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诗歌舞原是综合的,先民以歌舞为主而非以诗为主,诗不过是唱辞,且《诗》为唱辞之文本残遗。“弦歌”非指不配乐之清歌,更非专指歌《诗》歌《书》,《书》不可歌而只可诵。孔子完全可做到一边弹琴一边咏唱,且处陈蔡之围时如此弦歌更显他沉着镇定的境界及乐以象德的情怀。《庄子》述孔子“弦歌鼓琴”非指孔子同一时刻既弦歌又鼓琴,而是综述,是歌、琴活动合指,其关于孔子弦歌与鼓琴、槁歌与弦歌的记述并不构成排斥性的矛盾或否定。察以上下文、“反”字本训与通训、“反”在《庄子》的90次用法及弹琴的音乐实践,《让王》篇“反琴而弦歌”之“反琴”非“翻琴”乃“返琴”,表示重新近琴弦歌。《孔子“弦歌”别解》所谓“不合情理”、“于理难通”、“明显矛盾”等判断是由于自己误解或不解原始文献及缺乏音乐实践所造成的,且片面化理解孔子而未领会孔子尚音乐、尚乐教的思想精髓。
关键词:弦歌;孔子;庄子;清歌;音;声;乐
“古之絃歌有鼓絃以合歌者,有作歌以配絃者,其归一揆也。盖古人歌则必絃之,絃则必歌之。”
——宋·朱长文《琴史》卷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一
秦汉及先秦不少文献记述到孔子的“弦歌”行为,那么叙孔子弦歌的“弦歌”一词究竟指什么?怎么个歌法?就此,《孔子研究》2009年第3期发表了苏州大学哲学教授蒋国保先生《孔子“弦歌”别解》一文,认为孔子的“弦歌”是指按一定的音律、音调无配乐地唱《诗》《书》等儒经。
笔者以为“弦歌”并不存在《别解》一文所推定的所谓“特殊的用法”或“别解”,其“指弹琴歌唱”或“一边弹琴一边和着琴声唱歌”这一用法与语义(第31页,第1段)从未改变和消失。“弦歌”即指协乐而歌,此自有它的文字渊源及社会生活的真实基础。《乐记》云: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读者须注意,上引《乐记》里的“音”非泛指今天所谓的音乐(music)[1],而是专指歌唱而已,故《乐记》明确定义道:“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乐记》的“音”指成文、长言的人声,实皆指人歌咏、歌唱,非指一般的说话,也非指一切口声或一切人器之发声。
考甲骨文、金文等,“声[聲]”本指击石而耳获听(甲骨文作“”,小篆作“”;聲从殸,殸即磬上符,作乐之石即磬,击磬石也),属于会意字,后泛指听觉官能所能感知的声响,故唐代《乐书要录》卷五曰“形动气徼,声所由出也。然则形气者,声之源也……然声不虚立,因器乃见”,清严章福《说文校议议·音》曰“入于耳者谓之声”,宋王应麟《玉海》卷一百七曰“乐之在耳者为声”。“声”、“音”二字是有别的,不能一概等同或混同。“音”指“口”发声,一般说话称“言”,成“文”的“言”即咏歌则称“音”,又泛指成“文”的歌声或乐器声,今则衍义为泛指一切声响(其义已同“声”字)。甲骨文、金文里有“、、、、、、、、、”等字形,皆从描画舌状而来,是即“舌”或“言”或“音”;而“”上端的笔画则指舌头,舌头两侧加点表出声(或指口水?)。文字专家云“古文字言、音、舌为一字,均象舌形”[2],颇似有道理,但甲骨文里无“音”字,“音”本义实指言咏即歌唱,故《说文》曰:“音,声也,生于心而有节于外谓之音。”此定义正与《乐记》同,恰反映“音”字本指咏歌或咏歌之声。
读者又须注意,上引《乐记》“比音而乐之”的“乐”既非泛指今天所谓的音乐,更非指今所谓快乐、喜悦之乐(lè)。这个“比音而乐之”的“乐”实作动词,表示奏乐。“乐(樂)”本指悬铃建鼓(),后指击鼓奏乐或群体号舞或心神欢跃[3]。“比音而乐之”意为协歌声而奏乐,孔颖达疏曰:“变成方谓之音者,方谓文章,声既变转,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谓之音也。音则今之歌曲也。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者,言以乐器次比音之歌曲而乐器播之,并及干戚羽旄鼓而舞之,乃谓之乐也。”孙希旦注曰:“孔氏曰音即今之歌曲也……比次歌曲而以乐器奏之,又以干戚羽旄谓象其舞蹈以为舞,则声容毕具而谓之乐也。”
二
用“音乐”一名较早的是《吕氏春秋》,《隋书》、《旧唐书》专列“音乐志”。考词源,实际上“音乐”一名恰是二字分指今声乐(歌)、器乐(奏),“音乐”又常称作“歌乐”,此两词对译英文music准极。不过,在近代之前,中西方的音乐形态皆以“音”(人唱)为主而非以“乐”(器奏)为主,即器奏之乐的纯独立性还不够,所以称“比音而乐之”即乐是为协音(唱)而奏,此即所谓“弦歌”。“器乐,就今天我们所理解的意义来讲,在中世纪几乎不存在……只是自十六世纪起器乐与声乐才开始明显地区别开来。”[4]“18世纪是欧洲音乐史的一个转折点,音乐从声乐形态向器乐形态转变,音乐创作从声乐思维向器乐思维转变。”[5]近代化之前的音乐主要是围绕歌唱,这一发展规律同样符合东方。
“歌、咏也”(《说文》),“歌、咏其声也”(《乐记》、《说苑·修文》),“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乐记》),“歌、所以长言之也”(颜师古注《汉书》),“歌、谓引声长咏之”(孔疏《郑风》毛传)。“歌者、长引其声以诵之也”(《说文系传》)。“咏”即口声永,永训长(如永久、永远等构词),孔疏《尚书》“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郑注曰“明训永为长也”,《初学记》卷十五曰“永,长也,长言之也”,咏歌即引声而唱而已[6]。这种唱具有一定的旋律性,故自古多以乐器伴奏,伴奏可协合歌者咏唱,导致节奏与旋律明显,音乐动感充分,音乐情境丰富。配乐的作用,今观唱歌、唱戏的配乐及卡拉OK或KTV等活动即可明之。
