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十年代文艺大众化的浪潮中,对朗诵诗的创作、研究与接受形成了一道靓丽的文学史风景。朱自清以其高度自觉的文学史意识与知识分子情怀,为朗诵诗的理论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表现出了一种既洞悉又抗拒的姿态,从而彰显了他独特的学术品格。他关于朗诵诗的理论成果大都收在民国三十七年(一九四八年)出版的文集《论雅俗共赏》中。具体来说,就是《序》、《论雅俗共赏》、《论百读不厌》、《论朗诵诗》、《美国的朗诵诗》、《常识的诗》、《诗与话》与《闻一多先生怎样走着中国文学的道路》八篇文章。在这本由十四篇(不含《序》——作者注)文章组成的自选集中,有一半左右的篇幅都或多或少涉及到了朗诵诗的理论建设,可见他晚年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大概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后一个自足的理论范畴,因此在朱自清的诗学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位置。
一、朗诵诗:独立的而非独占的
抗战爆发,救亡文学当仁不让地主宰了现代中国的文坛。分属不同流派、具有不同的艺术追求的作家在强烈的爱国主义情结的驱驰下,组成了文学界的统一战线,摒弃前嫌,同仇敌忾。在这次合流中,左翼作家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上近乎天然地延续了自身的现代性进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展了艺术个性,为日后现实主义成为新文学的主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处理具体的文学问题时,左翼作家更加游刃有余,他们的言说方式也自然而然地成为汇入主流话语中的最强劲的一道支流。在围绕朗诵诗展开的讨论中,许多批评家就“自觉”地赋予了这种新兴的诗歌体式以不仅是“独立”而且是“独占”的新诗史地位,同时扼杀了游离于时代“共名”之外的新诗发展的可能性。
作为文艺大众化的主要载体之一,朗诵诗不只是一种具有文学史意义的尝试,更是文学与现实政治合谋的结果。对此,无论是创作者、朗诵者还是研究者都没有讳言,相反,这是正是他们实现自我崇高化、凸显自身优越感的根本前提。在这种背景下,朗诵诗的政治性就成了讨论的核心问题。不过,朱自清却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他认为“焦点似乎应该放在朗诵诗的独立的地位或独占的地位上”,即“朗诵诗应该有独立的地位,不应该有独占的地位”。(《论朗诵诗》,第44页)
朱自清提出朗诵诗“应该有独立的地位”,针对的是当时文坛上一部分人的看法——“怀疑朗诵诗,觉得看来不是诗,至少不像诗,不像我们读过的那些诗。”(《论朗诵诗》,第45页)无论“不是”,还是“不像”,言外之意都是作为文本的朗诵诗并不符合既定的对新诗体式的想象。对此,朱自清有着清醒的认识,因为“这只是宣传的工具,而不是本身完整的艺术品。”(《论朗诵诗》,第45页)一方面,承认朗诵诗的工具性,即赋予其政治性在新诗艺术发展进程中以合法地位,这是他“与时俱进”的写照;另一方面,依据传统的新诗鉴赏标准,判定朗诵诗在艺术上的不完整性,这是他坚守的尊重自家阅读体验的底线。难能可贵的是,他既没有将自己的艺术直觉湮没在时代的洪流中,放弃自己的美学理想,让感情变得“粗糙”起来,也没有像一部分作家与评论家那样,固守传统的标准,无视朗诵诗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正是他的观点与两者之间的缝隙,使得朗诵诗能够拥有真正“独立的地位”。这是一种“了解之同情”的态度使然:“参加了几回朗诵会,听了许多朗诵,开始觉得听的诗歌跟看的诗歌确有不同之处;有时候一首诗看起来并不觉得好,听起来却觉得很好。”(《论朗诵诗》,第45页)朱自清并没有以自己的文学史观来裁决朗诵诗,而是不再简单地把“读”作为鉴赏新诗的唯一途径,引入了“听”的感知方式,把朗诵诗作为一种多维的艺术品来观审。朗诵诗的“独立的地位”就在于它是集合新诗人创作、朗诵者阅读、传递感情的静态文本与调动气氛的动态现场等诸多因素为一体的可以“读”、更可以“听”的新诗体式。他多次举到的一个例子便是闻一多“在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西南联合大学五四周的朗诵晚会上朗诵了艾青先生的《大堰河》,他的演戏的才能和低沉的声调让每一个词语渗透了大家。”(《闻一多先生怎样走着中国文学的道路》,第129页)朗诵诗《大堰河》的成功源自闻一多与艾青的“珠联璧合”,也得益于“大家”与他们的有机互动。这些都是传统新诗所不具备的艺术要素,也是考察朗诵诗必须认识到的对象。从这个角度讲,朗诵诗是“新诗中的新诗”。(《论朗诵诗》,第48页)
