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引证超前,是指历时辞书某义项下所引的例证时代超前于该意义出现的时代,在其所引书证的时代该项意义还没有出现。学术界有一句行话:“说有易,说无难。”指出历时辞书引例滞后是“说有”的事,只要发现有例证早于该辞书所引例证的时代,就可以证明其所引例证滞后。而指出其引证超前是“说无”的事,需要在较大的资料范围内进行比对,才能发现在它所引书证的时代该义项还没有出现。我们利用《国学宝典》、《四库全书》两种较大型的电子语料检索系统,在超过十亿字次的历时语料范围内进行近于穷尽式的检索,发现某些历时辞书的词条有引证超前的现象。兹引例讨论之。
参 《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该词条下义项⑦“弹劾”义,首例引三国魏曹操《与和洽辩毛玠谤毁令》:“和侍中比求实之,所以不听,欲重参之耳。”经用上述两种电子语料检索,宋代以前文献中未见“参”有“弹劾”义用例。由“参”的“弹劾”义构成的复合词“参本”“参处”“参革”“参究”“参纠”“参论”“参奏”等,除“参核”在宋代文献中出现外,其它都在明代以后的文献中才见到用例。“参处”词形虽然在唐代文献中出现了,但是只有“参与处理”义的用例,“弹劾处分”义的用例也在明代文献中才见到。一般说来,由某一词素构成的复合词的出现要晚于该词素本身所产生的时代。由“参”的“弹劾”义构成的复合词多数在明代以后才见到用例,跟“参”的“弹劾”义在宋代才见到用例,发展理脉是一致的。词义必须以使用该词语的社会共同承认作为前提才能参与社会交际,不可能超越时代孤零零地存在,所以《汉大》该义项下所引首例身份可疑。查《三国志·魏书·和洽传》,相关文字为:“魏国既建,(和洽)为侍中。后有白毛玠谤毁太祖。太祖见近臣,怒甚。洽陈玠素行有本,求案实其事。罢朝,太祖令曰:‘今言事者白玠不但谤吾也,乃复为崔琰觖望,此损君臣恩义,妄为死友怨叹,殆不可忍也。昔萧、曹与高祖并起微贱,致功立勋。高祖每在屈笮,二相恭顺,臣道益彰,所以祚及后世也。和侍中比求实之,所以不听,欲重参之耳……所以不考,欲两全玠及言事者耳。”这一段文字背景是,有人告发毛玠背地毁谤曹操,和洽请求调查落实这件事。曹操不同意,说了上面所引的一段话。后人把这段话辑出来,作为曹操的一篇文章,题目叫作《与和洽辩毛玠谤毁令》。此“参”作“弹劾”解,不但跟该词义历史发展脉络不符,而且跟上下文义亦不符。弹劾是监察官的职责,曹操身为事实上的君主,不该从他口中说出“想要重重弹劾他(指毛玠)”的话;而且跟下文“欲两全玠及言事者”这句话的文义也不对。所以,这里的“参”还是“考虑”义。重,应音chóng。“重参之”即“再考虑考虑这件事”,是拒绝和洽意见的婉辞。
打量 《词源》1980年修订1版(以下版别同)该词条下义项②“估计;以为”义、《汉大》该词条下义项②“料想;估计”义,首例均引宋范成大《甘雨应祈》诗:“说与东江津吏道,打量今晚涨痕来。”“打量”的本义为“丈量、测量”,“料想、估计”是其引伸义,而且有相当程度的虚化(抽象)。一般说来,词义由实到虚会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演变过程。我们且看一下“打量”一词词义历史演变的情形。“打量”在宋代初年文献中始见到用例。欧阳修《归田録》卷下列举“今世俗言语之讹”的现象时,举出的例子有:“以丈尺量地曰打量,举手试眼之昏明曰打试。”说明“打”的“丈量”义当时刚产生不久,否则欧阳修不会把它作为“今世俗言语之讹”的怪现象而列举出来。在宋代文献中,我们可以比较容易地找到“打量”为“丈量、测量”义的例子。比如批评它为“世俗言语之讹”的欧阳修本人就不止一次地使用过。也可以找到其它以“打”的“丈量、测量”义作词素构成复合词的用例。比如赵升《朝野类要》卷五:“库务差遣人及投军人,须远视目力,喝其指数,谓之打视。”周密《癸辛杂识续集》卷下:“其后官司打勘没官田土,则贾相所舍寺中万三千亩正在数中。”此外还见到了“打”为“检查、查对”义的复合词的例子。如赵必 《吟社递至诗巻足十四韵以答之》:“无贽谒梅花,一诗我破戒。春风如打勘,具有案巻在。”此例说明“打”的“丈量、测量”义外延已经扩大了。但是直到清代中期以前,我们还没有发现“打量”为“料想、估计”义的用例。