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来说,“中国哲学”的政治依附性特质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即:“中国哲学”作为思想的承担者——“士”的生存方式;“中国哲学”作为文化对制度的依附——“科举制”与“文庙”的意义;“士”人以“仕”为存在意义所创造出的文化只能是以政治文化为中心的依附性的文化。在中国思想史上,不是政治依附于文化,而是文化依附于政治。作为中国思想文化现代表达的“中国哲学”则在对政治的依附中,建立着以政治的合理性(也可称作合法性)为轴心的思想文化“道统”。
一、“中国哲学”作为“思想”的承担者——“士”的生存方式
西方哲学是由被称作“哲学家”的一些“智者”们创造的。“中国哲学”作为“思想”却是由“圣人”创造,由“士”传承的。① 与西方哲学所推崇的哲学的“超越性”不同,中国哲学崇尚“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述而不作”成为中国学术传承中的一个基本特点。何以要“述而不作”?其背后的因缘可能是中国思想学术政治依附的潜规则。可以说,在中国思想学术的潜规则当中,“述而不作”是学术活动的不成文法。② 对于这个潜规则的形成可以从多角度解读,但作为学术活动的承担者——“士”阶层的生存方式可能是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既有“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之分,也有“士、农、工、商”之说。“士”人阶层在中国历史上具有独特的意义。“士”曾为贵族之末,亦为四民之首。中国文化与思想主要是由“士”这个阶层担承的。“士”的出现是与政治紧密相连的。在中国上古史中,有一个政治制度,每十个青年中,推选出一人出来为公共事业服务,这就是“士”。所以,“士”这个字是十字下面加一横。“士”出来做官,就叫出“仕”。[1](P335)由“士”而“仕”,乃为中国的“为士之道”。故《论语》曰:“学而优则仕”。
“士”最初是指周以来的一个贵族等级,是贵族的最下层。周代分封制规定贵族有四个等级:天子、诸侯、大夫和士,前三个等级都有一定的田产,全国土地归天子所有,天子封诸侯国给诸侯,诸侯再封邑给大夫,而“士”不能占有土地,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无恒产”。但是“士”阶层也有自己的贵族尊严,佩剑是贵族的标志,因此无论士有多穷也要佩剑,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有恒心”。在战国时代,“士”阶层的地位有所提高,春秋时期一些居于“士”阶层的大夫家臣就掌有重权。例如孔子时代的阳虎。到了战国时代,“士”主要分为几个类型:文士、武士、辨士和谋士。这些士依附在大夫和诸侯身边,为他们出谋划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门客。主公为他们提供食宿,他们就要对主公尽忠。但他们不是奴隶,因为他们享有人身自由。如果主公失势或对他不好,他就可以选择离开。战国四公子都有蓄养门客的习惯,经常门下食客三千,信陵郡窃符救赵中的鸡鸣狗盗之徒也是“士”,只要有一技之长就是“士”。《论语?子路》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作为一名合格的“士”,一是要“行已有耻”,即要以道德上的羞耻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二是要“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即在才能上要能完成国君所交给的任务。前者是对士的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后者则是对士的实际办事才能方面的要求。
后来,“士”从古代社会中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特定社会阶层的称谓,演变为对知识人的泛称。因古代学在官府,只有“士”以上的贵胄子弟才有文化知识,故“士”成了有一定知识和技能之人的称呼。从历史上看,春秋时代,各国之间征战不休,步卒作用增加,车战及武士的作用减小,“士”的地位也出现了上升或下降的变化。有些卿大夫为扩大影响,巩固地位,设法招徕“士”众以张声势,很多“士”便投靠到他们那里。还有部分“士”为解决经济困难去为人办丧事,当赞礼,或经营工商业;也有人从事私人讲学,传授文化知识,从此中国历史上又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文化活动的“士”。