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不是宗教,中国有没有宗教,在我国古代本来不成为问题。这是从辛亥革命到“五四”前后,重新提出的一个新问题。学术问题之所以引起争论,总是由于发现了新材料(文献的、考古的)引起大家的兴趣。惟独儒教引发的这场争论,并没有发现新材料,双方的根据都引用“四书”,同样的根据引出不同的结论。这一特异现象,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韩非子》中说,两人互争年龄谁大的寓言,一个自称与尧同年,另一个说他与尧之兄同年。双方相持不下,又举不出新的证据,只有“后息者胜”。这不是学术争论所应当采用的办法。
关于儒教的争论,既然不能从儒教本身的解释去争是非,那就不妨暂时离开“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试从更广泛的范围,如社会学、经济学、宗教学、人类学多方考察,把它放在更广阔的视野里来观察,可能对问题解决有所裨益。
儒教,这个具有中国古代特色的国教,源远流长。儒教的宗教信仰核心为“敬天法祖”,当它处在原始宗教形态时,已蕴涵着它后来的基本雏形,祭天、祭祖,同等重要。随着国家形态的逐渐完善、成熟,它的“敬天法祖”这个核心未变,不断增添政治内容。古老文化五千年后半的二千五百年间,国家的形式与崇教形式结合得更紧。把“敬天法祖”的中心信仰凝炼为忠孝两大精神支柱。春秋战国开始酝酿如何建立一个包括黄河、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统一国家。当时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诸子百家都提出了如何“治天下”的问题。各家各派方案不同,但共同关心的是建立一个多民族的长治久安的体制。秦汉统一,奠定了中国二千多年从古到今的基本模式,建成了“多民族的统一大国”。秦汉以来,历代的国土管辖范围以长江、黄河两大流域为基地,有时向外扩张一些,有时向内收缩一些。向外扩张时,南到广东以南的交趾,北到辽河流域的部分;缩小时,又回到长江、黄河流域中原本部。大致说来,这块土地,大约略小于欧洲大陆。在这样一块广土众民的国土上,栖息繁衍着不同民族的群体。环顾世界上几个文明古国,它们都给人类创造了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做出了贡献,但这些文明古国有古而无今,没有持续发展下来,有的衰落了,有的沦为殖民地。只有中华文化,古而不老,历久弥新,儒教曾有力地帮助生养繁衍的人民走过曲折道路,克服种种困难,不断发展壮大起来。
在封建专制且多民族的国家,忠孝既是思想保证,又是组织保证。政治信奉原则为忠,家庭信奉原则为孝。具有中国特色的封建社会,是在宗法制下的统一信仰,即忠孝。忠是对一国最高统治者的服从原则,孝是对一家一户小农经济社会的最高原则,家庭成员对家长要绝对服从。忠孝又是儒教在古代中国团结教育全国各族人民的实践教材。
几千年来,忠孝原则对社会成员起着稳定平衡作用。古代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效率低下,借助政府的集中统一调配才能使少量剩余产品发挥出最大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如修纂大型从书、工具书等;物质文明建设,如修长城、开运河、兴修跨省区水利、抗拒外来侵略、赈济农业自然灾害,都是充分利用民族统一集权制度,调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才得以完成的。这是忠孝信仰起着极大的鼓舞作用。
在忠孝教化下,儒教利用政教合一的便利优势,形成团结人民、融合民族团结的纽带。儒教以外,道教、佛教,以及公元7世纪传入中国的伊斯兰教,各以自己的宗教教义与儒教密切配合,共同起着辅助王化的作用。明代中叶以后,西方基督教有几次传入,都由于没有与儒教“敬天法祖”的忠孝信仰配合,虽然多次传入,都未能立足。到1840年以后,靠大炮保护,才在中国生存下来。当年外来佛教传入,也曾与中国的“敬天法祖”、忠孝观念抵牾而遭到抵制。它及时对儒教做出妥协,修正了原来的教义,佛教徒可以敬君王、拜父母,遂与道教有同样的传播机会,在中土得以立足。
忠孝两者的地位曾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政治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封建社会前期,孝的地位重于忠;封建社会后期,儒教发展更加成熟,中央政府地位逐渐提高,忠的地位又重于孝。遇到忠孝二者必选其一的情况,移孝作忠被认为是合理的选择,受到鼓励。君主代表国家又代表上帝,故称天子。忠君、爱国融为一体。
《礼记》“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为宗教理论构建神学依据,形成宗教心理,培养宗教感情。一家的孝道与国家治道有机地联系起来。宋儒张载著《西铭》,首先提出天地万物为一体,天地是人类的父母,人人都是天地的子女,所有百姓万民都应看做同胞兄弟。君主是天地的长子,大臣是长子的管家人。《西铭》继承了《孝经》,发挥了“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为孝的最高原则,孝既是宇宙的原则,又是行为原则,事君不忠,战阵不勇,都不合于孝道。君主的集权与家长的专制(中央集权政体与小农经济的社会结构)统一起来,君权与神权合一,宗教与政治合一,从而完成了封建社会的宗教神学体系。北宋的二程把张载的《西铭》与《孟子》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给以高度赞扬,是不难理解的。
