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召南·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这首诗历来一直被认为是“淫奔”之诗,现在有些人认为是“偷情诗”,比如有位自称读诗经“思无邪”的作家说:“《野有死麇》坦白来说不是爱情诗,而是偷情诗。”这一名称极不恰当,“偷情”之“偷”是什么意思?如果是各自都有婚姻或爱情归属者在本分以外谈情说爱,这才算是“偷情”。而本诗中的“怀春”之女与“吉士”之间不存在“偷情”,他们之间只有纯真而原始的爱情。既然“偷情诗”这一名称不恰当,那么“淫奔”之说也不正确。为什么?这首诗描写的是男女双方在“桑中”的幽会情景,并非是有妇之夫与有夫之妇的胡来,人家是正当谈恋爱,初尝了爱情的禁果,这在上古礼制中是特许的。“思无邪”的意思就是告诉人们,欣赏这首诗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设身处地站在主人公的位置上正确评价,不要胡乱安插一些社会道德的评判。
为什么说桑中之会在上古时代是合礼的?据《礼记》说,西周时期(其实,这一习俗在原始社会早就存在,现在部分少数民族还有试婚、走婚的习俗,与此相类。)如果女子年满二十岁,男子年满三十岁,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结婚的,允许在每年的仲春(现在民间还有“二月二”的节日)或暮春(“三月三”)在特定的地方“桑中”或“桑间”自由结合,不用媒妁之言,抓紧定下亲事,结婚成家。这显示了礼教慈悲济世、怜悯众庶的深刻用意。更重要的是,农业社会发展生产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口,这可是最关键的大事,与伤不伤风化比起来,孰重孰轻,智者自明。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这里的“怀春”并非是现代汉语所解释的春情脉脉的意思,而是指这个女子超过了正常的婚嫁年龄,一年四季都在惦念“仲春”的事,因为礼制明确规定,在其他季节是不允许发生“桑中之约”的,只有春天是个特许的季节。自称开放自由的现代人,不要觉得自己所处的社会优于上古时期,人家是名正言顺、合礼合理、合法合情,而现代人只能“偷情”,像做贼一样,还反过来嘲笑古代人。试比较一番,谁更可怜?
诗的第一段是初春或其他季节男女双方对于“仲春”的预约,“诱”字并非是“勾引”、“引诱”等,而是约会的意思。因这个男子是“吉士”,是个善良的小伙子。他知道这女子跟自己一样,马上要成“剩男”、“剩女”了,所谓同病相怜,同气相求,是很自然的事。
第二段正式进入“仲春”的约会。古人解说此诗时说“恶其无礼”,以我看来,“白茅纯束”就是暗指有礼,也合礼制。最后一段是男女“桑间”之乐的特写,既然礼法允许人家自由恋爱,那么该发生的一定会发生,不必后来古板的礼教腐儒来惊叹或指责。只有没有删除此诗的孔子本人才能真正读懂这首诗的意义,因为他首先想到的是圣人制定这种特殊礼制的良苦用心:“穷理尽性以致于命”(读经时一定要时刻记住这句话),而且一再谆告后人“思无邪”,不要胡乱发挥了。
现在经常外出旅游的人都知道,有些少数民族还有试婚习俗,大家都觉得很正常,很少有人感到惊奇。可为什么对这首诗却要大惊小怪呢?
据我揣测,上古时候的仲春“桑间之约”(二月二)是为初恋的年轻人特设,而暮春“桑间之约”(三月三)则为部落之间的“借种”而特设,都有明确的目的,“偷情”或“淫奔”次之,关键是为人口繁殖和人种优化所设想。古代人没有现代人这么潇洒,他们结婚为了增加人口发展农业,是为了活命,一个人没法生产;现代人结婚的首要因素并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解决寂寞的生理问题,独身主义者的存在能证明这个事实。
另外,有些许人初读此诗,蓦然惊喜,自己感觉于千古之外找到了一种心灵的共鸣,把自己背叛配偶的“偷情”理念和行为与人家的“桑间之乐”等同起来,为自己的自由化寻找精神的支柱,而且自认为找到了古典的源头。其实,当他们品读这首诗时,应该经过比较生发惭愧的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