他们游学各国,思想活跃,为中国古代学术领域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促进文化科学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战国时代,争霸和兼并战争更为剧烈,于是朝秦暮楚的游说之“士”应运而生。他们穿梭于各国间,充当说客,纵横家便是其代表。这时各国封君权贵的养士之风也很盛行。秦汉时期,“士”的内涵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士”,称为士大夫时,可以指军队中的将士,也常常是在中央政权和州郡县供职的官吏的泛称;称为士人时,则一般特指具有较高封建文化素养、从事精神文化活动的知识分子。汉代,士人特重士名(即人格名望、风骨气节及学识才能),一旦成为名士,功利官位会接踵而至,故士人或着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恪守封建纲常名教;或浮华交游,广结朋党,相互吹嘘,以沽名钓誉。东汉后期,在士人中间清议品题人物之风极盛。这种人物品题属于民间行为。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确立,品评士人之权收归政府。凡由中正品评者,皆据其德行才能、家族阀阅而给予不同品第(乡品),然后授予各种官职。未经中正品评者,不得仕为品官。于是,士人遂具有了某种特定阶层的含义。士庶对立,渐露端倪。凡九品以上官吏及得到中正品第者,皆为士,否则为庶。士人中,又出现凭借父祖官爵得以入仕清显并累世居官的家族,是为士族。士族在东晋时达到极盛,至南北朝始衰。隋唐以后,士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士作为一特定阶层的观念仍然保留。宋以后,“士”或“士人”一词逐渐成为一般读书人的泛称,不再特指品官。
可以看到,中国的“士”是以自己的知识和才能为某种权力服务的阶层,他们的生存逻辑是以知识才能换取生存所需的基本条件,从而得以维持其生存。在传统社会里,他们虽然在习俗上居于“士农工商”之首,似乎有高山景行之位,其实在权势者的心目中却是“九儒十丐”。因为农人种植谷物,工人制作器具,商人从事贸易,他们的社会作用与“学成文武才,售于帝王家”的文人不同,前者不可或缺,因为关系国计民生;后者则有之无之皆可,不会对国计民生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这就决定了中国“士”阶层的生存必须依附于某种权力,更多的要看权力者的脸色行事。这种生存逻辑决定了“士”对权力有着特殊的感觉和认识,总是处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境地。在历史上虽然也有舍生取义之“士”,但作为一个阶层存在所遵循的依然是“学而优则仕”的普遍逻辑。能够“为仕”就成了“为学”的目的和动力,这实际上是中国“士”阶层生存游戏中的潜规则。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士”的整体价值指向是“仕”。因为由“仕”就可通达“名士”、“高士”,甚至“国士”。“士”在国为“国师”,在乡则为“师爷”,“国师”与“师爷”的共同点是依附于拥有某种权力的主子。因此,中国的“士”与所依附的权力拥有者之间的关系更接近于黑格尔所说的“主奴”[2](P127-132)关系。
根据上述描述,中国“士”阶层的生存方式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士”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并不占有更多的物质财富,只是一个以知识和才能作为产品在社会政治游戏中进行交换,获取自己生存权利和条件的“知识分子”。这是形成“士”阶层依附性生存方式的经济根据。第二,“士”阶层以“学”为本,其生命价值归结为一个“学”字。但中国“士”阶层的“学”不以“学”本身为目的,即不是“为‘学’而学”,而是“学而优则仕”。这是“士”阶层生存方式中的价值诉求。第三,“士”阶层无“田产”之经济基础,其为“仕”的资本是承继文化传统,创造知识成果,所以,他成了文化传承的承担者。可以说,“士”阶层的生存逻辑使得他担负着文化的历史传承之重任(其他阶层无需承担此职即可生存)。这是“士”阶层的社会职责和功能。可以推论说,“士”阶层也是“中国哲学”之传承的承担者。“士”阶层在历史中形成的这样的生存方式,决定了这个阶层对于政治与文化的态度,即:以对政治的依附性为前提,承担着中国文化的“创造”(“述而不作”意义上的创造,或者是“照着讲”和“接着讲”意义上的创造)与传承之责。
二、“中国哲学”作为文化对制度的依附——“科举制”与“文庙”的意义
