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科学论证,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做出的重大贡献之一。《资本论》以翔实的资料和罕见的逻辑力量,从“确定的物质事实的领域”,科学论证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力量: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一定历史类型的生产关系总要体现为一定的阶级关系,通过阶级这个中间环节,从经济基础的论证进入上层建筑的论证,证明了上层建筑根源并反作用于物质的经济基础。《资本论》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论证,使之不再是假设,而是科学证明了的原理。
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不仅是一部伟大的经济学著作和科学社会主义著作,而且是一部伟大的哲学著作。作为一部伟大的哲学著作,它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贡献是多方面的:如关于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辩证统一,辩证法及其基本规律,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主义历史观,逻辑中的方法(归纳和演绎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的方法、抽象与具体的方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经济范畴的特征及方法论意义等提出的丰富思想和科学论证。这里我们只探讨它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科学论证。
列宁说:“现在,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这是很中肯的。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社会状态”这一“社会形态”范畴雏形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次奠定了唯物史观的基石,而且第一次使用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科学术语。1848年2月出版的《共产党宣言》,有一个版本取名为《历史哲学》,第一次公开地运用唯物主义历史观粗略研究了全部近代史。1859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用经典式的语言对唯物主义历史观作了科学表述。这表明,在《资本论》以前,马克思(还有恩格斯)对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做过多次科学论证工作。但是,这些论证都还不能说是系统的、全面的,更没有通过解剖一个特殊的、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通过像以英国为经济分析的典型、以法国为政治分析的典型,从社会发展在当时一个最成熟的形态上进行科学论证。这种科学论证工作是由《资本论》完成的。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的物质力量
1.对唯物史观作科学论证,要解决几个关键问题
一是要找到确定的物质事实,确立社会物质观。社会发展,归根到底,只有物质的力量才是最后的决定力量,才能成为历史运动的唯物主义基础。二是要论证历史唯物主义的两个基本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样来确立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根本原理。
关于社会物质观,在马克思以前,尽管唯物主义自然观早已确立,但是由于社会历史领域一直被唯心主义统治着,所以没有人探索过。
马克思怎样确立社会物质观呢?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奠定唯物史观的基础时,已经从理论上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已经明确了寻找物质,一定要到具有客观必然性的领域中去,这反映在社会科学中就是要到经济学领域中去寻找。因为唯有这个领域,才是“确定的物质事实的领域”。二是制定了用以阐明这个领域问题的生产方式的范畴。马克思认为,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社会的物质力量,因而它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有什么根据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社会的物质力量呢?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行了科学论证。
(1)马克思论证了生产力的物质性。这是比生产关系较容易论证的问题。生产力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这三个方面都因为有显明的物质结构,其物质性人们容易接受。劳动者:它作为革命阶级本身,是生产过程中“最大的生产力”。它本身“也是自然对象,是物,不过是活的有意识的物”。它是作为一种自然力,而与自然物质相对立的。劳动资料:它是一种物和物的综合体。其作用是,劳动者用它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劳动对象:它是土地及其周围的无机物和有机物。因为它也具有物质的结构,它的物质性人们也不怀疑。
这三者的结合称之为“物质生产力”,而且其物质性人们很少怀疑。尽管如此,马克思还是对生产力的物质性作了论证。其目的在于,生产力作为一种物质力量,是一切变化的主体(因为运动是物质不可分离的根本属性,物质运动是绝对的、永恒的),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是首先从生产力的变化发展开始的。反过来说,只要论证了是由生产力的变化发展,引起了生产、生产方式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就证明了它是社会发展最终的决定力量。
马克思引用了从古代到19世纪中叶极其丰富的技术史资料,对这个问题大致进行了5个方面的论证:第一,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中,是怎样从资本主义简单协作、向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生产、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不停地过渡的。第二,作为物化的知识力量的机械化劳动资料,是一个社会生产时代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机器的发展是促使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发生革命变革的重要因素。第三,从根本上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史上,从价值向生产价格、从剩余价值向利润、利息和地租等生产关系具体形态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第四,革命的这个时代是以现代工业为技术基础的。生产力、生产工具、技术革命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上的改变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第五,大量的实践材料证明,机械的发明引起生产方式上的改变,并由生产关系上的改变而引起社会关系、工人生活方式的改变,最后导致整个社会的变化发展。
