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的安陆是一个地域广阔的大县,其辖区十倍于今安陆市。《湖北省建制沿革·秦汉郡县》称:“汉之安陆,包括:汉川、孝感、黄陂、汉阳、安陆、云梦、应城、京山等八县。”东汉孝子黄香是古安陆县人,人们对此没有任何异议,更没有人要改变“黄香安陆人的历史结论”。但今安陆与古安陆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必须严加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把古安陆历史上发生的一切全部囊括在今安陆市,那就违反了历史事实。朱华新、张昕先生于2005年7月、10月在《孝感学院学报》和《孝感晚报》发表题为《“黄香故里”考辨》(以下简称《考辨》)一文,指责“云梦人硬要强行把黄香拉入本土”,其立论理据值得商榷。
云梦和今安陆在长达800多年的时间内同为古安陆县,由于年代久远,今人对古安陆的历史文化不甚了解,这是可以理解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以科学、求实的精神,用最新的考古成果与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古文献互证互补,去伪存真,把纷繁的历史问题弄个水落石出。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云梦城郊相继出土了大批珍贵文物,特别是睡虎地和龙岗出土的秦代竹简、木牍,不仅填补了国内历史文献的重大缺失,而且解开了秦汉时期历史的许多迷团,匡正了史书中的诸多错讹。其中不乏有关古安陆历史的重要信息,为今人研究古安陆的地望及相关问题提供了可靠的物证。笔者愿以出土文物、现存古城遗址,结合古今历史地理文献和黄氏谱谍,与朱、张二先生共同探讨黄香故里问题。
古安陆县城即云梦城
对于古安陆县及其治所的地望问题,文物工作者经过多次文物普查和几十年的文物发掘,应该说对此已经划上了句号。当代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在其力作《云梦与云梦泽》一文的自注中指出:“旧说汉晋安陆故城即今安陆县治,一作在今安陆市北,皆误。据1975年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秦简《大事记》,并经湖北省博物馆调查,可以确定今云梦县城东北郊的楚王城废址,即汉晋安陆故城。”。2002年,国家文物局主编的《中国文物地图集·湖北分册》,将秦汉魏晋六个朝代的安陆县治所都标志在今云梦城,南朝“南司州安陆郡”才标志在今安陆市。说明汉晋以前的古安陆城即今云梦城,今安陆城始于南朝刘宋时期。这是专家学者研究考证所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不容置疑的。
证明古安陆县治所在云梦城的文物实在太多,不妨随手拈取一两件文物进行剖析,看看古安陆县城究竟在何处。
睡虎地和龙岗的多座秦墓出土了20多件盖有“安陆市亭”戳印的陶器。“安陆”无疑是指安陆县;“市”,《汉语大词典》释义为“做买卖,贸易”;“亭”是秦汉时的基层行政组织;“安陆市亭”,就是安陆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陶器上为什么要加盖安陆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戳印呢?《秦律十八种·工律》规定:官营手工业“制作同一种器物,其大小、长短、宽度必须相同”。加盖了“安陆市亭”戳印的,表示是经过批准生产的合规产品。秦代安陆县的制陶官窑只会设在县城近郊。原因有三:一是县府为了便于对官窑的领导、管理、监督,必须把官窑设在县城近郊;二是秦时湖北地区人口密度小,每平方公里只有6-7人,乡里不可能有集镇和市场,只有把官窑设在县城近郊,离市场近,运输方便,成本低,才有利可图;三是陶器容易破损,不易转运,为降低商品损耗,县府决不会把官窑设在离县城遥远的地方。因此,云梦城郊出土盖有“安陆市亭”戳印的陶器,就证明云梦城即古安陆县城。
睡虎地4号墓出土的两件木牍,是在前方淮阳作战的两名战士寄给母亲的家信。他们是兄弟俩,一个叫黑夫,一个叫惊,一人写了一封家信。黑夫家信的大意是:母亲,赶快寄钱来,寄夏衣来。母亲看看安陆的丝布贱(价格便宜),可以做单衣、短衣、裙子的就买,做好后和钱一同寄来。如果安陆丝布(价格)贵,就只寄钱来,由黑夫自己在淮阳买丝布做。惊的家信大意是:惊急着要钱和夏衣,希望母亲赶快寄钱五六百,买质量好的丝布,不能少于二丈五尺。急急急!