正因为歌唱尤需配乐,且实际也多予配乐,所以《初学记》引《尔雅》曰“(人)声比于琴瑟曰歌”,又引《韩诗章句》曰“有章曲曰歌、无章曲曰谣”(《初学记》卷十五),《魏风·园有桃》毛传曰“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孔疏曰“此文歌、谣相对,谣既徒歌,则歌不徒矣……歌者合于琴瑟也”),《尔雅》曰“徒歌谓之谣”,《大雅·行苇》毛传曰“歌者比于琴瑟也”[7]。文渊阁四库本宋朱长文《琴史》卷六曰:“古之絃歌有鼓絃以合歌者,有作歌以配絃者,其归一揆也。盖古人歌则必絃之,絃则必歌之。”顾炎武《日知录》卷五曰:“古人琴瑟之用皆与歌并奏,故有一人歌一人鼓瑟者,汉文帝‘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是也;亦有自鼓而自歌,孔子之‘取瑟而歌’是也。”注《史记》卷四十二司马贞曰“(倚)谓歌声合於瑟声,相依倚也”,颜师古曰“倚瑟即今之以歌合曲也”。
“弦”字古书中常写作“絃”,又写作“”或“”,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明万历新安程氏刻本《汉魏丛书》之《白虎通》卷上皆引《乐记》佚文谓“曰絃”(“”即“絲”,今则简化作“丝”)。徐鉉校《说文》时认为“絃、弦”是两字,来源有不同。“弦歌”这词从配弦即配弦乐而歌所得,“弦”本指弓弦,即指拉紧拨弄之而可成振鸣的丝线,乐器有一类配丝絃以弹拨,如琴即弦乐器,发明较早,体积小巧、携带轻便、成本低廉(相比较于钟鼓制作),而且音色美,声技容量大,尤为人所喜爱,故琴的叙述不绝于书。
古文献里,“弦”字又常被用来指代弦拨乐器,此如同“管”字常被用来指代管吹乐器一样,弦管乐即拨吹乐。郑玄注《周礼·小师》曰“弦、谓琴瑟也”,高诱注《淮南子·主术训》“弦、琴瑟也”,唐《玄应音义》卷二十三曰“弦、谓琴瑟等也”,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汉纪二十四》曰“弦、琴瑟之属也”。“弦”也常名词作动词用,郑玄注《乐记》“北面而弦”曰“弦、谓鼓琴瑟也”,孔颖达疏《毛诗传》“诵之歌之弦之舞之”曰“弦、谓以琴瑟播之”。
笔者查先秦两汉类主要经史文献(个别被认为是汉后文献),共得“弦歌”一词34见,《论语》1、《礼记》2、《韩诗外传》1、《墨子》2、《晏子》1、《庄子》5、《列子》1、《淮南子》3、《新序》1、《吕氏春秋》2、《孔子家语》2、《史记》5、《汉书》6、郑玄论著2,其中《史记·乐书》完全重复于《礼记·乐记》2,《新序·节士》完全重复于《韩诗外传》1(前书抄自后书语句)。相关语句兹摘录并分类整理如下:
(1)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论语·阳货》)
(2)子游既已受业,为武城宰。孔子过,闻弦歌之声。(《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3)及高皇帝诛项籍,举兵围鲁,鲁中诸儒尚讲诵习礼,弦歌之音不绝。(《汉书·儒林传》)
(4)原宪居鲁……上漏下湿,匡坐而弦歌。(《韩诗外传》、《新序·节士》)
(5)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糁,颜色甚惫,而弦歌于室。(《庄子·让王》)
(6)孔子穷于陈蔡之间……宰予备矣,孔子弦歌于室,颜回择菜于外。(《吕氏春秋·慎人》)
(7)孔子遭厄于陈蔡之间,绝粮七日,弟子馁病,孔子弦歌。子路入见……子路悦,援戚而舞,三终而出。(《孔子家语·困誓》)
(8)孔子削然反琴而弦歌,子路扢然执干而舞。(《庄子·让王》)
(9)孔子游于匡,宋人围之数匝,而弦歌不惙。(《庄子·秋水》)
(10)孔子之通,智过于苌弘,勇服于孟贲……然而围于匡,颜色不变,弦歌不辍,临死亡之地,犯患难之危,据义行理而志不慑,分亦明矣。(《淮南子·主术训》)
(11)子路、子贡相与言,曰:夫子再逐于鲁,削迹于卫,伐树于宋,穷于商周,围于陈蔡……弦歌鼓琴,未尝绝音,君子之无耻也若此乎?”(《庄子·让王》)
(12)孔子游乎缁帷之林,休坐乎杏坛之上。弟子读书,孔子弦歌鼓琴。奏曲未半,有渔父者下船而来,须眉交白,被发揄袂,行原以上,距陆而止……(《庄子·渔父》)
(13)……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墨子·公孟》)
(14)弦歌鼓舞,缘饰诗书,以买名誉于天下。(《淮南子·俶真训》)
(15)夫弦歌鼓舞以为乐,盘旋揖让以修礼,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而墨子非之。(《淮南子·泛论训》)
(16)夫子弦歌鼓舞,未尝绝音,盖君子之无所丑也若此乎?”(《吕氏春秋·慎人》)
(17)今孔丘盛声乐以侈世,饰弦歌鼓舞以聚徒。(《晏子春秋·外篇下》)
(18)孔某盛容修饰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墨子·非儒下》)
(19)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礼记·乐记》、《史记·乐书》)
(20)楚昭王聘孔子,孔子往拜礼焉……陈蔡大夫相与……遂使徒兵距孔子,孔子不得行,绝粮七日,外无所通,藜羹不充,从者皆病,孔子愈慷慨,讲诵弦歌不衰。(《孔子家语·在厄》)
(21)孔子在陈蔡之闲……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史记·孔子世家》)
(22)颜回重往喻之,乃反丘门,弦歌诵书,终身不辍。(《列子·仲尼》)