所有这些,充分体现和模范运用了社会历史的唯物辩证法,证明了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辩证规律。《资本论》把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这种论证,归结为“关于生产资料决定劳动组织的理论”。后来列宁把这种论证科学概括为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的水平。
(2)论证了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的物质性。只有论证和说明了生产关系的物质性,才能回答两个问题:为什么生产关系比上层建筑对生产力的影响作用(推动或者阻碍)更直接?又为什么经济基础(作为生产关系的总和)能够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而又只有从理论上证明了这两个问题,唯物史观的基础才能得到科学论证。
2.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的物质性的集中论证
(1)确立论证方法。马克思的论证方法包括两大基本方面:一是运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等一系列辩证方法。在研究阶段,坚持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具体到抽象思维,制定出反映资本主义社会本质及规律的概念、范畴;在叙述阶段,坚持在思维中从抽象到具体,用概念、范畴的体系再现出资本主义社会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社会体系及其各个方面的经济关系。从而证明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是完全合乎规律的过程。二是马克思自己的理论观点的确立和论证,基本上是在批判地分析前人和当时代人的思想理论过程中完成的。
(2)论证过程。马克思没有作抽象的、一般的论证,他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这把“钥匙”,从具体分析一个特定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细胞即商品入手的。
马克思指出,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的体现。商品中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不反映任何生产关系,必须将其撇开,只集中分析价值。因为只有价值才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的体现,要证明社会关系的物质性,必须确定价值是一个具有物质规定性的概念。于是,马克思对价值的物质性进行了论证。
其一,他从唯物主义自然观和社会观的统一上,指出商品是一个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对象,不依赖我们任何个人而存在。这是其客观实在性的重要表现。
其二,他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上,指出价值的载体是使用价值,即可感觉的物。价值是以使用价值这种物质承担者的形式而存在的。
其三,他指出,价值是抽象劳动的产物,而抽象劳动则是通过具体劳动表现出来的,是“客体化”了的一定量的劳动时间。这里,进入劳动过程的劳动力是一种自然物质,只不过是转化为人的肌体的自然物质。没有这种“自然物质”的消耗,就不能创造出作为“物的社会存在”的价值实体来。只不过这种物质实体不是自然实体,而是“社会实体”。
其四,价值形成过程即劳动过程是物。虽然这是一个抽象劳动过程,然而如前所说,抽象劳动是通过人类劳动的“物的形式”或“物的社会存在”、通过具体劳动表现出来的。
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价值物质性的特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突出特点是具有拜物教的迷人性质,从商品拜物教发展到货币拜物教,直到资本拜物教。作为一定的社会物质关系的体现的价值,是在物的后面“隐藏得很深的”人和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关系的表现形式。它是通过物来表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物质关系。因此,认识它,不能用望远镜,也不能用显微镜,还不能用化学试剂,只能运用分析、抽象的方法。否则不能得到真理性的认识。俄国的“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司徒卢威荒谬地视科学的价值规律为“神学家的‘伦理’规律”。把马克思的价值学说歪曲为纯粹抽象的思辨的“形而上学的假设”。他之所以会如此,自然主要是出自他反马克思主义的本性,但从方法论上说,正是他用经验主义眼光看问题,不懂得马克思的科学抽象所致。
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价值及其规律“最终支配着一切经济过程”。因此,马克思确立价值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对于从理论上论证其他范畴的“社会的生理形式”具有前提和基础的意义。正是由于价值的物质性的确立,进而确立了一系列范畴的社会物质性。这些范畴反映的是更为发展、更为复杂的社会关系。如:货币这种一般的等价物,是以价值为前提并表现价值的,是完成形态的价值;资本是用于剥削雇佣工人而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资本积累是由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化来的。
马克思依次论证了价值、资本、剩余价值等范畴的起源、本质,所反映内容的物质性。还进一步论证了利润、利息、地租的性质、起源,它们所反映内容的物质性。一般利润是剩余价值的形式,本质上同剩余价值是一回事,同样是来自资本对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利息是一般利润被分割的形式,即被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所采取的形式。它是一般利润向具体的利润形式的转化。它是剩余价值以利润形式占有后在不同的人之间的进一步分配;地租反映着更为复杂的生产关系,较之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范畴更为繁杂,但它仍然是价值的一种形态,即超额利润向地租的转化。概括起来说,以价值为基础而产生的一系列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都是“从生产本身的自然必然性产生的,不以意志、政策等等为转移的形式。这是物质规律”。