处在如此生存方式中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士”,其主流的生存态度必然以依附于某种权力政治为圭臬。由这种生存方式衍生出的政治依附性特质,并不是历史中某朝某代的灵光乍现,而是在制度支持下的常规性历史现象。制度的支持无疑是中国传统“士”人阶层政治依附性特征的政治土壤,制度的建立为中国“士”阶层的生存方式能得以长期延续提供了合法的保证,因此,“学而优则仕”就理所当然。在历史上,支撑“士”阶层的政治依附性生存方式的制度,就是沿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以及后来的“文庙”。“科举制”作为中国政治生活的选官制度,无疑给“士”提供了通过自己合乎权力所有者要求的努力,可以进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顶峰的政治通道。而“文庙”的设立则给“科举制”的实施提供了神圣的合法性依据。可以说,中国传统“士”阶层的历史命运与“科举”与“文庙”制度的兴衰息息相关。
“士志于道”,是自孔子始对“士”的规定。要求“士”通过“治天下”的社会参与,使“天下无道”变为“天下有道”。司马谈指出,“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史记?太史公自序》)先秦以来“士”阶层的这种“治天下”的参政要求,到汉代才逐步得以实现。这就是汉武帝取“独尊儒术”之政,由郡县举孝廉改以“士”为对象,太学中博士弟子成为入仕的重要途径。从此汉代郎、吏就由“士”为出身并逐步制度化了。博士弟子“甲科”为郎已是考试的结果;东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不但定孝廉于“诸生”和“文吏”亮相,而且还要加以考试。[3](第一部分)这便是“科举制”的萌芽。由此才有了“士大夫”的称谓。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读书人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是中国传统社会通过考试,分科取士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科举制”作为制度真正始于隋代,经唐代而制度完备,明清达于高峰。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历经一千三百多年。通过科举考试(特别是唐、宋以下的“进士”),“士”阶层就可以直接进入权力世界的大门,其仕宦前程就有了制度的保证。从隋朝始,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隋文帝仅有策问,隋炀帝开考十科。唐朝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经济科等。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形式在各个朝代也有所不同,唐朝主要有墨义、口试、贴经、策问、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科举制”的建立与实行,建立了中国传统王朝时代的作为政治精英的官僚、文化精英的士绅阶层、经济精英的地主乡绅之间横向流动的通道,同时也构建了社会底层向社会精英层流动的通道。这个通道围绕着“利益”与“权力”的轴心,进而形成了社会利益与权利在不同阶层之间的有序流动。在中国古代,任何人,除了贱民以及少数规定人群外,几乎所有社会阶层都能够通过学习,参加科举考试,取得秀才、士绅等地位;士绅又可以通过进一步的科举考试,成为官僚阶层。进入官僚阶层,就取得了获得利益与拥有权力的身份。因此,“科举制”的潜在运行机理是经济利益与政治权力的诱惑。对于读书人来说,“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家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千钟粟”与“黄金屋”成了“士”人读书的动力源泉。唐太宗在朝廷组织的考试之后,登上端门,看到新科进士鱼贯而出,就曾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科举制实行的初期,如一石激起千重浪,为企图进入仕途的知识分子打开了一条通道,注入了精神动力,引得他们跃跃欲试。少数脱颖而出者,如鲤鱼跳龙门一般,欢欣鼓舞,踌躇满志。有的感叹“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有的欢呼“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洋洋自得之情溢于言表。有的人还把人生的四大得意之事概括为“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见,科举制已植根在中国社会的土壤,渗透到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灵魂中。可以说,“科举制”作为制度支配着“士”人阶层的基本生活方式:读书—应考—及第—做官。“科举制”下的“士”阶层与政治权利世界形成了“盘之走丸”的关系模式。“士”作为“走丸”由“科举制”的规制而只能走在权力世界这个“盘”之中。
