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代之后20年间的古代史研究,属于20世纪中国学术史上的最高成就,杰出史家辈出,其主要贡献表现在对传统史学文献的批评整理方面。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这一突出的史学史阶段在学术理论认知方面自然也具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并已成为我们必须加以反省和克服的方面。傅斯年主张“史学就是史料学”,却未蠡清史料学范畴及其在历史科学中的适当地位。胡适提倡“整理国故”,却尚未能思考此“整理”工作实应涉及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诸多理论和技术方面。然而顾颉刚所选择的“典籍科学考据学”这一专门领域,因其在特定研究范围内遵循着一种比较彻底的理性主义原则,遂得以和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理性精神充分协调一致,并因此奠定了中国古史学与世界主流历史理论日后进行深入沟通的基础。顾颉刚史学实践的方式和目标,与今日体现在历史符号学领域内的诸多要求颇多契合。按照符号学理论的最新发展,符号学可理解为研究社会人文科学各学科结构和功能以及彼此相互关系的研究,而对语义含混的文本之解剖,则为其主要的工作领域之一。顾颉刚的学术,不仅是现代历史文本分析之成功实践,也有助于我们今日进一步深化对“先秦史”学科结构和功能的理解。顾颉刚的辨伪思想,20世纪二三十年代曾风靡中国,但其后七十年间,在两岸四地,由于不同原因,均曾普遍地受到冷落。和王国维、熊十力、牟宗三等人的具有强烈民族风格的学术话语不同,顾氏学术话语不仅是现代的、并且是可与国际学术话语相沟通的,因而成为国学领域内少数可与国际主流人文理论“接轨”的学术之一。“接轨”不仅是指有能力与之“对话与合作”,而且是指有能力与之“辩论和对峙”。因此,顾氏学术因其杰出的学术理性主义方向和研究成果,而可成为未来能与世界非理性主义主流思想进行论辩的民族优秀思想之一。余英时先生因受“新亚”和“汉学”双重学术保守主义传统之累,在顾氏去世时竟言:“顾先生由于早年遽获大名之累,反而没有时间去做沉潜的工夫”;并在将顾氏和洪业的成就相比时说,“最后三十多年间,他们两人的学术生命尤其相差得很远(指顾不如洪——引者注)”[1] (P265)。余氏所据以与顾先生晚年成就对比的却是洪业先生旅美期间的两部英文译著《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杜甫》和《刘知几史通》而已。我们今日须在人文社会科学全局脉络中来理解顾氏史学思想所具有的划时代意义。顾颉刚学术不仅属于现代中国史学理论的主流,而且有朝一日亦将属于世界人文科学理论的主流。本文试图从跨学科认识论和方法论角度来重估顾颉刚史学成就及其对古代史理论、一般历史理论,乃至一般人文科学认识论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并强调中国人文学界,应该在当代中外人文社会科学整体框架内,来自行创建符合新世纪学术理论要求的新历史科学。
一、历史理论与符号学
历史学是中外文化史上最古老的学科之一,也是两百年来发展最迅速的学科之一。过去五十年来,随着西方人文社会科学内容和构成的全面革新,历史科学的面目与“二战”前相比又有了很大变化。但是,由于不同文化和不同学科之间长期缺乏沟通,也由于世界各地中国学术之自我封闭倾向,现代中国传统文史哲研究的学术生态,长期以来停滞不前,其中最为突出的方面即是中国古代史学术的理论发展问题。“古代史”并非只是指一堆史料,而且也应该包括借取自各现代学科的,用于对古代“史料”进行“加工”的各种认识论和方法论“工具”。因此,古典型的“国学大师”虽然精熟于“史料”,却未必因此能够自然具有加工此史料之“工具”。这是我们不能把以往国学大师偶像化的理由之一,也是我们批评傅斯年当初对“史学就是史料学”说法欠周全的理由之一。
中国古史学在两个方面与现代人文理论发生关系:作为与一般历史理论相关的一门史学学科和作为与一般伦理学相关的一种历史学背景。由于这两方面也涉及历史哲学和道德哲学,中国古史学甚至可与一般哲学相通,后者当然也包括西方主流哲学。西方哲学需要研读中国古史学,这是一个不大被注意的、但可能会成为未来人类学术最前沿的课题之一。扩大来说,现代人文理论包括文史哲三大片,中国古史学不仅与历史学其他各领域直接相关,也与史学以外的人文科学各个领域间接相关。此外,它也与人文科学整体的一般认识论和方法论相联系。按此观点,中国古史学绝不是什么隔离于其他现代学科的“冷门学科”,而很可能将成为现代人文学科及其理论所极其需要了解并应与之对话的重要学科。长期以来,由于学科分划过严,中国古史学和世界人文学术难得相互学习受益。现在,当中国古史学界呼唤理论建设之时,首先应该认识到,其内容不应限于对现代史学史的回顾,而应深入到人文科学跨学科的理论对话范围。其实所谓“史学理论”这样一门当代学科乃是跨学科的理论实践结果,没有学际对话,就没有史学理论。在严格的意义上,现代中国古史学的成立,也已经是初步“跨学科”学术实践的产物。因此,也只有从现代跨学科历史理论的角度,我们才能更有效地评价现代古史学的过去成就以及规划其将来的发展。此一扩大的古史学观,今日尤其有助于我们充分理解和积极运用顾颉刚先生在古典文献批评层次上所取得的重要史学研究成果。
