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先秦儒家以古史传说为基础,形成了一系列有关先秦古史的思想学说。经过逐世层累,一些传说被当成历史事实,儒家的相关主张也对秦汉以来的中国历史产生重大影响。剥开儒化古史,可窥见先秦古史的本来面目;透过儒化古史,先秦儒家的思想特质亦可得以展现。剖析古史儒化现象既可寓儒学思想研究于古史之中,也可为我国文明起源与早期国家研究开辟新路。
【关键词】先秦古史 逐世层累 儒化
近代以来,古史儒化现象颇受学术界关注,先秦史研究整体上也呈去儒学化之态势。然而,古史儒化现象并非仅为先秦史领域中的个别话题,它既关乎古史重建,也是审视中国历史一个重要视角,故仍需进一步研究。本文通过分析井田制、禅让制观念形成和衍变的具体过程,梳理先秦儒家儒化古史的基本理路,细究古史儒化的内在成因与外在表现,并藉此剖析古史儒化现象对早期国家研究及儒学思想研究的作用与影响。
一
古史儒化现象与先秦儒家借用历史资源建构、夯实自身思想主张的思路关系密切。春秋以来,周礼崩坏,王官典籍流散民间,诸子之学因此勃兴。孔子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1],毕生以恢复周礼为己任,将文、武、周公视为楷模,并借整理六经以寓褒贬,开辟了儒化古史之先河。战国时,诸子纷纷“著书言治之事,以干世主。”[2]子思、孟子等人专事于借古讽今,利用古史传说构建儒化古史。战国后期的儒家更是对古史进行了体系化的改造,除进一步儒化上古之书外,还编写《周礼》等典籍,坐实儒化古史。因缺乏系统的文献依据,今天的人们已无法全面了解先秦儒家改造古史的具体过程和整体面貌,但从结果上看,至今仍然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先秦时期重要的典章制度,如井田制、禅让制等,就是先秦儒家在古史传说的基础上杜撰而成的,先秦儒家儒化古史的一些言论最终以文本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对秦汉以来的中国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春秋战国之时,诸子往往感叹因“文献不足”[3],上古之事渺遥而无迹可循,即便是被视为西周土地制度核心内容的井田制,也没有战国之前的文献可查。滕文公曾派人向孟子询问“井地”之事,孟子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此其大略也。”[4]这是先秦文献中记载井田制最全面的文字,后儒相关言论基本依循孟子而来,如《春秋谷梁传.宣公十五年》载,“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经过战国及汉初儒家的进一步阐扬,井田制被视为仁政典范,不仅被坐实,源起时间还被上推至唐虞之时。两汉时期,反秦情绪甚浓,儒家往往将井田制视为三代之治的典范。王莽托古改制,指斥“坏圣制,废井田”为“无道”秦制,“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5]王莽改制以失败告终,但这并没有影响后儒对井田制的正面评价,东汉儒生仍以“荡亡秦之俗,遵先圣之风,弃苟全之政,蹈稽古之踪,复五等之爵,立井田之制”[6]为施政榜样。《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云:“周有井田之制,秦有阡陌之法。”“阡陌”坏“井田”,指代的即是秦制代周制。清雍正年间,为解决无业或犯罪八旗兵丁的生计问题,下令在直隶行省利用余田开设“井田”,作为八旗“养赡之地”,“挑选一百户,前往种地,每户授田百亩。凡八百亩为私田,百亩为公田。共力同养公田。”[7]雍正的实验似乎取得了一些成效[8],不过,其在政治上比附所谓唐虞盛世的意义远大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近代以来,古史研究日趋科学化、理性化。疑古思潮兴起后,中国人的古史观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很多不合史实的立论、观念纷纷瓦解。然而,井田制仍然曾被很多学者认为是确实存在过的上古之制,且一直是史学界重点研究的重大课题。翦伯赞先生认为,“井田制的主要内容是把土地划为方块,井田之中,有公田,也有私田。……所谓井田制,实质上就是劳役地租制。”[9]范文澜先生说:“所谓耕公田,就是领受私田的农夫,在领主的田上进行着无报酬的劳作,向领主缴纳力役地租。”[10]金景芳先生认为,井田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进入阶级社会后,井田制虽仍保留,但其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11]赵俪生先生认为,井田制并非土地国有制,它是公社的土地所有制。[12]田昌五先生承续郭沫若先生的看法,认为井田制是一种计算赋役的制度,类似于后世的“提封田”,并非是一种土地所有制。[13]朱绍侯先生主编的《中国古代史》一书认为,井田制为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14]上述学者虽对井田制有不同理解,但都认为井田制曾经存在过。