“科举制”的建立,对于形成这个制度规范的两极“士”阶层和“权力”阶层,在生存方式、价值取向、政治身份、社会地位的确定上,都具有常规性作用。这种作用表现为对于构成这一制度规范的两极——“士”阶层和“权力”阶层进行制度规范,从而形成围绕“科举制”的两种不同的政治行为方式。
对于“士”阶层而言,由于“科举制”的建立,使“士”阶层多以“及第”为生活目的。在以“学而优则仕”为主轴的生存方式中,自然就会形成读书—应考—及第—做官—权利—官僚身份的因果链条,这个链条可以称为“士”阶层入世而为的生存游戏的潜规则。简单说来,“士”阶层的生存行为都是围绕着“科举”来展开的。因此,“科举制”的存在决定着“士”阶层的存在意义和价值取向。在这条因果链条的道路上,留下了多少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作为“士”取“仕”的荣辱悲欢。这个无形的链条亦如一条铁链,把中国传统之“士”拴在了政治权利的马车上,成了这驾政治马车的附庸。
对于政治权力者而言,“科举制”无疑是充满了政治智慧的一种创造,从政治博弈的视角看,说“科举制”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好像并不为过。因为“科举制”赋予政治权利一种无形锁链,可以把那些“无产”的“士”紧紧地与政治权力拴在一起,使文化、思想在政治面前同质化,从而使思想文化附属于政治。也就是说,由于“科举制”,使得“政治”、“权力”与“文化”、“思想”、“学问”有了通行的桥梁,这个通行的方向不是下行的,而是上行的,亦即从“文化”、“思想”、“学问”一端通向“政治”与“权力”。这样就在制度上使得“文化”、“思想”、“学问”依附于“政治”与“权力”。在这种条件下,政治才有可能是大一统的,才有可能是舆论一律的。而“大一统”和“舆论一律”则是“政治”与“权力”的基本理念。
在历史上,与“士”阶层的生存方式息息相关的还有一个具有规制性作用的“文庙”制度。文庙又称孔庙,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奉祀孔子及儒门先哲以显示国家表彰、推行孔子思想的礼制庙宇。孔子一生从事教育,死后也和教育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汉代起孔子就被奉祀在学校内,唐贞观四年(630年)诏命州县学校皆立孔庙,从此一直因学设庙。按照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凡办学的地方就要祭祀孔子,所以,文庙因科举之兴而盛,亦随“科举制”之废而衰。一座文庙的日常生活,可概括为:“平时教学,年节祭祀。”祭祀是在大成殿里对着孔子塑像行礼。孔子被视为棂星下凡,棂星就是文曲星。过去皇帝祭天,必先祭棂星。文庙设棂星门,表示祭祀的规格如祭天一样,就是说“祭孔如祭天”。
文庙制度是“科举制”的重要补充,对于中国传统“士”人的生活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它的功能和作用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文庙”依学立庙,因校设教,作为“科举制”的现实承载,为科举制的实行建立了官学平台,从而使科举制有了现实的制度承担者,使科举制度可以落到实处。第二,建立文庙祭祀制度,立孔子为“大成至圣先师”,从而为科举制度建立了思想文化上的合法性。依文庙祭祀制度,确立孔子的神圣地位,以合于中国人的习惯性信仰方式,确立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信仰、敬仰,从而建立“科举制”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文庙制度把孔子确定为天上的文曲星,由此说明设立的科举制度是合乎“天道”的,即以“天道”为设制根据,确立了这个制度本身的无可怀疑性,也就确立了科举制度的神圣性。第三,依文庙而设立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道统”。春秋以降,中国“士”人以“道”自认,孔子说,“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孟子也说,“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孟子?尽心上》)文庙制度使得“士志于道”(《论语?里仁》)的古训有了宗教的强制性。“士”依文庙制度而承继孔子以来的“道统”则为当然。文庙制度下确立了儒家文化的道统地位,作为道统的承担者的“士”阶层依文庙而取得当然的合法身份。只有“士”才代表着“道统”。
