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是中国近代颇有影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一代学术宗师,但很少有人把他当做一位教育家来研究。从戊戌变法时期到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先后发表了《变法通议》、《倡设女学堂启》、《教育政策私议》、《论教育当定宗旨》、《教育与政治》等十几篇教育论文,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许多方面均有论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教育主张。其晚年又先后在南开大学、清华研究院等多所大学任教和讲学,参与教育实践,因此对近代教育体制、教育思想的发展和实践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说他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也不为过。本文从两个方面对梁启超的教育思想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就教于史学界同人。
一、教育之宗旨
梁启超一直强调教育应该有正确的目的,可以说他是最先撰文论述教育目的的重要性的教育家。他在《论教育当定宗旨》一文中首先提出教育必须有目的,他认为人与动植物、文明人与野蛮人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活动的有意识、有目的。教育是人类一种非常重要而复杂的活动,不能没有目的,而且这种目的还必须是正确的。他认为任何事情没有宗旨都可以苟且迁就,教育没有宗旨是寸毫不能有成的。
首先,梁启超对封建教育的错误目的进行了抨击。中国的传统教育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始终将儒学及儒家的经典作为学校惟一的教学内容。隋朝实行的科举制,经过唐代的发展,一直沿用到明、清,前后达1300年的时间,这种制度把学校教育与选官直接相连,使学校教育逐渐变成科举的附庸,“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读书做官成了读书人惟一的奋斗目标和整个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封建社会中,读书只是手段,做官才是目的,学问只是进入官场的敲门砖。“从前我们学八股,大家有句通行话说是敲门砖。门敲开了,自然把砖也抛却再也不会有人和那块砖头发生起恋爱来”[1](P150)。因此他认为传统教育之下读书人整日埋头于训诂词章和程朱理学,醉心于科举考试,盼望猎取功名利禄,不钻研实用知识,不晓得古今政事,消磨才气,浪费了时光,根本不能培养出真正的人才。因此他提出要培养人才就必须改变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故欲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2](P139)。同时,他还具体提出了变科举的上、中、下三策。
其次,梁启超还指出了洋务教育的不足。他认为洋务派学西方学得还不够,只涉猎其皮毛:“今之同文馆、广方言馆、水师学堂、武备学堂、自强学堂、实学馆之类,其不能得异才何也?言艺之事多,言政与教之事少。其所谓艺者,又不过语言文字之浅,兵学之末不务其大,不揣其本,即尽其道,所成已无几矣。”[3](P132)他总结了洋务教育的主要病根有三:一曰科举之制不改,就学乏才也。二曰师范学堂不立,教习非人也。三曰专门之业不分,致精无自也[3](P132)。这种弊端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然师学不讲,教习乏人,能育才乎?科举不改,聪明之士,皆务习帖括,以取富贵,趋舍异路,能俯就乎?”[4](P21)所以洋务教育很难培养国家需要的真正人才,最多只能培养翻译、买办之类的人才,“推其成就之所至,能任象鞮(指翻译)之事,已为上才矣。其次者乃适足为洋行买办冈必达(指买办)之用。其有一二卓然成就,达于中外之故,可备国家之任者,必其人之聪明才力,能借他端以自精进,而非此诸馆诸学堂之为功也。”[3](P132)
在批判传统教育和洋务教育的基础上,梁启超提出了自己的教育宗旨,而且其教育宗旨还随着时事的变迁不断发展完善。
戊戌变法时期,梁启超提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中西贯通的政治人才。他呼吁学习西方应以政学为根本。他认为以往“中国向于西学,仅袭皮毛,震其技艺之片长,忽其政本之法,故方言、算学、制造、武备诸馆,颇有所建置,而政治之院曾糜闻焉。”[5](P153)所以他得出结论:“今日学校,当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因为“政学之成较易,艺学之成较难;政学之用较广,艺学之用较狭。使其国有政才而无艺才也,则行政之人,振兴艺事,直易易耳!……使其国有艺才而无政才也,则绝技虽多,执政者不知所以用之,其终也必为他人所用”。因此,他认为:“今之中国,其习专门之业稍有成就者,固不乏人,独其讲求古今中外治天下之道深知其意者,盖不多见:此所以虽有一二艺才而卒无用也。”[6](P157)