禅让制是在春秋战国禅让学说的基础上衍生而成的,也包含有儒化古史的成分。儒家禅让学说当滥觞于春秋中后期。《论语。颜渊》云:“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论语·尧曰》亦云:“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上述史料虽未直接明言禅让,但“选于众”、“舜亦以命禹”等语,显然包含有禅让之意。新出战国竹书《唐虞之道》、《子羔》、《容成氏》皆言及禅让学说,学术界对这些竹书的学派属性多有争议[15]。学者们一般都认为《唐虞之道》当为儒家作品。该文明确将禅让制度与“利天下”的观念联系起来,篇首云:“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利天下而弗利也,仁之至也。”[16]这篇出土文献将孔子仁学主张与禅让学说结合起来,系统阐发了春秋战国之际儒家的禅让观。战国时期,儒家对禅让学说的态度发生变化,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孟子进一步发挥儒家禅让学说,并将其形而上化,认为尧舜禅让是“天”的旨意。《孟子·万章上》云:“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荀子明确反对禅让,《荀子·正论》云:“世俗之为说者曰:‘尧、舜擅让。’是不然。”需要指出的是,禅让学说并非仅出于儒家,战国墨家似乎更执着于禅让。《墨子·尚贤中》云:“古者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尧得之服泽之阳,举以为天子,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反对禅让主张的也并非仅为荀子,战国法家反对禅让说,《韩非子·忠孝》一文从“入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出发,提出“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弒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此外,古本《竹书纪年》云:“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总之,无论赞同或反对,“‘禅让说’在战国时期的盛行则是一个确然的思想事实”[17]。
和井田制一样,近现代史学家大都肯定禅让制的真实性。范文澜先生认为,“‘禅让’帝位的故事,在传子制度实行已久的周朝,不容有人无端发此奇想,其为远古遗留下来的史实,大致可信。”[18]王玉哲先生认为战国诸子皆有尧、舜禅让的记述,“可见尧、舜的禅让制度,是晚周人一致的传说,必有部分史实根据,而不会完全出于向壁虚造。”[19]王先生还认为,先秦诸子有关尧、舜、禹“禅让”与“篡夺”两种传说并存的现象,是“部落酋长由‘传贤’制转变为‘传子’制过渡阶段真实的反映。”[20]朱绍侯先生主编的《中国古代史》也认为我国原始社会后期一度盛行民主选举首领的禅让制,但变禅让为世袭的斗争在这一时期也愈演愈烈。[21]
二
儒化古史像蒙在古史上的一块布,遮蔽了古史的原来面目。尽管近代以来去儒学化是古史研究的总体方向,但一些由儒家思想学说演化而成的所谓“历史事实”,仍然被当作真实的古史来看待。因此,剥开儒化古史、研究古史本来面目仍是当前先秦史研究的重要任务。
当然,我们应当看到学术界针对这一问题已展开了“去蔽”式的研探。
就井田制而言,王玉哲先生就认为,“孟子不是历史家,而是政治思想家,他的井田论虽然说是周制,也难免有些托古改制的成分。”[22]王先生将孟子的相关言论称之为“井田论”,并指出其中有“托古改制”的成分,已从侧面否定了孟子井田论有其确凿的历史根据。沈长云先生认为,孟子所谓的“井田制”,含有一些古代田制的史影,“如说西周存在着公田与私田的划分,农夫共同耕作公田,公事毕而后治私事,但说西周农夫按个体家庭划分,每个家庭接受国家授予的100亩田,则明显是以战国时事来说西周,是不符合史实的。西周不存在国家授田制,也未发展到个体小农经营的阶段。”[23]赵世超先生明确认为西周不存在井田制,“孟子‘井田’说赖以建立的前提是个体劳动普遍化;只有个体劳动已经成为可能,才会出现‘八家各私百亩’的事实。”[24]他还认为西周尚不具备个体劳动的条件,土地以王有制或国有制名义下实施家族共有,劳作方式也为家族共耕,不存在个体私耕,所谓“藉田”,也并非在每井百亩的场合集中进行,故西周并不存在井田制。[25]