1. 历史符号学
按照笔者的符号学观点,符号学在狭义和广义两方面,都与历史理论密切相通。
狭义符号学是指人类话语系统和其所指称的历史现实的相关关系分析,其特例即历史话语和历史现实的意指关系研究;广义符号学则指人文科学理论话语构成的普遍语义学分析。百年来现代符号学的发展,使其成为当代和未来人文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进一步朝向现代化发展的语义学工具之一。按照符号学观点,人文科学实践程序宜于划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是有关人文科学话语本身及其与社会现实之关系的语义学研究;其次才是有关社会现实本身、也即有关历史现实之因果关系和评价关系的研究(简言之,应区分话语对象和现实对象)。人文科学现代化的一个目标就是全面调整传统人文科学的结构,以实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目的。此处之“事”,即我们对学术和现实的真知,此处之“器”即包括语言学和考据学在内的广义符号学工具。按此简略的解释,我们即可理解为什么要给顾颉刚史学思想“扣上”一个时髦的方法论帽子了。要想把握顾颉刚史学思想的深刻意义,宜于从这样一种“话语—现实两段论”的现代学术认识论角度切入。
2. 话语和现实
众所周知,在西方,history这个词一直具有二义性,即同时涵括历史1:历史实在过程(史实),和历史2:作为表达此过程的文字表现(史书),二者的区别也是到了晚近才趋于明确的。但是直到今日,史学家中还是有不少人把二者混同,这表现在,有意无意地会把历史古籍所记内容当作历史现实的直接报道;遂以为研究历史就是研究古籍文本内容本身,因而欠缺须先行考查该文籍本身及其与所指涉的历史现实之关系的性质。而古史辨派的古籍批评运动,可以说是自发地倾向于区分了
history的这两层意思,意识到史书(历史2)不仅不等于史事(历史1),而且史书不一定正确“代表”史事。其次他们意识到,古史学家的研究对象,应当是指历史2,而不是指历史1。也就是,历史学家并无可能把已经消失了的历史1(史事)当作观察和分析的对象,而只能是把历史2(史书)当作研究对象。这就是说,虽然史学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了解历史1,但他只能通过对历史2的研究来间接地、相对地达此目的。严格来说,古史学家的“真正”对象是历史2和历史1之间的“意指关系”,也就是历史2如何“指涉”历史1。这种历史学科所需的研究原则,恰恰相关于现代符号学的思维倾向:即一般话语之“表达面”(expression plane)和“内容面”(content plane)之间的意指关系问题。应当说,古史辨派诸人都程度不同地遵循了这种“文本反思优先性”的原则,而顾颉刚先生是其中观点最明确、方法最彻底的一位。
中国古代考据学史,特别是清代以来达到顶峰的考据学研究,也均在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上直观地体现了符号学式的思考倾向。但是只有到了中西文化全面交流的20世纪,区分历史1和历史2的意识才全面成熟,其标志则是学者们认识到史书不等于自然地具有“代表”史实的资格。因此,学者应该首先研究有关二者之间联系的方式以及导致二者并不相等的诸多原因(包括“历史2”在不同社会文化条件下的形成、结构和运作方式等等)。可以说,古史辨派对史书和史事的辨伪工作,大致反映着一种具有符号学旨趣的、时代学术理性主义的精神①。
区分历史1和历史2概念的必要性,还由于学界长期以来普遍混淆了“历史学论述”和以历史1为对象和以历史2为手段的任何一种政治、社会、文化的论述。结果,对历代“历史现实”的任何一种议论,往往会被含混地称作“历史论述”。这也是有关历史学论述的学科结构至今难以蠡清的原因之一。在本文中,我们将把因熟悉历史掌故而借助历史话题进行各种文化社会性议论的所谓“历史思想”,完全排除于讨论之外。(这是“历史”一词含有的另一种意义含混:对历史进行的“史学”学术研究〔相关于历史学界〕和借助历史材料进行的社会文化类议论〔相关于社会文化界〕。)
二、顾颉刚的史学思想
顾颉刚史学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在其史学研究中始终一贯地坚持一种彻底的理性主义态度。顾颉刚史学理性主义,虽然并未表现在对理论本身的研究中,却充分体现在他对大量历史文本所进行的具体分析实践中,并体现在其贯彻史学理性主义的精神、态度和意志中。理性主义学术实践蕴含有浓厚的伦理学意味,我们需要向顾颉刚先生学习的,首先是他追求文献客观真理的学术伦理态度。中国古史学术发展中的问题,首先还不是什么追求时新理论的问题,而是导正学人治学伦理态度问题。在这方面,《古史辨》第一册的编辑精神,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永久的学术精神示范②。