(23)济济邹鲁,礼义唯恭,诵习弦歌,于异他邦。(《汉书·韦贤传》)
(24)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礼记·乐记》、《史记·乐书》)
(25)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史记·孔子世家》)
(26)延年辄承意弦歌所造诗,为之新声曲。(《汉书·佞幸传》)
(27)上愈益相思悲感,为作诗曰:……。令乐府诸音家弦歌之。(《《后汉书·外戚传上》)
(28)民思其德,为(王涣)立祠安阳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荐之。(《后汉书·循吏列传》)
(29)孝女曹娥者,会稽上虞人也。父盱,能弦歌,为巫祝。(《后汉书·列女传》)
(30)弦歌周南、召南之诗而不用钟磬之节也。(《仪礼·燕礼》“有房中之乐”郑注)
(31)诗者,弦歌讽喻之声也。(郑玄《六艺论·论诗》,唐《北堂书钞》亦引)
三
笔者不敢苟同蒋国保教授于“弦歌”的“别解”,兹据前于“弦歌”、“比音而乐之”、“音乐”的相关训定及上列31条共34见“弦歌”语句段落,就蒋《别解》一文的见解及论证商榷如下。
(一)“弦歌”所歌不一定是《诗》《书》
(1)—(31)条出现的“弦歌”皆是歌唱之义,但非指不配乐的“清歌”(《别解》称不配乐之唱为“清唱”似用词不准)[8],而是指配乐之歌唱。唱则必有唱辞,唱辞有声韵,此即所谓“诗”。梁简文帝《毛诗十五国风义》说:“诗者,思也,辞也……在辞为诗,在乐为歌。”(唐成伯玙《毛诗指说·解说》引)梁启超《饮冰室诗话》说:“凡律其辞则谓之诗,声其诗则谓之歌,诗未有不歌者也。”[9]《国语·鲁语下》云:“诗所以合意也,歌所以咏诗也。”朱自清说:“歌谣是最古的诗;论诗之起源,便是论歌谣的起源了。”[10]“然则歌咏所兴宜自生民始也”(《宋书》卷六十七),殷周时代,先民生活中的诗歌是以动感的歌和舞为主而不是以文本诗为主,凡作诗必协乐配歌舞,如同今歌词;但因音乐即逝而文字反稳定,故流传至今的则唯诗而非歌。由歌为主到诗为主,由音乐为主到文学为主,由歌舞原生态到诗篇独立不歌,这有一个演变过程,尤其是商周诗歌的变化、遗存过程。诗不一定就是《诗》,孔子时代的《诗经》及今本《诗经》恰恰是殷周时代歌唱者大量歌诗(唱辞)的残存而已,是唱辞文本的遗留,清汪绂《乐经或问·发凡》曰:“诗即乐之章,三百篇莫非乐也。”
(甲)《别解》一文称孔子的“弦歌”就是“唱《诗》”或“唱《书》”,即孔子所弦歌的内容或对象必定是《诗》《书》,然这实为臆测之见。凡曰唱必有唱辞(无唱辞不名唱),若“弦歌”即是唱《诗》《书》,则安知孔子等平时“弦歌”就一定没歌过自己作的歌词或歌他人所作但当时根本就未列入《诗》的歌词么?谁说唱歌就得照着《诗》《书》文辞来唱?请看以下五条材料:
(A)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辟之,不得与之言。(《论语·微子》)
(B)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膰俎於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师己送,曰:夫子则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史记·孔子世家》)
(C)孔子病,子贡请见。孔子方负杖逍遥於门,曰:赐,汝来何其晚也?孔子因叹,歌曰: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因以涕下。谓子贡曰……,后七日卒。(《史记·孔子世家》)
(D)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论语·述而》)∥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论语·阳货》)
(E)孔子既不得用於卫,将西见赵简子。至於河而闻窦鸣犊、舜华之死也……乃还息乎陬乡,作为《陬操》以哀之。而反乎卫,入主蘧伯玉家。(《史记·孔子世家》)
楚狂明明在歌,孔子明明在歌,且(A)—(C)还记录了唱辞(即诗),此唱辞属歌者自创,并非来自《诗》《书》。(D)述孔子“歌”虽未录孔子歌了什么,但显然未必就是歌《诗》歌《书》,也未必没有孔子自创的歌或歌词在。关于孔子的歌唱尤其是自作的唱辞,读者可检《孔丛子·记问》,内有《丘陵歌》、《楚聘歌》、《获麟歌》等,亦见宋代《太平御览》、《乐府诗集》及明代冯惟讷所辑《诗纪》,另外蔡邕《琴操》、郦道元《水经注》等亦有关于孔子作歌或作操的记述或引述,并录有一些歌词。
《孔丛子》以后的文献所首现的孔子唱辞未必可信,但有一点完全可信:孔子所唱不一定是别人作好的歌词,更未必是《诗》《书》本有的词,他完全可以而且有十足才情作自己的歌。荀子不是曾作很长的歌赋吗?见《荀子·赋》、《荀子·成相》。孔子作短歌并唱,又有何不可能?“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左传·昭公二十年》)“孔子晨作,负手曳杖,逍遥于门而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孔子家语·终记解》)“孔子是一个很富有感情的人”[11],孔子爱唱歌、爱弹琴完全是事实,而唱歌于孔子而言只不过是《尚书》“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之谓而已,上引(A)—(E)史迹亦可为据。