科举制度与文庙相拥而立,相辅相成,构成了相对完善的知识培养、人才选拔的具有规制性作用的制度。科举制度与文庙制度对中国思想文化的承担者——“士”人的历史命运产生了重大影响。科举与文庙制度规定了一般“士”人的生活道路、价值取向、信仰基础、思想原则和知识内容。在这种制度笼罩下生活的中国传统“士”人,不得不以这个制度为生存半径,在思想文化上不自觉地依附于这个制度所支撑的政治力量。科举与文庙制度在一定意义上强化了中国“士”人在思想文化上的政治依附性特质。中国思想文化的话语权也是依此制度而分配的,这无疑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三、“中国哲学”作为思想文化的政治依附性特质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是由“士”这个阶层承载的,这些“士”人不仅要“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依“道统”、“学统”、“政统”而传承“内圣外王”之道,而且要在“道术将为天下裂”之后,“志于道”而使“天下无道”变为“天下有道”。这就形成了传统“士”人的双重职责,即:既要“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因“周虽旧邦,其命惟新”,而对传统学术要在“照着讲”的基础上,更要“接着讲”。如前文所述,中国“士”人阶层或为贵族之末,或为“四民”之首,其无“田产”经济之根的生活方式使其不得不集汇于“科举制”的“功名”轨道。这样的外缘际遇使得中国“士”人在身负双重社会文化责任之中,处于具有双重可能的生存状态,这就是可能由读书、考试而“及第”、“入仕”,也可能屡试不中或“出仕”为民。这也就形成了在朝与在野、“入仕”与“出仕”两种不同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由“士”而“仕”过程中又具有多样可能性,这对“士”的文化态度与思想动机都会发生很大的影响。由“士”而“仕”的阶层创造和传承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自然会以“入世”之情怀,围绕着由“天之道”而论“人之道”,以确立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为轴心,形成“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执两而为中”、“一以贯之”,或为入世,或为出世的道德“形而上”与“形而下”之学。而由“士”或“出仕”为“民”的阶层,则易以“出世”之超越情怀,以“无为而无不为”之道,行修身、修心、养性生命之学,其“无为”之“为”依然是为“天下之道”,其“出世”亦为“入世”。可以说,在“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的生存逻辑下,中国传统思想的主轴是以“出世”之心性行“入世”之道,或以“有为”,或以“无为”行“内圣外王”之纲。此即为中国本土的“极高明而道中庸”之学。
“中国哲学”实际上是近代以来,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势话语而出现的对中国思想文化的一种表达方式。如果把历史中的中国思想冠以“哲学”的称谓,则处在地球东方这块土地上的“哲学”的意义与这个词语的原产地古希腊,就有着非常大的差异。从古希腊发展出来的西方哲学,在本体论、知识论、道德神学的形式化与同一性至上的思维逻辑中,构造着能够把握普遍与必然之可能的解释性哲学。西方哲学追求的是哲学自身的纯粹性,这种思维定式使得具有对象性的知识按照科学的分类标准从哲学中分离出去,而哲学则成了分类之后的“知识”的剩余,哲学成了对自身之可能的反思性智性活动。西方哲学的历史就显现为这样为哲学而哲学的纯粹性智性活动对自身的发问方式的演化。它的最高追求是建构最普遍、必然,最可能的解释性。[4]与西方哲学不同,“中国哲学”则拒绝对纯粹性的追求,而是在社会的政治生活中为自己立性、立命。张横渠四句箴言道出了中国“士”人的学术价值取向。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其“天地”、“生民”、“往世”、“万世”是在“非纯粹性”的思想追求中,不是作为历史中的“一般”,而是具体在历史中的具有中国政治意味的“天地”、“生民”、“往世”与“万世”。“中国哲学”最求得这种历史的就是中国政治的具体。具体就是说,“中国哲学”追求的是何以“内圣”,亦何以“外王”之道。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哲学”就是冠以“哲学”之名称的“内圣”、“外王”之学。其“内圣”,乃为“为仕”而“内圣”,“内圣”的目的在于“外王”。“中国哲学”作为学问的最终评价尺度是“外王”之道。“内圣”为体,“外王”为用。[5](P7)
