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传统道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传承活力是什么?如何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道德体系,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既然市场经济在中华文化环境中已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它一方面说明中国传统道德和市场经济最具有活力的基因兼容性和吸纳力都十分强大,另一方面也说明二者只有在实践中相互吸纳,在碰撞中相互扬弃,在融合中相互促进,才能最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新的道德体系,推动中华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传统道德;传承活力;市场经济
作者简介:丁言,曾任《市场经济导报》副总编,《文明与宣传》杂志副总编,先后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过国家社科重点课题的研究,出版过个人专著。现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
“彰善瘅恶”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价值目标、伦理基础和基本使命。孔子倡导的“有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就是对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概括和总结。道德作为人类文明的尺度,既表现其鲜明的民族个性特征,又表现出其与时俱进的内在品质。不同国家、民族的道德传统,都是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长期发展的历史积淀,是道德创新的现实历史基础。鲁迅在其《摩罗诗力说》中认为,中国道德文化的重建应体现出“外之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国有之血脉”。尽管学术界对中国传统道德的传承特点尚有不同见解,但从其复杂的个性特征中,可以发现中国传统道德具有普遍意义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的特质,就是传统道德体系中最具有活力的传承基因。
一
人和自然和谐交融,亲密友善,相生相伴最终达到“天人合一”和“无人合德”这种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就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最高境界。儒家的《周易大传》以“天”、“地”、“人”为“三才”,道家的《道德经》以“道”、“天”、“地”、“人”为“四大”。“三才”、“四大”都是把“人”看做与天地自然并存共荣的重要实体,是天地之心,万物之灵长,宇宙之精华。董仲舒在描述天地人三者关系时认为,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佛,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天人之际,合而为一”。[1]
中国古代思想家尽管主张繁杂,对天地人三者的关系的认识上互有差异,但他们都深信天地自然和人相互依存的关系不可分割,人的道德与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定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德”。((周易大传》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四时合序。”思想家把人与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共生的东西称之为道德。当人遵守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和谐共生的道德时,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当人们用道德指导社会实践,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深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天人合一时,便形成了新的、更具有现实指导性的道德思想,也即“天人合德。”
“天人合德”崇尚“仁者爱人”。“仁者爱人”观念的形成,说明“天人合德”的道德理想是人类的一种完美的道德追求,而“仁爱”精神就是传统道德规范的体现,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道德准则。孔子说“,仁者,爱人”。还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就是要人们替别人着想,要待人以诚,施人以惠。“天人合德”和“仁者爱人”这种超然豁达,元限宽广的道德境界,塑造了中华民族明白达观的人生理念,也表明了中国传统道德既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又注重人必须不断认识自然规律、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的传承特点。既注意道德理想的塑造,又注意具体道德规范的创造和运用。把道德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结合,使道德调节功能充分发挥。恩格斯指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是从他们的经济关系中吸收自己的道德观念。”[3]市场经济是一种借助利益竞争机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形态,它要求在道德上肯定人们的正当利益、平等意识、主体意识、竞争意识等,因此新的道德规范应体现出市场经济人的道德行为多样化的特点,把先进性和广泛性结合起来,切忌脱离实际,超越社会发展阶段,违背市场经济的要求,脱离群众的道德实际。
中国古代的“仁爱”或“仁道”中包含着人与人之间应当相互理解、尊重、宽容、友爱、互助等丰富的人道主义思想。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博爱”观则强调的是“自由”、“平等”。前者更多地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具体道德规范上是尊重人、关心人,救助解困、敬老、助残等,后者更多地关注个人权利的实现、个人自由发展和个人的尊严。“仁爱”精神是一种人类具有现实意义的道德信念,从“仁爱”精神的现代意义上讲,它将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依然起着协调人际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秩序的积极作用。
二
在传统道德思想体系中,“中庸之道”既是方法论,又是一种理想道德观念。要实现“天人合德”的道德境界,人们要自觉地用折衷调和方法,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平衡和稳定。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也!”《中庸》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之道也,庸者天下之定理。由此可以看出,“中庸之道”是传统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形成的重要手段和基础,它认为,合理的道德行为和品德,合理的法律和法规都要适中,恰到好处,不能偏向一面,不能走极端,不能打破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