梁启超之所以得出教育的宗旨为“以政学为根本”的结论,其主要原因是他认为西方诸国和日本富强之本原正在于此,他称:“泰西诸国,首重政治学院,其为学也。以公理公法为经,以希腊罗马古史为纬,以近政近事为用,其学成者授之以政,此为立国基第一义。”[2](P158)而“日本变法以学校为最先,而日本学校,以政治为最重;采泰西之理法而合之以日本之情形,讲求既熟,授之以政,是以未及十年而兴淳焉也。”[1](P154)
至于如何学习政学,梁启超在《上南皮张尚书论改书院课程书》中具体建议:“以《六经》、诸子为经,而以西人公理公法之书辅之,以求治天下之道;以历朝掌故为纬,而以希腊罗马古史辅之,以求古人治天下之法;以按切当今时势为用,而以各国近政近事辅之,以求治今日之天下所当有事”。这样“数事并举,则学者知今日之制度,何者合于古,何者戾于古;何者当复古,何者当变古。古人制度,何者视今日为善,何者视今日为不善。何者可行于今日,何者不可行于今日。西人之制度,何者可行于中国,何者不可行于中国,何者宜缓,何者宜急,条理万端。烛照数计,成竹在胸,遇事不挠。此学若成,则真今日就时之良才也”[3](P154)。
可见,梁启超在戊戌时期把教育宗旨定在了培养通达时务,以治天下为己任的政治革新人才上。这主要是由当时变法的现实需要所决定的。戊戌变法运动是一场以学西方政治制度为宗旨的政治改革运动,所以急需“中西贯通”的政治人才,为此,维新派先后创办了一批学堂,如万木草堂、长沙时务学堂等,志在培养维新人才。梁启超亲任长沙时务学堂中文总教习,在讲坛上和批阅学生札记时阐发自己的思想主张,鼓吹民权,培养变法的急需人才,效果显著:“开学几个月后,同学们的思想不知不觉就起剧烈的变化,他们像得了一种新信仰,不独自己受用,而且努力向外宣传。……到了放年假同学回家去,把我们那种‘怪论’宣传出去,于是引起很大的反动,为后来戊戌政变时最有力的口实。”[1](P28)
戊戌变法失败,给梁启超以很大的教训,他感到只培养少数的政治人才是不够的,因此他把着眼点放在了普通的“民”身上,他把教育的目的从以“政学为主义”改为以“新民”为第一要务。
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亡命日本,在日期间,他一方面接受并宣传孟德斯鸠、卢梭、穆勒、斯宾赛及福泽谕吉、加藤弘之等欧美、日本近代思想家的政治、教育思想,另一方面则通过创办《清议报》、《新民丛报》,撰写《新民说》、《中国积弱溯源论》、《十种德行相反相成义》、《新民议》等文章,提出了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培养现代国民即“新民”。所谓“新民”,就是用西方近代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价值观来重铸中国国民性。
梁启超的新民说主要内涵有二:一为新民之缘由。在为什么要新民的问题上,梁启超首先总结了过去的经验得出结论,他认为:“吾国言新法,数十年而不效不睹者何也?”“于新民之道,未有留意焉者也”。“今日变一法,明日易一人,东涂西抹,学步效颦”。所以,“今日欲抵挡列强之民族帝国主义,以免浩劫而拯生灵,惟有我行我民族主义之一策,而欲实行民族主义于中国,舍新民未由”[7](P4)。其次,梁启超认为过去“中国有部民而无国民”。那是因为过去“吾国风巍然屹立于大东,环列皆小蛮夷。与他方大国,未一交通,故我民常视其国为天下”。所以“有可以为天下人之资格,而独无可以为一国国民之资格。”而今天则不同,“今日列国并立,弱肉强食,优胜劣败之时代,若缺此资格,则决无以自立于天壤”;所以“今日不欲强吾国则已,欲强吾国,则不可不博考各国民族,所以自立之道,汇择其长者而取之,以补我之所未及”。这里的“其长者”就是指“民德、民智、民力”。这是“政治学术技艺之大原”[5](P6)。归根结底,就是要采取各国的道德、思想来建设中国的一种新道德、新思想、新精神。二为新民之内容。梁启超心目中的现代国民,就是指具有新道德的新式国民。这样的国民必须具有国家思想、进取冒险精神、权利义务思想、自由思想、自治能力,并且要具有独立、自尊、合群、尚武等意识。因此,在中国创立和普及国民教育必须以造就具有这些“公德”的现代国民为其宗旨。总之,通过教育培养出“备有人格,享有人权,能自动而非木偶,能自主而非傀儡,能自治而非土蛮,能自立而非附庸,为本国之民而非他国之民,为现今之民而非陈古之民,为世界之民而非陬谷之民”[8](P61)。这样的国民才能“自立竞存于优胜劣败之场也”[2](P53)。
教育的宗旨就是为了培养人才,而教育的宗旨又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变迁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梁启超的教育宗旨从戊戌维新时代的培养政治人才而转变为20世纪初年的培养现代国民,说明其教育的着眼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已经从关注少数“政治人才”的教育向近代国民教育转变。教育的对象面向更广泛、更普通的人群。那么教育究竟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也是今天的教育者时时思考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梁启超早在一个世纪前就已经给出了他的答案,这个答案就是培养“现代国民”,而不仅仅是培养少数的“精英人才”。这个观点对于今天的教育仍具有现实意义。在素质教育已被教育者提到日程的今天,我们不能不重新提起梁启超的国民教育理论。因为今天的许多家长和教师,仍然把教育当成培养“精英人才”的手段,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精英人才,所以我们的教育着眼点应该放在每一个国民身上,放在提高全体国民素质上,在注重每一个国民的素质教育的前提下,重点培养“特殊人才”和“精英人才”,只有这样,教育才达到了它的目的。
