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儒家伦理,在中国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而这种争议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的。
中国在由传统农耕社会向近现代工商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在绝大多数社会改革家和进步思想家的头脑里,都把儒家伦理看作是阻碍社会改革、社会进步的政治理念、文化观念上的主要障碍。因此,在中国近百年的历史上,对传统伦理观念,主要是儒家伦理观念,发起了一次又一次,而且是一次比一次更为激烈的社会性的批判运动。
中国近代史一般以1840年鸦片战争作为起点,然而如果从思想文化上的觉醒来分界,则当从1894年中日甲午海战以后,变法维新运动的掀起作为起点。从那时开始,西方民主、自由,立宪、共和等思想观念、政治理念被大量地介绍到中国来,而与此同时,也开始了对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和伦理观念的深入检讨与严厉批判。在变法维新运动的领袖中,对传统政治理念和伦理观念批判得最激烈的是谭嗣同。他大声疾呼地号召人们去“冲决罗网”,而他所谓的“罗网”就是传统伦理观念的核心——“三纲五常”。
民主革命时期发生的新文化运动,更是把批判传统伦理,特别是儒家伦理作为根本的任务。新文化运动的正面口号是高举“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两面大旗,而其反面的口号就是“打倒孔家店”。在当时那些新文化运动健将们的头脑里,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它的伦理观念,是与以“民主”、“科学”为标志的新文化绝不相容的,不彻底打倒“孔家店”,就不可能建设起“民主”“科学”的新文化。所以,他们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与维新运动的领袖们相比要尖锐得多,深刻得多。新文化的领袖人物,如陈独秀、胡适、鲁迅、李大钊等,无不致力于对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的大批判。鲁迅通过小说的笔法,把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描绘成一部“吃人的历史”,把传统儒家伦理称之为“吃人的礼教”;而以历史论文形式痛斥宗法制度与儒家伦理的吴虞,亦被胡适赞誉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老英雄”。他们的批判,在社会上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如果说,新文化运动健将们对传统文化、儒家伦理批判主要是在理论层面,其影响也主要在知识阶层的话,那么以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则又把这种批判发展为广大民众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毛泽东高度赞扬的湖南农民运动,其重要意义就在于农民运动把对传统文化和伦理的理论批判变成了行动的批判。毛泽东把传统伦理概括为套在广大民众头上的“四大绳索”,即“神权”、“政权”、“族权”和“夫权”,农民运动则把它们彻底打翻在地。他认为,只有经过这样的实践批判,广大民众才有可能获得精神上、肉体上的真正解放。
从变法维新运动以来对于传统文化和儒家伦理的批判,应当说都是有其历史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没有这种冲击,中国社会的向近现代转化可能要困难得多。然而,同时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从变法维新运动,尤其是1915年以来的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和儒家伦理的批判带有严重的偏激情绪和全盘否定的倾向,而这种对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伦理的否定式思维方式,其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人们不能从正面来议论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和伦理的问题。