1. “求真”和“证事”
顾颉刚先生早年既学哲学又学外语,虽然没有选择理论研究的道路,却表现出比同时期其他一些史学家更为敏锐的史学认识论意识,这就是意识到应当区分从经验到理论各个不同层次上的学术实践范围,而不能任意将其混同。这种学术实践理性主义表现在:首先选定恰当的运作范围(辨伪学),之后在其内严格贯彻科学方法论实践(理智分析)。顾颉刚的所谓古史辨学派的方向,本质上是一种“古典文本意义分析”的方向,这一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选择,是和同时代很多偏于保守的史学研究立场相对立的。因为虽然任何史学研究必然同时涉及到史书和史事,但研究者关注的“重心”不同。顾颉刚虽然以辨析已不实际存在的史事为目标,其直接的分析对象却是实际存在的史书(文本实体)(考古学产生的挂一漏万的历史“物质残余”,与原初作为人际关系过程的生动史事,也即历史事件,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也就是说,他认识到历史1和历史2截然不同,在研究历史学全体之前,必须先研究文本本身的(在“代表”史事能力上的)“质量”问题。因此,按照科研程序,文本分析必定在史事分析之先。
顾先生比其他同时代史学家更能坚持此文本分析中心主义,不是因为顾先生比别人眼光更狭小,反而是因为比别人眼光更宽广(战略眼光之幅度为一事,战术实践之深度为另一事;具有足够宽广的战略眼光,才能在狭小对象领域进行深入探索)。顾说:“古书是古史的史料,研究史料就是建筑研究历史的基础。由‘古史辨’变为‘古书辨’,不仅不是怯退的表示,恰恰相反,正是研究向深入发展的表现。”[2] (P22)顾先生青年时代曾充满情感地表白自己治学的雄伟抱负,对于若干现代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都提到了。就是说,顾氏的文本分析学是被(合理地)安置在一个现代化的整体学术框架之内的,从而反映了一种符号学式的理性主义学术实践整体观。顾氏高人一筹的学术整体观意识,导致他为整体内选择的特定辨伪学领域,具有合理的学科自足性。后者其后才有可能与其他现代学术领域进行有机结合。其学术理性主义,又表现在确定学术操作的适当范围和程序方面。于是我们可以由顾先生史学课题之“小”(集中于文本分析考辨之具体细节,如其尚书学研究)以见其眼光之“大”(为各种相关历史科学的其他领域奠定共同需要的“史学材料解剖学”之基础)。我们正可以从其“砸基”动作之坚实,见其(潜在的)建筑设计图理想之雄伟(顾颉刚未能实行的通史写作或其他系统研究目标,却可成为其大量具体课题的“视界”;后者对前者起着在运作上的认识论框架作用)。顾先生希望带动别人一起工作,也是出于同样的追求真理志愿和学术研究方式之必要:真理追求乃众人事,非一人之力得以完成。(这种学术研究的“集体性”精神,不仅反映在正面合作方面,也反映在反面论辩方面,所以顾先生一向重视他人反对意见的发表机会,这使得其学者人格如此出类拔萃,确为今日海内外大儒所难以企及。)如果学术实践不是以有价值、可操作的方式来安排的,尽管选择主题本身宏伟,也是欠缺学术思想价值的。许多宏观史学并无其所自诩的思想价值即因此故。史学的目标在于学术研究成果中判断之“真”,至于由此引生的史事认知之社会性效果,并非属于科学研究程序之列。史学研究的“价值”表现在其“真”之程度上,而非表现在其“结果”之“好”(史事认证之多和长)或“坏”(史事认证之少和短)之上。
2. 对象和目标
顾颉刚的史学研究的根本目标虽然是为了把握历史现实(重建古史),而其直接研究对象却是历史文本(典籍)。我们指出过,顾颉刚史学理性主义表现于在整体认知框架内选择特定的运作域(文本辨伪)和方法论(意义分析),故不妨碍其具体研究结果日后与其他现代思想沟通。而其他同时代人因杂采中西学,特别是诸子学思想(墨子、荀子、董仲舒等),而将现代研究方法和(来自旧学思想的)传统式思想主张随意混杂③。
顾颉刚的研究侧重于历史文本内部各类“真伪”之考辨,而非侧重于史事因果之猜测,虽然表面上他往往通过对事件因果的猜测(有关刘歆、王莽造伪的猜测等等)来支持其文本分析的正当性,并使之成为文本分析运作的合理性工具。人们往往据此责备顾氏以主观推测史事,实际上,在我看来,史事推测只是顾氏使用的假设工具之一而已。与史籍辨伪相关的史事猜测本身之正误当然无法确证,但这一情况并非文本辨伪运作的相关(relevant)部分,而是一种辅助性说明或一种相关于史事可能性的假设。因此,顾颉刚辨伪学中有关史事因果的推断,特别是有关古人动机的推断,都可视之为一种工具性假设,此史事推证本身,我们当然可以并应该加以质疑。由于晚清今文学派的影响,顾氏采取了通过“史事猜测”(作为研究“目标”的史事因果)来推断文本真伪性质的手段之一,但其实际着眼处首先是文本的真伪分辨(作为研究“对象”的真伪之辨):“辨伪事”不过是其“辨伪书”的假设性(可能性推测中的)工具而已。因此其辨伪学的价值不在于此类相关史事的猜测本身,而在于借助此类猜测而组织起来的文本内在分析的成果:文本的性质分析和其形成的外部原因的猜测,可以相互分离(有关尧舜禹的辨析,亦可如此理解)。