充分尊重自然规律是传统道德的主要方法和一贯主张,也是中国社会和民族保持社会稳定性、连续性的法宝,但过分地强调回避矛盾会使社会发展缺乏活力,缺乏创新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讲,“中庸之道”并非惧怕矛盾,过分抑制人的个性发展,也并非过分抑制创新,而是强调在稳定的前提下,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从整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线索中,可以发现“中庸之道”具有吸纳优秀文化的内在本质和非凡的融合之力。
作为道德观念,《札记中庸》中说,道也者,不可须央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慎乎其所不睹,恐怕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慎独”要求人们独自一人,无人监督时,也要非常小心地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情,这是一种较高的道德境界,也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古希腊的哲学家德漠克利特也说过“要留心,即使当你独自一人时,也不要说坏话或做坏事,而要学得在你自己面前比在别人面前更知耻。”且“丝毫不做不适当的事”[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华民族道德心理定势中的“中庸”特质,并未扼杀市场经济的创造活力,也未抑制人们的创新精神,反而彰显出更多的主动性。
市场经济和“中庸”的慎独思想都崇尚诚信原则,尽管二者有不同的内涵和解释。市场经济把诚信看做是经济活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要素,是人们履行合同、契约的信任前提,而中国传统道德把自觉履行道德责任,自觉进行道德修养作为君子修养的基本准则。孔子所讲的“言而有信、敬事而信”就是要求人们说话要诚实可信,认真而诚实地对待事情和工作,信实无欺。经济学学者史怀泽曾经说过“自由市场本身并不能保证效率,一个有效率的自由市场除了一个有效的产权和法律制度相配合外,还需要在诚实、正直、合作、公平、正义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5]两种诚信观在这里结合得是多么完美啊!市场经济作为最为活跃的经济形态在中华道德文化背景条件下,不但没有排斥中华传统之美德,反而显示出主动融合姿态。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说“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所有这些都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就必须拥有的。”[6]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的个体道德素养,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提供道德基础,并成为维持市场经济中的正常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所需要的行为准则,是人们一般的、基本的道德信念、道德人格和良心,也是评价人的行为是非善恶的基本价值尺度。如果用中华传统道德观念去看待这些市场经济道德观,人们并不感觉陌生可怕,因为两种道德观中都十分重视社会公德的建设,都认为”诚实”是社会公德的基础。因此两种文化在融合过程中都显示出活力。
三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取向的形成是围绕“义利”关系的争论展开的。因此,“义利之辩”的过程,就是中国传统道德价值、道德行为以及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也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反映和缩影。“义利之辩”可以归纳为三种观点:一是“义利统一”;二是“利重义轻”;三是“重义轻利”。以上三种观点在中国传统道德形成的过程中都具有较大影响,在人们实际生活中的调节作用也十分明显,其中“重义轻利”观在总体上处于支配地位。孔子所主张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将义利关系严重对立起来的代表性观点,它要求人们“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孟子更进一步认为,“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后来董仲舒主张“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统治阶级在处理“义利”关系时,强调“义”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要求人们“存义去利”,“存理灭欲”,彻底否定了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这种道德观念是一种理想的道德观念,是“君子”追求的道德观念,因为“君子”只有自觉“存义去利”,才能保持国家清廉和公平,否则易出现“义”与“利”的严重脱节。当“义与利”严重对立时,就会出现个人主动放弃自身利益或自身利益被剥夺。“重义轻利”观通过节制人对利欲的追求,抑制人对社会的侵害,保证国家利益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框架内如何确立新的“义利”关系是当今道德建设的热点问题。在市场经济道德观念中,有“权”和“利”之争。权利的本质意义是对人的某种自由或利益的肯定,从这个角度上讲道德权利是从道德上给人提供一个自由选择其行为方式以获取正当利益的合理范围,权利人可以以一定的道德上的支持和保护作用,这是法律所不能取代的。很显然,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观中还没有合理解释和合适的位置,这里的“义”并没有法律的含义,是一种高尚的道德理想。“权利并不是爱心和同情心激发的纯粹的赠品和恩赏,因为如果是恩赏,对它的造当反应则只能是感恩谢德。”[7]“凡是我作为一个人所享受有的权利也就是另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因而拥有并保障这种权利就成为我的义务。”[8]在这里所讲的“义”是指“义务”而“非”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在法律许可或法律未禁止的范围内,根据社会需求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人的正当权力,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无可非议的。而在中华民族传统思维定式中把追求个人利益看做是小人的行为,君子只能看重“义”。在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过程中,我们在与西方国家进行经济交流时,因“义”而失“利”的事例很多,教训也不少。更有甚者,把它运用到体育竞赛之中,“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就是传统重“义”思想的表现。当我们从本质上和人类发展规律的角度来认识市场经济,审视中国传统“义利”关系时,这种文化上的差异表现得就十分突出,有时我们也会把“见利忘义”说成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这种认识显然存在偏差。只重视“义”而忽视市场经济规律性,不利于建立新的“义利”关系。传统“义利”关系中能反映出中华民族特征的,对市场经济具有指导意义的精华部分,理应在新的“义利”关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新的义利观的主流思想,而那些过于理想化的“义利”观只能供后人观瞻了。