在明代文献中,有一处“打”作“察看、目测”义的复合词的用例:《醒世恒言》卷三十七:“众人见他自称为大财主,都忍不住笑,把他上下打料。”这应该是“打”从“丈量、测量”义向“料想、估计”义变化的中间环节。所以我们在清代中期文献中见到“打量”为“料想、估计”义的用例出现时,不会感到有什么不妥当之处。而范成大《甘雨应祈》诗的一个例子孤零零地立于宋代,不能不让人起疑。查原诗,前两句为:“高田一雨免飞埃,上水纲船亦可催。”全诗意思是:久旱水浅,上水的“纲船”(运送大宗货物的船队)不能通过。如今祈雨有验,不但高田得“免飞埃”,河水也涨上来了。作者让管理东江水道的小吏去丈量水痕涨了多少,好通知上水纲船通过。所以此“打量”还是“丈量”义。量,应音liáng,而不是《汉大》给出的注音liang。
八字 《汉大》该词条下义项①释作:“星命家以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各配以天干地支,每项两个字,合称八字。”首例引唐吴融《送策上人》诗:“八字如相许,终辞尺组寻。”唐代星命尚无“八字”说,前代已有多人指出过。如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李虚中以人生月日所直日辰干支衰胜王相,推人祸福死生,百不失一……虚中命术不用生时,今之阅命乃并与时参考,宜其尤精。”按,此说本唐韩愈《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李虚中)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直日辰支干,相生胜衰死王相,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辄先处其年时,百不失一二。”而今传《李虚中命书》(《四库全书》本)中有“四柱者,胎(按,指受胎时间)月日时”字样,可见当时并非不用时,其说有不谨处。但是用生辰“八字”来推命,唐代文献中确实未见使用,在宋代文献中才开始见到用例。一般认为用生辰“八字”推命是宋人徐子平所创,以至把它称之为“子平术”,这在文献记载方面是可以得到支持的。所以吴融诗中的“八字”,不会是星命家用以推命的生辰八字。那么它指的是什么呢?《汉大》所引吴融的诗是一首赠僧人的诗,根据“同类相征”的原则,查他相同题材的作品,发现吴融另有一首同是赠僧人的诗《寄贯休上人》,里面也提到“八字”:“别来如梦亦如云,八字微言不复闻。”两诗相较,可知八字乃指八字微言。八字微言又指什么?再查吴融生存时代以前的跟僧人有关的文献中有关“八字”的记载。查得唐白居易有《八渐偈》诗,其序云:“贞元十九年秋八月,有大师曰凝公,迁化于东都圣善寺钵塔院。越明年二月,有东来客白居易作《八渐偈》,偈六句四言,以讃之。初居易常求心要于师,师赐我八言焉:曰观,曰觉,曰定,曰慧,曰眀,曰通,曰济,曰舍。”八字微言应即指此。吴融二诗用此典故,以白居易自况,把策上人、贯休上人比作凝禅师。前一首诗说,策上人如果以八字微言相许,他不惜辞官追寻;后一首诗说,跟贯休上人别后,再听不到他的偈言了。吴融生存时代以前的佛教经典中亦有佛说“八字偈言”或“八字真言”的记载。如《贤愚经》卷一三所云“耶罗罗婆奢沙娑呵”,《文殊师利问经·字母品》所云“跛罗婆阇伽他舍沙”等。《贤愚经》谓佛的化身说此偈语时,“天地大动,无云而雨。”把吴融诗所说的八字或八字微言看成是佛说八字偈,也能说得通,但是不如看作用白居易典更贴合人物身份。
白打 《词源》该词条下义项①释作:“蹴鞠戏名。两人对踢为白打,三人角踢为官场,胜者有采。”《汉大》该词条下义项①释作:“古代蹴鞠戏的一种形式。”首例均引唐王建《宫词》“寒食内人长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词源》的释义本自明王志坚《表异录·言动》:“白打,蹴鞠戏也。两人对踢为白打,三人角踢为官场。”《汉大》则把这段文字引来作为辅证。我们先看历史文献中有关这个词的解释文字:《说郛》卷四十一下引宋陆游《老学庵续笔记》:“余在蜀,见东坡先生手书一轴,曰:‘黄幡绰告明皇,求作白打使,此官亦快人意哉!’味东坡语,似以白打为抟击之意。然王建《宫词》云:‘寒食内人长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则白打似是博戏耳。”