这样,马克思就科学地证明了,从商品及其价值范畴开始直到地租范畴,反映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经济范畴的总体系,都是具有社会物质规定性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发展的不同梯级的形态。体现商品生产内部必然联系的价值规律,是一般规律和政治经济学的基础。这样,通过对“一个在价值上建立起自己的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面剖析,就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提供了一个完整的体系的证明。这个范畴体系不过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加以说明的思想表现。
二、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总要体现为一定的阶级关系
《资本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论证,不仅要科学论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而且必须科学论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这就必须通过一个中介进行过渡。这个中介在阶级社会中就是体现生产关系的阶级关系。而要对阶级关系作科学分析,首先需要科学解决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问题。
政治经济学研究,是从人出发,还是从人的关系即一定的生产关系(在阶级社会表现为一定的阶级关系)出发,有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两条不同路线。两条不同的认识路线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一些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学家总是从人出发,把经济学视为研究“人类”,而不是研究生产关系的“科学”。如庸俗经济学家威•罗雪尔等称:“国民经济并非单纯的货殖学或单纯的致富术,而归根到底是一种认识人类、支配人类的政治科学”。德国庸俗经济学家瓦格纳、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蒲鲁东也是如此。显然,这是一条唯心主义路线。与此相反,《资本论》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路线。马克思指出:《资本论》一贯到底的“不是从人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的分析方法”。马克思强调,如果不从资本主义时期的商品生产分析出发,而从人出发,绝不能理解和揭示它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及其本质,自然也不能真正理解人的本质。马克思指出,整个商业和整个生产表明,单个人的生产和交换总是以一定的生产关系为前提的。“单个人本身的交换和他们本身的生产是作为独立于他们之外的物的关系而与他们相对立。在世界市场上,单个人与一切人发生联系,但同时这种联系又不是以单个人为转移”。他还进一步指出,唯心史观论者忘记了,“交换价值这个前提决不是从个人的意志产生,也不是从个人的直接自然产生,它是一个历史的前提,它已经把个人当作是由社会决定的人了。”
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科学论证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的重要意义之一在于,以此为理论铺垫,论证历史唯物主义又一个基本原理。即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所包含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前者是决定的、基础的方面,是原生的生产关系,其内部结构是这个社会“基本的阶级的依据”。后者则是派生的生产关系,是前者的结果。寻找一个社会基本的阶级关系的出发点只能是前者,而不能是后者。马克思正是从原生的生产关系出发,进而找到了社会中基本的阶级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集中考察了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注意分析了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和工人这三个阶级,在这个前提下,也考察了同一个阶级内部因收入不同而产生的阶级差别。如由于利润分成了两种特殊的收入形式,才形成了两个特殊阶级:货币资本家与产业资本家。这清楚地表明,与庸俗经济学家从分配关系去寻找阶级实体的理论路线根本相反,马克思认为,一定的生产关系首先是基本的生产关系,是关于阶级和阶级关系的出发点。
《资本论》第1卷,从考察直接的生产过程中分析了资本和劳动这一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最基本的阶级关系;《资本论》第3卷没有孤立地、而是紧密结合生产分析分配问题,从而有力地证明了必须到生产关系、首先是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中去寻找阶级的分野。正是因为在阶级社会中,基本的生产关系是各个不同阶级存在及其相互之间各种内在联系的根据,所以当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一定历史类型的生产关系总是要体现为一定的阶级关系,或者社会集团的关系。而分析每个阶级所处的地位、发展条件,揭示社会的阶级关系,也就是分析人格化的生产关系。因此,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条件下,要做到用客观态度去分析现代社会中整个阶级所处的地位,并且同对整个阶级的发展条件的分析结合起来。首先就必须弄清其赖于依存的生产关系。具体到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是资本。与此相应,作为这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人格化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利益的承担者,就是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阶级。
三、社会的上层建筑根源并反作用于物质的经济基础
《资本论》揭示了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以及人格化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的特点、性质,就为从经济基础的物质性论证、说明,过渡对上层建筑依赖于物质的论证和说明提供了前提。
《资本论》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其基本逻辑结构中并不包括上层建筑。但是,它在考察经济基础必要的范畴内对上层建筑进行一定考察是必要的。第一,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理解一个社会的发展。因为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内在统一。否则不能把唯物主义一元论历史观贯彻到底。第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反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庸俗化和歪曲。如俄国自由主义民粹派首脑米海洛夫斯基曾把历史唯物主义歪曲为“经济唯物主义”,攻击历史唯物主义不顾及社会生活的全部总和;而让•饶勒斯则把历史唯物主义歪曲为相对主义、折中主义,说什么“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不妨碍作历史唯心主义的理解”。可见,只有科学地阐明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内在联系,才能抵制并战胜这些反马克思主义的奇谈怪论。