黑夫要他母亲看看安陆丝布价格的贵贱,这里所说的“安陆”显然不是别处,正是他母亲的住地云梦城。假如古安陆县城果真在今安陆市,离云梦城近70华里,如果仅为看看丝布的价格,就要母亲往返140华里,这就太不近人情。只要将秦时货币的币值及劳务的价值作一比较,就知道那是大大不合算的。
秦的货币有两种,一是铜钱,另一种就是“布”。《秦律十八种·金布律》规定:货币布每八尺价值十一钱,平均每尺单位价值0.1375钱。惊要他母亲买质量好的丝布,不少于2丈5尺。质量好的布就算比作货币流通的布的价格高出10%,每尺丝布的单价才0.15钱,25尺丝布共需37.5钱。黑夫要他母亲以丝布的贵贱决定取舍,在正常情况下,价格波幅不会超过10%,就是说25尺布的贵贱差价也不足4钱。如果让一个普通劳动者从云梦赶到今安陆市,往返需要两天时间。《秦律十八种·司空》规定,秦时一个劳动力每劳作一天抵偿8钱。以此计算,一个人往返两天的劳动价值为16钱,住宿费只算1钱,为取得不足4钱的贵贱差价而付出17钱的代价,太得不偿失了。这就足以证明黑夫信中所言“安陆”正是今之云梦城。
郧城即云城
《考辨》在谈到汉代安陆县城址的位置时说:“从现在能查到的资料看,古代的历史地理文献上,大都主张古郧国都城是在今安陆市城区”。并引用《水经注·涢水》:“辽水又西南流,至安陆县故城西,故郧城也。因冈为墉,峻不假筑”。接着又引用了一连串因袭《水经注》说法的文字。可以断言:《水经注》的这条记载是不当的。因为它所记载的“因冈为墉,峻不假筑”的地形地貌与今安陆城完全不符合:今安陆城地处平原,根本没有“因冈为墉,峻不假筑”的任何迹象;在城南约一华里处倒是有一座名曰“凤凰山”的土冈,但它与今安陆城却是遥相对峙的,根本不可能“因冈为墉”。
那么郧子国都城在哪里呢?在云梦城。《左传·宣公四年》载:鬬伯比在郧国时与郧子之女私通,生下了鬬子文,郧夫人“使弃诸梦中”。西晋学者杜预在注释“梦”时写道:“梦,泽名。江夏安陆县城东南有云梦城”。杜预所言江夏安陆县城和云梦城就是今云梦楚王城。楚王城是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考古专家鉴定该城为“东周至魏晋沿袭使用的古城遗址。”该城风雨沧桑,屡毁屡修,形成了层层叠压、重重穿套的丰富的文化层。现在可见到的残存夯土城垣是由东西二城组成的,西晋时东城已经废弃,江夏郡治和安陆县治均设在西城。因东城的南垣沿着涢水东支(俗称县河)向东南延伸了近一公里,所以杜预说“江夏安陆县城东南有云梦城”。意思是说这个城就是鬬子文出生的“郧城”。《春秋大事年表》称:“‘云阝’‘郧’、‘云’三字通用。”因此郧城也称云城,“云梦”就是“郧国之梦”的简称。1989年底,楚王城东城南边的龙岗出土了一批秦简,主要内容是关于云梦禁苑的律文,证明杜预所言云梦城是正确的。谭其骧先生在他的力作《云梦与云梦泽》一文中强调说:“杜预所指出的云梦城是靠得住的。此城……到了西魏大统年间,便成为从安陆县分出来的云梦县治所”。谭老还在文中插了一幅地图,在今云梦城的位置上标志着四个地名:“宣四年之梦”、“云阝”、“安陆”、“云梦城”。这就有力地证明郧城即云梦城,亦即古安陆城。
云梦、安陆等八县合一的古安陆县的辖区有1.万3多平方公里,今安陆市辖区不足古安陆县的十分之一,古安陆从战国中后期建县到西魏大统十六年完全解体,存在了800多年,所以我们在治史时,必须把古安陆和今安陆区分开来,否则就会造成认知上的混乱。
黄香故里在云梦
明白了汉代的安陆县城即云梦城,黄香故里问题就不难解决了。首先,让我们对黄香故里在今安陆的说法进行商椎。
《考辨》声称:“最早记载黄香墓葬的是康熙五年(1666)的《德安安陆郡县志》,其中写道:汉尚书令黄香墓在城内府署东,同知署后。相传府城内府署东十数武为杨姓园,偶掘地见其碑”。由于有了这个“相传”,所以道光二十三年知府易容之复建碑碣,光绪五年知府黄式度建祠于墓。于是发问:“既然黄香的祠庙在安陆,那黄香‘安陆人’的结论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呢?”
