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弘敬墓志》的具体年代,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一行5人于1993年9月26日给出的结论是唐咸通六年,即公元865年。由于这一结论来自权威机构,故流布甚广。笔者于2006年撰著《何弘敬墓志铭点注暨有关资料荟集》一书时,对这一问题也未加深究,遂至继续以讹传讹。近日,承大名县方志办副主任桂士辉先生提醒,笔者重新核对晚唐魏博节度使何弘敬之卒年,确证其卒于唐懿宗咸通七年三月十三日,即公元866年4月2日。相应地,《何弘敬墓志》的年代也需由目前广为流传的唐咸通六年(865)修正为咸通七年(866)。
一、《何弘敬墓志》中关于何弘敬卒期和葬期的记载
1、卒期:“咸通六年,睿文明圣孝德皇帝,以云南叛逆,连岁兴师殄扫雕题,收复交趾。帝让加号归功臣下,册拜公检校太尉兼中书令。三月辛巳下诏,乙丑,公薨于位。癸巳,驲骑上闻。皇帝震悼,不视朝三日。”“将启手足,克先知之,一日,顾左右叹曰:‘吾不为生太尉也必矣。’他日,复曰:‘吾不及新火矣。’”
2、葬期:“公享年六十,以八月一日癸酉葬于魏州贵乡县义居乡司徒村三城里。”
二、正史中关于收复交趾时间的记载
1、《旧唐书·高骈传》:“高骈,字千里,幽州人。祖崇文,元和初功臣,封南平王,自有传。……懿宗深嘉之。西蕃寇边,移镇秦州,寻授秦州刺史、本州经略使。先是,李琢为安南都护,贪于货贿,虐赋夷獠,人多怨叛;遂结蛮军合势攻安南,陷之。自是累年亟命将帅,未能收复。五年,移骈为安南都护。至则匡合五管之兵,期年之内,招怀溪洞,诛其首恶,一战而蛮卒遁去,收复交州郡邑。”
2、《旧唐书·懿宗本纪》:“(咸通五年)四月,南蛮寇邕管,以秦州经略使高骈率禁军五千赴邕管,会诸道之师御之。”“是岁秋(咸通六年),高骈自海门进军破蛮军,收复安南府。自李琢失政,交趾湮没十年,蛮军北寇邕容界,人不聊生,至是方复故地。”
3、《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咸通六年秋七月),高骈治兵于海门,未进。监军李维周恶骈,欲去之,屡趣骈使进军。骈以五千人先济,约维周发兵应援。骈既行,维周拥余众,不发一卒以继之。九月,骈至南定,峰州蛮众近五万,方获田,骈掩击,大破之,收其所获以食军。”
三、正史关于何弘敬之子何全皞任职时间的记载
《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咸通七年)六月,魏博节度使何弘敬薨,军中立其子左司马全皞为留后。秋七月,以何全皞为魏博留后。”
四、考证思路和过程
1、据《旧唐书》高骈本传和懿宗本纪,高骈于咸通五年四月始任安南都护,咸通六年秋收复安南;据《资治通鉴》,咸通六年九月,高骈大破峰州蛮。两书记载可互相印证。唐懿宗下诏“册拜公(何弘敬)检校太尉兼中书令”的时间应在咸通六年秋或之后,不可能在咸通六年三月或之前,故何弘敬的卒期应在“咸通六年秋”之后。
2、据《资治通鉴》,何弘敬之子何全皞于咸通七年六月被军中立为留后,可旁证何弘敬卒于咸通七年而非咸通六年。至于“(咸通七年)六月,魏博节度使何弘敬薨,军中立其子左司马全皞为留后”一语,其强调的是“何全皞于其年六月被军中立为留后”这一事实,而非何弘敬“薨”之日期,故此语不能作为何弘敬卒于咸通七年六月的证据。
3、查方诗铭、方小芬编著之《中国史历日和中西历日对照表》,咸通七年八月癸酉朔,与墓志所记何弘敬葬期相合,可补证何弘敬卒于咸通七年。
4、唐宋习俗,清明前一日禁火寒食,到清明节再起火,称为“新火”。墓志记何弘敬尝自言“吾不及新火矣”,暗示其死于清明之前,与前记其卒于三月之说相合。
5、墓志言“三月辛巳下诏,乙丑,公薨于位。癸巳,驲骑上闻。” 若墓志所记和上述推论不错,“辛巳”、“乙丑”、“癸巳”这三个日子应该在咸通七年三月中同时存在。查上引《中国史历日和中西历日对照表》,咸通七年三月丁丑朔,“辛巳”日为“三月初五”;“癸巳”日为“三月十七”。问题在于,该月并无“乙丑”日。莫非墓志记载有误?细算之后,发现咸通七年的“三月十三”为“己丑”日。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墓志将何弘敬卒期的“己丑”日误写或误刻成了“乙丑”日!何弘敬三月十三日去世,“驲骑”(驿站的快马)在四天之内由魏州驰至长安,朝廷在三月十七日接到讣告,应该是符合实际的。
6、由何弘敬享年六十,可推知其出生于公元807年,即唐宪宗元和二年。
五、结语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整理古籍,稍有不慎就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张载云:“于不疑处有疑,方是进矣。”诚哉斯言!
2012年10月27日于邯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