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千姿百态的人类文化具有两种基本的类型——农耕型与游牧型。而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则主要源于两种不同类型的食物结构——以植物食物为主的植食结构和以动物食物为主的肉食结构——及其生产方式。归根结底,则源于植物与动物的不同特性。抓住了植物性和动物性的差异,便抓住了两种不同类型文化的根本;抓住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便抓住了文化比较的根本。
关键词:植物性;动物性;食物结构;生产方式
作者简介:汪国风,1938年生,男,江苏仪征人,天津画院教授。
植物性与动物性
生态学家将绿色植物称之为“生产者”,因为它们能通过光合作用“利用简单的无机物质制造复杂的有机物”,并且释放出氧气,从而养活了自己和整个生物界。而动物则依赖植物及植物生产出来的有机物和氧气为生,故而被称之为“消费者”。“生产者”自己养活自己,所以又被称为“自养生物”;“消费者”靠“生产者”为生,故又被称为“异养生物”[1](P1354)。
作为“生产者”的植物,虽然内部也存在激烈的生存竞争,对外也不乏自卫的手段,但总地来说,毕竟命中注定是“消费者”的食物,因而也就天生少有被食的痛苦和患得患失的焦躁,它们比较乐天知命、任劳任怨、心性平和。加之它们必须扎根于泥土之中并且保持相对的静态,才能充分地汲取营养和进行光合作用,因而必然天性好静。而作为“消费者”的动物,本来可以心安理得地靠“消费”植物为生,无奈造物主偏生又在草食动物之外,造出了肉食动物和杂食动物,令草食动物也成为被食者。而且,肉食动物既然靠肉食为生,自然也会互相吞噬,便形成肉食动物之间的弱肉强食,以致再强大的肉食动物也随时可能成为被食者。这还不算,造物主竟然在动植物之外又创造出一个被称之为“还原者”的微生物界。“还原者”不仅以所有的生物的尸体为生;而且在它们活着的时候便生活于它们的体表或体内,分享着它们的食物和剩余物资,甚至蚕食着他们的躯体,从而迫使肉食动物不得不终生在吃与被吃的两间挣扎,因而也就有了被食的痛苦与患得患失的焦躁。加之它们无论谋食或逃生,皆需不停地移动,即或是睡眠是也必须保持警惕。因而天性必然好动,心性必然趋于紧张。
植物正因为终身为根所羁,便必须具有很强的承受力和生命力。首先是经得住伤害。它们好似一部浑身是嘴的光合机器,只要剩得一枝一叶,便仍能摄取阳光、空气、和水继续运转,而且还有可能再生复原。就是枝叶全无了,只要留得根在,便依然能够“春风吹又生”。而动物则全凭一张嘴,其它“部件”几乎全是为它服务的,因而,不但这唯一神圣的嘴受不得伤害——一旦不能进食便只有死亡;便是其它“部件”也残缺不得,一旦残缺,非但不能或很难再生复原,而且势必影响谋食或逃生,在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中,肯定最先被淘汰出局。相形之下,植物的承受力和生命力显然要比动物要强。
其次是耐得住饥渴。生活于悬崖峭壁之上的悬崖菊、黄山松,仅凭少得可怜的一点点泥土与水分,也能茁壮成长;沙漠植物在极端缺水的环境中,也能顽强生存;地衣甚至可以在完全光秃的岩石和终年封冻的土地上生长发展……。而动物则需要不停地运动,自然要比植物消耗更多的能量与水分,一旦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势必影响其运动速率,从而又会造成谋食与逃生的困难;反过来又会影响能量与水分的补充,形成恶性循环。于是,有些动物便“发明”了“休眠术”,用以弥补其耐饥渴能力的不足。然而,动物的休眠本领同样不如植物。能够休眠的动物毕竟不多,而几乎所以的越冬植物皆具有休眠本领。尤其是植物的种子,有的(如古莲子)竟能休眠数千年之久,有的在125℃以上的高温中仍具有萌发能力。这也是动物所无法比拟的。