二、教育之途径
梁启超主张建立新的教育制度,作为教育的根本途径。在梁启超著名的政论文章《变法通议》中,就有数篇论及教育的文章,如《学校总论》、《论科举》、《论师范》、《论幼学》、《论女学》、《学校余论》等,系统地论述了他对学校教育、师范教育、女子教育、儿童教育的诸多看法。这些文章和其稍后所写的《上南皮张尚书论改书院课程书》、《与林迪臣太守论浙中学堂课程应提倡实学书》、《教育政策私议》等文章,形成了他对建立新的教育制度的系统主张。
梁启超主张建立新式学校,重视学校教育,他甚至把学校教育同国家兴亡联系起来。他在《变法通议?学校总论》中分析了西方富强之源,认为“近百年间,欧罗巴之众,高加索之族,借制器以灭国,借通商以辟地,于是全球十九,归其统辖,智之强也。世界之运,由乱而进于平,胜败之原,由力而趋于智,故言自强于今日,以开民智为第一义”[3](P126-127)。而“开民智”的途径就是设立新式学校,“亡而存之,废而举之,愚而智之,弱而强之,条理万端,皆归本于学校”[3](P131)。在这里梁启超把学校作为立国之本,强国之径。
在强调了学校的重要性之后,在1902年的《教育政策私议》中,梁启超又参照日本的教育制度,把学校教育分为四个时期:(1)5岁以下为幼儿期,接受家庭教育和幼稚园教育;(2)6岁到13岁为儿童期,接受小学教育;(3)14岁到21岁为少年期,接受中学教育或者实业、陆海军、政治法律、美术、寻常师范等教育;(4)22岁到25岁为成人期,接受大学教育,包括高等师范学校和师范大学。梁启超认为学校教育要按这个程序,循序渐进,不能躐等。关于学校的经费,梁启超批评了政府“今不惜糜重帑以治海军,而不肯舍薄费以营学校,重其所轻,而轻其所重”的做法[9](P133)。同时参照了英国与法国的教育经费来源,建议中国“学校经费,皆由本校本镇本区自筹”。“其有公产者,则以公产所人支办之。其无公产或公产不足者,则征学校税,如田亩税、房屋税、营业税、丁口税等,或因其地所宜之特别税法,以法律征收之,以为创设学校及维持学校之用”[7](P165)。
梁启超非常重视儿童教育。他认为“春秋万法托于始,几何万象起于点,人生百年,立于幼学”[10](P148)。首先,他强调初等教育阶段要实行义务教育。“今中国不欲兴学则已,苟欲兴学,则必自以政府干涉之力强行小学制度始”[5](P161)。要政府强行推行义务教育:“既以造就国民为目的,则不可不举全国之子弟而悉教之。故各国通制,及年不学,罪其父母。盖子弟者一国所公有,非父母所能独私也。然国家学制未定,使民何所适从?故必用此法,先使学校普及,然后教育可以普及”[8](P167)。其次,梁启超还参照西方提出了对儿童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主要教授天文地学浅理、古今杂事、数国语言、算学、音乐、体操等,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导之以理,抚之以术”,使学生易于接受,如演戏法、说鼓词、歌谣等等。同时他还提出要缩短儿童授课时数,“日授学不过三时,使无太劳,致畏难也”[8](P149)。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还对当时儿童教育中盛行的体罚教育提出批评:“今之教者,毁齿执业,鞭笞觥挞,或破头颅,或溃血肉,饥不得食,寒不得息”[11](P124)。他提出必须废止这种教法,“不妄施扑教,使无伤脑气;且养其廉耻也”[8](P149]。
要普及初等教育就需要大量的师资,所以师范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师范》一文中,把师范教育作为“群学之基”。并且称“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12](P144)。文中梁启超还指出了当时学堂中大量充斥“洋教员”的不利因素和弊端:(1)言语不通。多用“翻译辗转口述,强半失真”;(2)中西教法不同,“往往有中文一二语可明,而西人衍至数十言者,亦有西人自以为明晓,而华文犹不能解者”。(3)“西人于中土学问,向无所知”,所以他们所教多重西学,这样必然造成就学者“拔弃本原”,被其同化的后果。(4)他以军事学堂为例,分析所聘西人教习来自不同国家,平时训练学生操不同种语言,一旦遇战事,“则统率虽大声疾呼,而土卒且罔闻知”,结果战必失败。梁启超认为聘“洋教习”有如上弊病,反而其“所领薪俸,又恒倍于华人”,这是不合适的。既然聘用“洋教习”有如此多的不适宜,当然就要办师范教育,培养自己的师资。因此梁启超认为应该在京师及各省府州县广设师范学堂,这样“三年之后,其可以中教习之选者,每县必有一人。……十年之间,奇才异能,遍行省矣”[10](P145)。
