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从对社会经济的不同理解出发,结合笔者长期从事的乡村建设实践案例(包括农民合作社、社区支持农业等)尝试指出:在实践中社会和经济从来都不是二元对立的简单分割,表面独立的经济问题背后其实包含着各种社会与文化层面上的限定和影响,故需要一种“社会—经济”的整体视野及让经济重新嵌回社会的理论敏感与现实框架。它既有助于加强对各相关议题的深入思考与行动空间开拓,更可让行动者准确理解实践中所遭遇的各种困难。
【关 键 词】社会经济;乡村建设;视野
【作者单位】潘家恩,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杜 洁,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社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陆经香港逐步为中国内地的社会运动界所了解。①但潘毅(2011)认为,需提出一个比起社区经济更具现实针对性与推动力的社会经济,它相对于以利润为唯一目标而造成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关系相脱离的市场经济,社会经济的要旨应包括:以人为本、立足社区、互助合作、民主参与、人与土地的和谐共生,以及一种“生产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多元化”的社会所有制。从根本上说,社会经济不是服务于资本的积累,而是重新将经济发展嵌入社会关系的一种新型模式。
作为进一步的延伸与展开,在香港理工大学所举办的“2011 社会经济公共论坛”上,三位香港学者(潘毅、许宝强、严海蓉,2011)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充满张力的讨论:许宝强对在经济之上冠以社会的这种做法,担心会令人觉得社会和经济是分割的,或认为社会经济可以先验的得到不同对待。他认为重要的不是提出理想的社会和经济应该是什么样子,也不是加上“社会”后就成为“社会经济”这样的好东西。相反,他认为重要的是做现实分析——现实中社会和经济无法分开,所有的经济活动在现实上都是“社会经济”,而经济不可能脱离了社会的范畴,也不能脱离文化范畴。如果我们不打破这种二元对立的观念,我们就会缚手缚脚。相反,大企业却没有这种自我暗示和自我设限,他们信手拈来,十分灵活。
严海蓉和潘毅则提出质疑,难道蒙德拉贡和富士康都可以称为社会经济?这样的处理是否会模糊社会经济以社会为本的目标?许宝强认为不会,因为社会经济本身就有好坏之分,恰恰如果我们要做出一个好的社会经济,就不能停留于“动机是否好”或“是否由NGO / 社会公益团体在推动”这种层面,简化分析往往不能跳出“好心办好事”这样的逻辑。相反,重新扣联复杂的脉络与现实,反而可能会“逼”我们去讲 / 想清楚,社会经济所真正应该包含的内容。
作为讨论双方思想来源与可供借鉴的理论思考之一,《资本主义的终结》一书的作者J·K·吉布森—格雷厄姆(J. K. Gibson-Graham)基于其多年来对另类发展实践的参与和思考,在《A Postcapitalist Politics》一书专门展开了分析。作者认为,无论是社区经济还是社会经济,都不应抽离具体脉络进行浪漫化和理想化的讨论,首先要做的是重新思考“经济”的概念本身及“社会”与“经济”的复杂关系,而在主流经济与日常生活中已经存在着各种所谓“非经济”或“多元经济”的“社区 / 社会经济”。(2006:79-99)
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提出社会经济不仅对当前日益森严的学科壁垒有知识生产上的挑战与创新,也可能对不同层面上的现实实践起到“解放思想”的推动作用。但其也存在着被轻易误读与简化处理的危险:当新的说法被素以“创造”和“品味”新概念为时尚的学术界所推崇,兴奋和热情反可能斩断其与社会实践的有机连接;即使能回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其也容易被理解为某种实体性的“替代”,在不自觉中强化了对所批判对象的定型想象与主流辨识。
具体到笔者所长期从事的乡村建设实践,作为中国现代化的一种反应,乡村建设很容易被“去脉络”的处理为各种层次上的“好人好事”(潘家恩、杜洁:2011),该处理方法往往以“经济 / 社会”自然分割为前提,然而无论是历史还是当代的乡村建设实践,只有采取“社会—经济”这样的整体视野才能加以准确的理解与定位,对其所遭遇的各种“两难”和尴尬进行解释,并从中看到更多的可能性与空间,本文结合当代乡村建设实践中的各种案例,既希望做一些不同角度的分析,更期待一种新视野下的分析尝试。
一、相关理论
经济史学者卡尔·波兰尼认为,经济并非一般理论那样自足,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为它不断在变化和运动之中,而且这一过程植根于各种生态、技术和人工建构的组织制度之内,即经济生活是嵌入各类社群文化活动之中的(许宝强,2007:274)。被认为不言而喻的各类“经济”活动,实质包含了种种被界定为“非经济”的社群文化实践。而被不断强调和化约的经济力量只能是其中一个因素,政治、文化、社会等力量从来都不会被完全排拒出其运行机制之外的(许宝强,1998;2007:21-24)。