四
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在这种宗法制度里,维护其存在的道德价值观的核心和根本导向是重视个人对家庭、宗族和国家的道德责任,强调个体利益服从家庭、宗族和国家利益,遵循整体主义的利益原则,反对个人主义或利己主义,主张个人不得有独立的利益和人格,不允许把个人利益放在宗族和国家利益之上。子从父、弟从兄、妻从夫、家庭从家族、宗族从国家,封建君主则以一人之大私,以为天下之大公,孟子把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作为协调封建人际关系的“五伦”“三纲五常”作为维护封建传统道德准则,从根本上维系着封建宗法制度。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也说,义者君臣上下之事也、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他在强调法治的同时,把“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看做天下之常道,认为三者顺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
传统道德的局限性是统治阶级历史局限性的内在表现。革命者和改革者都把“三纲五常”形容为“吃人”的道德,恐怕就是从封建礼教扼杀人的个性讲起的。变革需要打破封建礼教,而那些被世界人民传颂的中华民族经典性美德,依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和生存活力。“尊老爱幼”等是传统礼教法纲中流传最为广泛的道德观念。从利益的角度来讲,无论是哪种经济形态,中华民族都接受不了将个人利益完全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价值观念,至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血缘情结和家庭美德也不会因市场经济利益关系确立而完全消失,而会以新的姿态出现在新的道德体系之中,成为市场经济道德体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马克思指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9]市场经济肯定个人追求正当利益的合理性,并且借助各种经济利益激励机制或激发个人劳动创造的热情,这就要求我们从道德上肯定人们的正当利益,树立公平、公正、竞争、效率和责任意识。恩格斯说“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是从他们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道德情结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存在着巨大差异和矛盾。这种差异和矛盾从表面上看似乎根本没有相互融合的因素,但目前中西方的家族中,这种血缘道德情结构成的道德“法网”仍然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对象,无论是在华人经济圈里,还是在世界著名大企业中,靠“家文化”或“家道德”支配的家族企业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家文化的血缘道德责任和整体主义道德准则,在法律社会里,在市场经济的细胞中依然魅力元限,光彩照人,取得令人惊讶的经济成就。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已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代,但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情缘却不能消失。市场经济是一种充分尊重个性、展示个性魅力的经济形态,而血缘道德的整体主义原则依然能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这种传统道德的传承活力,不是由理论推理而成,而是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生命力。尽管有人用现代管理的理论对家族企业的管理方式进行系统的、深刻的批判,但越来越多的家族企业仍在不断地涌现和发展壮大。
五
中国传统道德教育十分注重塑造人们“至善”的道德人格,培养具有理想品德的“君子”。它的目标是现实的,而不是玄虚的;方法是注重实证的,而不是注重逻辑分析的;途径是偏重于启迪内心觉悟而达到行为自觉,而不是偏重于由外在实践而达到思想领悟。中国传统道德教育要求人们接受道德教育,认识理想的道德观念,并在行为上表现出君子的美德,达到知善和行善的统一。具体来说有三大特点:
一是通过“德教”达到“修身”。孔子倡导“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10],也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以修身为本。道家与儒家尽管有所不同,但也十分看重“修德”。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把修身的过程和道德提高与普及的过程有机地统一起来,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注重实效的优点,它有效地克服了道德的虚幻性和教条性。二是倡导“知行合一”。孔子认为,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实际上,“知行合一”就是通过道德教育,增进人们把自己的道德认识付诸道德实践的自觉性,达到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的统一。三是强调“言教”与“身教”的统一。在“言教”和“身教”的言论中,儒家思想最具有代表性。孔子非常强调在对君子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时,必须身体力行,用自己崇高的道德思想教育民众,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感化民众,激发民众对理想美德的追求。
我们可以把“君子”的道德觉悟看做是道德先进性的标志,但它不能是只有少数具有崇高道德境界的英雄人物才能做到的英雄道德,我们要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普通公民和职业人员应当遵守的“群众道德”作为普遍性德教的内容,体现出人的基本道德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对“英雄道德”的宣传和教育往往偏重于先进性的号召,忽视对群众性道德广泛性的引导,忽视具有普遍性、广泛性、可操作性的道德准则规范的宣传教育,“知行合一”完全成为摆设。合理的道德观念中的道德规范,通过有效教育手段去教育民众,使人们在实践中自觉认识和接受、转化为自己不可夺移的“内心信念”和“内在律令”。