中国这个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区分民族的标志创造了独特的标准。《论语》“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从孔子开始,把文化标志看做民族标志。凡承认君臣从属关系的族群就是华夏,不遵守君臣从属关系的就是夷狄。韩愈进一步阐明说,“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孔子曾说过“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中国如违背华夏华统文化,就宁可离开中国,到海外(夷狄那边)去。“三纲”(君臣、父子、夫妇)是中国的标志。违背“三纲”就是夷狄。区别民族,不在血统而在文统。中国隋唐皇室都杂有北方少数民族的血统,但中国人民都没有把隋唐皇帝看做非汉族。也有几代王朝确实不属于汉族,如与北宋对峙的辽,与南宋对峙的金,处在西北地区与宋、辽、金对峙的西夏王朝,及后来的元朝、清朝都是少数民族。但这些非汉族的统治者由于完全接受了儒教文化传统,这些少数民族的皇帝及贵族都接受儒教,尊孔子为圣人。政权尽管更迭,并没有影响儒教的法统。儒教充分利用它的政教合一的特权优势,以行政手段贯彻其忠孝原则。协助推行儒教的教义,下层得到广大个体农民的支持,上层以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为靠山,把一个多民族的大国,统治得有条不紊,建立了长期稳固的社会秩序,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文官考试制度(科举),有效地培养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儒教教职人员和官吏。以儒教的“四书”、“五经”为全民教材,在全国推行。规定考试科目必须出于经书,答案必须遵循儒家朱子注解。儒教扩大其影响,得力于政教合一;儒教逐渐僵化,失去生命力,儒教后期教忠教孝流于形式。历代改朝换代,如宋、明亡国时,朝廷有殉国的忠臣,在野有殉国的遗民,也有浪迹江湖、甘心与草木同腐、“不食周粟”、不与新五朝合作的遗民。辛亥革命以后,清朝亡国,既没有殉国的忠臣,也没有殉国的遗民。可见儒教核心精神支柱“忠、孝”轴心已徒具空壳。只有王国维投水自杀,“自称—辱不可再辱”,那已是清朝亡国多年以后的举动,说不上殉国。
儒教享有君主制下独占的特权,神权皇权高度统一。一旦皇权被取消,君主制不复存在,儒教也随着皇权的消亡而消亡。儒教信奉的“天地君亲师”,失去原有的地位。君亲师是封建宗法制度的核心,“四书”、“五经”、“十三经”是儒教遵奉的经典,祭天、祭孔、祭祖是封建社会君主制下的从上到下,按等级制度的一套祭祀仪式。儿童入学,对孔子牌位行跪拜礼,中央到地方按行政区划建立的文庙,是儒教徒定期聚会的场所。儒教用科举培养接班人,把俗人变成僧侣。神不超越人间,神就活动在人间。
今天50岁以上的人们,对20世纪60年代的造神运动记忆犹新,当时社会上掀起一股如醉如狂的造神运动。这种神,不来源于佛教也不来源于道教,而是儒教回光返照。
时代变了,社会组织变了,下层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随着土地公有而解体。政府为起自下层的劳动人民代表,君主、天子再也没有存在的基础,也就是说,儒教赖以存在的条件已不复存在,儒教已失去政治支持。宗教虽不能用行政命令消灭,但政权却是可以用武力推翻的。二千年来儒教与政权结合得太紧密,紧密到彼此不分的程度,君主制垮台,儒教随之消亡乃势所必然。佛、道、伊斯兰等宗教当年没有享有儒教那样特权的风光,君主制倒台后,佛、道诸教所受到的影响也没有儒教那样严重。
我们指出儒教的消亡,只是指当前的中国本土来说的,在世界各地的儒教照常活动。这是由于世界各地的社会条件与中国不同,儒教在海外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生存和活动情况各异,另当别论。
儒教对中国历史文化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人们思想深处,仍有这样那样的影响,值得今天认真总结。它留给人们的精神财富,要批判地吸收,那些不适应现代,甚至妨碍现代化的过时的历史沉渣,也要认真清理。
《中国儒教论》这部书,和作者的《中国儒教史》正是成为甲乙篇。《中国儒教史》从历史发展过程叙述、说明儒教兴衰的过程;《中国儒教论》则以问题为中心,对儒教性质、理论价值、社会作用、思维方式各方面进行了横剖面的展示。
由于儒教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影响,远远超过中国其他诸教,如有机会,希望作者再写一部《中国儒教现象学》。从文化、社会切近生活及今天仍在活动的儒教诸因素,展开剖析,当可发现更多深层次的东西。
(来源:《云梦学刊》2005年02期,人大复印资料B5《中国哲学》2005年06期全文转载,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