笔者认为井田制是先秦儒家均平思想在历史上的投影。孔子曾云:“不患寡而患不均”[26]。首倡儒家均平思想。孟子进一步阐扬孔子这一主张,并借滕文公派毕战询问“井地”一事,将儒家均平思想置人他所理解的西周田制中。经过战国、秦汉儒家的进一步阐扬,孟子的“井地说”衍化为西周土地制度的核心内容,而近现代绝大多数学者支持儒家陈说,足以说明儒化古史影响之深刻。夏商西周时期,血亲大家族既是政治单元,也是一个经济单元,家族成员聚族而居,在家族长的带领下,共同劳动,同共享用劳动成果,家族内部虽有高低贵贱之分,但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经济地位上的均平状态。春秋战国以来,随着礼乐制度的瓦解,铁器的出现和个体劳动的普及,以及战争导致人口离散状况的加剧,家族成员聚族而居的状态逐步瓦解,经济上的均平状态被打破,贫富分化已然出现,且成为导致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孟子向往“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27]的均平社会,并认为“仁政必自经界始”,因为“经界不正”,则“井地不钧,谷禄不平”;“经界既正”,则“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28]藉此,孟子把战国时期的国家授田制、公私田之分、“一夫百亩”及“藉田”之制反推至西周,为儒家均平思想建构基于儒化古史基础上的合法性。
井田制是孟子“托古改制”的产物,并不是历史事实。王莽曾视之为“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29],恢复井田制的结果却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30],以至政权崩溃。北宋儒家张载曾实验过井田,也以失败告终,上揭清初为解决八旗兵丁生计而施行的所谓井田之制,实际上是皇权标榜德政的一个招牌,最终也落了个不了了之的下场。这都说明井田制是孟子迂阔而不切实际的想法,蕴含其中的儒家均平思想也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空想性质。
顾颉刚先生曾在《古史辨·自序》中说:“《诗经》和《尚书》(除首数篇)中全没有说到尧舜,似乎不曾知道有他们似的;《论语》中有他们了,但还没有清楚的事实;到《尧典》中,他们的德行政事才灿然大备了。因为得到了这一个指示,所以在我的意思中觉得禹是西周时就有的,尧舜是到春秋末年才起来的。”[31]先秦儒家通过逐世层累的方式,利用古史传说推衍出尧、舜、禹等贤君明主的诸多事迹,并围绕上古人物的相关传说杜撰出诸如禅让制等的典章制度,其目的在于利用儒化古史夯实其思想主张。显然,禅让传说与禅让学说是两回事,前者是一种历史传说,而后者是指有关禅让的学说。禅让传说的起源要比禅让学说早,它既不起源于儒,也不起源于墨家,而是“源于先民们不断重复的历史记忆”。[32]
战国时,禅让学说曾对当时的各国政治产生过一定影响。如《吕氏春秋·不屈》载,魏惠王曾欲传国于惠施。《战国策·魏策二》载,魏将公孙衍曾鼓动史举游说魏襄王禅位于张仪。最著名的禅让事件当属公元前316年燕王哙的“让国”。据《战国策·燕策一》和《史记·燕召公世家》记载,燕王哙将王位禅让给子之,引起内乱、外患,燕国将军市被和太子平攻击子之,中山、齐国趁机进兵攻打燕国。1974—1978年发现的河北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云:“适遭燕君子哙不顾大义,不口诸侯,而臣主易位,以内绝召公之业,乏其先王之祭祀,外之则将使上觐于天子之庙,而退与诸侯齿长于会同,则上逆于天,下不顺于人也,寡人非之。”[33]这说明当时各国对燕王哙的禅让之举甚为反感。最终,子之为齐国所擒,赵国送燕国公子职人燕为王。笔者认为,随着血亲贵族宗法政治的衰落、兼并战争中,出身卑微、战功显赫者日益受到统治者青睐,一些学派趁势提出“贤人”政治观,并结合古史传说,发明禅让学说,以迎合时代情势。然而,当这一学说遭遇复杂的政治斗争之时,蕴含其中的政治哲学不得不让位于实际的权力博弈,正如吕思勉先生所言,“先秦诸子之文,言尧、舜禅让,有类于后世争夺相杀之事者甚多。然皆为寓言。”[34]
尽管如此,战国儒家还是在禅让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衍生出所谓的禅让制,将“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克谐,以孝燕燕,义不格奸”,“厘降二女于妫油,嫔于虞”[35]等的禅让故事以文本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上古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它是先秦儒家贤人政治观在历史上的投影。儒家不仅通过禅让学说成功地改造了历史,也使禅让制成为一种众人公认的实际存在过的制度。
先秦诸子大多有利用历史资源为其说立论的意识,故而上古历史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道家化、墨家化及法家化的现象。但随着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逐步确立,儒化古史的影响也逐步扩大,最终几乎完全覆盖了古史原貌。大多数近现代学者之所以仍然认为井田制是真实存在过的上古田制,且上古时代确有禅让之制,一方面说明儒化古史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包含其中的历史信息已然固化为坚不可破的历史意识,甚难在短期内加以消解,另一方面也说明以批判与反思精神看待古史的学术价值取向仍然没有完全确立起来,大多数人胶执于陈说,以致剥开儒化古史、研探古史真相竟成为“少数人”[36]的工作。