3. 文本和史事
我们所说的顾颉刚的“伪书辨”之自足域观念,当然只是相对而言的。他本人并非已从理论上认识到需要先隔绝一切有关史实的考辨,而是其坚强的理智分析习惯要求他自发地坚持推理范围的合理限制性(领域、层次、方面的限制性)。他的有些关于史实的判断,只是属于传承的思考习惯,有些是从方法论上希望使史实和文本相互支持(如晚年有关商周史实推断的部分)。但是和许多其他现代先秦史家不同(如和后来思考方式大变的杨宽不同),顾颉刚始终是以文本考辨为主要研究任务的(杨宽《西周史》的立场使其与著《上古史导论》时期所持立场迥然不同,年轻时思维敏锐如彼,晚年时思维定式化如此。海外学人有以异乎?)。这也正是他毕生坚持理智实践一致性的证据:虽然研究目标朝向史实推测,研究对象则始终落实在文本分析这个史学的基本层次上(是对传统史料进行分析批评,而不是运用传统史料去论证信仰!同为“史料学研究”,目的和方法可大不相同)。
顾颉刚毕生辨伪学工作的“现代性”,也反映在其潜在的跨学科策略意识上。我们称此为“潜在的”,因为顾氏只是运作着他的坚实的理智分析力,却并非事先研究了相关理论系统④。结果,他的理智力所体现的理论性思维水准,反比那些专门放谈理论者具有更高的理论价值。让我们再次指出,他对辨伪学或文本分析学这个狭窄领域的选择,正是参照着众多相关学科的合理存在来定位的:因此这是在整体中的定位。而在此专门领域内,他又能贯彻全面的理智分解和综合的运作,从而使其成绩具有了长期性价值。为什么他越来越专注于经学,而非子学?这一研究课题范围的选择,除了批判封建意识形态的目的外,更反映着一种深刻的史学理论意识:在严格的意义上经书是“史籍”,子书不是“史(学类书)籍”,而是思想史书籍。五四时代许多继承晚清思想潮流而重视诸子学价值者,往往是着眼于思想内容层面,从而将史学分析和哲学分析混为一谈。表面上现时代重视子学是从封建主义意识形态制约下的解放,以期表彰先秦时代的自由思想价值,但现代之人是否应该在现时代学术思想全局中来再评价传统思想内容呢?(胡适急于证明先秦思想已有的价值,而缓于深入新时代更有价值的新思想方法,这是他与顾颉刚后来分道扬镳的个性因素之一。)两千年前的思想史今日还有多少时代性价值呢?五四时代那些积极鼓吹墨子思想者为什么不比较一下世界上各种远比墨子思想高明的相关思想类别呢?反之,顾颉刚只是把旧籍当作史学分析对象,而并未简单地过渡到思想层面来对远离科学时代的古代思想进行哲学性研究。顾颉刚的兴趣和选择,是在其内在的、持久的、统一的理智力主导下进行的。这正是同时代人所望尘莫及之处。表面上侈谈理论名词和表面上炫示博学多闻,都是外在于学理的内在要求的。坚强的理智能力(独排众议、一意求真的意志和行动),才是人文学术生命力之根源所在(在此须体认孔子的“学为己”和“学为人”之深教。这是今日海外学人大段“失学”处)。
4. 影响和创造
在研究顾颉刚史学思想形成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区分其“外缘”部分(从何人最初获得有关学术信息;从何人最初受到方法论启发)和其本人创造性发展部分。在其学术发展过程中,最初的思想方法之“引介”(这往往是时代的共同财富,不过是某些人适巧先出国而略微早知而已)所起的作用比例,远不能同其本人后来的创造力相提并论。由于他的学术思想的特殊表现,绝不宜将其思想“根源”归结为与若干师友偶然接触之结果;更不是由于一时追随过什么主义(今文学,实验主义),而是根本上缘于其本人的理智力和意志力⑤。这一事实,甚至于须要超出顾本人有关其思想渊源之自述来加以客观理解。尽管他本人也会以为在遵照前人的路子前进,实际上他已是大步地走着自己的路子。日本史学思想和胡适的影响固然属于上述情况,顾颉刚所深入考研的所谓今文学(康有为)和古文学(章太炎)对他的影响也只是表现在最初资料的归类和思考方向方面(例如在中学课堂上,人人都受到过老师的启发,但日后的个人成绩主要取决于于个人的资质和努力。顾先生对前辈一时之启迪念念不忘,乃为其“泛爱亲仁”、“见贤思齐”秉性之流露)。在各种中外知识吸收之中,重要的是他本人的文本分析观点和辨析智慧,这才是使他既不同于传统史学家、也不同于那些虽然曾经共同有过辨伪史经历而未能像他一样贯彻始终的同辈人士之原因。