如前所述,马克思从对经济基础的考察转到对上层建筑的考察,是通过阶级这个范畴作为过渡环节的。《资本论》第3卷第6篇主要考察地租,从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考察说,这是最后一个经济范畴;而《资本论》第3卷第7篇第52章即最后一章却是阶级,阶级又成为全书最后一个范畴。《资本论》这种结构安排并非随意而为,而是体现了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原理:在阶级社会中,一定的生产关系总是要体现为一定的阶级关系。按照这个原理,把阶级及其关系的考察作为全部著作的总结和完成就是理所当然了。
马克思对上层建筑的考察,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大部分。政治上层建筑部分又包括国家和法律。
首先,从最接近经济基础的环节——国家考察起。依次考察了国家起源、本质、职能和在政治上层建筑中地位问题。马克思明确指出,国家是生产关系自身的统治表现。它是资本的发展(从对劳动的指挥权发展成为对政治的统治权、精神的指导权)的结果。它是生产关系本身适应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产生出新的统治和从属关系(它又生产出自己本身的统治表现等)”。国家的性质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就其职能说,它是执行经济必然性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履行着从资本的原始积累到生产的管理等职能,在这个意义上,国家是一种经济力。
其次,马克思强调,法律也是适应阶级统治的需要,从一定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中产生的。阶级性是法律的本质特征。诸如雇佣劳动的立法,就是适应资本家剥削工人的需要而产生的,又始终以工人为敌的。同样,“作为法律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自由和平等不过是另一次方上的再生产物而已”。
再次,马克思考察了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这是离经济基础更远的部分。但是,人们的各种认识、思想、意识等“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己”。事实上,《资本论》中从商品及其价值范畴开始直到地租这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后的一个范畴,反映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经济范畴及其体系,都是先有了这个范畴链反映的客观对象本身及其形成的过程,然后才可能在人的头脑中产生这个范畴体系。它们不是观念的产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物质过程的产物。
综合上述,《资本论》就证明了,包括社会意识、政治上层建筑在内的全部上层建筑,其根源都深藏在物质基础之中。
《资本论》对一个特定的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所作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全面论证,是要说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归根到底都是物质运动的形态或者物质的反映。人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但是如何使这种对一种特定社会的论证适合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呢?这是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马克思在方法论上,运用了“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的方法。马克思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这说明,一类现象在低级阶段上所有的本质特征,只有在充分成熟的高级阶段上,才能表现得特别明显。或者说,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的自然法则,在不发达的阶段上只透露出一种暗示,而在充分发展的阶段上,则是深入贯彻下去的法则本身。这种考察,虽然是从后面、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与人类生活形态的现实发展道路相反。然而,在这样最丰富的具体的发展点上,“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在这里进行考察,就容易得到最一般的规律。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为了从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考察问题,他采取了双重抽象的方法,一是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纵向中抽取一个当时最发达、最复杂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进行解剖;二是从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横向中,又抽取英国作为理论阐述的典型地点。因为“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通过这二重抽象,使得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这样,从前者的解剖,不仅显示出未来社会的某些征兆,而且提供了解剖以往社会的钥匙。从而导出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辩证法;从后者的解剖,就突破了“辩证法的局部情况”,导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辩证法”。这样,就解决了这里的一般与个别的矛盾,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的重复性和常规性。从而马克思使一定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自然史过程的性质,一个社会的经济形态为另一个社会经济形态所代替的必然性得到了科学论证。
《资本论》就这样全面地、完整地实现了“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论证”。
原载《环球视野》第387期,摘自《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