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一些学者曾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提出了历史、文化、道德的继承问题,结果是遭到了严厉的批判和彻底的否定,而且成了不久以后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一条重要的导火线。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在“大破四旧”(即破除“旧思想”、“旧观念”、“旧风俗”、“旧习惯”),“狠批封资修”,“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口号下,传统文化和儒家伦理再一次遭到了“史无前例”的批判与否定。尤其在林彪事件发生以后,更把“批孔”、“批儒”运动推向到了家家户户,传统文化、伦理观念变成了最现实的政治斗争问题。在这样的社会政治环境下是根本不可能对传统文化、伦理,特别是儒家伦理,作出客观、公允和正面的评价。
“文化大革命”以后,否定一切的思维方式得到了纠正。不少知识界人士对于近百年来我们民族在对待传统文化上的偏激情绪和偏面态度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检讨。因此,对于传统文化、伦理,包括儒家伦理在内,大多数人开始能用比较客观、公允的态度去进行分析研究。而且认为,继承与发扬其中的优秀部分,对于建设现代中国新文化是极其重要和必不可少的。当然,同时也有一些人对传统文化、伦理抱有很深的成见,他们仍然把传统文化,主要是儒家伦理,看作封建意识和封建道德,而予以根本的否定。不过,尽管如此,我个人仍认为,现阶段是中国近百年来对待传统文化和儒家伦理问题最为正常的时期。
经过这么长时期对儒家伦理的批判和清算,那么儒家伦理在中国当前社会现实中究竟还有多大的影响呢?对于这个问题,人们也是有不同认识和估计的。
一些人认为,儒家传统伦理根深蒂固,尽管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激烈批判,但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仍然有着很深的影响,尤其是在那些深层的人际关系中,以及比较闭塞、落后的农村。因此,他们认为,清除儒家传统伦理中那些不符合现代社会生活原则的观念和规范,仍然是当前思想文化方面的一项重要任务。
另一些人则认为,儒家传统伦理在中国现实社会生活中已经没有多少影响可言,无论在家庭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有多少人脑子里还有“孝悌”“忠信”等伦理观念?而由于以往的过分否定儒家传统伦理,以至于在一般人的头脑中,特别是青年中,连最起码的家庭、社会伦常观念都不清楚。更有一些人在模糊不清的“自由”、“平等”等观念的驱使下,甚至连如何克尽正常社会分工下个人职业职责的伦理观念都没有。因此,当前很有必要强调一下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且认真地吸取儒家传统伦理观念中那些合理的内容,建立起符合时代精神和需要的伦理观念和社会伦序。
以上两种不同的认识和估计,主要是由于两者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而造成的,应当说都是中国现社会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当前的问题是“破”和“立”那个更迫切,哪个应当放在第一位。以往,人们受“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的思维方式的影响,把“破”看得比“立”更重要,乃至以为“破”了旧的,新的自然就会“立”起来。因此,长期以来在思想文化方面是“破”多“立”少,“破”强“立”弱,甚至有些方面是有“破”无“立”,其结果则是造成人们在思想文化方面的混乱、迷茫、空白和无所适从。其实,“破”和“立”是既有联系而又不能互相代替的。“破旧”只是为“立新”创造了条件,而并不能替代“立新”。“新”如果“立”不起来,或长期不“立”起来的话,除了会造成上面所说的人们思想上的混乱、迷茫、空白和无所适从之外,已“破”的“旧”还可能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就这一意义上来说,“立”比“破”更显重要,而且通过“立”,人们将全面地检讨前此的“破”,因而也能减少继续再“破”时的盲目性和偏面性。
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当前中国社会最迫切需要的是要强调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且认真地研究和吸取儒家传统伦理观念中那些合理的内容,建立起符合时代精神所需要的伦理观念、道德规范和社会伦序。我相信,通过建立和倡导这些新的符合时代精神需要的伦理观念、道德规范和社会伦序,对于继续清除那些残留的、不合时代需要的旧道德规范和伦理观念,将会更有力和有效。
二