作为道德传承的手段,中国传统的“德教”观应视为世界级的文化遗产,其生命力不在于其形式上的创新与否,而在于能否赋予其合乎时代发展要求的道德内容与此相适应。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都是在实践中体现出来的并在实践中得以提升后,形成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的道德观念。在一定时期内人们往往只看重问题的表面现象,而忽视事物的内在联系。市场经济也被称为道德经济,它有很多成熟的、行之有效的道德观念,在实际生活中并未被人们广泛认识。中国德教的传统优势似乎也未引起人们的广泛的注意,甚至在一定时期内过分地张扬市场经济道德个性,过分地对传统的德教思想进行批判和否定。伦理缺失表现最为突出的是职业道德缺失现象,而中国传统职业道德观念和“童叟无欺”、“为人师表”、“诲人不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都是传统德教经典在中国传统道德中最具有传承活力的基因,是市场经济在中国传统道德氛围赖以存在的温床。
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认真研究市场经济就是“道德经济”的真正含义,好像市场经济就是个人对金钱的崇拜,就是极端个人主义,就是洪水猛兽,把市场经济与现代文明对立起来。在社会转轨时期出现某种思想冲突和混乱不足为奇,出现道德伦理的缺失现象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反对将两种文化现象进行简单嫁接,更要警惕用市场经济道德观念否定中国传统德教观,同时也不能忽视中国传统道德中排斥外来文化习惯心理优势。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思想和现代科学的教育手段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将显示出传统和现代相合的优势[l1]。
六
中国历代思想家在构建其道德思想体系时,总是围绕如何巩固至高无上君主制度来设计的,从道德思想学说的创立,到道德思想灌输乃至道德理论运用上,都是倡导个体服从整体的道德价值观,其核心都是为统治阶级提供最有效的“仁治”理论。实现以德治国是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灵魂和最终目的。不管是儒家历来强调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还是近代思想家提出的、具有时代意识的道德思想,都是把道德思想和政治实践融为一体的,都是希望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时,实行合乎道德要求的“仁政”,在这一点上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真正地达到和谐统一。统治阶级看重“德治”,常常借用国家力量,把符合自身利益的道德思想、行为规范赋予政治和法律的权威。中国古代思想家只能把对“善”的至高无尚的追求,寄托于统治阶级的“仁治”上,而从历史上看“仁治”或者说“德治”都是一种道德的理想追求。道德的理想化和理想化的道德在实践中都是有害的。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传统道德如果不能随着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就会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失去自身的光环,就不能成为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重要工具,其结果要么导致道德上的虚伪,要么是对道德的肆意践踏,使道德成为一种游离于社会生活的东西。
市场经济是最活跃的经济形态,一方面它需要形成系统的道德观念,作为人们评价行为的基本价值尺度;另一方面还要求形成一套道德行为准则,以保证经济活动的有序性。如果市场经济缺少一套与之相适应的道德体系,作为人们共同的“内在道德律令”和“外在行为准则”,就会造成人们道德精神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无序状态。市场经济不仅需要依靠代表社会公意的法律,借助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协调人际关系和基本秩序,而且还需要用代表“社会公利”的道德,借助国家民众用内心信念、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的力量来协调人际关系和基本秩序。传统的”以德治国”与现代的”以德治国”尽管有本质的区别,但把道德作为”治国”的纲领,把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共视为治国之纲领,其时代意义就非同凡响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内容丰富多彩,良莠并存,既有反映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文明进步的道德思想,又有受历史局限性日益滞后的、腐朽的道德陋习。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它要求人们在严格遵守追求利益游戏法则的同时,追求利益最大化。现代市场经济对于世界文化的文明成果的融合之力,是其推动世界文明飞速发展的标志。既然市场经济在中华大地己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既然市场经济和中国传统文化在碰撞和冲突中相互融合的局面已初显端倪,说明中国传统道德和市场经济最具有活力的基因兼容性和吸纳力十分强大,二者将在实践中相互吸纳,在碰撞中相互扬弃,在融合中相互促进,最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新的道德体系和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进而推动中华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I]董仲舒.春秋繁露[MJ.
[2]论语·八千宵[M].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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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史怀泽.敬畏生命[MJ.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6]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J.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范伯格.自由、权利和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8]潘恩.潘恩选集[MJ.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J.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孔子.论语·宪问[MJ.
[l1]夏伟东.重新认识中华民族传统的诚信道德素质[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
原发在《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11月,《人大复印资料〈理论学〉》2003年12月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