因此,追求彻底纯粹的“自由市场”其实是个谎言,因为在19世纪以前,顽强存在着各种诸如“再分配 / 互惠 / 交换 / 自给自足”等从古至今都在妨碍自由市场的因素。即使进入20世纪,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地区也没有真正实现过所谓的“自由市场”,因为虽然旧的“非市场因素”逐步消失,但新的“非市场因素”不断涌现,诸如“家务劳动 / 志愿行为等社群文化活动”。但这些谎言却常常通过意识形态等手段起到自圆其说的效果,一方面对社会矛盾起着转移作用,否认了现实政治矛盾与特权的存在;另一方面合理化了现实的社会经济秩序。“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与自由主义经济学者一样,把‘自由市场’当成分析和批评的起点,分歧只是对自由市场的不同喜恶和道德上的对立,实际是同宗同源”。(许宝强,2001:51-52)
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波兰尼(2007:211)认为需重新思考“市场 / 自由”这样常见概念的标准解释,并进而批判那个使市场经济成为可能的市场社会。他通过实例论证道:“任何力量都不能像经济主义偏见那样有效地模糊我们的社会洞察力,……导致退化和沦落的原因并非像通常假定的那样是由于经济上的剥削,而是被牺牲者文化环境的解体。……恰恰是这种对剥削的强调使得更重大的文化退化问题逃离我们的视野。……印度大众在19世纪下半叶饥饿而死的原因并不是他们被兰开夏(英国纺织业中心)剥削,他们大批死亡是因为印度村庄共同体被消灭了。……在从前的时代,有地方上的小粮仓来应付歉收,但现在这些粮仓或者早已不再运转,或者被卷入大市场中,……正是剥削的对立面启动了具有毁灭性的文化交往”。(波兰尼,2007:134-137)通过这种结合社会经济文化的整体分析,他认为(2007:220)“社会的发现既是自由的终结,也是自由的重生”。
延续着波兰尼的思考,法国年鉴学派历史学家布罗代尔(2003)认为,一切社会都可以被分解为几个“组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但只有与其他“组合”联系起来,渗透到其他“组合”之中并且也向其他“组合”敞开大门的情况下,经济这一块才能被理解。布氏通过对我们习惯上自认为一体的经济社会进行了“物质生活、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层次划分,指出介于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市场仅起不完全乃至部分的联系作用,而非真正的万能。19世纪前,它只是一个坚实的、厚薄不均的普通层次,在它的下面有着日常生活的汪洋大海,一切进步取决于物质生活的膨胀,而市场经济本身也依赖物质生活而迅速膨胀,并扩展与外界的联系。虽然在这一扩展中,得益的始终是资本主义。但资本主义也从未完整的统辖整个经济或全部社会劳动。(布罗代尔,1997:82-84,93)
正是通过三个层次之间的互动与辩证,布罗代尔让我们跳出经济决定论的陷阱及对“市场经济 / 资本主义”的固有认识,并在社会经济的整体视野和重新脉络化(复杂化)的分析方法中打开社会变革的可能空间。
回到中国乡村建设的具体脉络,梁漱溟曾十分清醒地认识到,中国问题本来就是混整之一个问题,虽被说成政治经济文化三个问题,其实只是分别从不同角度看,并不是当真有分得开的三个问题(梁漱溟,2005:124)。虽然乡村建设大部分是经济建设,不过,单从经济上下功夫,是解决不了经济问题的。具体到农民合作社,如果单把合作看成是达到经济发展的一个手段,则合作社是不会办好的。(梁漱溟,2005: 425-428)。
而对于当代乡村建设实践,推动者温铁军虽是经济学家,但其对经济的社会属性、社会影响和社会限定都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在90年代所提出的“三农”问题,就是希望将作为产业与单一经济角度的“农业”拓展到涉及社会 / 文化 / 伦理 / 生态等立体综合角度的“农民、农村、农业”。温铁军还通过实践认识到(2010:5):“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外部性问题遍布的乡土中国,逐渐失去以信用关系作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形成的基本条件。因此,自然不是通过引进某些制度就能缓解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建设正是基于乡土社会的背景和特点,对现代市场社会及各种“常识”所进行的修正、挑战和创新,并以此尝试一种让经济重新嵌回社会的可能路径。
二、有社会的经济
从历史到当代,农民合作社一直是乡村建设重要的组织载体与工作内容,也是乡建理念的微观体现,更作为由西方引进的现代制度在乡土社会中遭遇、反抗、适应和矛盾的一个前沿领域,各种类型的实践案例、理论研究与批评都已十分丰富。
本部分将结合笔者所长期参与的农民合作社相关案例,从不同角度指出:作为“经济组织”的合作社,不仅存在着“关心社区”这样的社会目标,其“经济属性”非一般割裂于社会的市场经济,而是一种包含着社会(历史文化脉络、社会环境等)的社会经济。