(乙)“弦歌”一词固然明指配弦,但仅用“歌”一字也未必就一定未用乐,而实际情况是歌时多用乐,正《琴史》所谓“盖古人歌则必絃之,絃则必歌之”;而且出行游历时携琴与在室燕居时置琴,于孔子这样的的大夫来说更是不足为奇且明明有史可稽。也即,不用“弦歌”而仅用“歌”来叙孔子的咏歌活动时,也未必就是指不配乐。《论语》中三次出现的“歌”字都未必是不配管弦、不依声律之类,《阳货》篇则明言“取瑟而歌”了(顾炎武谓这是孔子“自鼓而自歌”,甚是)。
(二)“弦歌鼓琴”未必是指一人同时并发
《别解》一文对《庄子·让王》“弦歌鼓琴,未尝绝音”和《庄子·渔父》“弟子读书,孔子弦歌鼓琴”两句将弦歌、鼓琴二词并用、连用感到不可理喻,这正是该文推定孔子的“弦歌”是“脱离弹琴的一种歌唱”的核心原由。《别解》说:
“鼓琴”就是弹琴。既然“鼓琴”意为弹琴,那么,将“弦歌”解释为边弹琴边唱歌就会使“弦歌鼓琴”于理难通。要想让“弦歌鼓琴”这一提法说得通,就只能将“弦歌”理解为可以脱离弹琴的一种歌唱。这可以由“反琴而弦歌”来佐证……(第32页,第1段)
蒋教授为了让他的理解“弦歌鼓琴”一词于理上“说得通”,乃别解“弦歌”一词为:脱琴的歌唱、按琴瑟音律而脱琴瑟的歌唱、脱琴瑟而按琴瑟音律的特定音调之歌唱、?脱琴而合于琴律的特定音调之唱《诗》唱《书》。——似乎只有此解,弦歌、鼓琴二词连用才不矛盾,即“弦歌”指特殊歌《诗》《书》,“鼓琴”指一般弹琴,“弦歌鼓琴”就是同时发生的一边歌诗一边弹琴,于是“于理难通”变成了“说得通”。
但问题是:《别解》为何轻易认为“弦歌鼓琴”的“弦歌”、“鼓琴”两词是在叙述同一人同时进行的行为呢?《别解》完全没有给出充足的理由乃至必要的论证,未给出必要的相关剖析与探讨,而仅是望文生义式地视为完全当然之义(想当然)。然而,蒋文认为的“矛盾”或“难通”(弦歌、鼓琴有同义反复之嫌疑),其出现恰恰源于蒋文释《庄子》文辞时自己首先未喻或未通。
(甲)《庄子》两处“弦歌鼓琴”不过是总述音乐活动而已,并非指孔子弦歌、鼓琴完全同时进行。《庄子·让王》借子路、子贡“相与言”说孔子“弦歌鼓琴,未尝绝音”,是指“夫子再逐于鲁,削迹于卫,伐树于宋,穷于商周,围于陈蔡”这个过程,此据前后文明显可察知,据历史事件亦可以想见;《庄子·渔父》述“弟子读书,孔子弦歌鼓琴”是指“孔子游乎缁帷之林,休坐乎杏坛之上”这个时段——游林休坐绝非一时片刻吧,后“奏曲未半,有渔父者下船而来”正是指孔子弹某曲时还未弹到一半有一高人渔父出现了……
“弟子读书”、“孔子弦歌鼓琴”是指近水游林后的休坐期间师徒们各自行为表现,这休坐当然非迅疾时刻内。若“孔子弦歌鼓琴”仅指某片刻同时发生,那才与前文“孔子游乎缁帷之林,休坐乎杏坛之上”的描述不符,也与“弟子读书”的同时情景不符,与“休坐”、“读书”的悠然自得完全不符。《庄子》刻意借隐者渔父来劝导孔子全性养逸并又刻意开篇即造一“游乎缁帷林,休坐杏坛上”的游逸、闲适情景,怎可能弟子“读书”、老师“弦歌鼓琴”是仅指某一人片刻内同时发生?《庄子》无非寓言式设置一个游逸情景,设定孔子和弟子游玩一阵后,孔子曾安坐着自抒己心地弹琴唱歌,但弹琴时奏曲未半而附近水上苇间一隐士高人慕乐而来,并由此发生了渔父和孔子的系列对话——庄子道家式的生活主张恰经渔父予孔子的劝言而寓言式地叙出。
内证之外尚有外证,前列33条有“弦歌”一词的有关段落里,其“弦歌鼓舞”与“弦歌鼓琴”的用法及词性等非常接近。细判文字和上下文,(13)—(18)里的“弦歌鼓舞”和(11)、(12)里的“弦歌鼓琴”一样,皆非指某一人同一时刻既弦歌又鼓舞,而是总称歌舞活动、歌舞行为,是泛指而已,其行为显然是在一个时间段内而不是在一个时间点或时间片刻上。
(乙)另据汉语语法、词法,“弦歌”属前面增名词的偏正式构词,词的重心确在“歌”字上。故若云“弦”字有时虚化而仅指“歌”(即弦歌指无弦无乐之歌),这似是可能。然正如(13)—(18)“弦歌鼓舞”虽泛指歌舞,但实义依然指以弦配歌以鼓配舞且歌舞亦实非不以乐相配,故谓“弦歌”可能略“弦”而表示有歌无弦之义,此亦当不确,且未有文献实例可证,且亦不合《琴史》所谓“盖古人歌则必絃之,絃则必歌之”的歌配乐、乐配歌之音乐活动常态。
(三)“反琴而弦歌”不过是“返琴而弦歌”
《别解》一文有一处不仅完全说不通,而且缺乏佐证而贸然提出该说令人惊诧,《别解》云:
“反琴而弦歌”……“反”通“翻”,在这里作“推倒”解,反琴而弦歌,就是推开琴而唱歌。孔子推开琴却能歌唱者,当然就是不用弹琴相伴的清唱……(第32页,第1段)
“反”金文作“”,文字学上有两解:一说是从“手”,为“扳”初文及本义,引申为扳转、反覆;一说从“止”,是倒“出”之形,义亦与“出”相对,如“退[/]”字一样从反“”(止)[12]。释“反”,查历代训诂文献笔者仅发现三处与“翻”字有关:朱熹注《论语》“唐棣之华偏其反而”曰:“偏,晋书作翩,然则反亦当与翻同,言华之摇动也。”杨倞注《荀子》“反然举恶桀纣而贵汤武”曰:“反,音翻,翻然,改变貌。”颜师古注《汉书》“何以知其不反水浆邪”曰:“反,读曰翻。”后二者是音读,不是义训,且义也非“翻”;前者朱注为谬,该“反”不训翻,而是“返”,意为唐棣之花先开后合,皇侃《论语义疏》为确。
“反”字自古多训为覆、復(复)、报、还、归、转等,故称反復、反覆、反转(属同义字合并构词),《尔雅·释言》曰“还、復,返也”,邢昺疏曰“还,復返也……皆迴返也”,《周易·杂卦》亦曰“復,反也”。“覆”义等似从“手”出,“復”义等似从“止”出,“復”义也可能从“手”即“扳”出,字形观之“反”从“手”出更近是。“反”不训“翻”,况且坐着弦歌好好的,为何把琴翻开、翻倒?《别解》由训“翻”跨越至训“推倒”实难理喻,由训“推倒”释至“推开”更似混乱。不知作者弹过琴没有?弹古琴者悠然弹琴时翻转、推倒古琴干吗?有这个必要吗?爱惜琴吗?若说“翻”不是“推倒”而是“推开”,一则“推开”于“翻”字语义无据;二则《庄子》原文前面明明说“孔子推琴,喟然而叹曰”,刚推琴起身而感叹和对话完,怎么一会儿又折回身子推琴呢?此莫可名状!