再有便是耐得住寂寞。植物一生所面对的总是大体不变的环境,而且,寿命越长的植物,生活便越显得单调。倘换成动物或人类,即或不发疯、变态,也会郁郁而死。当然,我们可以认为草木无情。然而这只是基于现有科学水平的认识,一旦证实植物也有情感,便不能不为它们的耐性而叹服了。
也正因为植物为根所羁,不能像动物那样趋利避害,所以它们必须集合成片,聚合成林,相互扶持,相互依存,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更充分地利用光能、更有效地抵御各种自然力的摧残和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们的饕餮。这就意味着在植物王国中,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往往要依赖群体的繁荣,因而,它们也就必然具有较强的群体意识和共生意识,不但同类能够相生相聚,异类同样能相聚相生。尽管它们之间也存在生存竞争,特别是在热带或亚热带的丛林中,但大多采取和平竞赛的或“一荣俱荣,一枯俱枯”的集群竞争方式,因而植物王国便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祥和气象,令人心旷神怡。而动物正因为能动,在生存方式上便有了选择的自由,个体对于群体的依赖性也响应减少,尤其是肉食动物,无论是谋食或逃生,皆主要凭借个体的体能与智谋,群体意识与共生意识自然较植物要相对淡薄。而且大多生性好斗,富于侵略性,生存竞争多采取弱肉强食的暴力方式,就连求偶和性交,往往也要诉诸武力。尤其是处于食物链顶级的食肉动物,更是喜欢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具有很强的个体意识和独立意识。因而动物王国、尤其是肉食动物王国,便充满暴力与血腥,令人胆战心惊。
心性平和而好静,且又富于承受力、生命力和共生意识,便必然长寿。所以植物的寿命便普遍高于动物。地衣的自然寿命可达4,500年;北美的芒松寿命高达4,900岁;而加那利群岛上的一株龙血树的年龄竟高达8,000岁!相比之下,动物中最长寿的海龟,也只能活400~700年,自然望尘莫及。
植物的生存全靠根系支撑和维持,只要根系尚存,即或枝叶全枯也还有生的希望,一旦伤了根,便大多再无生理。因而植物总是将根系隐藏在不易受到伤害的地下,而且用于根系发育的能量投资,决不少于其“上层建筑”——干、枝、叶、果的投资。可以说,植物普遍具有“重根意识”和“恋根情结”。动物则常常跟着食物走,因而游荡成性,可以四海为家,随遇而安。纵有某些“根识”或“根结”,比之植物,显然又是小巫见大巫。
作为“生产者”的植物,大多命中注定只有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饕餮之后,才能生存和发展,因而,它们必往往采取生物学家所谓的r策略(注1)──以“量”取胜地大量繁殖后代。而且,为了尽可能保证种子的存活率,它们可以说是费尽心机。例如,在种子的种胚之外,还包着大量专为种胚生长发育提供营养的胚乳(小麦麦粒中种胚只占3%,其余97%除麦粒皮外便都是胚乳),等于为每个子女都准备了一个超过其体重数十倍的营养库。为了保障种子的安全和发育,它们有的为种子装上“翅膀”,让春风帮它们播种;有的为种子安上钩刺,使它们成为不花钱的“偷渡客”;有的为种子穿上坚硬的“铠甲”,力图“拒敌于国门之外”,直到一场大火将“铠甲”烧毁;有的在种皮外边又裹上中果皮和外果皮,并将中果皮设计得肉厚多汁,美味可口而又极富营养,旨在贿赂消费者——放过种子,并代为播种……。据科学家计算,植物用于种子的能量投资,往往要占其总投资的1/3以上。其“重子意识”和“恋子情结”显然又要令动物或人类自叹弗如。更令人汗颜的是,植物不但从不伤子、食子、杀子;而且有些植物如风滚草,甚至会自动断根,蜷曲成球,以其尸骸携种子随风滚动,有如一台自动播种机般边滚动边撒种。而无论是动物界抑或人类,却不乏伤子、杀子,乃至食子的行为。在重视子代方面,动物和人类显然皆不如植物。