在回顾顾颉刚思想发展史时,应该区分两个线索:他一方面以其深厚的国学根底严守史学典籍脉络,体现了他的史学经验实证主义立场(而非凭空造论);另一方面,按照科学时代引生的现代理性,对前者进行独立的解剖和拓展⑥。虽然在直接的意义上是按照所谓今文学、辨伪学的老路子进行着研究,实际上在此传统的资料学路径上,他早已独立于传统地发挥着大大超出古人的辨伪成果,从而达到了空前的辨伪学成就。古人和同时代的师友(如康有为、章太炎、王国维、胡适等)给予他的思想启发,早为他本人其后的独创性思想成就所超越。所以,我们不必拘泥于时间上思想影响的先后,而应看重思想能力本身成长的速率和方向。相比之下,“引介”固然是必要的,但也是时代迟早要为其所知悉的“公言”,而其本人对推进新思想的潜力,才是思想史上因果分析之关键。同样地,一个人虽然时间上先于他人而怀有科学式思维,但因个人思想力和意志力的局限也每每会中途松懈下来,以至于前勇后懦,卒致以情害理。出身于五四时代的一些学人以及20世纪50年代到了海外的学人中间,颇有这类例子。他们的学术实践方向的选择,更不应扯上周围的政治环境。他们往往把政治与学术扯在一起,作为自身在学术思想课题选择上避难就易的借口,这只不过进一步暴露了时代人文学者,在大环境改变后,个人理智力和意志力迅速蜕化的性格弱点。(结果他们就以追求国内外职衔、名声、荣称为真实目的,以期成为领域内权威,从而忘却了所标榜的孔子之“学为己”古训。)
学际间不适切的互动与适切的互动效果迥异,而人文学术长期以来受到传统人文话语意义含混之累,致使学术思维混杂。顾颉刚思想过人之处,正在于能够存有关于不同学术运作间之适切性与不适切性的敏锐意识,故能异中见同,同中见异。史学材料,与文学材料和哲学材料相比,其构成更为复杂,因此更须细致地施以“抽丝剥茧”之功,因此所要求于史学家的是更高级的理智、意志、勇气和毅力,从而能使其得以乱中取序,伪中见真。这才是史学家的才赋和工夫最上乘的表现⑦。
三、顾颉刚与王国维
1. 《古史辨》和《古史新证》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围绕着《古史辨》第一册出版之际所展开的、现代中国史学史上出现和长期延续的一种史学认识论对比:这就是以顾先生为主要代表的历史文本批评学派(疑古派)和以王国维为主要代表的二重证据法学派(信古派或释古派)之间在精神方向和理论原则上的对峙。第一册的编选本身是极富理论象征性涵义的。它不仅文体特异,包括长序、书信、正反论辩,而且引人注目地收进了与本书观点对立的《古史新证》两章。而顾先生为此两章写的跋文则尤其有趣:对王国维的主题“二重证据法”,只加以刊布而不予评论,却又巧妙地从中摘引对自己“有利”、而对王氏“不利”的证据(即借助王国维等所证“禹”出现之最古的说法,来瓦解传说上更古的“尧舜”的真实性),结果则客观地展示了王国维晚年在证明逻辑上的失误。顾颉刚的“证”是证文本之性质真伪,可一旦落实在“文本实体”上,而王国维之“证”的对象则为假想之史实⑧。
我们不必反对当代一些信史派人士将“二重证据法”和“古史辨”加以对立的企图:《古史新证》是“冲着”古史辨而来的。1923年顾、钱两人之间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通信,一定给予王国维很大的冲击。顾颉刚将《古史新证》两章纳入第一册的编辑动机中,未尝不是有意在暗示一种“史学思想认识论对比:理智vs信仰”。我们还可以想像,王国维极有可能受到了顾颉刚的这一编辑方式的强烈刺激:毕竟王氏受过现代教育,因此难以忽略顾氏据其现代理智能力所发出的有力诘难。在此册中顾氏使“理性话语”和“信仰话语”并列,从而反讽地留下了一次有关史学认识论冲突的时代记录。结果,王国维强烈的信仰主义,在其自负的古史学领域内(他的精神生命之寄托处),承受着来自顾颉刚理性之坚强“压力”。于是,王国维错综复杂的自沉原因中,也可能包含着科学时代加予一位儒教怀乡主义者的精神痛苦。同为新旧交替时代的史学家,王国维在技术理性层面上部分地进入了现代,而在思想理性层面上仍然不出传统范畴(严复、章太炎等亦如是)。顾颉刚虽然读过十几年古书,进入民国以后则毅然决然地迈入了现代新世纪,遂成为现代中国史学界真正的承前启后者,他既是传统学术的终结者,又是新时代中国古史学方向的主要奠基者之一。顾颉刚以其一贯的君子风度,既尊重学术对手的表达权,又以或语或默的方式坚持表达自己和对手方不同的立场(勇于和师友持异,如此才不是乡愿,如此才是诚实),以贯彻其惟真理是问的学术理想精神。
2. 二重证据法
让我们来看王氏名言:“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3] (《总论》,P2-3))此句重点在前半部分,它成了其后信古派的座右铭,大家得以假王氏之权威瓦解疑古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但此句并不能成为明确可操作的研究原则。首先,王氏对于“怀疑”和“否定”这两个概念并未加以明确区分,因为怀疑并不能等同于否定。而当怀疑足可成为否定时,正是达到了求真的目的。如按“不能证伪,即应视为真实”原则,则可为任何虚假话语的制作大开方便之门,因对虚构进行“证伪”在技术上是极少有可能的⑨。如果“不能否定”指可以存疑,则古史辨派的主要工作正在于对古书的“史实代表性”资格提出合理的存疑。要点在于,文本分析的目的不在于通过直接观察来证事之真伪,而在于通过文本分析来间接证明文本指涉关系之或真或伪。王氏的证伪要求建立在:没有区分不同的文本形成背景,而假定一切历史文本在指涉证伪能力上的等价性。而顾颉刚的先秦史辨伪学,主要是针对汉魏以前文本形成的初始状态而言的,那时的历史文本“可靠性”远比汉魏以来的正史系统和现代史系统为弱(在学术、技术、意识、思想等各个方面)。唐宋以来写出的笔记和著述,可以在较大比例上被视为真实,乃因后世思想和技术条件可以被今人多方面加以间接合理推断。结果,正是二重证据法的含混观念(考古学式的古史学由此而生),才成为古史辨派之后的科学文本史料分析学未能有力继续开展的直接原因。