其实《别解》缺乏训诂常识和文献文字的考究,《庄子·让王》“反琴而弦歌”之“反”不过通“返”字之义而已,表返还、返回、復还琴边继续弦歌,绝非什么翻倒、推倒、推开琴继续唱歌。试看《史记·乐书》述晋平公、师旷的互动情景:“平公大喜,起而为师旷寿。反坐,问曰:音无此最悲乎?师旷曰:……”此“反坐”亦照《别解》之法释为“翻坐”?然实不过“返坐”而已。《别解》释“反”为“翻”系无文字学根据而仅凭想象或臆测,而且该臆测完全不合弹琴者的心理与行为,不合上下文叙事。而“反”即“返”义,才正合《乐书》述平公和师旷,才正合《让王》:孔子推琴起身与弟子言,叹言后又“削然”返琴长歌,而子路则随歌“执干”而舞。是时,其情景、情绪应相当慷慨悲烈(可详见《孔子家语》之《困誓》、《在厄》述孔子陈蔡之围)。
“反”在《庄子》约90见,各篇次数是:《逍遥游》3、《人间世》1、《德充符》2、《大宗师》4、《应帝王》1、《在宥》2、《天地》4、《天运》1、《缮性》4、秋水5、《至乐》2、《达生》7、《山木》3、《田子方》2、《知北游》3、《庚桑楚》7、《徐无鬼》3、《则阳》4、《外物》3、《寓言》2、《让王》8、《盗跖》9、《渔父》2、《列御寇》3、《天下》5。除《大宗师》“孟子反”系人名用字外,其余89见皆有实义,大体是“相反”和“返回”两义,尤其“返”义用法居绝大多数。篇幅有限,姑仅举《庚桑楚》、《让王》两篇:
“反愁我躯”、“反愁我身”、“反愁我已”、“故出而不反”、“惘惘乎汝欲反汝情性”、“将以生为丧也,以死为反也”、“名相反而实相顺也”(《庚桑楚》)
“携子以入于海,终身不反也”、“使者还,反审之,复来求之”、“昭王反国,将赏从者”、“大王反国,说亦反屠羊”、“大王反国,非臣之功”、“愿复反吾屠羊之肆”、“孔子削然反琴而弦歌”(《让王》)
“反”训“返”此系古文献的基本用法,不仅《庄子》如此,《论语》、《孟子》复亦如此。《论语》无“返”而有9个“反”字,除《雍也》“孟之反”如《庄子》“孟之反”是人名用字及《颜渊》“小人反是”系“相反”义外,其余7个“反”实皆“返”义。《孟子》亦无“返”字,然“反”凡56见,除几则是“反覆”、“反手”、“反报”义外,其余多属“返/復”之义,根本不存在“翻”、“推倒”、“推开”的用法。兹举《论语》、《孟子》部分例法,以证敝言之不谬:
“使子路反见之”(《微子》)、“吾自卫反鲁”(《子罕》)、“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子罕》)、“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述而》)、“必使反之而后和之”(《述而》)、“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八佾》;郑注:“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
“反而求之”、“盖亦反其本矣”、“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反其旄倪,止其重器”、“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民今而后得反之也”(上皆《梁惠王》)、“爱人不亲反其仁……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去三年不反”、“将以反说约也”(上皆《离娄》)“反身而诚”、“汤武,反之也”、“君子反经而已矣”(上皆《尽心》)
(四)对《别解》一文的其他质疑及辨正
(甲)试想在被宋人、蔡人围攻的处境中,孔子如何能做到摆着琴一边弹一边唱?这似乎不合情理。既不合情理,则孔子之“弦歌”就有别解之可能。(第31页,第1段)
辨:如何不合情理?如何不能做到?边弹边唱很多人都能做到,假使未见过边弹古琴边咏唱者,也见过有名的苏州弹词(“小书”)的电视画面吧?或至少见过年轻人边弹吉他边唱歌的画面吧?孔子处陈蔡之围时,尚泰然自若地一边弹一边唱,不正表明孔子的沉着、镇定嘛,故《淮南子·主术训》辨之云:“孔子之通,智过于苌弘,勇服于孟贲……然而围于匡,颜色不变,弦歌不辍,临死亡之地,犯患难之危,据义行理而志不慑,分亦明矣。”
嵇康《声无哀乐论》说“歌以叙志、舞以宣情”,孔子此时此境特别镇定地泰然弦歌,也是有意在表达他贞毅的信念或德操,表达他安仁顺命、忧患砥志的人生态度,此时之弦歌已为他困厄中托怀的一种方式。故《孔子家语》述及此事特记录了当时孔子对弟子的感叹:“君上不困不成王,烈士不困行不彰,庸知其非激愤厉志之始于是乎在?”(《困誓》)“芝兰生于幽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谓穷困而改节。”(《在厄》)
(乙)……有人将这两条记载简单比照后就断言“据槁木”、“击槁枝”就是弹琴。而他所以敢于这样断言,显然是因为他认为若不这样解则这两条记载就存在明显的矛盾。(第32页,第2段)
辨:作者未将“有人”注出是何人何著何页?故不知所说何据。然《庄子》的《山木》、《让王》两篇分别述及“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左据槁木,右击槁枝,而歌猋氏之风”、“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糁,颜色甚惫,而弦歌于室”有何矛盾?“槁歌”和“弦歌”两事必定是同一时刻、同一地方、同一行为吗?有何证据呢?《山木》、《让王》述此前皆明明有“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之句,不火食尚达七日,困陈蔡共几日?如此时日孔子就不能某时野外“槁歌”、某时室内“弦歌”?该“槁歌”、“弦歌”之述何冲突之有?