研究古史的确需要去儒学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儒化古史及其文本体系完全失去了意义。相反,笔者认为儒化古史本身就是研究儒学思想的重要史料依据,研究儒化古史,窥探儒家历史想象背后的思想主张,既可寓先秦儒学研究于古史之中,也可避免范畴解析所导致的儒学思想研究的单质化。
从上述有关井田制的分析来看,先秦儒家的思想特质往往蕴藏在“托古改制”的具体理念之中,而在构建古今一体的叙事模式与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儒家思想的保守性昭然若揭。秦汉以来,统治者中企图恢复井田制的并不占多数,学者们或主张“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周道止是均平”[37],或认为“封建井田,乃圣王之制,公天下之法,岂敢以为不然!但在今日恐难下手。设使强做得成,亦恐意外别生弊病,反不如前,则难收拾耳。”[38]意见也并不统一。然而,历代统治者推行的均田制、两税法及“摊丁人亩”,其制度设定背后的价值理念皆与儒家均平思想有关。历代儒家阐释上述田制的思想依据也往往以均平理念为基础。儒家追求古今历史的内在统一性,往往用既有观念来解释现实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并把新的文化因素纳入“古已有之”的价值体系中,在确保儒化古史及其价值理念内在连续性的同时,弱化、封堵了形成新文化因素的内在张力和有效途径。
如前所述,先秦儒家在禅让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即便是同一人,其主张也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孟子多次鼓吹禅让,并通过“祖述尧舜”来阐发其“尊贤”主张。然而,当他听说燕王哙把王位禅让给子之后,声称“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39],又反对起禅让来。实际上,历代儒家总体上以维护皇权并为其建构统治合法性为己任的。儒家之所以秉持、褒扬禅让学说,与其权变理念密切相关。历代儒家曾长期与皇权构成既得利益集团.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40],但儒家并不胶执于皇权万世不移的浅陋之见,而往往会因势利导,利用既有思想主张来注解政治现实。汉魏易代过程中,儒家辅佐曹丕、曹爽通过礼遇汉室、笼络耆宿、纳献帝之女、打造“魏家舜后说”等,以禅让之礼完成汉魏鼎革[41],南北朝时期的王朝更替也多从汉魏禅让模式[42]。这一时期,禅让制被认为是实现权力平稳交接、降低杀戮的低成本的皇权更迭方式,体现了儒家的仁政精神和礼治原则。先秦儒家杜撰而成的禅让制竟成为皇权更迭的实际依据,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历史的独特现象,也不能不说其中包含有儒家思想的权变特质。
笔者认为儒化古史往往是一种历史想象。儒家对历史真实的诉求往往源于自身观念,而非客观事实本身。儒家赋予古史的叙事品格与现代史学追求的价值理念格格不入,却与后现代历史叙事学颇有异曲同工之处。探究先秦古史儒化现象,有利于古史研究理论与方法的深层建构,先秦古史的叙事品格、古史还原与重构等问题藉此可以更深入地开展。近年来,我国文明起源与早期国家研究成为先秦史研究的一大热点,学者们致力于探寻中华文明起源的方式、阶段及其特殊性,在很多问题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若结合古史儒化的过程及其影响去探究这一问题的话,或许诸多问题能迎刃而解。在“国学热”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儒家思想的内在超越性及其与现代文明的接续、互融持乐观态度,这与儒学思想研究中偏执于概念解析所导致的价值判断的单质化不无关系。如若结合儒化古史去看待儒学思想,或许是研究儒学思想的一个新途径。
作者李健胜,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邮编:810008
注释:
[1]《论语·述而》,《诸子集成》(第1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年版,第134页。
[2]《史记》卷74《孟荀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标点本,第2346页。
[3]《论语·八佾》,《诸子集成》(第1册),第49页。
[4](清)焦循:《孟子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61—362页。
[5]《汉书》卷99中《王莽传第六十九中》,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111页。
[6]《后汉书》卷52《崔驷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729页。