“相传”就是传说。道光二十三年即1843年,中国历史已进入了近代史。用近代人根据传说营造的碑、祠来证明1800多年前的黄香是今安陆人,能成立吗?
民间传说对治史确有帮助,但传说不是历史,只有得到了证实的传说才是历史。《考辨》中的传说就不是历史,因为它违反事理逻辑,违反中国人的丧葬习俗。古人认为人死以后灵魂进入冥府世界。冥,《辞海》释义:远离;高远;深幽。所以必须为死者到郊外甚至更远的幽静地方选择风水宝地,建造高陵大冢,让他们的灵魂进入“直摩仓穹之极,而抵乎冥漠之乡”的最高境界。特别是帝王将相、高官显贵更是如此。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明清帝王的陵园都远离京城就是最好的说明。如果硬要强调黄香墓是葬在今安陆城中,那就证明今安陆城内那时无城或是座废城。《考辨》说祠堂就是家庙,以证明黄香故里就是今安陆城。“祠堂”,《辞海》释义:“旧时祭祀祖宗或先贤的庙堂”。云梦人许兆椿在清乾嘉两朝为官,嘉庆皇帝评价他“居官立品,俱孚物望”。死后祀云梦乡贤祠、江苏名宦祠。如果祠堂是家庙,是云梦人的许兆椿,家庙怎么建到江苏南京去了?可见官府建祠都是表彰性、纪念性的。所以,黄式度在德安府城建黄香祠不能证明黄香是今安陆人。
《考辨》还说黄琼的墓在白兆山下雷公庙,说是康熙年间“土人掘得墓砖,有‘黄相公墓’”字样,“邑诸生黄士博言于郡伯高翔,严诫掩之”。这条记载闪烁其词,语义骑墙,不知高翔是说立即掩盖,还是说不准掩盖。如果是前者,那么黄琼的墓就还在雷公庙,应该报告国家文物部门去考察,或发掘,或申报哪一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修缮保护;如果不准掩盖,那就会有更多文物出土,绝不会只一块有“黄相公墓”字样的墓砖。即使“黄相公墓”砖是真的,也不能肯定是黄琼的墓。《辞海》释“相公”:旧时对上层社会的年轻人也尊称“相公”。旧时上层社会的黄姓年轻人知多少,凭什么说“黄相公”就是黄琼?显然这又是一个传言。如果真是在雷公庙发现了黄琼的墓,郡伯高翔一定会亲临现场考察,报告朝廷,或发掘,或掩埋作出决断。然而郡伯高翔竟无动于衷,说明他无法肯定那是黄琼的墓砖,他不愿被传言所惑,说一句混沌话敷衍诸生罢了。
《考辨》还强调说:“目前未见到先于安陆康熙五年发现黄香墓碑的记载”。此言未免失之武断。明万历年间的光禄、太仆二寺少卿邹观光所著《云梦十书》载:“黄香墓在今(云梦)县城北十里铺之北。”邹观光的《云梦十书》成书于1588年,比《考辨》所言“康熙五年”(1666年)要早78年。而《考辨》还称:“只是近几年,(云梦)一些人为了提高本邑的知名度,遂将黄香强行附会本土。”这种责难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中华姓氏通书·黄姓》载:“黄香去世后,归葬家乡江夏安陆源口,墓在今湖北云梦县北郊十五里。”