然而,由于植物总是生存在某个固定的、相对封闭的环境之中,且又终身不能移动,所能获得和所需处理的信息,自然比动物要少的多,也单纯的多。因而也就无须进化出一个专门贮存和处理信息的大脑,其行为便主要凭直觉和本能而少思辨与理性。动物则生存于经常变动和相对开放的环境中,随时需要对周围情况做出判断,便理所当然地逐渐进化出中枢神经、脊椎和越来越发达的大脑,从而在进化的阶梯上也就比植物高了一个层次。
概括地说,植物性意味着:平和、好静、承受力和生命力较强、富于共生意识、重根意识、重子意识,长寿和偏重r生存策略等特性;动物性则意味着:紧张、好动、承受力和生命力较弱、富于个性意识而缺乏重根意识和重子意识、寿命也较短和偏重k策略等特质。当然,植物性于动物性的差异还不止于此,但仅上述差异已足以说明:食物结构及其生产方式是怎样决定了植物和动物的不同生存方式,从而又形成不同的天性、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
这是一条自然规律。不仅适用于植物与动物,同样也适用于动物于动物,人于人。
植食动物与肉食动物
植物虽然命中注定是被消费者,却也并非全都心甘情愿。因而,植物便具有一定的自卫能力,如生成木质素,使自己的叶子坚硬难咬;或浑身长刺,令消费者无从下口;或合成单宁酸、酚酸、萜烯……等化学物质,用以却敌;或用某种化学物质迫使昆虫因味道欠佳而不断转移,便在叶子上留下一串有规则的小孔,从而招来食虫鸟替自己报仇;极少数植物如狸藻、茅膏菜、猪笼草等,甚至还反过来具有捕食昆虫或动物的能力。但总的来说,它们的自卫能力毕竟有限。所以,植食动物的谋食自然无须消耗多少体力和施展什么计谋,只要没有天敌的侵扰和不是发情期,便大可悠闲地迈着方步,慢慢地吃,细细的嚼,吃饱喝足便静静地休息,一付安之若素的样子。在多数时间内,它们都像它们所食用的植物一样地心性平和而好静。可谓“近朱者赤”。
以其他动物为食的肉食动物,面对的则是自卫能力比植物强得多得的动物,它们大多配备了锐利的角、尖利的牙、沉重的蹄、如鞭的尾、灵敏的鼻、强劲的腿……而且还具有一定的却敌或逃生的智谋,不经过一番生死搏斗便难以吃到口。而且在捕猎时,还需随时提防背后可能出现“黄雀”,否则,不但“偷鸡不成蚀把米”,还可能“反送了卿卿性命”。因而,除了占据食物链顶级而又远离人类的极少数食肉猛兽外,肉食动物大多心性紧张而好动,除了睡眠外,几乎总是在不停地活动,甚至,就是睡眠时也支楞着耳朵,神经兮兮地保持高度警觉。可谓近墨者黑。
植食动物既不食肉更不嗜血,所以无论是同类或异类,极少有相互吞噬的现象。即或发生争斗,大多也是见好就收或见血即止,鲜有相互虐杀、赶尽杀绝之举。加之它们的食物来源较丰,谋食且易,所需也不尽相同,故而也极少为争食而诉诸武力。尤其是在东非大草原那样的特定环境中,不同种类的植食动物还能和平共处,相互取长补短地杂居在一起,共存共荣,从而体现出与植物相类似的群体意识和共生意识。同样是近朱者赤。
特别是大型植食动物,由于食量大,不得不生活于食物充裕却无处藏身的草原。它们体大多肉,却又缺少足够的自卫能力,自然就成为各种肉食动物理想的捕食对象。为了保证种群不致灭绝,它们便不得不采取群居方式,依靠群体的力量和智慧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平时,总要依种群的大小安排一定数量的“哨兵”轮流放哨,以便大家可以安心就食,而无须神经兮兮地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有了敌情而又威胁不大之时,便围成一圈,将幼崽围在中间,然后群起而拒之或逐之。倘敌情严重不得不逃命之时,则集体朝同一方向狂奔,落伍的往往是老弱病残,既饱了捕食者口腹,又假捕食者之吻淘汰了种群的累赘,一举两得。因而越是大型的植食动物,其群体意识和共生意识往往便越强。