在中国思想史上,可以为“中国哲学”提供学科资源的在先秦有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等诸子百家,后来亦有汉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心学、明清朴学等。当我们把这些“学”与“士”阶层的生存方式和制度化依存联系起来考察的时候,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主流话语都是围绕着“内圣”而“外王”的“心性”修养与“治世”之道而展开的。“内圣外王”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内圣”,如何“外王”。实际上,在“内圣外王”之中,本身就有一个“为了什么而‘内圣’”,“为了什么而‘外王’”的问题。“为了什么”并不是如西学中的由“为什么”对“是什么”而进行的因果律的追溯,而是内含着某种目的性的追求之价值意义。“为了什么”的“什么”实际上就是中国哲学作为“内圣与外王”之学的依附。“内圣外王”之后的“为了什么”的“什么”,是“内圣外王”所以然的“目的”。所谓“中国哲学”正是以这样的目的论逻辑,形成了与西方哲学截然不同的“依附性”特征。“中国哲学”的这种“依附性”在中国的历史中体现为一种“政治的依附性”。“中国哲学”作为“内圣外王”之学,是要为政治和权力赋予一种“合道”的说明,“中国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由“内圣外王”的“为政”之学。
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学术思想行为只存一道。尧舜之禅让,禹之治水,稷之教稼,契之司教,夔之司乐,皋陶之司法,盛德大业,其道则同,皆本于天。由此道而旁及农田水利音乐律法教育诸端,[6](P36)此即为天人合一之道,也为“治世”之道。所以,自周有“礼”以来,继之有孔子倡“仁爱”,孟子主“仁政”,此为“入世”之学;老庄则主“无为”、“柔弱”,倡“道,行之而成”,此为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后来汉初的黄老之学,董仲舒的“天人三策”,魏晋时期的玄学,皆为承继先秦诸子之“治世”之道。下至宋代,重《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强调心性为基本,治平为标的,一切学问必以政治治平为归宿,故而“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则由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仕与学兼重并进。接下来又有陆九渊之“尊德性”与“道问学”,阳明之心学,黄梨洲之“明夷待访”,乃至近代康有为之“今文”之学,都由“天道”统“人道”。也就是论天地,治人事,为政制提供“资治通鉴”。这可能就是“为了什么”而“内圣”,“为了什么”而“外王”的“中国哲学”的目的论逻辑。这个目的自然是思想学术的价值意义,也是这些思想学术的运转轴心。这就是一方面要说明何谓“天道”,更要解决何以为“天道”的问题,也就是“天道”如何与“地道”、“人道”合一。可见,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不是如西方那样建立一个概念性的理念王国,而是在历史中,在“道统”、“学统”、“政统”的承继中,建立属于中国本土文化可以接纳的“内圣外王”的“治世”之道。因此,我们说这样的思想文化传统产生的哲学,自然会留下“政治依附”的印记。所以,治中国哲学就必须在这样的思想文化传统中寻找属于中国本土的与“治世”政治联系在一起的思想资料,才有可能触摸到中国哲学的脉搏。所以,“中国哲学”只能回到历史的文化中去寻找。