这与邹观光《云梦十书》和黄香后裔各派谱谍的记载完全一致。有关黄香墓的情况,云梦县志和黄香后裔谱谍记载甚详,而且吻合。明末清初战乱频仍,黄香墓年久失修。清康熙初年,云梦知县彭曙祖在黄香墓前树立了木质牌坊,几十年后木坊朽蚀殆尽。康熙43年,以冯其昌为首的28名云梦绅士捐资倡修黄香墓,在墓前立了墓碑,建了华表,并明令“禁樵采”;墓碑东向朝大路。康熙49年,黄香新安(皖南)派裔孙重建墓碑,碑为“子山午向”,即背北面南,碑刻:“汉孝子魏郡太守尚书令黄公讳香字文强府君之墓。”湖广总督葛世龙在墓前加建了石牌坊。武昌通判黄弼在墓前建了神道。康熙53年黄香新安派裔孙黄希应等倡众捐资,“置环墓祀田,计得亩二十有一”,收入作祭扫之资,“以尽水源木本之思”。黄香墓是笔者少年时与窗友常游之地。笔者见到的黄香墓:墓冢高大,围以青砖粉墙,南面为三脊功德牌坊,中脊是黄香的墓牌,牌位下有一方形小孔,孔下并列镶嵌着三块刻满文字的高大石碑,碑前约3米处设有3座石砌祭坛,墓垣中树木葱茏,庄严肃穆。遗憾的是这一胜迹于上世纪50年代扩建汉襄公路时被平。
《考辨》还抛出了“孝感两县亦有黄香墓”之说。可是当本文初稿在武汉大学《简帛论坛·古史新探》发表后,孝南区黄香后裔黄郁文一行五人专程到云梦黄香墓遗址祭拜、合影,即日向简帛网发表题为《黄氏宗亲确认黄香是云梦人》的跟帖,引用多种黄氏谱谍的记载,证明黄香墓在云梦城北郊十五里,以驳斥“香墓多见”的滥言。改革开放后,海内外到云梦寻根问祖、核对谱谍的川、皖、赣、湘、闽、台以及马来西亚等东南亚的黄香后裔接踵而来。台湾和马来西亚黄香后裔曾在云梦、武汉等地与云梦的黄香后裔进行核对谱谍、寻根问祖的活动,并举行了对谱成功的盛大庆祝宴会。充分说明“黄香故里在云梦”是海内外黄香后裔和坚持实事求是、理性思维者的共识。
从黄香至今已历1800多年的风云巨变,但由于黄香“生于斯,长于斯,终葬于斯”,其英名风范深深植根于云梦这片热土,因此这里的地名万变不离黄香,不离黄香的崇高美德——孝。汉以前这里因地势而得名源口,汉以后因黄香而得名孝行里,清至民国时期,这里名为汉孝乡,取“汉孝子黄香故乡”之义;相邻的义堂当时为令尹乡,清以前名於莬乡,因为楚国令尹子文之墓葬在义堂;1946年,令尹乡与汉孝乡合并为忠孝乡,把令尹子文之“忠”与黄香之“孝”两种美德融为一体,以表达云梦人民对二位乡贤的缅怀之情。1950年,这里命名为黄孝乡,公社化后称黄孝公社、黄孝管理区,现在称黄孝村。这些都是官民皆知的史事,历朝县志、民国档案和当今档案都有明确的记载。
以上所述,都是可查可考的史实,而《考辨》却以“文化现象”为杀手锏,力图要人们放弃确凿的史实,去接受那语焉不详,含糊其词,无可稽考,于情相悖,于理不合的“相传”,实在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