元宋褧《先兄正献公坟所寒食三首》之一:“远岫清听雨,高坟白打钱。”把白打钱认作白纸钱,《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已辨其“非纸钱也”。明王世贞《宛委馀编》卷十四:“白打,宫中斗戏也。”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三十一:“白打,徒博也。武艺共十八般……十八白打。”杨慎《丹铅馀录》卷三:“白打,钱戏名。”方以智《通雅》卷三五:“内戏曰白打。”可见从宋代开始人们对唐代诗文中出现的“白打”是什么意思就已经悬悬然费猜解了,并非象《词源》和《汉大》所给出的解释那般确定。“白打”作为蹴鞠名目,史有明文(按,《词源》和《汉大》引文偏晚,最早的释文见于宋汪云程《蹴鞠谱》:“二人场户:每人两踢曰打二,曳开大踢为白打。”),这是无可怀疑的。但是可怀疑的是:一、作为蹴鞠名目的白打在宋代文献中才出现,这种后时的意义能不能涵盖先时(唐五代)文献中“白打”的意思?二、为什么把蹴鞠戏中两人对踢(准确说法应该是“二人曳开大踢”)称作“白打”?这里的“白”和“打”是什么意思?跟蹴鞠(踢球)在字面上有什么联系?除上引王建《宫词》一例外,“白打”在唐五代文献中还有二例:韦庄《长安清明》:“内宫初赐清明火,上相先分白打钱。”《太平广记》卷二四九引侯白《启颜录》:“唐封抱一任益州九陇尉,与同列戏白打赌钱。”王建和韦庄的诗分别写到寒食和清明,应当是跟寒食或清明节令活动相关(所以宋褧才会产生“上坟纸钱”的错误联想)。《初学记》卷四引《荆楚岁时记》:“寒食……打球。”《旧唐书·德宗记》:“(贞元元年)寒食节,上与诸将击鞠于内殿。”《新唐书·杨汉公传》:“会寒食晏近臣,帝自击球为乐。”宋钱易《南部新书》卷二:“(唐代)每岁寒食……新进士则于月灯阁置打球之宴。”可知打球(击鞠)在唐代是寒食或清明的一项节令活动。“白打”的“打”应该指打球。那么“白”又是什么意思呢?王建另一首《宫词》也说到寒食打球,文字是:“殿前铺设两边楼,寒食宫人步打球。”步打球,即徒步打球。唐代说打球,一般指打马球(或乘驴,称驴鞠)。如元稹《进马状》:“同州防御乌马一匹,八岁,堪打球及猎。”封演《封氏闻见记》卷六:“开元天宝中,元宗数御楼观打球为事。能者左萦右拂,盘旋宛转,殊可观,然马或奔逸,时致伤毙。”不乘马,徒步打球,则称步打。宋江少虞《事实类苑·蹴鞠》:“今有步打、徒打,不徒则马打。”李之仪《绝句七首》之二:“万腔腰鼓打梁州,舞罢还催步打球。更借缠头三百万,阿奴要辙第三筹。”我们认为“白打”即“步打”。“白打”的“白”指不用马,虽然尚未徒手(持球杖),但是徒了步,没有了马匹的凭借,故也可称“白”。这就是我们说“白打”即是“步打”的理由。②打马球需要场地、经过调教的马匹、骑手等条件,而徒步打则没有上述种种限制,两个人就可以玩起来,所以可作为二人赌胜的手段,无怪乎不惯骑乘的宫女们乐于寒食步(白)打球。据宋曾慥《类说》卷十二引《纪异录》:“(后唐)庄宗召孟知祥镇成都。先是蜀人打球,一棒便入湖子者为猛入,语讹为孟入,得荫一筹。”熊克《中兴小记》卷五引《闲居录》:“京师里巷作打球戏,以一击入窠者为胜,谓之孟入。”似是以最少杆数击球入洞(坑)者胜,类似今天的高尔夫,我们可以推想它的形式是“曳开长打”。根据以上所述,我们大致可以做出这样的归纳:唐代“白打”指步打球。白,徒(步)也;打,击也。常用于二人对博赌胜,博胜的钱称白打钱。白打的形式可能是二人曳开长打。打球(击鞠)和蹴鞠相关点很多,古人常混着说,所以“白打”被宋人借来做蹴鞠戏二人曳开大踢的名目。这样就可以理解二人蹴鞠之戏为什么被称作“白打”了,也可以知道“蹴鞠戏名”或“古代蹴鞠戏的一种形式”这样的后时解释是管不住唐人的“白打”这个先时词语的。
最后说明两点:以上所说的各种看法只是就我们所检索到的资料范围而言,历史典籍浩繁,未检到的文献多多,尤其是最能反映语言历史变化真貌的口语性文献缺失尤多,得出的结论不一定那么准确。即使就检索到的文献而言,由于版本选择、录入、校对、检索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差错,也会有失实之处。以上种种,读者若有发现,敬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