“中国哲学”作为思想文化在历史中形成的特质就是其具有的政治依附性。第一,由于作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承担者的“士”阶层的“无产”性,形成了依附于政治权力的生存方式,又由于“科举制”与“文庙”的规制性引导,使得作为“中国哲学”及思想文化承载者的“士”阶层只能围绕着“政治权力”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故而“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学”与“仕”的联姻自然使得为“学”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易于由“仕”而依附于政治权力,形成以“治世之道”为轴心的政治哲学。第二,中国本土思想文化主要是儒家与道家,二者是以不同的方式行“治世”之道。儒家以“入世”之情怀围绕着由“天之道”而论“人之道”,由内圣而外王,形成“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执两而为中”、“以一贯之”,或为入世,或为出世的道德“形而上”与“形而下”之学。儒家之《大学》之道,乃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论是“法先王”。还是“法后王”,都是以确立“何以为道”为治学根本,其道为治世,亦为政制确立合法性的“天道”标准,从而“学”以“为政”。道家则以“出世”之超越情怀,以“无为而无不为”之道,行修身、修心、养性生命之学,其主“无为”、“柔弱”,倡“道,行之而成”,此亦为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其“无为”之“为”依然是为“天下之道”。道家的哲学依然为治世之道,只不过以“无为”为政制。可以说,儒道两家路不同,但都是围绕着政治的轴心而为“学”的。第三,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中,在儒、道作为本土思想文化主轴之外,亦有隋唐佛教与近世西方文化等外来文化的渗透。外来文化面对中国本土文化并不是直接依附于政治权力,而是通过对于原有本土思想文化的依附而间接取得政治依附的身份,从而获取话语权利。这里最成功的思想文化影响是由佛教的参与而产生的宋明理学。虽然亦有佛教中国化之禅宗,但佛教直接的生存还依赖于民间和山林,仰赖于本土的学在民间之传统。佛教的思想要素在与儒、道本土文化的依附性结合中,成为中国本土思想文化的构成要素,由此,也就进入了中国的“治世”之学了。所以,外缘思想文化最终也必须服从本土思想文化的政治依附性规则,才能获得思想文化生存的身份和权利,外缘思想文化的中国化是其在中国可能生存的唯一途径。
“中国哲学”作为思想文化的这种政治依附性特征是历史中形成的,这种特征提示我们,“中国哲学”离不开对“士”人阶层生存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把握,也离不开中国独特文化制度的作用。“中国哲学”不能简单化为几对范畴合逻辑的排列组合,也不能以西方哲学的问题模式套用在中国传统思想的资料上。“中国哲学”应该走到中国人的生活里,回到中国思想文化的历史中,才能以本土的现代意义从中国思想文化历史的“旧魂”中,引出属于中国的哲学“新魂”。③
(来源:《学术研究》2009年6期,人大复印资料B5《中国哲学》2009年09期全文转载,编辑:郑伟)
注释:
① 在中国思想的历史上,能够称得上创造“思想”的“圣人”只有孔子之前的三皇五帝等“圣贤”,孔子之后则只能“述而不作”了。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思想文化就是由“士”这个阶层以“述而不作”为纲来传承的。
② 在中国的学术活动中,古有“述而不作”之约定,今亦有“照着讲”与“接着讲”(冯友兰)的分野。这里的根本在于确立对待文化传统的态度。无论怎么述,如何讲,都有个依经还是离经的问题。在中国的学术历史,虽然总存在着依经还是离经之辨,但“经”常住,“变经”却不常住。故如何处理“述”与“作”的关系成为中国学术思想史的方法议题。请参见拙文《寻找“文化身份”与“当代中国哲学”》,载《吉林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
③ 此“旧魂”与“新魂”说是借用钱穆先生的提法。参见余英时:《钱穆与中国现代学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参考文献】
[1]参见南怀谨选集(第1卷)[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2]参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参见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
[4]参见张蓬.知识论的悖论意义与哲学的划界问题[J].文史哲,2008,(5).
[5]参见熊十力.体用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6]参见钱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M].北京:三联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