[7]《八旗通志》卷18《土田志一》,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32页。
[8]刘正刚:《清代井田制初探》,《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
[9]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6页。
[10]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1册,人民出版社1949年版,第145页。
[11]金景芳:《井田制的发生和发展》,《历史研究》1965年第4期。
[12]赵俪生:《有关井田制的一些辨析》,《历史研究》1980年第4期。
[13]田昌五:《解井田制之谜》,《历史研究》1985年第3期。
[14]朱绍侯等:《中国古代史》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5页。
[15]彭裕商:《禅让说源流及学派兴衰——以竹书〈唐虞之道〉、〈子羔〉、〈容成氏〉为中心》,《历史研究》2009年第3期。
[16] 《郭店楚简·唐虞之道》,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3页。
[17]李振宏:《‘禅让说’思潮何以在战国时代勃兴——兼及中国原始民主思想之盛衰》,《学术月刊》2009年第12期。
[18]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1册,第93页。
[19]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亡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8页。
[20]王玉哲:《尧、舜、禹“禅让”与“篡夺”两种传说并存的新理解》,《历史教学》1986年第1期。
[21]朱绍侯等:《中国古代史》上册,第29页。
[22]王玉哲:《中华远古史》,第685—686页。
[23]沈长云:《先秦史》,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31页。
[24]赵世超:《西周不存在井田制》,《瓦缶集》,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页。
[25]赵世超:《西周不存在井田制》,《瓦缶集》,第51—63页。
[26]《论语·季氏》.《诸子集成》(第1册),第352页。
[27](清)焦循:《孟子正义》,第361—362页。
[28](清)焦循:《孟子正义》,第348—349页。
[29]《汉书》卷99中《王莽中》,第4110页。
[30]《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第1179页。
[31]顾颉刚编著:《古史辨》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52页。
[32]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377页。
[33]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省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墓葬发掘简报各》,《文物》1979年第1期。
[34]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页。
[35](唐)《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1页。
[36]赵世超:《西周不存在井田制》,《瓦缶集》,第61页。
[37]《张载集·经学理窟·周礼》,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248页。
[38]《朱子语类·论治道》,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860页。
[39](清)焦循:《孟子正义》,第285页。
[40]刘绪贻先生对这一问题有过详论,他认为儒生和皇权构成既得利益集团,共同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详见刘绪贻:《中国的儒学统治:既得利益抵制社会变革的典型事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1]朱子彦、王光乾:《曹魏代汉后的正统化运作——兼论汉魏禅代对蜀汉立国和三分归晋的影响》,《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1期。
[42]徐冲:《“禅让”与“起元”:魏晋南北朝的王朝更替与国史书写》,《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
文章来源:《中学理论研究》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