作为“农民自己办的公司”,合作社研究者和推动者分享着一个基本共识:农民合作社是个经济组织。既然作为经济组织,许多人因此认为:只有搞好经营才能盈利,只有盈利才能生存和发展,只有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理念,“经济”和“社会”需以这种先后顺序才能连接。另一种代表性观点则认为:首先要让农民得到利益,他们看到希望才会跟你(合作社)走,有了经济基础,做什么也就好办……,这种观点的隐含假设是,经济(此处主要指利益)既可提供较大的物质保障与激励,更可能让社会目标自动实现,如果这样,社会更应从属于经济。
然而,苑鹏(2001)辩证的指出,农民合作社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另一方面其制度安排却具有天然的反市场性。许宝强(2007:242)则认为其“带有某种‘反资本主义’性质”。
在这里笔者不希望通过概念和特征将合作社“本质化”而“抽象化”,相反,希望让合作社回到具体的实践脉络,让我们看到其所存在的政治、文化、社会面向及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
(一)合作社的历史脉络与社会环境
立足乡土社会的农民合作社,之所以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组织,除其同时还存在着社会、伦理、生态等功能外,还因其与特殊的历史脉络与外部环境存在着不可割裂的互动关系。
在我们举办的各期农民合作社培训班中,真正的困难不在于讲明白合作社是什么,而在于合作社与人民公社有着什么样的区别。从理论上我们似乎可以讲得简单明了,那对我们似乎只是一段充满悖论的历史,但对于农民学员来说却是饱含复杂感情的记忆与参照,更是他们对“合作”主题的基本想象来源。
因此不管新型合作如何不同,对于农民来说的这种“二次合作”需先认真处理那个特殊的时代,而非简单照搬主流对“人民公社”的简单化评价——这种结论清晰的判断往往巧妙地利用人们在情感上对那段岁月的整体好恶,在“打包”处理中“去脉络化”,有意无意地遮蔽了人民公社悖论的复杂原因与时代特点(温铁军,2009;罗兴佐,2006)。不同解释的提出并非为某些政策或人物辩护,而是希望跳出以个人评价代替历史分析、以具体事件代替宏观趋势的简单化倾向,而这种处理不仅影响到当前主流各界对农民合作能力的普遍怀疑,当其与学术研究及意识形态宣传相结合,它更无形中强化和定型了广大农民(包括大部分从未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中青年农民)对“合作”的负面印象。不管正确与否,历史所留下的影响与话语大大增加了“二次合作”的难度与阻力,并使各种“新合作”因“旧合作”而产生一定的“路径依赖”。
除来自历史与记忆的影响外,已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很大影响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大众消费文化也作为重要外部社会环境而对农民合作社起着不可忽视的限定作用。强调个人奋斗、致富神话等个人主义话语,在对乡土社区、家庭及传统互助价值形成挑战的同时,也让“合作组织”的社会基础和信任关系很难形成(董磊明,2007)。
温铁军和董筱丹认为,伴随着市场化带来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之商业文化弱化了农民组织的传统纽带,并且当前快速的经济发展、社会流动、信息传播及国家权力向农村的渗透,使得现代性因素全方位进入农村,农民合作的心理文化、经济基础等方面都遭受了强烈的销蚀,农民的价值观得到了重塑,同时改变并重建了农民行动的结构性条件(温铁军,2010:95,263;温铁军、董筱丹,2010)。
贺雪峰(2008)则结合自己在全国二十余省市的农村调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所确立的市场经济理念及现代性在根本的行为动力与人生目标上改造并重塑着中国农村,这使得解决农民合作之需的传统方式越来越难发挥作用。
这些分析与调研让我们看到促使农民合作或不合作的非经济因素,它高度受制于国家所选的发展道路与时代特点。无独有偶,当前正被学界广泛关注的日本农协,同样可以提供相应的佐证。
因工业化进程所不可避免的“三农”问题,日本的农业和农村也同样面临着来自工业化和自由化同时加速的双重挑战(温铁军,2010:118-120)。而综合农协正是日本对外殖民扩张和工业化时期应对国内“三农”问题的时代产物与服务明治维新后工业化原始积累之国家战略,这也正是李晶(2011)通过人类学实地考察后所验证的:日本农协虽然号称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但一开始就得到了政府荫庇。
李晶同时指出:即使这样,有着上百年历史的日本农协,当面临着“金融自由化、农产品进口自由化和粮食管制等各种限制缓和”这三大外部环境改变时,所引发的各种矛盾随处可见,地缘和血缘越来越淡化,农户与农协的关系日渐疏远……因为现在农业整体不行,农协也就不行,这是一种恶性循环。而农协之所以还能维持,正是靠着一些经济效益好的业务来支撑。
可见农民合作社有问题,从来不是农民或合作社本身的问题。
(二)合作社的限定与制约
以上谈到一些对农民合作社发生着重要影响但却很容易被忽略的历史与社会文化脉络,也即农民合作社的意义与发展困境不应只从组织自身及内部寻找答案。如果说其存在着制度规范的问题,也主要需依赖外部条件的根本改善,离开这些单纯谈内部规范是没有意义的(杨雅如,2010)。下文谈到农民合作社所面对的诸多限定,都无法从单一经济角度进行分析并解决的。