在现代中国谈论儒家伦理,一是不能忽视儒家伦理曾长期与封建专制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其中确实包含着许多为封建专制政治制度服务的规范和不再适合时代潮流的内容,前者如“三纲”等,后者如“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二是不能无视近百年来对传统伦理严厉批判的事实,因为这一历史的批判是有其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的,是有其历史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三是在当今世界文化日益趋向多元综合的整体环境下,必需打破儒家思想文化和伦理一统或独尊的传统思维模式。因此,在现代中国提复兴儒学或儒家伦理,乃至于笼统地提复兴传统文化都是不适宜的。
六十年代初,港台一批知名学者感叹于中华文化的“花果飘零”,国人在文化意识上的飘泊无根,奋起疾呼复兴中华传统文化。他们口宣笔述,大力阐发中华传统文化,主要是宋明性理学和儒家伦理的丰富内涵及其现代意义,其影响延续至今,被学术界称之为“当代新儒家”。应当肯定,这批“当代新儒家”学者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是可嘉的。他们的著述成果,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的研究也发生了不小的影响。然而,由于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有较强烈的“儒家情结”,因而不自觉地陷入了儒家文化、伦理一统或独尊的传统思维模式。他们不满足于仅仅从儒家文化、伦理中汲取和发扬那些有助于现代社会文明建设的内容,不甘心于儒家文化、伦理仅仅作为“一元”的身份与现代社会的多元文化相统合。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总是想着从传统儒家的政治理念和心性学说中开发出现代“民主”理念和“科学”知识,并以此自期为“第三期儒学”的文化使命。如,“第三期儒学”、“当代新儒家”的主要代表牟宗三先生就曾明确宣称:
“自孔、孟、荀至董仲舒,为儒学第一期,宋明儒为第二期,今则进入第三期。儒家第三期文化使命,应为“三统并建”,即重开生命的学问以光大道统,完成民主政体建国以继续政统,开出科学知识以建立学统。”(《重振鹅湖书院缘起》)
以上的“三统并建”说,是牟宗三先生在一九四八年讲的,以后“当代新儒家”则强调要从传统儒家“内圣外王”之学中,重兴“内圣之学”,开出新的“外王事功”来,然其具体内容并没有变化。这可以从一九七九年牟宗三先生的一次讲演中得到证明。他在那次讲演中说:
“儒家学术第三期的发展,所应负的责任即是要开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外王,亦即开新的外王。……今天这个时代所要求的新外王,即是科学与民主政治。”(《从儒家的当前使命说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见《时代与感受》)
毫无疑问,科学与民主是今天这个时代所要求的,儒学也必需适应科学与民主的要求才有可能在当今社会存在下去和得以发展。然而这并不是说要从传统儒学中去开出科学与民主来。把“开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外王”和“三统并建”作为“儒家第三期文化使命”,说穿了就是认为儒学只要经过“当代新儒家”们的重振和发明,将把现代民主政治理念、现代科学知识和生命伦理学问都统括在内。这也就是说,儒学仍然可以去一统社会的“道统”、“政统”和“学统”。“当代新儒家”们主观上可能并没有“独尊儒术”的想法,可是他们赋予“儒家第三期”“三统并建”的文化使命,则不能不在客观上给人们以“独尊儒术”的观感。正因为如此,“当代新儒家”们的努力,虽然赢得了一些知识人士的回应,同时也招来了不少的批评,而对具体社会生活和文化观念也没有发生多少实际的作用。相反,那些借助部分儒家伦理以阐发现代企事业管理、经营之道,倒是在现代企事业文化的建设中发挥了不少的实际作用,而且不仅得倒东亚儒家文化圈中国家的共识,更有为世界瞩目的趋势。这种反差现象是很值得人们思考的。
贺麟先生在四十年代一篇谈及“建设新儒家”和“儒家思想新开展”问题时,曾特别指出说:
“我们既不必求儒化的科学,也无须科学化儒家思想。”
我认为,贺麟先生的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需要说明的是,贺麟先生这里并不是说不要用科学的态度去对待和研究儒家思想,而是反对当时有些人简单比附儒学与科学的做法。如他说:
“因科学以研究自然界的法则为目的,有其独立的领域。……一个科学家在精神生活方面,也许信仰基督教,也许皈依佛法,也许尊崇孔孟,但他所发明的科学,乃属于独立的公共的科学范围,无所谓基督教化的科学,或儒化、佛化的科学。反之,儒家思想也有其指导人生、提高精神生活、发扬道德价值的特殊效准和独立领域,亦无须求其科学化。换言之,即无须附会科学原则以发挥儒家思想。”(《五伦思想的新检讨》,见《文化与人生》)
