信仰和近代早期西欧的巫术迫害
按照一般的定义,巫术(Witchcraft)是指用玄秘的方法导致他人不幸。中世纪末期和近代早期的西欧扩展了巫术的涵义,指“与魔鬼或精灵的交往”,并发展出了“魔鬼信仰”(Demonology)。当时的魔鬼学专家们认为巫师是“与魔鬼交谈,向魔鬼讨教,或施演魔法的人”;“背弃上帝,沉迷于草药和毒药的人”;“谴责耶稣基督及其教义,投身于魔鬼的人”。①人们认为,巫师与魔鬼订立契约,即俗世的人放弃上帝的信仰和一切宗教活动,以换取魔鬼给予的魔法和物资利益。因此,巫师是魔鬼在尘世的代理人,他们在魔鬼的帮助下施各种恶行:呼风唤雨、召唤雷电、降下冰雹,以淹没农作物、摧毁房屋树木、打落青麦和葡萄;招致瘟疫、疾病和火灾;使人不育、牲畜不孳等。《女巫之锤》(The Malleus Maleficarum)的作者甚至认为,巫师的罪行超过了所有其它的罪行,他们必须遭受最严重的惩罚。②魔鬼信仰成了基督教巫术理论的核心,它完全颠覆了自古罗马以来的黑巫术、白巫术的传统,而与基督教的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无论是善良巫师还是邪恶巫师,只要是基于魔鬼帮助的都是异端,因此必须被处死。
10世纪时的一份《主教教规》中就注意到了巫术,这份文件后来成为12世纪《教会法规》的一部分。其中写道:“主教和他们的官员必须全力以赴,彻底从他们的教区根除魔鬼发明的巫术和罪恶的艺术,如果他们发现一个这种邪恶的男女信徒,就要马上从他们的教区把这些邪恶的信徒灰溜溜地驱除出去。”③但14世纪之前,巫术并没有受到重视,教会仍把大量精力放在惩罚异端上。
首先掀开近代早期世纪西欧社会巫术迫害序幕的是1484年12月5日教皇英诺森八世的一份名为“最为深沉忧虑的要求”的训谕(BULL Summis Desiderantes Affectibus)。这一训谕后来一直印在《女巫之锤》一书的前面。训谕中提到:“在上日耳曼的一些地区,诸多男女不顾拯救、弃绝信仰,反而将灵魂托付恶魔,并且通过咒语、符咒、魔法以及其它可憎的迷信和巫术,甚至通过冒犯及犯罪,使妇女不孕、牲畜不孳,使作物不生、果树不实。……这是本教廷之职责,扫除一切阻碍余之裁判官行使职责之障碍,谨防无辜信众遭异端邪说及其它恶行之毒害。出于宗教之热忱,上日耳曼之上述地区不能没有裁判官的职权,凭借教皇之权威,裁判官应在这些地区对犯有上述罪行之人行使纠正、监禁及惩处之责。”④
在训谕的煽动下,教会和世俗权力力图在尘世实行《圣经·出埃及记》里的那句名言:勿使一个巫师存活。16世纪60年代巫术案件又大量出现,并且在该世纪末上升到了惊人的程度。16世纪末17世纪初诉讼进一步增加,波及的区域也不断扩大,并在17世纪20年代到达了顶峰。1550至1650年是巫术迫害最为严重的时期,在这段时间内,欧洲弥漫着巫术的气氛,人们普遍相信魔鬼、巫术、巫魔会和施法的存在,从德国到意大利、从英国到西班牙我们都可以发现大量的书面记载。17世纪30年代西欧巫术诉讼数目有所下降,而到了18世纪末,西欧已很少有巫术案件发生。
二 魔鬼与资本主义
魔鬼信仰理论的完善是巫术迫害出现的一个重要的基础。当时的学者提升了魔鬼的地位,认为上帝是善的源泉,而魔鬼则是恶的祸根。
早期的基督教受到新柏拉图主义以及其他异教思想的影响,倾向于某种二元论,即善和恶(上帝和魔鬼),但又极力避免陷入彻底的二元论。奥古斯丁在《论善的本质》(Concerning the Nature of Good)中,在不承认二元论的前提下解释了恶之存在的问题。根据奥古斯丁的说法,“邪恶并不是一个本性或本质,而是神所创造的良善受到败坏的结果。”⑤在这个基础上,奥古斯丁将恶归于魔鬼作用的结果,他指出:“魔鬼实际上是醉心于制造伤害的精灵,它们完全与正义格格不入,它们充斥着傲慢和嫉妒,充满着狡诈和欺骗。”⑥同时,奥古斯丁坚持魔鬼是神的意志的结果,“成为改正人类恶习的工具。”⑦宗教改革时,宗教改革家们在肯定了上帝全能的同时,更是强调了魔鬼是上帝的工具这一观点。马丁·路德认为:“神具有决定一切的大能,乃是自然和历史上,所有邪恶和良善之万物的原因”,“魔鬼同时是神的敌人,又是神的工具,因此‘魔鬼就是神的魔鬼’”⑧。加尔文认为上帝既是善的原因,也是恶的原因,即上帝虽不行恶,却制造了恶,但是上帝是假借魔鬼之手完成的。因此,魔鬼的行为和一切巫术的行为都是得到上帝允许的。