肉食动物则嗜血成性,奉行“到嘴都是肉”的原则,只要是可食之肉,皆可一饱口福。饿急了,便更是饥不择食,哪怕你是天王老子或自家同类,也照吃不误。然而,它们的食物来源却远不如植食动物丰富,谋食也比植食动物困难得多,加之所需又大体相同,因而,单是为了吃饱肚子便需大打出手。自然生性好斗而富于侵略性,不仅异类之间难以共处,便是同类,也常为争食争色而大动干戈。为了保证自家的生存,它们还以气味为记号划出各自的势力范围,并达成“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默契,一旦发生“边界纠纷”,退缩的往往是入侵的一方,原因则大多并非实力不足而是由于理亏心虚。正因为它们具有极强的领土欲和领土意识,所以很难共处和杂居,大多数肉食动物比较喜欢过小家庭生活,尤其是处于食物链顶级或接近顶级的食肉猛兽,由于没有什么天敌,则更是喜欢天马行空,独来独往。它们是动物性的典型代表。
植食动物虽然各有其御敌和逃生的本领,但命中注定是肉食动物和杂食动物的捕食对象,因而,它们也可以被称作“肉食生产者”。也就是说,它们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以大体满足肉食动物的生存需求为前提。这就决定了它们必然要比肉食动物和杂食动物具有更强的承受力和生命力。例如东非的牛羚(白尾角马),每年五六月份(南部非洲的冬季)都要离开坦桑尼亚南部大草原,北上水草丰美的维多利亚湖地区过冬。它们携儿带女,首尾相接,集合成多达二百多万只,长达数十里的长征大军,铺天盖地,浩浩荡荡地踏上迁徙之途。而沿途的各种食肉猛兽──地上的狮、豹、鬣狗、野狗,天上的兀鹰、秃鹫、鸢,水中的鳄鱼、六须鲇、巨蜥等,则精神抖擞地沿途守候,以逸待劳地将牛羚的迁徙之途化为一座绵延千里的绞肉机或屠宰场,以致牛羚每年都必须为它们的迁徙习性付出惨重的代价,单是当年出生的幼羚便要丧生一半左右。9月底左右,它们又要长途跋涉地回归坦桑尼亚南部大草原,等于再经历一次绞杀与屠宰,但它们还是乐此不疲,年复一年地来回奔波。更令人惊讶的是,它们的家族竟然还日趋兴旺,“据统计,在非洲的塞伦格蒂大草原上,1958年有角马近10万头,至1983年,其总数已超过150万头”[2](P325)。充分地展现了任何肉食动物皆望尘莫及的巨大承受力和生命力。
又如,面对人类这个可怕的天敌和最饕餮的消费者,食肉动物(特别是大型食肉动物)大批灭绝了,而许多植食动物──诸如猪、羊、马、驴、鹿、象、骆驼……等等,则以被人类驯养为代价,不但得以生存,而且兴旺发展。这对于命中注定的“肉食生产者”来说,未尝不是一种更好的生存策略。肉食或杂食动物中也有采取这一生存策略的,例如狗。“如今在美洲有五千万条狗,而狼只有一万只……它们掌握的对象是我们——我们的需要和欲望、我们的情感和价值观念,所有这些它都将其融入了它的基因,成为它们聪明的生存策略的一个部分了”[3](P4)。但采取这种生存策略的肉食或杂食动物,无论是物种的数量还是种群数量,皆比植食动物少得多,这无疑也是植食动物的承受力与生命力胜于肉食动物的又一证明。
植食动物的“重子意识”和“恋子情结”,显然也要强于肉食动物。例如,群居植食动物的幼崽,虽然仍由生母哺乳,却受到整个族群的呵护,一生下来便是族群的一员,成熟后亦不脱离族群,亲子两代终生厮守,生死与共。更有少数植食动物,如藏羚,每逢产仔季节,雄羊便集合成数以百计的“公羊团”,聚集在水草丰盛的地区,而让“母羊团”转移到荒漠中去产仔,从而将离不开水源的狼群吸引到自己一边,以缓解它们对于雌羊母子的威胁。而肉食动物的亲子关系往往以子代成熟为限,到时便全部撵走,决不宽假,而且从此便往往视同陌路,甚至成为竞争对手,各有各的“领土”,倘有冒犯,照撵不误。