我想在贺麟先生的话上再加一句话,即“我们既不必求儒化的政治,也无须政治化儒家思想”。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今天这个时代,我们已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以儒家的理念去规范政治,也没有必要继续把儒家学说确定在为“政统”作证的地位上。这仅是有感于牟宗三先生等把“继续政统”作为“儒家第三期”的文化使命而发的。
有些学者主张把传统儒家伦理大体分析为两个层面,即一是与封建专制政治制度有着密切关系的那些理念和道德规范的层面,另一则是一般社会公共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以及作为个人心性修养学说的层面。他们认为,现时代讨论儒家伦理问题,首先应当清上述两个层面,然后扬弃前者,继承和发扬后者。这也是有见于传统儒家伦理在两千年的历史中,那些与封建专制政治制度密切关联的理念和规范,确实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且与当今的时代潮流相背离,所以务必扬弃。这也就是说,应当把儒家学说从“政统”中剥离出来,还它以一般学术思想的本来面貌。
这一点非常重要。儒家学说本来只是一般的学术思想,是百家中的一家,只是在汉代以后才成为与“政统”联系在一起的,具有特殊身份的官方学术。唐宋以后,理学家们又为儒家学说编造出了一个“道统”,并进一步与“政统”捆绑在一起。正因为如此,它也就成了近代社会变革时期思想观念上首当其冲的批判对象。因此,剥去其“独尊”的特殊身份,扬弃其为特定历史时期“政统”服务的层面,回复其一般学术思想的普通身份,是使儒家思想与伦理在现时代得以正确发挥其应有社会作用的先决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我这样说时,并不是说儒家学说中就没有可为现代政治和科学汲取的理论成分。相反,我一直认为,儒家学说中有许多思维方法对克服西方实证科学思维方法中的某些偏面性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同样,儒家学说中的一些政治理想、治国原则、官僚人格等理论对改善当前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等也是不乏可借鉴之处。然而,这一切对于儒家学说的继承和新的阐发,完全是凭借其自身学理上的深刻去影响社会的,是与其它东西方各家学说一样的一种平等的参与。
三
就现代中国来讲,传统文化(包括儒家伦理)参与现代社会文明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如上所述,由于近百年来对于传统文化与伦理的激烈批判否定,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在社会上已所剩无几,在人们的头脑里也已非常淡漠。因此,当各种各样的西方文化和伦理价值观念涌进来以后,人们一方面深感其与本土国情民俗甚多相违之处,不当任其自由泛滥;但另一方面又困于传统伦理价值观的长期被自我否定,难以理直气壮地去面对和回应西方伦理价值观的挑战。这一历史的和现实的严酷教训,终于使人们有所醒悟而开始认识到:传统文化和传统伦理价值观念不应全盘否定,传统文化是建设和发展现代文化的根基,现代伦理价值观应当在与传统伦理价值观的整合中确立。
九十年代以来,政府部门的大力倡导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上广大群众对传统美德的表扬和召唤,以及对教育界、理论界乃至许多企事业管理部门对传统伦理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的热烈讨论,可以说都是在上述背景下萌发出来的。现在可以这样说了:在中国,传统伦理,主要是儒家伦理,在新的视角下重新受到了政府、社会和民众的关注与重视。
近年来,人们对儒家伦理学说中的心性修养理论、家庭孝悌之道、仁爱待人之心、见利思义之理等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大部分意见认为,儒家在这些问题上的许多论述,对于纠正我们当前社会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是很有启发的,应当积极继承与发扬,并通过新的、通俗的阐发,普及到广大民众中去。
儒家的心性修养学说,是新文化运动以来批判旧道德的重点内容之一。尤其在文化大革命中,随同对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的严厉批判,儒家心性修养之说更被视为所谓培养地主阶级孝子贤孙的理论和方法而遭到彻底地否定。不仅如此,由于指控刘少奇所提倡的“修养论”是要引导人们做“驯服工具”,是要培养地主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修正主义的苗子,于是在社会大众的心目中,相当普遍地把讲传统儒家心性修养看成是一种可怕可恶的“修养经”而加以排斥和否定。