在这里,顾颉刚和王国维史学理论观的对立表现在:王的重事主义和顾氏的重真主义。王代表的信史派以“建设”可靠史事为第一目标,而以顾氏为代表的疑史派,则以探得史籍话语真伪为第一目标。真伪,不是指对史事的直接验证,而是指对文本和史事对应关系的间接推证。求真派目的在于搞清历史文本“所言”究竟为何,以及所指涉的史事真确到什么程度。“求真”关心的是文本对其“所指”的意指关系本身,真假即指二者的相符关系程度。而所得结论之或真或伪,均为科学研究之正当结论(科研成绩和此成绩之社会效用为截然之两事)。对于科学态度而言,合理的或真或伪结论,是同样有价值的。至于有关传说史事之获验证与否,以及被推倒的史事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文化效应等等,乃属科学程序以外之事。一如研究数学物理者只论实验、推理结果之正误,而不论结果正误的社会性效应如何。因为后者已是另一领域内的问题(应由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处理的社会“工程”类问题)。
从历史符号学角度看,所谓“二重证据法”显然不是一个严格的科学概念。因为它将两个不同学科(考古学和古史学)运作程序之间的关系简单化了。例如,就殷商史研究中的二重证据法而言,问题还不在于实物史料和史书史料在指涉时间上是否相合,而在于两类史料对象的构成不同。何况先秦史书的指涉时间和制作时间二者也不是一回事。另一方面,尽管先秦史书伪作甚多,但编写者在竹帛上刻制文字时具有的记录和编写意识和技能,是和甲骨文时代书写者在龟骨上刻句时的记录意识和技能极不相同的。因此也就是,二者在各自文字实践中体现的观察、记录、目的、惯习、技术条件等等情况非常不一样。二重证据法打算将两套文本类型统一处置,乃因简单化地以为二者都“体现”着(实仅“指涉”着)同一客观历史对象。但是我们并不能以史事或史实“为对象”,而只能够以史事之“代表”(文字记录和非文字实迹)为对象。因此须先研究直接对象(书写文本)的各种意义表达层面和其成分构造。此外,应当指出,一门有关古典文本的符号学研究,当然是包含着古典时期各种语史考据学类别的(小学、分类学、书籍制作史等等)。另一方面,考古学、古文字学和古史学诸不同的相近学科之间,不仅可能而且必须进行密切合作,这也完全合乎跨学科运作的要求。然而问题相关于学科之间沟通和合作方式的合理性问题,不能仅根据研究者的主观信仰,来对不同学科间的材料和方法予以随意搭配。顺便指出,史前史学、考古学、历史人类学和古史学之间的学科互动关系,实为今日西方史学理论界正在探索的前沿课题之一。有鉴于此,我们在处理考古学、古文字学和古史学的关系时,也应当关注国际相关科研探讨的进展。
3. “疑古”、“信古”、“释古”三派的划分
所谓疑古派、信古派、释古派三分法,作为现代史学思想史的三组学者群的称呼,实际上当然均有确指,但其中衍生出了派别之所指和派别所含字义间问题的混淆:“疑”、“信”、“释”三个关键字成为三个派别的学术原则区别的标志。其实这三个字可以并必然适用于任何学术思考步骤,本来与学术立场无关。“疑”为疑问,即提出问题,无问题即无思想;“信”为对所得结论的认定;“释”为解释,即对内容涵义的阐发和说明,任何学术思考均须对研究对象进行解释。故以此三字作为三个不同史学派别的区分原则,殊为不妥。一些海外学者基于表面上的意识形态认知,误将五四时代的理性学术思想也称之为“激进”,因此才有余英时等对顾颉刚晚年学术的如下评语:“从勇猛的疑古转而为审慎的释古了”⑩。
怀疑即提问,此即为与“学”相对而言的“思”之表征,应属任何科学实践的基本特征。现代期中国史学之所以特别突出此特点,乃因现时代与古代,在文化观和研究写作的环境和条件方面,彼此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断裂”,现代学术应该对“前现代期”之学术,进行系统的批评整理,此乃理性与科学发展必有之义。正当此批评性研究工作开始之际,反理性批评的学术势力(反讽地在一些早期留洋学生的布局下)一涌而出,其所谓信古派者,乃欲将古代典籍神圣化和古玩化,使之像儒教时代一样,成为信仰膜拜工具,从而抵制现代科学对历史和史学的客观认知努力。一些学者虽未必如此明确意识,但因受到传统思想方式和个人功利主义意识的双重影响,遂欲把历代史籍的解释权作为建立民族“自信心”的手段(11)。殊不知,个人和集体的自信心应当建立在求真的学术目标之上,而非建立在为祖先编造伟大神话的愿望之上。今日所谓学术空气浮躁,其根本在于学者欠缺顾颉刚一代所有的求真理之热情、自诚和意志。所以,今日的学术问题,包括史学学术问题,首先还不是学术性问题,而是学术实践涉及的心术问题。在20世纪中国学者之中,顾颉刚毕生的学术实践,首先表现出来的是其作为一位现代学者的端正心术。他在“道德文章”两方面追求史学真理的毕生努力,也可以说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学界仁者之永恒典范(12)。