可见,生物的天性是由食物结构和营养结构决定的。植食动物以植物为生,其生存方式、生活方式和天性便具有更多的植物性;肉食动物以肉食为生,便具有更多的动物性。至于杂食动物,则介乎两间,偏重植食者大抵以植物性为主;偏重肉食者则大抵以动物性为主。事实上完全“吃素”或完全“吃荤”的动物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动物都是杂食的,因而两性皆有,只不过侧重不同罢了。例如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典型肉食动物的狼,人们只看见或只宣传其动物性的一面,甚至将它们当作凶残的化身,孰不知它们不但也食野果、地衣等植物,而且主要以鹿类、羚羊、兔等植食动物为食,因而也具有一定的植物性。例如,它们虽然不是群居,却能够通过嚎声相互传递消息,足不出户(领地)便可以随时了解和掌握整个地区的各种情况。必要时它们也会集合成群,甚至结成成百上千的大群,而且能够做到令行禁止,分工合作,配合默契,奋不顾身,前仆后继,视死如归。其群体意识要比狮、虎、豹一类典型的肉食动物强得多。此外,它们虽然具有很强的领土意识,却主要是针对同类,对于狐狸偷食它们藏肉的小偷小摸行为,竟能睁一眼,闭一眼地持宽容态度。只要学会它们的“语言”,取得它们的认同,它们则不但能够接纳它们的天敌──人或狗加入狼群,甚至还能听从“异类”的领导。它们的小家庭,不但能够容纳鳏寡孤独的成年子女或长辈亲戚,共同抚育幼崽,还能收养包括人类的婴儿在内的别的动物孤儿,并且一视同仁,视同己出。其“共生意识”和“重子意识”也与人们的成见大相径庭。加拿大生物学家法利·莫厄特的《在狼群中》[4],对此进行了十分生动、细腻地描述。
植食文化与肉食文化
灵长类动物大抵都是杂食动物,因而植物性和动物性两性兼而有之。但又皆以植食为主,所以天性中都是植物性占主导地位。人类在其进化过程的绝大部分时间内,大抵也是如此。直到直立人阶段的晚期,特别是现代人登上人类历史舞台之后,其狩猎能力才有了长足的进步,肉食和动物性的比重也就相应地有了大幅度地提高。大约15~20万年前,一个比尼安德特人为代表的古老人种更为进化的人种——现代智人,开始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崛起,然后走出非洲陆续向欧亚大陆扩散。他们很可能首先到达中东、在冰期中干涸成为盆地或沼泽的地中海地区或小亚细亚地区,与当地的尼安德特人竞争并共存了至少6万年之久。大约在5万年前,终于适应了冰期严寒气候的现代智人逐渐占了上风,开始进入东欧和中欧,自东而西地横扫尼安德特人,其中的一支大约在35000年前到达欧洲西端的大西洋边,并导致尼安德特人的最终灭绝。人类学家将他们称之为克罗马农人。
那时欧洲的北部地区被厚厚的冰层所覆盖,由大西洋至乌拉尔绵延数千公里的欧洲大平原,在冰川作用的控制下呈苔原和无树草原的地貌,气候十分寒冷,冬季相当长,夏季的气温往往也只有摄氏12°~15°,却有成群的长毛象(猛犸象)、野牛、驯鹿和野马在那里游荡。靠近大西洋、地中海、黑海和里海低纬度的平原地区或丘陵地带,由于海洋性气候的影响,便成了动植物的避难所。尤其是现今法国和西班牙接壤处的法兰科—坎塔布利亚地区,那里北有斯堪的纳维亚大陆冰川,在其作用下,北纬52°以北,即今天的英国、荷兰、德国等国的大部和北欧诸国所在地区,基本上都被覆盖在厚达上千公尺的冰层之下。东面是阿尔卑斯山脉的山地冰川中心,南面有比利牛斯山地冰川,在山地冰川的作用下,高山雪线比现在低1/2以上,冰川的冰舌则下降到山前地带的山谷谷口。东南是地中海,西面则是比开斯湾和辽阔的大西洋。无论是冰川还是海洋,都是令动物和当时的人望而却步的自然壁垒,便有如四道天堑将它圈了起来,形同一个倒悬的口袋,只在东北、东南和西南三个方向——即北、东、南三个冰川之间和比利牛斯冰川与比开斯湾之间,留下了三个窄窄的通道。