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隋至清,科举考试制度在中国存在了1300多年。近人在审视这项制度时,多指责它对贫家子弟的排斥,揶揄八股时文耗士子精力于浮文,讥讽登科仕进之人不识兵刑钱谷为何事。对于从这套制度中艰难竞奔、脱颖而出的状元,往往持鄙夷的态度,认为他们有虚名而无实学。笔者考察了清代百余名廷试首冠之士,透过对他们家世、学历、政绩、才识的分析,可以使我们对这项在世界上都曾很有影响的取士选官制度有一些更具体的认识。
家世出身与竞争机制
清代的会、殿试,始于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止于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科,共举行112次。由于顺治九年壬辰科和顺治十二年乙未科为满、汉分榜,每科有两名状元,故112科中,共取一甲进士114名。
清代科举报考,例有一定限制。籍贯无误,家世清白,非出身倡、优、隶、皂之家,未居父母之丧者,方准应试。除此之外,上自仕宦之家,下至寒微之士,均可报考。当然,求学读书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家境过于贫寒,自然无力攻读应试,但这并非政府规定的报考条件。由于是公平竞争,许多寒微之士就是通过勤学苦读,取得了功名。
中国封建社会主要由两大等级构成。帝王、贵族、官僚拥有世袭、封爵、仕籍等一般平民多不能拥有的特权,属于“官等级”。各种生产者、未入仕的读书人,即所谓士农工商,属于“民等级”。笔者稽诸史料,查考出了清代57名状元的家世出身,依据他们父辈以来的社会地位,可分为三种类型,其情况是:第一类,仕宦家庭出身。凡父辈有举人以上功名曾充任知县以上官职者,属于此类。在封建社会里,他们属于官等级。这类家庭出身者有29人,占51%。其中大臣(包括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部院大臣、总督、巡抚)的子弟,不足10人。第二类,士人家庭出身。凡父辈虽为读书人,但无功名及官职者,属于此类。其中有的家境十分贫困,称为寒士之家。这类出身者有20人,占35%。第三类,其他家庭出身,如商人、农民等。他们的家境贫富不一。这类出身者有8人,占14%。这第二、第三类家庭出身的人,属于民等级。换言之,在57名状元里出身于“民等级”的占49%。
在科举时代,元魁鼎甲极难获中,士人莫不以独占鳌头为殊荣。仕宦人家子弟在物质与文化方面拥有种种有利条件,在角逐中无疑处于优势地位。即使如此,普通士人与其他家庭出身的人,由于才智卓绝和勤勉超人,在清代状元中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如王杰、洪钧、刘春霖等,都是出身寒门而卓然举首的典型。王杰早年丧父,靠抄写收入养母,艰苦备尝;洪钧少时家贫,曾令习贾;刘春霖出身贫农,日间务农,晚上苦读,深夜饥肠辘辘,曾私取邻居晾晒的酱曲充饥。这些事实,充分表现了科举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不拘门第、均等竞争、公开考试、优胜劣汰。
科举制自实行时起,便伴有一些弊端。泊乎清代,法久弊多。但清廷为了甄拔寒俊、遴选真才,采取了严禁营私舞弊、严格科场纪律、裁抑大臣子弟、屡兴科场之狱等诸多措施。清初,达官世族子弟中试者独多,引起了最高统治者的注意,除临时加以裁抑外,还制定官、民分卷法,分额取中。并有科场回避条例,防范日严。唐宋时期,科场案少且处罚轻,不过革职、降秩而已。清代迭兴科场案,对违法者往往处以极刑,且殃及亲属。如顺治丁酉乡试一案,斩考官7人,流放100余人。惟其如此,才基本上维护了科举选士的公正原则。所以,魏源称科举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公”。梁启超说:“科举,法之最善者也”、“科举为升平世之政”。
夺魁年龄与八股制义