四、中国史学的学科类别划分
为了进一步理解顾颉刚辨伪学今日所具有的时代意义,有必要首先对历史学学术分类观念本身重新加以检讨。
1. 中国史学的四个类型划分之假定
“中国历史学”领域,应当说含有四类不同的材料对象群:甲骨文金文(考古学的出土文物暂不论)、先秦史籍、正史系统和现代史学。四者大致对应着历史过程的四个先后阶段。这一提法同样相关于前述历史1和历史2的区分概念。我们不以文本“指涉”的历史时期为标准(客观历史阶段),也不以文本制作的时期(史书编成时代)为标准,而是以现存史料内容的“组成方式”为标准,虽然史料的构成自然地联系于其内容指涉的历史以及相关于史料形成的历史。史学学科的划分,从根本上说,不是由于所指涉的历史阶段的不同,而是由于学科史料构成类型的不同。因此我们不仅不宜于将历史学和人类学、考古学等不同学科所拥有的历史材料和方法论,按相同方式随意加以搭配组合,也不宜于对“历史学”诸不同阶段的学科史料加以随意混同;也就是不宜于把各时期的史料当作同一类史料加以简单化的统一处理。此外,四种不同的史料构造,也对应着四种不同的方法论要求,从而也就对应着四种不同的学者知识准备的要求。严格来说,广义“历史”作为客观社会过程,可以成为一切社会人文科学所针对的研究目标,但这个在不断逝去中的历史过程,不可能被研究者直接加以“观察”。我们只能通过作为狭义史学(即现行职业史学)中现有的“表达材料”(历史2)去间接把握“历史现实”(历史1)。如果说历史1可视作在其构成上具有高度客观统一性,历史2中的诸类别则不具有此构成上的统一性,因为它们,作为学科运作实体,都只是人为加工的“制成品”,各自带有不同时代的史学制作中的不同技术性特点和文化学术功能。
其中最易发生的混淆发生在彼此“所指称之历史”(历史1)出现大量重叠的第一类和第二类之间,前者涉及考古学、古文字学、人类学,后者涉及神话学、传说史学、考据学、经学解释学以及现代文本批评。对于历史科学建设来说,我们不应以所指涉的历史阶段来作为史学类别的划分标准,而应以材料的构成方式和其相关方法论类型,来作为史学类别划分之标准。上述四类史学彼此之间在材料和构成上存在明显区别,不可互相随意组配。不能因为均相关于“历史”(历史1)这个总称,而认为都应“属于”一个“历史学科”(“唯一的”历史2),从而把各阶段的史学都看作是“同质性”的。实际上,现代期史学与前三类史学非常不同。甚至于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家对此问题的态度,也不免有时会表现出严重的误会,例如以为可以把18、19世纪历史著作群,当作历史学一般分析的典型对象(如海登?怀特、伊格尔斯等)。如果连考古学和历史学都难免会被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混为一谈的话,把前三种史学混为一谈也就不足为奇了。实际上“甲骨文学术史”(其他出土文物和金文暂不论)、“先秦典籍史”、“正史”以及“现代史”,作为四种历史学术话语及其研究类别,彼此的构造非常不同(包括材料和方法两方面)。不能因为四者均含有对同一时间段(如殷商期)的指涉性,就可以将四种历史话语放在同一运作平面上加以混同论述。四者之间有关同一论题(基于各自的史学话语特点)的“联系”合理性本身,应当另行考虑,而不能因为其具有同一历史现实指涉性,而简单化地以为彼此之间自然地均以某种“客观历史存在论”为基础。
2. “现代史”和史学认识论
科学工业时代的到来,使得人类知识的结构和功能发生了本质改变,前科学时代的史学和科学时代以来的史学,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学术实践形式(13)。而时至今日,人们还在历史系内将“历史学”诸科目看作有着统一的研究对象和统一的研究方法:“历史学”。我们的历史知识,虽然来源于社会现实,但均是通过主观的认知意识和客观的技术运作而构成的。至于现代以来的所谓“历史学”,则应该打上引号了,因为现代历史过程的观察、记录、分析、编写的工具已经空前丰富化,从而使得现代历史知识和以往各种历史知识在类别构成上迥异。也就是说,今日历史话语的“近真度”已经大为提高,原则上使得现代人类已可以近乎充分地把握现代历史因果之真理。(一些当代西方后现代主义史学家有关无客观历史的耸人之谈,如为纳粹历史辩护的谬论等等,殊为无谓,不值得深究。现代史学学术的危机,乃源于人为的政治性、技术性障碍,而非源于学术方法论的缺欠本身。)换言之,自现代时期以来,历史1和历史2在原则上已非常接近,也就是大量的历史话语接近于直接反映现实本身。例如,经济、政治、军事等主要社会过程,均具有详尽的文本记录和分析结果,社会媒体如报章和电视类观察、记载、分析手段等等,更是与现实过程近乎同步形成。对现代历史学的对象而言,首先“历史”这个标称的涵义已经空前扩大化和复杂化了,以至于应当把它和前科学时代史学研究分离开来,对此暂不详论。但重要的是,现代期史学的特殊构成,可以成为我们检讨和分析前现代期诸史学类型的身份和构成的某种有效参照系,对于我们认识前现代期历史的真理问题,提供了更可靠的参照规范,因此可以间接促进我们有关前现代期史学认识论的提升。