与此同时,针对“有些人似乎还要进一步给它争取独占的地位;那就是只让朗诵诗存在,只认朗诵诗是诗”(《论朗诵诗》,第54页),朱自清旗帜鲜明地表示:“不能够赞成这种‘罢黜百家’的作风;即使会有这一个时期,相信诗国终于不会那么狭小的。”(《论朗诵诗》,第54页)可以说,他是具有某种历史的预见性的。随着内战的爆发,朗诵诗在国统区再度兴起,并成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进步作家与青年学生同国民党政府进行抗争的主要的文艺形式之一,发挥了显著的历史作用。不过,以朗诵诗为代表的大众化文艺体式的地位的不断提高,也为建国后中国(大陆)文艺走向“一体化”埋下了伏笔。尤其是毛泽东文艺思想成为指导文艺发展的最高原则与唯一标准后,导致的后果之一便是朗诵诗之外的新诗体式在十七年与文革阶段的成就普遍不高。由此可见,朱自清反对朗诵诗享有“独占的地位”的姿态是何等重要,这也是他对知识分子道路思考的一翼。
二、新诗史视野中的朗诵诗
在朱自清看来,朗诵诗并不是兀然独立的文学现象,它与中国新诗的发展进程一脉相承,同时受到了世界进步文艺思潮的影响。这种定位较之强调现实政治对新诗体式的制约无疑更有理论深度。
新文学史上“雅俗共赏”的努力渊源有自,“抗战以来又有‘通俗化’运动,这个运动并已经转合大众化。‘通俗化’还分别雅俗,还是‘雅俗共赏’的路,大众化却更进一步要达到那没有雅俗之分,只有‘共赏’的局面。这大概也会是所谓由量变到质变罢。”(《论雅俗共赏》,第9页)朗诵诗的出现是对“雅俗共赏”阶段的一种超越。这种超越成功与否,或许可以讨论;然而,绝不应该据此贬低这种超越实践本身多具有的文学史价值。作为文艺大众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朗诵诗实现了新诗审美趣味“由量变到质变”的可能性。当然了,这是作者与读者合力的结果,因为“文艺作品的读者变了质了,作品本身也变了质了,意义和使命压下了趣味,认识和行动压下了快感。”(《论百读不厌》,第16页)抽离了具体的历史语境而对朗诵诗进行评说,这是不负责任地“捧杀”或者“骂杀”。朱自清从新诗史的角度对朗诵诗进行考察,其意义也就在于彰显了这种对研究对象的温润、体贴的学风。归根结底,他是“史料派”,而不是“史观派”。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赋予朗诵诗以客观评价的背后所隐含着的对诗性空间的拓展与对史思逻辑的经营。
朱自清注意到了朗诵诗与世界进步文艺思潮之间的联系。为此,他特别撰文推介了“美国的朗诵诗”与“常识的诗”,即达文鲍特的长诗《我的国家》与巴克尔夫人的诗文选集。在前者中,他看到了“朗诵诗原是要诉诸大众的,所以得特别写作——题材,语汇,声调,都得经过一番特别的选择。”(《美国的朗诵诗》,第55页)这对四十年代朗诵诗在保证政治性的前提下加强艺术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后者中,他拈出了“诗都短,寥寥的几句日常的语言,简直像会话。……诗都有格律,可是读来不觉,只觉得自然如话。”(《常识的诗》,第68页)这与新诗开创者关于“‘真正的白话诗’是要‘念’或说的”(《诗与话》,第79页)的观点遥相呼应,共同构成了朗诵诗形成与发展的理论资源。
把朗诵诗纳入新诗史的视野中,最关键的一点是把语言问题提高到了兼备政治性与艺术性的位置上来了。朱自清指出,朗诵诗的语言是“在‘大众’里成长的‘活的语言’。”(《诗与话》,第84页)这既是现实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诗人主观努力的方向。因为“朗诵诗是群众的诗,是集体的诗”(《论朗诵诗》,第46页),这就决定了诗人的艺术个性必须一方面服从于政治斗争,以“群众”与“集体”的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另一方面在时代的主流话语中探索出具有自家面貌的艺术道路,实现两者在更高的层面上的对话与统一。诗人的诗在“群众的诗”与“集体的诗”的面前,是可以充分发挥能动性,变被动为主动,变随波逐流为引领浪潮。这种转变的肯綮就是解决新诗语言的创造性转化的问题。“用老百姓说话的腔调来写作,要轻松不难,要活泼自然,也不太难,要沉着却难;加上老百姓的词汇,要沉着更难。”(《诗与话》,第80页)这大概是每一个具有艺术自律的致力于朗诵诗创作的新诗人都会遇到的问题。然而,所谓“大众化”的“大众”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就是以老百姓为主体的人民,并且“所谓现代的立场,按我的了解,可以说就是‘雅俗共赏’的立场,也可以说是偏重俗人或常人的立场,也可以说是近于人民的立场。”(《序》,第2页)应该持有“近于人民的立场”,这是时代给诗人的一份答卷。朱自清点破这一问题,实际上也道出了朗诵诗的现代性所在。在新诗史的视野中得出的这一结论,并不是为朗诵诗“盖棺定论”,而是为其进一步探索提供了一个更高的平台。
(《论雅俗共赏》,朱自清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12月第一版,1998年9月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