就纬度而言,这一地区大体相当于我国长春以北的东北地区,但它却又处于大西洋暖流和西风带所形成的海洋性气候和地中海型的亚热带气候的控制之下,属于海洋性温带气候,冬季平均气温比同纬度的其他地区高得多,便不仅是冰河时期动植物的避难所,而且简直成了它们的“伊甸园”。当然,也就成了终于到达那儿的一支克罗马农人的狩猎“伊甸园”。他们在那儿定居、繁衍了近3万年之久。考古学家发现“在法国靠近索留特累的高山上,在不同地段上因惊慌乱跑而跌落悬崖的野马残骸达1万匹之多”[5](P6),克罗马农人的狩猎水平及兽群的丰度可见一斑。主要靠狩猎为生的克罗马农人,在如此长时间的定居生活中,不仅发明了弓箭、标枪、投掷器、回旋镖(飞去来器)、投石索等复合工具和包括火攻在内的大规模围猎技巧,从而具有了空前的狩猎水平,史无前例地成为以肉食为主的“狩猎者”。在此基础之上,他们不仅创造了无与伦比的细石器文化和空前绝后的冰河艺术,而且充分激发了既有的人类的动物性本能,形成了以动物性为主的遗传基因和肉食为主的文化传统。
到了大约一万多年前,由于冰期逐渐消退造成的一系列生态环境的巨变和人口的爆炸,加速了大批大中型陆生哺乳动物的灭绝,终于导致狩猎“伊甸园”的消失。在现代人大屠杀所导致的动物大灭绝中劫后余生的动物,逃散到杳无人烟的偏远地区苟延残喘,余下零散的中小型动物群,则不但使许多复合工具和大规模围猎技术无用武之地,而且也无法餍足那些以狩猎为主、已然习惯于大量摄取动物蛋白的族群的生存需求。于是,一些坚持肉食文化传统的族群,便从定居的“狩猎者”变成追逐残余动物群不断游荡的“游猎者”,固执地追随残余的兽群浪迹天涯:有的族群通过白令海峡间的陆桥,成为开拓新大陆的印第安人;有的进入北极地区,成为与世无争的爱斯基摩人;有的在各个偏远的,与世隔绝地成为采集狩猎文化的“活化石”,如非洲卡拉哈里沙漠的布须曼人和大洋洲的土著;有的则逐渐学会了驯养动物,并在阿拉伯半岛和欧亚内大陆的干旱地区,开创了以游牧为主、渔猎为辅的游牧生活方式,从“游猎者”化为游牧民族,如西南亚干旱地区的闪米特人、欧亚内大陆黑海和里海地区的高加索人和蒙古高原的蒙古利亚人。公元前2千纪以降,欧洲人又别无选择地继承和发展了游牧文明的贸易、掠夺、殖民生存发展模式,青胜于蓝地创造了以海上骑马民族为先导的商业文明和海洋文明。[6]他们皆保持着肉食为主的生活方式,都是克罗马农人肉食文化传统的传人。
大冰期中其他地区族群的狩猎水平虽然也有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动物资源(特别是大中型动物群资源)的相对贫瘠或便于流动,始终未能遇上法兰科—坎塔布利亚地区那样狩猎“伊甸园”,因而也就未能成为克罗马农人那样名副其实“狩猎者”,而是保持采集为主或进而采集与渔猎并重的生活方式,其天性中的动物性自然也就没有得到大发展,而在不同程度上保持了植物性为主的传统。当冰期消退,生活于北温带30°线附近地区植物性较强的族群,则在生态环境巨变、人口压力和植物性文化传统的支配下,发明了农业生产,成为农耕民族,并凭借农业生产的巨大优势,率先进入文明社会。特别是中华民族,由于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环境,生存于农业可以长足发展、而且比狩猎“伊甸园”大得多得多的农耕“伊甸园”中,数千年来,不但始终保持这小农经济为主的经济模式,而且形成以植物性为主的遗传基因和植食为主的文化传统,成为植食文化或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7]