梁启超对女子教育也非常重视。自古以来,在中国是不允许女子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派开始提倡男女平等,注重女子教育。在此期间,梁启超先后著成了《变法通议?论女学》和《倡设女学堂启》,阐述自己关于女子教育的主张。梁启超首先把“女学”与“强国”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13](P87)。“是故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是也。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英、法、德、日本是也。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幸矣,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8](P97)。
梁启超把提倡女学的重要意义概括为如下四点:其一,“凡国之人,必当使之人人各有职业,各能自养,则国大治”[8](P87-88)。因为在中国“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子以犬马奴隶畜之,于是妇人极苦。惟妇人待养而男子不能不养之也,故终岁勤动之所入,不足以赡其妻孥,于是男子亦极苦”[8](P88)。因此必须让女子接受教育,然后找到一份职业“以自养”。这样既可减轻男子的负担,同时也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且可以达到民富国强的目的。“故曰,国何以强?民富斯国强矣。民何以富?使人人足以自养,而不必以一人养数人,斯民富矣”[8](P89)。其二,梁启超认为女子接受教育后,便可以“拓其心胸”,增长见识,促进家庭和睦。梁启超认为“今夫妇人之所以多蔽于彼者,则以其于天地间之事物,一无所闻,而竭其终生之精神,以争强弱讲交涉于筐箧之间……是以海内之大,为人数万万,为户数千万,求其家庭内外相处熙睦,形迹言语,终身无间然者,万不得一焉。而其发端,罔不起于姑嫜姒娣之间,愤时者至谓妇人为尽可杀”[8](P91)。因为女子终日困于家庭,不学习、少见识,所以常为家庭琐事而计较,造成夫妻不睦,家庭不和,“若夫家庭之间,终日不安,人室则愀,静居斯叹,此其损人灵魂,短人志气……故虽有豪杰倜傥之士,苟终日引而置之床笫、筐箧之侧,更历数岁,则必志量局琐,才气消磨[8](P91)。可见,家庭不和睦会带来诸多消极后果。如果女子们接受了教育,必然“使其人而知有万古,有五洲,与夫生人所以相处之道。万国所以强弱之理,则其心也,方忧天下悯众生之不暇,而必无余力以计较于家人夫子事也”[8](P90)。可见,女子接受了教育以后,见识广、心胸宽,自然不会终日为家庭琐事计较、烦恼,当然家庭也就会和睦了。其三,女子接受教育后可以更好地教育儿女。梁启超认为“西人分教学童之事为百课,而由母教者居七十焉”,因为“母教善者,其子之成立也易;不善者,其子之成立也难”[8](P91)。因此,梁启超把家教特别是母教作为教育的基础。“故治天下之大本二,曰:正人心,广人才。而二者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8](P93)。其四,女子接受教育后,可以养育有素质的后代,不断“进其种”。即“进诈而为忠,进私而为公,进涣而为群,进愚而为智,进野而为文”[8](P93)。梁启超认为“西人言种族之学者,以胎教为第一义,其思所以自进其种者,不一而足”[8](P92-93)。如:“各国之以强兵为意者,以令国中妇人,一律习体操,以为必如是,然后所生之子,肤革充盈,筋力强壮也”[8](P93)。由此类推,一个有学识、有修养、有素质的女子,所生育之子自然是有学识、有修养;有素质的人。其实,在这里梁启超提出了遗传学和胎教两个概念。
总之,女子接受教育后,“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14](P325)。为了实践其女子受教育的主张,1897年冬,梁启超与经元善等在上海创设经正女塾(又名中国女学堂),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所女学堂,该学堂还发行《女学报》,鼓吹妇女教育,一时间许多城市都闻风而起,兴办女学,从而开创了近代中国女子教育的先河。
上述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梁启超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教育主张,他提出了遗传和胎教这样两个概念,并认为这取决于母亲的素质,所以,他才特别强调女子教育的重要性。他甚至把女子教育同国家强盛联系在一起,这种主张恐怕是前无古人的;同时,梁启超参仿日本所制定的学校教育的四个阶段,也为近代学制的颁布提供了参考;他的关于义务教育和教育经费的见解在中国教育史上也具有开创性,所以说,梁启超的教育思想丰富了近代教育思想史的内容,为近代教育制度的发展完善奠定了基础。
(来源:《学术交流》2004年05期,人大复印资料G1《教育学》2004年12期全文转载,编辑: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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