有些读者读《庄子》甚迂滞,将槁歌、弦歌强行视为同时同地同一行为,以为两述必同指,如此视文献文字为儿戏并横加拼凑混同者,不过属“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纯无稽之谈,简直不值一驳。《庄子·山木》还曾记“孔子围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大公任往吊之”之事,《孔子家语》也曾记“孔子厄于陈蔡,从者七日不食,子贡以所赍货……告籴于野人,得米一石焉”之事,莫非这些困于“陈蔡”之地的事也得与“槁歌”、“弦歌”完全同一时刻、同一位置发生?他们在陈蔡之地就没有移动过吗?在陈蔡之地为一细微坐标点吗?此坐标精确到几厘米或几米?读者略加思索,自当明白孰是孰非。
(丙)……这里将“弦歌”与“诵书”联系起来谈,也间接证明孔门之“弦歌”,不是单纯地唱歌娱乐,而是与诵颂《诗》、《书》相关,是一种道德教化方式……以往学者总将此句中的“闻弦歌之声”解释为孔子听到弹琴唱歌的声音。可弹琴唱歌与“学道爱人”有什么必然联系呢?与“学道爱人”及“使人”有必然联系的“弦歌”,应该是泛指唱颂《诗》、《书》,尤其指用特定的音调唱颂《诗》。……孔子及其弟子不“弦歌”便罢,一旦“弦歌”,必定是唱颂《诗》、《书》。(第32页,第3段)
辨:“弦歌”就是配乐歌唱,所唱可能是《诗》,也可能不是《诗》的诗(诗不过是有韵之唱辞而已);而所诵可以是《书》,也可以是《诗》。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与“弦歌之声”有何关系,那是因为乐教在孔子看来有助于培养人的完整人格或丰富、优美的心理,故子游明之并实践之。《孔子家语》曰:“歌乐者,仁之和也。”(《儒行解》,另见《礼记·儒行》),“君子好乐为无骄也,小人好乐为无慑也。”(《困誓》),“既能成人,而又加之以仁义礼乐,成人之行也。”(《颜回》)《论语》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文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宪问》)又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子张》)
于教育尤其艺术教育,我们“并不必拿严酷的道德论作标准”[13],孔子也未曾如此做。若先入己见地执严酷的纯伦理式道德论来作标准,那实未得孔子“六艺”尤其是乐教的精髓。谁说“弦歌”就必定是歌《诗》《书》?谁说《诗》就是意在“道德教化”而非有生命美乐?难道不能寓教于“乐”么?难道不能以艺术情趣的教育来丰富、优化人生教育么?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这样说:
所以语文的美,乐调的美,以及节律的美,都表现好性情。所谓“好性情”……是心灵真正尽善尽美。……音乐教育比起其他教育都重要得多,是不是为这些理由?头一层,节奏与乐调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心灵的最深处,如果教育的方式适合,它们就会拿美来浸润心灵,使它也就因而美化;如果没有这种适合的教育,心灵也就因而丑化。……一看到美的东西,他就会赞赏他们,很快乐地把他们吸收到心灵里,作为滋养,因此自己性格也变得高尚优美。[14]
“音乐实为涵养德性之要道”[15],“音乐为感情之教育”[16],苏格拉底或柏拉图与孔子真可谓“东圣西圣、其揆一也”[17]。1903年王国维《论教育之宗旨》说“美育即情育”[18],1942年朱光潜《谈修养·谈美感教育》说:礼的目的在规范仪表,“养成生活上的秩序(order)”;乐的目的在怡养情性,“养成内心的和谐(harmony)”[19]。主张“美育代宗教”的蔡元培亦深得孔子诗教、乐教之精髓,他说:“美感者,合美丽与尊严而言之”;“吾人急应提纲美育,使人生美化,使人的性灵托于美而将忧患忘却……人是感情的动物,感情要好好涵养之,使活泼而得生趣。”[20]
另外,《别解》一文谓“弦歌”包含《书》,此亦缺乏音韵学或音乐史常识。因为《书》不似《诗》一样篇篇段段都有韵,除个别性段落或语句有韵外,《书》根本无韵[21],故不可能入“歌”,而只能入“诵”。何谓诵?《说文》曰“诵、讽也”,《说文》讽诵互训。郑玄注《周礼》“讽诵言语”曰“以声节之曰诵”,孙诒让《周礼正义》曰“讽如小儿背书声,无回曲;诵则有抑扬顿挫之致”,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曰“讽诵、谓习诗书六艺之文”,《论语》“诵诗三百”皇侃疏“不用文,背文而念曰诵”,《说文》段注“诵则非直背文,又为吟咏之声节之”,韦昭注《国语》“舆人诵之”曰“不歌曰诵”。故(20)—(23)的“诵”、“歌”两字指义显著皆有别,皆不可混同。
(丁)《墨子·公孟》篇记载:“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周王朝乐官到各地收集到的诗歌,在整理诗被分成“诵诗、弦诗、歌诗、舞诗”四类,每一类三百首,共一千二百首……“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虽多,亦奚以为?’……这足以证明孔子用来教学的《诗》,只是属于诵诗类的诗,并不包括弦诗、歌诗、舞诗。(第33页,第1-2段)
辨:周诗共1200首分四类?此说笔者前所未闻。《墨子·公孟》说诵、弦、歌、舞诗三百其实不是讲诗歌分类而讲诗歌表演方式!原文曰:“……或以不丧之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若用子之言,则君子何日以听治?庶人何日以从事?”此实同《毛诗传》“古者教以诗乐,诵之,歌之,弦之,舞之”一语,诵弦歌舞四字不过是动词表行为,何来四类“诗”之说?郑玄注《周礼·小师》曰“歌、依咏诗也”,嵇康《声无哀乐论》曰“言比成诗,声比成音”,《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左传·襄公十六年》曰“使诸大夫舞……歌诗必类”,孙诒让注《墨子》“舞詩三百”曰“舞有歌诗”,《白虎通·礼乐》曰:“乐所以必歌者何?夫歌者,口言之也,中心喜乐,口欲歌之,手欲舞之,足欲蹈之,故《尚书》曰‘前歌后舞、假于上下’。”最初的诗歌舞艺术完全是综合的,有唱辞的“诗”其创生初皆可诵之、弦之、歌之、舞之尤其是可弦歌之,不似后来衰落和分离而文本主宰、歌舞褪去。“诗”当然皆有唱辞,若无辞可唱可诵而只能弦和舞,何以能称“诗”?