随着宏观政策的变化,一方面农村的“三要素(土地、资金、劳动力)”随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而纷纷外流,进而导致留下的可盈利空间萎缩,小农剩余过少(杨雅如,2007);另一方面,产品的市场化和支出的货币化让传统小农经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我们的培训中,无论是农资联合购销还是通过自我中医疗法省医药费等诸多举措,理论上“省钱”即“赚钱”,但在实际中效果却不明显。重要原因可能是:与传统乡土社会因自给自足与社区互助而“低现金交易 / 依赖”不同,当日益货币化后各种现金需求激增,农民自然就认为“省下”的有限货币不过杯水车薪。
再一方面,当代的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户分化、强者牵头、弱者参与、部门和资本下乡的格局下进行的,因此形成了特殊的面貌(黄胜忠,2009;温铁军,2010:6,39)。基于政绩和利益的考虑,涉农部门逐步开始兴办和领办农民合作社,在强大的涉农部门面前,各种合作社只能和部门利益结合,成为部门的附庸和发展部门利益的“帮凶”(仝志辉,2008:167-168),而在多重博弈中涉农部门则与在地化的资本 / 精英更为紧密地结合了。
正是在上述比较复杂和特殊的社会经济整体脉络下,温铁军(2010:41,252)结合当代乡村建设各地试验区的具体案例进一步指出,当前农村经济主体间的互动出现了“精英俘获”结果,资本和部门通过扶持“大农(精英农户)吃小农(普通农户)”,既节约了作为外部主体下乡需与分散小农的交易成本,又因组织起来的农民更有利于部门和资本的盘剥而保证收益垄断。当这种形式和内涵的合作社成为主要形式,其自然不会真正完善内部的合作关系,各种交易成本的节约也仅限于社员的购销需求,而实质上并不能解决小农在市场上的弱势地位,反而造成了合作社的虚假繁荣局面,改变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维护公平的公益性质。
这才是当前农民合作社的深层困境,笔者所负责的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培训部从2004年始就建议农民合作社以联合购销的形式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然而几年的具体实践却困难重重,与其说农民不够努力或方法不对,不如说更可能由于当今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已经被过度化的市场力量所占据,为合作社们联合购销预留的空间并不大(何慧丽,2007,2008)。
在我们的培训中有一位十分认真的学员,培训后回到家乡创办起了合作社,在至今6年的时间里历尽艰辛,他充满感慨地说道:
当前农村中,有规模有效益的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在做;小规模有效益的项目,村庄中致富能手在做;有利可图的项目,村庄中小商小贩则是无孔不入。市场上已经形成各自完整的利益链,逐渐形成垄断利益;村庄中占70%~80%的分散农户只能靠出卖原材料和劳动力来获得利润。……我甚至绝望地做了比喻:“一群乞丐与一个乞丐能力没有本质的区别,顶多是个丐帮”。
在6年中,我们也在不断尝试发展生产和产品的营销,但在实践中,我发现一群长期被土地绑定的农民去做市场,有很大的局限性,我们处在一个熟人社会圈子,我们想做的事,别人也想得到,……合作社的机制没有秘密,大家开会研究要做的事,第二天整个村子全知道,有些事,在村里已形成垄断利益,是一群特定群体的“盘中餐”,合作社触动了这部分利益,组织者就会受到刁难,甚至报复。合作社目前的情况是利益是大家的,责任却由个人承担。好不尴尬!②
这个鲜活具体的“尴尬”让我们看到研究者和推动者所坚持的合作社“理想模型”及各种原则当面对现实时的局限与无力。还有另一类案例:每次培训作为院长的温铁军教授都要苦口婆心的反复叮嘱:中国目前的各类生产已经高度过剩,而生产中合作的成本又是很难降低的,故风险也最大,所以建议刚刚合作起来的农民先不急上生产项目,而是从购销及产前产后入手……但培训后,农民学员们往往在实践中“不听劝告”,结果导致部分项目“亏损”而后悔不已。
开始时,总感觉是培训时强调不够或没讲清楚,慢慢的,我们发现根本不是培训的问题,也不是农民是否“理性”或足够认真。如果农民学员更愿意选择联合起来规模养猪,既可能有上节所提到的历史原因:对合作的单一想象与依赖,“人民公社”式合作虽已被媒体和主流意识形态反复进行了负面强调,但却不经意间限制了“互助合作”本应十分丰富多样的形式和资源。
同时,长久以来占据主流话语的“农民致富神话”宣传,无疑都是以带头人“个人(奋斗)”为基本叙述单位,虽多辅以“带动全村”,但也往往只是对其事业成功与精神伟大的进一步证明而已,更多篇幅往往同时放在“致富英雄”如何战胜普通村民们的“短视”与落后观念。如此叙述结构分别与强调地缘血缘的传统乡土社会及高度组织化的毛时代农村都有着明显的区别,它有效地重建了与外部社会及时代特点可以对接的新标准,它更从“成功学”的角度赋予了广大农民受众在精神与文化层面上以不同形式追求“个人奋斗”式的致富神话。
所以,比起缓慢而又逆时代潮流的信任基础重建,农民学员当然更愿意以“上项目—快速致富”为先。况且对一般的中国小农来说,长久以来,本来就只有种地养猪这类生产活动才是他们真正熟悉和有实在经验基础的,如果没有新的空间与积极的支援,如何期待农民可以按外来者的期待在流通、购销、金融等陌生领域中游刃有余?