清代历科状元廷试首冠时的年龄是多大?在目前能查到的66人的情况中,岁数最小的是于敏中和戴衢亨,均为24岁;最大的是王式丹,59岁。在26岁至45岁之间抡元者最多,占86.3%,平均夺魁年龄是35岁。有人统计过,古今中外千余名科学家作出重大贡献的“最佳年龄区”是25岁至45岁,首次贡献的最佳成名年龄在33岁左右。这与清代状元的情况有惊人的相似!我们也统计了60余名状元的寿命,其中最短的是邹忠倚,年龄32岁;最长的是张之万,年龄87岁,平均寿命是63.3岁。换言之,这些状元一生中要把半数以上的时光用于接受启蒙教育、研讨历史典籍、增进书法技巧和掌握应试程式等方面,代价是相当可观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古代士子在掌握文化典籍方面有特殊的难处。汉字结构复杂、数量繁多,需要通晓文字、训诂、音韵学。中国文化典籍浩繁,门类卷帙可观,迫使一些人青少年时代的精力皆专注于此。故凡涉及中华古典文化的学问,研习者负担皆重。另一方面,毋庸置疑,也和八股制艺虚耗士子大量精力有关。清代读书人往往从十二三岁就开始学习八股文,因为它是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的文体。这种文体是将经义、策论、诗赋融合在一起,在六七百字的一篇文章内,既考查应试者对儒经的熟悉程度,又考察其文字表达能力。由于每篇试文分为八股,每股的文句形式与内容均有特定的要求,就便于考官迅速判断应试人水平的高低。所以,八股文是科举时代一种比较成熟的标准化试卷模式。但是,世界上没有无弊之法,八股文行之愈久弊端愈多。这种程式,掌握起来费时费力,入仕后又全然无用。更有舍弃根本之学,心术变坏者。故许多有识之士,对它进行过猛烈抨击。顾炎武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清代状元及万千举子都曾为这种科场应对文字而呕心沥血,着实令人扼腕叹息!
政事德行与儒家教育
儒士阶层内部有不同的流品,一些人得势以后,衣冠禽兽,虐政害民,史称这类是“伪儒”、“小人儒”。但总的来说,由于儒家长期“尊德行、道问学”的教育,修齐治平、经邦济世的观念对他们有很深的影响,相当一批人能体察民情、重视名节、博学多识、干练通达,将这些人源源不断地补充到各级政府机构中去,并使之不断流动,当然有裨于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得士者昌”作为重要信条。
考察历史上殿试夺魁者的情况,可以得到这个问题的部分证明,状元三年必有一人,但其人必须有功业文章,事迹方得流传。笔者统计了15种史籍,有近半数清代状元的传记可以查到,说明他们在当时有一定的影响。清制,殿试传胪以后,一甲一名进士例授修撰之职,官居六品,这是每个状元的殊荣,以后多数可升至四、五品。升为三品以上大员,参与中枢机要的,为数亦不算少。据统计,清代殿撰官至内阁大学士,即所谓“状元宰相”者,前后有14人;简充军机大臣者,有7人;任总督、巡抚者,有9人。这当中,如徐元文、于敏中、毕沅、王杰、潘世恩、张之万、翁同铄、孙家鼐、洪钧等人,都是清代名臣,为史家所熟知。而张謇、骆成骧、王寿彭、刘春霖等人,则是在中国近代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人物。还有如彭定求、钱维城、金榜、吴其溶、陈沅、陆润庠等人,在经史著述、诗词书画方面,有很高的成就。
民国初年,有位经历过科举考试的齐如山先生撰写了《中国的科名》一书,他毫不留情地讥评了科举考试的种种弊端与丑闻陋习,但在书的结论中却郑重地说:“科举考试,是一种很好的制度。不过有极大的一种短处,就是行之数百年而未能改动,永远以八股取士。所以同、光以后,西洋科学传至中国,有许多有识之士,才知道这种考试法是没有用的,便反对起来。其实错的是考试的内容,不是考试的方式。”确实,以空疏无用的八股制义取士,理应抛入历史的垃圾箱,但用公平考试的方法甄拔士人,则应该说是历史的必择之路。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审,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典志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