所以,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里,在我国大中小学的思想教育课程中是不讲“修身养性”问题的,即使在专门的“伦理学”教科书中也没有关于“心性修养”的内容。继而在西方个人主义理论的侵袭下,许多人在根本没有全面弄清西方个人主义含义的情况下,更是连一般的个人身心修养也都把它看成是一种否定个性、泯灭自我的愚人行为和理论而予以否定。此外,多年来我们在教育方针上虽然一再强调德智体全面发展,而且明确要求把德育放在第一位,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却是把智力开发、知识教育放在了压倒一切的位子上,而在德育教育方面也只是把重点放在抓所谓的“政治方向”这一点上。可以这样说,多少年来在广大青少年中,很少有人能正确了解个人心性修养的意义,更谈不上去实践心性修养了。这是我国文化建设、教育实践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国际交流的广泛开展,人们越来越感觉到我国国民素质极待提高。而且,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这种国民素质的提高,应当是一种全面的提高。也就是说,它不仅是现代科技知识的提高,而且包括一般人文知识的提高,以及为人之道的提高。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从广大民众的角度来说,为人之道的提高,亦即基本做人准则、伦理观念、道德规范的确立和提高,在国民素质的养成和提高中,具有更为根本、更为重要的意义。而为人之道的养成和提高,主要靠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自我修养。这里,教育是外在的、被动的,自我修养则是内在的、主动的。伦理道德的践行既有外在的他律约束,更需要靠内在的自律自觉。自我心性修养既是主动养成正确伦理观念和不断提升人格境界的途径,更是在行为上自觉实践伦常义务、道德规范的自律工夫。可以这样说,有没有自我修养是检验一个人是否是一个自觉的人的根本标志。于是,自我修养的问题从理论上、实践上重新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人们开始为“修养论”恢复名誉。同时,对儒家伦理中丰富的心性修养理论和实践经验,人们也开始敢于如实地肯定其中所包含着的各种合理因素,以及值得我们今天继承和借鉴的东西。
一九九三年,本人在“东方传统伦理与当代青少年教育”的国际讨论会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儒家修养论今说》的论文,专题探讨了儒家伦理中修养学说的理论价值和它对当今社会的现实意义。论文的部分论点在《人民日报》的一篇报导中摘引发表后,引起了社会上不少人的共鸣。他们写信给《人民日报》编辑部表示对论文观点的支持,呼吁社会重视和加强修养教育,也有许多人写信给我,希望得到论文全文。可见人们面对社会现实中的种种问题,在深刻的反思中呼唤优秀传统的回来。
儒家的修养学说是建立在他们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之基础上的。儒家认为,人的本质就在于具有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这是人与禽兽根本区别之所在。而能不能自觉地培养、遵循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能不能不断提升人格境界,则是圣贤与一般人的区别之所在。儒家十分重视教育在基本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养成方面的作用,但是在培养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的自觉,以及不断提升人格境界方面则更为强调自我的修养工夫。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也就是强调道德的自觉自律。
人们一般都把儒家的修养论理解为仅仅是道德方面的修养,其实儒家所讲的修养,是以道德为中心的一个人的全面素质修养。儒家学者认为,道德修养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一个人的全面素质提高密不可分的。因此,儒家所讲的修养论中,同时也包括了文化知识、文学艺术、职业技能,乃至日常生活中的礼仪规范等的养成和提高在内。孔子说,人之为学应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这里所谓的“艺”,就是传统上所说的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儒家学者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礼仪规范,如洒扫应对等,也看成是进德成业不可或缺的修养内容。这是很有道理的。试想,一个连最起码的生活中的礼仪都不愿意做或做不好的人,怎么可能期望他会成为一个有高尚品德和能成就大事业的人呢?