在合作社培训班里,我们常以南街村的“外圆内方”为例启发合作社们去寻找自己的发展策略与现实平衡。但在现实中,“圆”如何影响“方”?“方”又是如何以“圆”为想象与标准?这些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让我们看到表面独立的经济问题,背后其实包含着各种社会与文化层面上的制约。而所谓单纯独立的经济政策与社会共识,往往隐含着许多或明或暗的文化偏见。
(三)社会经济视野下的合作社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不再执着于以经济为单一视角来分析现有农民合作社的问题与可能空间。既然在兼业小农占主体的中国农村,专业性农民合作存在着诸多无法在既定结构内部进行突破的限制,我们则希望因地制宜地推动以社区为边界、提供综合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农民合作(仝志辉,2009),它不应停留在“是否综合农协也有缺点”这样的问题上③,它的推动不是“得寸进尺”般地争取更大空间,也不仅期待农民所获得其他领域的盈利足以支付整体的合作成本,它更应让我们有机会发展出某种整体性的社会经济视野。
在这种整体视野下,金融、生产、生活、文艺是不可相互割裂而彼此独立的。合作社除经济效果外,也可能为参与者带来包括尊严、认同、信任、安全等社会产出;经济业务的顺利展开,则离不开各种文化、社会、政治、社群等要素或手段的支撑。
带着这样的视野,我们还可以更为准确地把握合作组织对于乡村建设及乡土中国复兴的综合意义,挑战对于农民合作社各种常见的“定型化”刻板认识,同时也看到抽象意义上讨论合作社的局限。因此,一方面对合作社的反思和批评不应停留在“就事论事”的阶段;另一方面,必须让合作社重新嵌回特定的文化与社会脉络,和其他的乡建实践(如生态农业、乡村治理、乡土文化等)结合起来。
比如,在各种不利于合作的资源条件下,农民的“不合作 / 合作失败”既可能是外部制约的表现与结果,也可能是某种程度上农民对不利环境的消极反抗与自我保护(相对于资本 / 部门下乡的“大农吃小农”),故不应将“不合作”抽离所处脉络而简化为“善合”或“不善合”这样的本质性问题,也不应人为地二元建构为“真假合作社”之争④。后者的这个争论虽有特定意义,但如只停留在“去伪存真”的层面,而未能对其背后的资本 / 部门下乡与“精英俘获”进行深入的分析,类似的“打假口号”反可能模糊真问题,充分调动起来的过度期待⑤与“恨铁不成钢”的焦虑情绪反可能成为“规范⑥”农民合作社的正当理由,并进一步成为主流对于“农民果然善分不善合”的有效例证,进而抹杀乡土社会和草根合作社因各种先天不足与外部制约而成长出不可被已有规范所承认之多元形态的合理性。结果可能是,更为迫切的合作社新空间没有得到开拓,反产生了“空间收缩”这一不期然的后果。
同样借助社会经济视野,对于“资本”这一下乡的外部主体来说,经济、社会和文化高度统一,并且十分灵活,随时可根据需要而选择更有效率的一种或多种手段。其之所以能在农村迅速产生影响,决不单靠“优惠 / 促销 / 返还”等经济手段,而是有效借助了大众传媒与主流意识形态等文化手段,充分利用城乡二元差异下农民对“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导向的“发展想象”,在无形中有效重建后的农民价值观与生活方式。而这些“文化工程”的目标当然不止于商品销售与利润增加,其更希望可以彻底地让乡土社会转型为现代意义上的经济社会。 当然,这种理想化的状态从来不会彻底的发生,实际也只是经济主义逻辑下的另一种“乌托邦”,它结结实实地遭到各种“社会自我保护运动(波兰尼,2007)”的制衡,笔者将另文分析。
三、有经济的社会
社会经济的视野既让我们从经济中发现社会,也让我们从社会中寻找经济。正如社会学家布洛维所指,“社会不是悬在自发的价值共识流中的一个自主领域,而是被各种微小的力量贯穿”(郭于华、史云桐,2008)。作为与前一部分的呼应,本部分将通过当代乡村建设的另一组案例,希望指出“就社会论社会”同样存在之不足及“社会—经济”间的另一类互动形式。
2007年,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因不可控因素被迫停止工作,为生存与延续乡村建设事业而选择了“公司化转型⑦”,它不仅是借公司的名义以完成现阶段民间组织注册难的问题并减少对公益基金的依赖,还希望可以真正的学习并借助商业与经济,挑战NGO思维中的偏见与盲点,最终探索一个能够包含经济的社会。
于是“外圆内方”不仅是农民培训时的建议,同样也成为新阶段乡建实践的组成部分与必要策略。但却马上遭遇诸多批评,认为因此而变得“不纯粹”,未能自觉地独立于“资本”之外……。如果结合上文的各种分析,在当前如此复杂之社会文化脉络与各种利益集团充分“共谋”的前提下,抽象的“纯粹”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可疑的期待。而对于NGO的经济独立,王绍光(2002)早已通过多项数据分析指出,所谓市民社会自给自足这一深入人心的“独立迷信”在全球范围内根本没有事实基础。因此,NGO圈内某种程度上的“道德洁癖”不仅涉及判断标准问题,也反映出对“经济—社会”二元对立的前提性默认,以及对本应富含多元解读可能之“经济”的“定型化”想象。