也就是说,游牧文明和商业文明大抵皆是人类动物性本能和肉食文化传统的产物,所以西方人习惯使用刀叉大量吃肉;而农耕文明则是人类植物性本能和植食文化传统的产物。故而中国人善用筷子夹取菜蔬。不同的文化传统决定了不同的食物结构及其生产方式。不同的食物结构及其生产方式反过来又规范和发展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二者的互动,最终导致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而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归根结底又都是人类应对不同的人文地理环境的产物。[8]
对比两种不同类型的饮食文化传统,可以清楚地看出:属于植食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大抵属于“生产者”或“自养生物”范畴,与植食动物一样具有平和、好静、承受力和生命力较强、富于共生意识、重根意识、重子意识,较为长寿和偏重r生存策略等植物性,概括地说,就是群性、内敛性与融合性,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和”字;而属于肉食文化传统的西方民族,则大抵属于“消费者”或“异养生物”范畴,与肉食动物一样,具有紧张、好动、承受力和生命力较弱、富于个性意识而缺乏重根意识和重子意识、寿命也较短和偏重k策略等动物性,概括地说,就是个性、外拓性和竞争性。归根结底,则是一个“争字”。
要之,抓住了植物性和动物性的差异,便抓住了两种不同类型文化的根本;抓住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便抓住了文化比较的根本。正如张申府所说:“吃什么东西,就说什么话。这简直就是全部唯物史观。”[9](P3)
参考文献:
[1]大百科全书·生物学卷2[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
[2][德]维托斯·B·德吕舍尔.察沃草原的食人者[M].陈俊译.南昌:江西少年儿童出版社,1989.
[3][美]迈克尔·波伦.植物的欲望[M].王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加]法利·莫厄特.在狼群中[M].毕均轲,张圆特译.石家庄: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
[5][美]马文·哈里斯.文化的起源[M].黄晴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6]汪国风.西方文明的起源与特质[J].西安联合大学学报,2004(1).
[7]汪国风.中华文明的起源与特质[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5(1).
[8]汪国风.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6).
[9]张申府.所思[M].北京:三联书店,1986.
注释:
注1:1967年,R.H.麦克阿瑟和E.O.威尔逊首先按栖息环境和进化策略把生物分成r策略者和k策略者两大类。一般地说,r策略者是以量取胜,偏重提高生殖率和缩短世代时间的生存策略,虽然死亡率很高,防御和竞争能力不强,个别种群甚至易于灭绝,但物种整体却富有恢复力,一遇良好机会就会出现大发展。k策略者则是以质取胜,偏重低生育率和高存活率,具有较强的防御和竞争能力与保护幼代的能力,但种群在过度死亡或激烈动乱之后,恢复力却有限。如种群过小,则有可能灭绝。请参阅《中国大百科全书·生物学卷2·生态策略条》,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
(备注:此文在《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上发表,发表时略做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