事实上,现代社会对每一个人的素质要求更高。科学越发展,人类驾御和支配自然资源的力量越强大,同时也就要求人们能更自觉地约束自己,节制自己的欲求,而且要学会尊重自然,爱惜资源,树立起一种“生态伦理”观念来。在这方面,儒家伦理中强调“不违天时”、“节用”“御欲”,反对不时砍伐、渔猎,讨伐“暴殄天物”等思想是很值得我们今天借鉴的。同样,民主越发展,个人越自由,同时也就要求每个人都能更加自觉地约束自己,更加懂得尊重他人,树立起一种真正符合人人平等自由的“人际伦理”观念来。在这方面,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等,即使在今天也不失为一条有益的教训和人际伦理的准则。可是,我们今天有多少人能达到这样的修养功夫呢?不多。多数人正在逞人类高科技的威风,向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的攫取,沉湎于挥霍浪费型的“现代生活方式”之中。多数人以为民主自由就是无拘无束的任性所为,殊不知当你要求的自由与他人所要求的自由发生矛盾时,双方各自所要求的自由,同时也就成了对方自由的制约。这样,每个人的自由度越大,相互间发生矛盾的概率也就越大,制约也就越多。更何况还有各种团体的、社会的、政府国家的守则、制度、法律等等约束着你。所以,一个人如果不能自觉自律,而滥用民主自由,我相信即使在一个再民主的制度下,他也会“动则得咎”的。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孟子·尽心上》)对于生长在现代优裕生活环境中的青少年,尤其需要有这种自找苦吃的自我修养精神,否则是担负不起未来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社会建设任务的。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1995)纪念“五四”七十六周年的日子里,北京大学的研究生会发起了一项以自我修养为中心的继承发扬传统美德,树立新一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道德建设工程。这一消息在报纸和电视台发布后,得到了全国许多高等院校的热烈响应,也纷纷开展起了道德建设工程。这是一件十分可喜的事,它完全是学生们自动发起的,是他们从时代、社会的要求和自身形象塑造中体会出来的,所以既亲切又真实。在他们所制定的工程计划中,学习传统伦理学说是重要内容之一。这就充分说明,即使在青年中也已认识到传统伦理,包括儒家伦理,在建设现代社会文明中还是有它重要意义的。
在儒家伦理中,“忠”“孝”问题也是一直受到激烈批判的,而其中尤其是对“孝”道的否定,更是长期以来使人不敢正面议论的一个题目。然而,近年来社会上弃老不养,乃至虐待亲生父母的事情时有发生,至于对尊长缺少礼貌,甚至连基本的尊老敬长礼貌都不清楚的,则更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还有,在当前大量“四二一”结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四,父母为二,独生子女为一)的家庭中,由于祖辈或父母的溺爱,独生子女成了家庭中的“小皇帝”,更不知尊老敬长为何物了。目前,在中国家庭中,父母对子女的慈爱有加无已,有的甚至大大过了头,变成了溺爱,而反过来子女对父母 的孝敬则不仅无增,反而有减。这样的家庭伦理,长此以往是十分令人担忧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基础的社会结构,家庭伦理习惯的养成,是走向社会、接受社会伦理的准备。孟子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一个在家庭中不知孝敬父母长辈的人,很难想象他在社会上能敬重师长和尊长。因此,目前中国社会上伦序失常的现象,并不比家庭伦常失序的现象好多少。而社会伦序的失常,除了表现在对尊长的缺少礼貌外,更表现在大量的职务职责上的失伦失序,即不能在各自的职位上尽伦尽职。
有鉴于此,近年来一些有识之士,不断呼吁社会重视家庭伦理的建设和教育。特别是一些伦理学学者,提出了对“孝”道的重新检讨,认为在当前中国社会环境下,在家庭伦理中只提倡一般的“尊老爱幼”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之道。因为,父母对子女有直接养育之恩,这种亲情之间的孝慈关系,是与对一般尊长的敬重关系不完全相同的。提倡孝敬父母,正是要人们增强这种亲情的天伦观念,而且要人们懂得对家庭尽伦也就是对社会尽职的道理。
理论的讨论推动了行动的决心,现在“孝敬父母”的条文已正式列入了“小学生守则”,成为国民基础教育的一项内容。如果结合论文上面提到的背景来看,这一变化在中国来讲,应当说是十分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近百年来在对待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伦理问题上,价值观念的一个根本性转变。随着对传统文化、儒家伦理种种偏见和误解的消除,去掉那些不应当再由儒家伦理来担负的责任,我相信,儒家伦理是能够为现代中国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