如此“偏见 / 定见”不仅发生在经济相对落后的中国内地,同样也存在于经济高度自由和发达的亚洲金融中心——香港。许宝强(2007:290)通过对香港近年来社会运动与左翼思潮的观察指出,社会运动者往往拒绝运用跟各种资本主义权力集团有关联的语言,诸如利润、市场、贸易、管理等。虽不少左派都能接受“人民计划”,但人民的“市场”、人民的“自由贸易”、人民的“金钱”却更易被指责为“披着人面的资本主义”。这样处理的效果,不仅把“资本主义”本质化和单一化,甚至也把预设为资本主义对立社群——庶民、边缘群体、生态环保团体本质化,仅以其反“资本主义”的性质来想象他们。
下文将以近三年来小毛驴市民农园所推动的CSA(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⑧工作为例,讨论这项充分社会化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与社会意义⑨的工作,如何在实践中解构与重思“经济”。
小毛驴市民农园(以下简称“小毛驴”)创建于2008年,位于北京西郊自然风景区凤凰岭山脚,是国仁城乡(北京)科技发展中心在其多年积累的生态农业与城乡公益网络基础上整合推出的创新性探索。其借鉴国内外CSA经验,通过建立一套可持续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模式,倡导并实践“发展生态农业、支持健康消费、促进城乡互助”的行动理念,推动食品安全、生态文明与城乡良性互动,促进中国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最终希望将商业模式与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理念融为一体,引导城市健康消费合作社与农村绿色生产合作社对接,通过城乡间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直接互助,重建社会的信任与合作机制,实现城乡良性发展。⑩
之所以是“社区支持”,而非一般的“消费者支持”,因其强调社区作为社会的微观体现与功能单位,更象征性地让我们去想象一种让过度耗能与污染的产业经济链条得以缩短的可能形式。而对于社区的含义,乔治·希勒里(G. A. Jr. Hillery)指出人们至少可以从地理要素(区域)、经济要素(经济生活)、社会要素(社会交往)以及社会心理要素(共同纽带中的认同意识与相同价值观念)的结合上来把握(石嫣等,2011)。
(一)经济作为手段
小毛驴的工作属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范畴——买卖是其主要手段,同时涉及到销售、物流、客服、品控、团购、开发票等商业形式。从表面看似乎很难可以被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为目标的社会运动所承认,但如果我们不将经济等同于市场经济或资本主义式的垄断经济11,拒绝某种“经济原罪”似的价值判断及将社会和经济预先分开的二元对立,而让经济重新嵌回社会,小毛驴的实践则既可拓宽对经济和社会的狭隘理解,又可对一般NGO或公益组织的小众参与特点进行补充。
下面的例子分别来自小毛驴创办三年来不同年份的成员,相关内容均为这些消费者亲自叙述的原文引用。
2009年小毛驴自取份额成员钟声除自己消费小毛驴产品外,还主动在他们小区发起成立“自取小组”,在第一届全国CSA经验交流会上,他做了一个题为“我们为什么发起自取小组”的分享,其中谈到自己所住小区邻居之间互相的不信任、冷漠与戒备,而“2009年年初,给了我们一个‘拆墙’的机会。小毛驴本身就是建立市民与农村之间(良性)关系的。我们小区有相同想法的人,通过小毛驴建立了互相的联系。”通过组织起来,轮流取菜,“(大家)平常会经常进行沟通,分享之间的喜怒哀乐,还有取菜时的心得体会。”“除此之外,我们自取小组还给孩子组织了绘画班、舞蹈班,不是外面平常的收费班。我们的舞蹈老师就是自取小组成员请他们的亲戚来担任的。……孩子容易建立起这种关系,大人却不容易建立这种氛围。但是通过这种方式,邻里之间的接触就比较频繁了。”12
相比而言,2010年亲自来农场劳动的北京市民尹瑞庆则认为:
细细想来,生活的改变,让我们失去了什么?外出旅游不再安排,很少在外就餐;而生活的改变,让我得到了什么?一是身体比以前强壮了,菜园是一剂养生又强筋健骨的灵丹妙药。二是收获了健康安全的放心菜——吃菜时,再也没有心理负担了;更大的收获是在思想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在思想中逐渐清晰和深入。……小小菜园联系着大目标。受大学生的感染,我们会把装鸡蛋的塑料盒和配送小西红柿的网兜带回农场,重复利用。在家里也进行垃圾分类,更注意节约水电……13
虽然2011年小毛驴每斤8元的菜会让有些人觉得贵,但配送份额成员聂露却这样分析道:
看起来每周64元的菜价比市场上贵,但这样健康值得信任的菜却为我们全家的其他生活逐步带来些悄悄地改变——减少吃肉、洗菜省水(不担心农药残留)、每周至少取消一次外出吃饭(家里固定有健康菜,意识提高后自然担心外面的食品安全)、减少购物频率……并且,这种“昂贵”的菜还起到十分重要的教育作用,教育自己及家人尊重农民的付出,同时它也教育了农民,这种健康产品的高价格是对诚实劳动农民的奖励……14
虽然经济是一种买卖关系,但同样也可能引发更多不同的关系,它包括生产者与消费者、城市与乡村、人与自然、种地老手和新手15等;虽然每位成员需要付出一定的现金,但那同时是一种风险共担的付出与承诺,也是一种对当前城乡及生产者消费者互不信任的改变成本;虽然以货币作为建立彼此关系的手段之一,但小毛驴却以此为基础发展出更多以“二手物交换”、“换菜”等“去货币”的“另类经济16”,并从中收获乐趣、循环利用的可持续生活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和谐;虽然部分消费者开始时也是以“上帝”自居的中产阶级,但细微的变化让大家发现,“上帝 / 傲慢 / 理性 / 非理性”的消费者并非本质使然,背后正是更大的社会文化“罗网”。
小毛驴采用经济为手段,还希望利用现代社会已有的“常识”、语言和规则,减少重建“新常识”的巨大成本——比如用价格差距17这一易于接受的手段,鼓励市民自己动手田间劳动及到配送点自取蔬菜,以引导他们体验生产的艰辛并减少物流到家的高能耗。
(二)经济也是结果
作为手段的经济,不仅让我们获得了积极的社会生态价值观,同样也产生了经济效果。
比如:对经济和商业的借用让我们逐步建立了成本意识,但它主要不是增加利润,而是让我们重新理解“成本”与“价格”。
对于目前市场经济下的农产品定价,正如周立(2010:117)所指:实际既非生产者定价,也非消费者定价,而是中间商定价。如此长链的销售不只让消费者承担着更高的成本,实际上“这些链条拉得越长便越能避开规则、惯常的控制及通常的监视,资本主义的进程也就越加清楚地凸显出来”。(布罗代尔,2003)自然也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政府失灵”和农产品流通中的“市场失灵”。
而小毛驴所采用的CSA及帮助各地农民合作社销售生态农产品的“短链”模式,既希望将消费者所支付成本最大程度地直接到达生产者和生态环境恢复者手中,同时还让消费者在新的生产链条中承担其应有的责任,在逐步的自觉中避免所形成的“倒逼”机制让商家增加食品不安全风险(石嫣,2011),这种新的销售形式既提高消费者的参与感,让其利益被真实的尊重18,还改变了主流的定价规则,进而创造“新经济”。
同样,由农村生产者合作所引发的城市消费者合作及城乡互助,虽是社会组织,但其更大意义却拓展了经济交换范围,改善了市场环境,降低沟通成本和监督成本(合作社内部监督,避免外部认证的高额成本),让生产者有更合理的投入产出比,并部分改变了消费者的经济行为19,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成本与风险,增加了效率,自然就是一种“高效经济”。
(三)农业的多功能性与多元经济
CSA 不仅带进了多种参与主体,也为重新思考农业增加了角度——除满足食物需要这一最常见的功能外,它还有文化教育、生态环保、休闲观光、农民就业、农村生活、农民生计等社会功能(周立,2010:101)。而在CSA所推动建立的城乡互动平台上,农民与市民(生产者与消费者)不再是落后与现代、贫穷与富有这些二元对立的对应物。农民既不是被动的扶贫对象,他们有能力生产出无污染、天然的健康食品;消费者也不是被动的购买者,他们只要支持农民生产并承担应尽的责任,就可以获取安全健康的食物(张和清等,2008)。
同样,如果可以突破对经济的一般性理解,以上案例同样可以让我们发现其中存在着十分丰富的多元经济,比如:道德经济、信任经济、尊严经济20、在地(社区)经济、互惠经济……它们不是某种新的经济形态,而是让经济重新结合起社会、政治、文化等脉络,让经济重新嵌回社会后的新理解(波兰尼,2007)。
与其说这些丰富多彩而又充满差异的多元经济是对单一经济的实体性替代或动员性手段,不如说它提供了许多新的视角与空间,在新的坐标中让我们尝试摆脱主流经济标准的限定。
四、结论
本文从对社会经济的不同理解出发,结合笔者长期从事的乡村建设实践案例尝试指出:在实践中社会和经济从来都不是二元对立的简单分割,表面独立的经济问题背后其实包含着各种社会与文化层面上的限定和影响,故需要一种“社会—经济”的整体视野及让经济重新嵌回社会的理论敏感与现实框架。它既有助于加强对各相关议题的深入思考与行动空间开拓,更可让行动者准确理解实践中所遭遇的各种困难。
文中各种案例无疑是某种程度上的“事后解释”,但在笔者及诸乡建同仁开展实践的当时却仍然极易陷入文中所反思批判的各种“盲点”中,即使有所反思,也不断受制于同时存在于内外部的各种张力与以主流框架进行简单化处理的“路径诱惑”。
如果回到前文的相关理论,很多学者在多年前就已经指出问题所在,为何在现实中还会以单一视野遮蔽整体视野,在简化和对立的“定见”中就经济谈经济、就社会论社会呢?