前现代期史学中的前述三主要类别可分别称之为:狭义的史前史类(考古学类和甲金文类史学),传说史类(先秦史)和古典史类(正史系统)。从史学认识论角度看,三者之中又以顾颉刚古史辨一代处理的传说史学类别最值得注意(14)。就正史系统话语而言,其政治、社会、文化、写作方式等等,呈现某种突出的统一性和相对可查证性。它的文本系统和历史现实的关系也较为明确,也就是其历史话语的似真度或失真性,均具有内在结构性的特点,便于进行系统的研究。远古时期出土文物,包括文字类文物(甲骨金石),数量上先天限定,所提供的历史信息不可能充分扩大,而且此类“呆滞性”历史信息,更多地属于社会文化层次,而非属于历史事件层次(因此在性质上远离“历史现实”)。一些古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混淆了考古学和古文字学在学术世界内的存在层次,以为可以通过社会物质类文化性知识,自然地过渡到历史事件性知识。实际上,现代中国古史学所面对的认识论问题,又比一般考古学和历史学关系问题更为复杂,质言之,这主要关系到古文献学和甲骨文学的学科互动关系问题(跨学科方法论不仅处理学科间合作的可能性,也须处理二者互动关系中的合理条件和限制)。
3. “先秦史”学科的特质
从史学角度研究经学的性质,成为宋代以来千年辨伪学传统的共同倾向。五四学人在科学时代,更在全新的高度上,发展了这一历史的实证思考传统。为什么说先秦经学和子学的史学内容,应该纳入一种特殊的古典史学类别?首先因为,和正史不同,“先秦史”中诸历史文本的“来历”难以查证,正如《圣经》的文本来历难以查证一样。与正史话语不同,先秦历史话语中史事、传说、神话混合难分,其文本构成方式遂成为一种特殊的研究对象。现代时期一种完全非科学的说法是:既然古籍中史事与传说不可分,就应均视其为正当的史学材料。这类看法完全欠缺顾颉刚所具有的那种科学探讨中的求真意识。他们关心的不是“真知”有多少,而是关心“可(促进信仰之)用”的材料有多少。从史学认识论角度看,先秦史的主要特点还不是其“三重”成分构造性,而是现代学者对其制作之历史过程欠缺合理推断的条件。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的“造书过程”是发生在秦后的。研究者对各代“造书过程”的推断能力,决定了相关史学学术运作的特点。
现代国学者因为与古人分享同一批文本典籍对象,遂倾向于认同于古人治学方式,以为身为现代人的自己和身为古代人的古代史家,为同一类学者(遂产生了继承古代“道统”、“学统”的自期)。实际上,这一误解乃因未知学术之本质在其方法和材料的结构,而非在于文本所指涉的历史现实或阶段之分期。在史学话语编写方式上,古今完全不同,因此现代学人不宜于直接援引古代文献话语作为今人论证话语的现成组成部分(直接援引未加整理的历史旧籍资料是不妥的,顾颉刚对此多有警告)。对于先秦典籍更加需要这样的区分意识,这就是为什么古史辨派大多能够坚持这一古今史学话语区分原则。其结果就是须先对历史典籍文本进行“解剖”或“重释”(分析批评),认识到两种不同史学方法论之间需待“辩证地”沟通,而非随意加以混同。
中国古史学研究,是人类一切古典史学和传说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重成分(史事、传说、神话)构成性使其成为世界历史学中独具一格的一种古典史学类型。而古史辨派对此类历史文本的实证式批评解剖则相当成功,足以成为人类“比较古典史学”(中东史、犹太史、希腊史、东亚史)进一步开发的普适模型之一。这一历史阶段的各国史学,均以史事和体现信仰的神话传说之混合为特色,除史学意义外,它们也是研究人类信仰形成和历史行为互动关系的珍贵资料。
4. 考古学和古史学
考古学、史前史学、历史人类学、古文字学和古史学等学科之间,由于指涉共同的历史过程,彼此存在着密切的学术关联性。但是我们所强调的跨学科方法论,不是指不同学科材料的随意搭配,而是指相关学科间在理论逻辑上的有效沟通和有机配合。就中国古史学而言,一方面考古学和古史学需要密切合作,另一方面却又须防止简单化地将两个学科内的内容任意搭配。不适切的(irrelevant)学科内容搭配,反而会成为学术逻辑混乱的原因。古史学中的“物质类史料派”固然也是强调以整理包括文本在内的一切史料为古史学研究之优先,但他们没有严格区分史书(历史2)和史事(历史1)的“构成”不同;史书绝非史事的直接代表,不是在读解史书时就已“触及”到了史事。当现代考古学形成后出现的非文本史料和原始文字史料(甲金文),表面上似乎开辟了史学研究的新天地,但物质史料派未注意到,史书的史料意义不仅与出土实物的史料意义不同,它也与甲金文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