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人们对魔鬼有着相对固定的形象认同,魔鬼一般以黑衣人或黑色动物的现象出现。例如,447年的莱托多公会对魔鬼的描述是:又高又黑,有脚有爪,驴耳,两眼发光,牙齿咯咯作响,长着硕大的生殖器,浑身还散发着硫磺的味道。⑨洛林的一个男孩如此描写魔鬼:“他长着两只中等大小的角,一副全黑的面孔,上面只有嘴唇显得苍白一点;他的眼睛很大也很吓人,全黑而无眼白,他还长着一个又大又丑的鹰钩鼻,鼻尖上有三个点向外突出好远。”⑩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和诺尔曼·布朗都对魔鬼的形象进行过精神分析,前者认为魔鬼是被替代的父亲,后者则将魔鬼和新教及资本主义联系起来。
弗洛伊德在分析17世纪一个画家的附魔病例时认为,在病例中画家将魔鬼充当父亲的替身。这里画家表现了对自己父亲的矛盾态度:既仇视自己的父亲,又尊敬他,并希冀他的照顾。对父亲的憎恨不仅表现在父亲降格为魔鬼这一替代上,也表现在魔鬼的形象上:魔鬼的大乳房,即“儿子将自己的女性态度投射到父亲替身身上”。根据弗洛伊德的解释,这是与父亲斗争的结果,他论述道:
当男孩子一旦认识到,他同女人一道争夺父亲的爱的作法,实际上意味着丧失自己的雄性,即被阉割,他便会对自已的女性态度加以约束。因此,抛弃女性态度便是避免阉割的斗争结果。这种斗争的极端表现形式,便是在对比的幻想中,阉割父亲,使他变成一个女人。于是魔鬼的乳房象征这样的事情:儿子将自己的女性态度投射到父亲替身身上。(11)
英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白德库克在弗洛伊德观点的基础上,进而认为魔鬼的污秽特征代表了遭人憎恨的父亲。超我的施虐狂一般而言是良心力量的主要成分,天主教的禁欲主义以自我为施虐的对象,而新教将所有的憎恨与敌意转向了父亲(即魔鬼)。因此新教使超我的施虐狂得以加强,而被动的受虐狂力比多却受到了压制。(12)显然,人们可以将道德自责转化为对魔鬼的厌恶。个人的着魔不再是“内在的”,是个人罪行的结果;而是魔鬼的诱惑、巫师的作怪。甚至着魔者可能陷入与魔鬼的斗争中,最后在上帝的帮助下战胜了魔鬼,而事实上战胜的这个魔鬼就是自己的负罪感。
美国精神分析学家诺尔曼·布朗通过分析路德的著作,认为魔鬼是中项:“一方面把厕所和新教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则把厕所和资本主义联系起来”。(13)由于魔鬼固有的肛门人格,与魔鬼联系的一切都是黑色的和污秽的,这与厕所相对应。弗洛伊德认为,在童年期,力比多在集中于生殖器之前,是与身体的其他部位如与肛门相关的,称为肛门性欲。在肛门期(一岁到三岁左右),在教育的控制下(尤其是在括约肌的教育下)开始形成各种各样的肛门期人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有序、节俭、执着,甚至可发展为:卖弄、吝啬、固执。(14)心理学家弗罗姆将弗洛伊德的带有整洁、节俭和固执特点的肛门人格与马克斯·韦伯描绘的资产者这一社会类型联系起来。白德库克则论述道:资产者“满足肛门性格类型的吝啬倾向,唯一可能的结果是他们将积累大量的金钱赢利额,而如果没有这种积累,资本主义经济将不会得到发展,甚至不可能产生。”(15)因此,资本主义经济生活方式的一切特征都是肛门性欲的替代满足和针对肛门性欲的反向。(16)
布朗认为路德的魔鬼代表的是资本主义。魔鬼信仰在路德的观念中得到了加强,他甚至认为这个世界所有明显的现象表明它不是被上帝而是被魔鬼统治着。由于在魔鬼面前的无能为力,导致新教徒向行业和资本主义的屈服,所以资本主义是“由于原罪而导致的撒旦的不可避免的奴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