具体到中国的脉络:长期以来城乡分割所导致经济增长成果与社会成员生活、经济增长和社会状况的改善之间出现断裂(孙立平,2004);民间社会运动自我设限,天真的确信并追求所谓的独立和纯粹而把十分重要的手段和资源拱手相让21等都是当前现实中“社会经济”难成视野的重要原因。
但布罗代尔认为,当到达他所重新归纳的资本主义上层结构(相对于日常生活与市场经济)这样的层次,一定是“高度灵活”,真正实现“经济、社会、文化、意识形态……”浑然一体、互为表里。表面上我们受限于“市场经济”这样对经济的狭义理解与等同,但这些模糊表象的背后则是各种意识形态、学科分类、社会规范与现实经济利益的等多重张力的作用。
现代经济学作为长久“显学”的强势存在则对我们欲罢不能的各种“常识”建构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泰国学者佩尤托(2003)分析指出,实际上经济的思想早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时代就已经存在,而经济学研究却只是工业化时代才得以形成一门学科,狭隘的经济学思维事实上已经成为当前最紧迫的社会问题和环境危机的主要根源。
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并非如大众所信以为真的科学主义与现代主义,相反是借助了大量像文学书写一样的修辞——比喻、引用权威、简单对称的表述和被认为是严谨和科学的数学语言等(许宝强,1998)。但另一方面,经济学又将自身与其他社会科学和文化领域分割开,其中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建构出“合适”的“经济领域”,或为被界定为“经济”的领域提供合法性与“围墙”,以使得另类的“经济观点”被消音(许宝强,2007:前言,3,145,158)。
正是这种经济学及其所扣联的其他相关力量共同制造出“经济社会”、“经济人”常识,让经济得以“独立 / 优先 / 凌驾”于分割意义上的社会与文化脉络,从而构造出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经济乌托邦”——它表面独立于社会,但却隐藏着改造社会、重构主体的潜在目标与事实效果。
当中国特色的经济文化社会脉络结合起这种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经济学”霸权,“社会—经济”的整体视野自然难以形成。
*本文受香港岭南大学许宝强、刘健芝,香港理工大学古学斌三位老师的指导与启发,中国人民大学乡村建设中心各位乡建同仁近十年并延续至今的实践工作是该总结反思的主要动力与素材来源,在此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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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香港乐施会(编):《不是乌托邦——社区经济理论与实践》,香港乐施会2003年版。
②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学员、福建永安市建兴笋竹专业合作社创办人陈绍安2011年5月致部分合作社专家与推动者的信件节选,引用前已经作者同意。
③有人提出“日韩台的综合农协也有不足”,当然,任何合作都不可能抽象的成为泛化的教条或必然,更不会如狗皮膏药般的 “一合就灵”,当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重要的不是综合农协有多好,而是其针对和处理了什么样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我们是否需要直接面对。
④详细讨论参见:北京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内部学习资料《对话——合作社真假》(2010年),其中核心文章为刘老石:《真假合作社:是合作社的真假还是我们标准的真假?》。
⑤不切合现阶段农民合作社的现实空间与条件。
⑥在中国当下语境中,规范往往等同于整顿,对于弱势和无发言权的草根合作社来说,他们无疑是首当其冲。
⑦2008年5月,乡建学院的核心骨干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国仁城乡(北京)科技发展中心”,下文所分析的小毛驴市民农园则是该中心近年的主要项目。
⑧中国大陆通常译为“社区支持农业”,但也有很多人认为同样也是“农业支持社区”,故应是两者都有的城乡互助,或如台湾朋友所翻译以体现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投入、分享互动的“社区协力农业”。
⑨截至2011年5月,农园已经得到海内外近180家媒体的采访报道,吸引了大量市民、农民、大学生、学者、媒体、NGO、工商业者和政府部门等不同身份、群体的广泛参与,接待国内外不同身份前来小毛驴农园参观的人数接近八千人次,包括三十多批三百多位国际友人来访。在北京市乃至全国各地、世界生态农业领域引起了普遍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⑩详情请参见小毛驴市民农园网站,http://www.littledonkeyfarm.com,以及各种相关媒体报道。
11详细分析和辨别参见布罗代尔(1997,2003)的相关理论。
12详细内容参见钟声:《我们为什么发起自取小组》,载《田间地头》2010年第5期,小毛驴市民农园会员通讯。
13详细内容参见尹瑞庆:《老知青菜园的故事和随想》,载《田间地头》2010年第11期,小毛驴市民农园会员通讯。
14详细内容参见聂露:《“昂贵”的菜》,载《CSA简报》2011年第4期,小毛驴市民农园会员通讯。
15小毛驴农场目前已逐步出现一些积累了经验的老成员志愿指导新租地成员的案例。
162011年7月9日,小毛驴农场举办第一次专门的“二手市集”,此后每月定期举办。
17小毛驴租地分成三个较大差距的价格,大部分的“低端”产品其实是为鼓励大家亲自动手;而配送到居民点较为低价,则是希望大家可以自己步行或骑车到附件居民点取菜,鼓励大家环保并“配套”汗水。
18正如周立所指:中间商竭力营造鱼和熊掌兼得的假象,以迎合消费者的心理和趣味,正是这种“迷魂药”让消费者变成他们忠诚的消费机器。(周立,2010:111-112)
19详见2006、2007年河南兰考南马庄农民合作社在北京推动的两届“无公害大米价格听证会”,参见 http://www.3nong.org/bbs/viewthread.php?tid=15467,2011年6月15日访问。
20让在主流经济中处于弱势的群体(如农民)和产业(如农业)重新获得尊严。
21除文中已对部分民间组织“道德洁癖”的反思外,部分组织还不自觉的受限于“非政府 / 非盈利组织”这样以别人为非的命名中,既易掉入割裂和二元对立的思维陷阱,也可能将本来复杂的“对手”简单化和单一化,反过来,也影响了对自我的认识与空间判断。
来源:《开放时代》201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