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的“诵诗”亦动宾结构,“诵”作动词,表“诵读三百篇诗”,韦昭所谓“不歌曰诵”嘛,三百则是数量泛指。《别解》以为孔子所说“诵诗三百”指仅仅可诵读的诗,焉不知所有殷周诗最初都是可弦可舞可诵可歌[22]?《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曰:“文王之功,天下诵而歌舞之,可谓则之;文王之行,至今为法,可谓象之。”此“诵而歌舞之”即作诗、歌、舞以称颂文王功德之义,即《乐记》所谓“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史上根本就不存在三代的诗歌分“诵诗、弦诗、歌诗、舞诗”四类之说,也不存在“诵诗”就是仅仅可诵读之诗一说。望文生义理解《墨子·公孟》“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实不妥,孙诒让《墨子间诂》的严肃考注当首先参考。
当然,孔子授诗主要选文辞好、意境好的诗,且商周之诗歌流传到孔子时代时也多为诗歌文辞而非音乐,这是由文字易存、音乐难存所决定的(音乐首先是术,需要乐师亲传),所以商周之歌的歌舞皆佚,而歌词尚有流传于今。《论语·微子》记述曰:“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此是周代或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真实反映,因乐师或死亡或走失或无人受学而乐失传严重。《论语·子罕》记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此“雅颂”非直指今《诗经》文本的雅篇颂篇,而是指雅歌颂歌、雅乐颂乐,讲的是自己整理诗歌的音乐形式,而非诗篇的分类及文辞编纂,此所谓“乐正”及“雅颂各得其所”也,此所谓“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也。
(戊)……司马迁有关孔子“弦歌”的记载显然源于《庄子》中的记载。(第31页,第2段)
辨:“显然”难成立。细较《孔子家语》和《孔子世家》关于孔子的很多故事,当知《世家》与《家语》关系较密切,《世家》取材《家语》甚众。《家语》是孔门多传弟子或后裔关于孔子事迹的辑录与整理,成书时间应该较迟,孔安国称“与《论语》《孝经》并时”[23],可谓《论语》外篇。司马迁应读过《家语》(他也曾亲临曲阜考察),孔子故事是《世家》抄《家语》而非相反。《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著录《家语》,隋唐著录的是王肃本[24]。颜师古注《艺文志》以为当时传本与汉本已不同,然此或能表明王肃本有编辑重理,但不足资证明王本《家语》属另外伪造。
《四库提要》卷九十一云“反覆考证,其出于肃手无疑”而张伪造论其实是错误的,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出土西汉简、1977年安徽阜阳双古堆出土西汉简以及上海博物馆所藏战国楚竹书、英国藏敦煌本《孔子家语》残卷等,皆可实证今本《孔子家语》绝非王肃伪造,乃实有所本。尤其是敦煌本《家语》残卷,更证明:“今本确系源自孔安国所编27卷本,只不过经过六朝、唐代的两次卷目合并,因而决不是王肃重编的伪书。”“魏代王肃作注时所依据的,毫无疑问就是汉代二十七卷本,因与今本卷数不符而起的伪书说,可以休矣!”[25]
(己)……孔子及其弟子不“弦歌”便罢,一旦“弦歌”,必定是唱颂《诗》、《书》。(第32页,第3段末)……(孔子)他将原本只能诵的《诗》谱成了合乎琴瑟的调子,变成了能唱的《诗》。所以子夏才有“弦歌《诗》颂”之说:“正六律,合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第33页,第3段)
辨:“原本只能颂”的《诗》根本不存在,《诗》最初是歌的残遗,周诗都能歌唱,顾炎武《日知录》卷五“乐章”条详论,曰“《诗》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为乐”,此同汪绂所谓“诗即乐之章,三百篇莫非乐也”。“合乎琴瑟的调子”似于语义不通,唱调自身不存在合乎琴瑟的问题,除非它原有曲谱及乐章才谓合琴瑟,因琴瑟尤可奏显旋律。《别解》有意将《乐记》、《乐书》“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之“弦歌诗颂”点读成“弦歌《诗》颂”,这实有瑕疵。此句中的“弦歌”是动词,是谓格,表动作,重心在“歌”;“诗颂”是名字,是宾格,表对象,重心在“颂”。故孔颖达疏曰:“弦歌诗颂者,谓以琴瑟之弦歌此诗颂也。”这里的“颂”指颂歌,实指《诗》里的“颂”部一类。子夏与魏文侯对话时贬“祭祀弗用”的世俗音乐而崇“祭先王之庙”的祭祀音乐,正印证子夏说“弦歌诗颂”的“诗颂”指《颂》,此子夏所尚之“德音”(《荀子·非十二子》斥子夏是空矜而做作的“贱儒”)。
《别解》说“唱颂《诗》《书》”亦不妥,《诗》可唱但《书》不能唱,《诗》里的“颂”可颂但是《书》与一般诗篇不可“颂”,只有换成“唱诵《诗》《书》”方说得通,如(20)—(23)条所列。“颂”本训容或貌,名词,从“页[頁]”指面容。由“风雅颂”开始,“颂”就指“盛德之形容”,后来“颂”也作动词,表赞美盛德貌,如孔颖达疏《礼记》曰“颂,美盛德之形容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文心雕龙·颂赞》曰“颂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颂”有时或通“诵”,但系表歌颂、赞颂,“歌颂”实本“唱赞歌”之义,本于动宾结构之构词,颂指形容或颂歌;而“唱颂”一词的词法完全同“歌颂”,“唱颂”本是歌唱形容或颂歌之义。
(庚)“用合乎琴瑟音律的特定音调唱《诗》”(第30页,摘要)、“以合乎琴瑟音律的特定音调来歌唱”(第32页,第1段后)、“以特定的音调(合乎琴瑟音律的音调)诵《诗》”(第32页,第3段前)、“用特定的音调唱颂《诗》”(第32页,第3段后)……
辨:《别解》累云“合乎琴瑟音律的特定音调”、“特定的音调”等究竟指什么呢?怎么个音调或音律?“音调”一词,1996年版《现代汉语词典》释为“声音的高低”,1989年版《辞海》释为“狭义指有一定表现意义的短小旋律;广义指有特定风格的音乐语言”,1998年版《音乐百科词典》释为“一般指带有某种特征的几个连续进行的不同高度的音。如叫卖音调、劳动号子音调等等”。若蒋文的“音调”是指短小旋律类,则蒋文的“琴瑟音律”指琴瑟所奏旋律类。依据某种旋律地唱,这当然是歌唱了,而且一切歌唱实皆是如此,绝非只有唱经方如此——唱有一定的“文”或旋律,若被之管弦或配管弦乐则尤其显得生动或明显,如此而已。
注释:
[1]西方的music含今所谓的声乐、器乐,如释music为:Art of arranging the sounds of voice(s) or instrument(s) or both in a pleasing sequence or combination.(音乐是人声或器声或人器声以令人愉悦的一定次第或编合而组织成的艺术)–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Fouth edi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2]方述鑫等编著:《甲骨金文字典》,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版,第199页。
[3]今文字学界、音乐学界皆从清末罗振玉之说,认定甲骨文“”即“乐(樂)”字,然此释文实不能成立。“”或“”状表植物(“藥[药]”字由“”加“艸”而得,但“”被误定为从“”而得“藥”之“樂”部),然“”状实表建鼓,两字迥异。而“樂”上“白”符为该字要害,系木虡上之鼓状,不能省且古字从不省,此即建木架鼓状,是为建鼓,金文“”尤显其建鼓状(表鼓正鸣)。以字形、字法、字义等并观,两者绝非同一字,唐写本《说文》释“樂”为“象皷鼙之形;木,其虡也”及今本《说文》释“樂”为“象鼓鞞木虡也”实大体不谬,另见林桂榛《“乐”字形、字义综考与“音乐”用词源流考》等详论。
[4]〔法〕朗多尔米:《西方音乐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年版,第22页。
[5]蒋一民:《音乐美学》第一章,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页。
[6]“古人学歌以‘永’之一字为众妙之门,古人学舞以‘转’之一字为众妙之门。何也?所谓歌者,五声六律,千变万化,举要言之不过一气永长而已;所谓舞者,三迴九转,四纲八目,举要言之不过一体转旋而已。是知‘永’、‘转’二字,其众妙之门欤?今人学歌而不能永,学舞又不肯转,此所以失传也。”(朱载堉《乐律全书·六代小舞谱序》)
[7]清代释弘赞曰:“歌者,口出歌曲,所谓歌唱曲令也,长引其声咏之曰歌。《乐书》云:乐有歌,歌有曲,曲有词,所以诗言志,歌咏言。吟咏之有上下,如草木之有柯叶也。《尔雅》曰:声比于琴瑟曰歌,徒歌曰谣。谓无丝竹之类,独歌之也。《韩诗》曰:有章曲曰歌,无章曲曰谣。又咏诗曰歌,短歌谓之谣。《诗》注云:谣者,歌声之远闻也。故善歌者有含商吐角之音。《列子》云:秦青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是也。”(《沙弥律仪要略增注》卷上,《新纂续藏经》第60册)
[8]1989年缩印本《辞海》释“清唱”:歌声清脆明亮。李白《苏台览古》诗:“旧苑荒台杨柳新,菱歌清唱不胜春。”戏剧名词。不化妆的戏曲演唱形式。通常是一人独唱戏曲片段。也有数人唱整出戏的,俗称“清音桌”。旧时有专营清唱的茶馆和艺人。又明代用笛、笙伴奏唱“散曲”,也称清唱。
又释“清歌”:不用乐器伴奏的独唱。《晋书·乐志下》:“宋识善击节唱和,陈左善清歌。”清亮的歌声。王勃《三月上巳祓禊序》:“清歌绕梁,白云将红尘并落。”(第1077页)
[9]《梁启超全集》第9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5333页。
[10]朱自清:《中国歌谣》第二章,北京,作家出版社,1957年版,第14页。
[11]〔日〕大隈重信:《东西方文明之调和》,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2年版,第114页。
[12]详见《古文字诂林》第3册,李圃主编,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23-426页;《说文解字诂林》第2册(影印本),丁福保编纂,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67-868页。
[13]《梁启超全集》第7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3963页。
[14]〔古希腊〕柏拉图:《文艺对话集》,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61-63页。
[15]《中国提学使东游访问纪略》,《东方杂志》1906年12月号;转引自《中国近代音乐史料汇编:1840~1919》第92页,张静蔚编,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
[16]铃木米次郎:《〈唱歌教科书〉序》,1906年;转引自《中国近代音乐史料汇编:1840~1919》第150页。
[17]《孟子·离娄下》曰“先圣后圣、其揆一也”,《三国志》之《魏书》卷一一曰“兴治美俗、其揆一也”。
[18]《王国维哲学美学论文辑佚》,佛雏校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1页。
[19]《朱光潜全集》第4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45页。
[20]《蔡元培美学文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144页。
[21]王力:《汉语诗律学》,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62年版,第1-3页。
[22]林桂榛:《诵之、弦之、歌之、舞之──〈诗经选讲〉导读》,见confucius2000.com>林桂榛文集。
[23]孔安国:《孔子家语序》,今见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八十四、清严可均《全汉文》卷十三。
[24]据《家语》行文文辞等,笔者推测其或是在与《礼记》写成的相近年代写定的,系战国中晚期以来的行文风格,绝非春秋时代作品,非孔子亲炙弟子所写,乃口耳相传之孔子事迹、言行的后人写录文本(《孝经》亦为战国以来的行文)。由口传到初步文字编录,所历时间多,此间逸闻亦多,传述中附会或敷衍难免;初步成书后传抄中亦难免另有敷衍或增录,但王肃本与汉本实有直接渊源。
[25]张固也、赵灿良:《〈孔子家语〉分卷变迁考》,《孔子研究》2008年第2期。相关:宁镇疆:《英藏敦煌写本〈孔子家语〉的初步研究》,《故宫博物院院刊》2006年第2期;《孔子家语通解》(附出土资料与相关研究),杨朝明主编,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