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的政治思想不是“德”,而是“法”,所以它应属法家。
1973 年, 长沙马王堆出土了四篇古佚书《经法》、《十六(大)经》、《称》和《道原》,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兴趣。唐兰先生最先断定它为西汉初期“黄老之治”的《黄帝四经》,后经李学勤、余光明等先生研究考证,此说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自此,学术界从这一角度,对《黄帝四经》及西汉初期的“黄老之治”进行了广泛研究,并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果,但有些重要问题仍需深入探索。本文就想对此谈点浅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一、 能只用《黄帝四经》说明西汉初期的黄学吗?当前,学术界普遍只用《黄帝四经》来说明汉初的黄学。理由是:“《汉书·艺文志》里托为黄帝的书有21 家,除《黄帝内经》外,都已亡佚。”〔1〕笔者认为,《黄帝四经》确为黄学的根本经典,先秦至汉初黄学除新发现的《黄帝四经》外,的确只有《黄帝内经》保存下来,但散见于《史记》、《汉书》、《吕氏春秋》、《淮南子》等文献中的黄学也不少,要想研究黄学,必须对此进行勾沉。否则,只以《黄帝四经》为根据,就会有很大的片面性。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驺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于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禨(礻几)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其术皆此类也。”邹衍是战国中期稷下学派的一个重要代表,他的学说伪托黄帝,说明邹学即战国中期的黄学。但这里的邹学显然为汉人所伪托,因为司马迁说其“先序今以上至黄帝”, “今以上”是指汉武帝。不过,其主要理论“阴阳”、“五德终始”说确属黄学思想。
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具体来讲,又叫“五德相胜”说。对此, 《吕氏春秋·应同》记载较详:“凡帝王(者) 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虫寅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黄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与元同气。’”
与邹衍的“五德终始”说相并,还有一种“五色帝”说,即——白帝、赤帝、黑帝、黄帝等传说。1972年山东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孙子兵法·黄帝伐赤帝》对此有所谈及:“孙子曰:‘[ 黄帝南伐赤帝至于□□( 这里的“ □”均为原简缺字, 下同。——引者) ] ,战於反山之原,右阴,顺术,背冲,大灭有之。[ □年]休民, □,赦罪。东伐□帝,至於襄平,战於平□,右阴,顺术,背冲,大灭有之。[ □年]休民, □,赦罪。北伐黑帝,至於武隧,[战於□□,右阴,顺术,背冲,大灭有之。□年休民, □,赦罪。]西伐白帝,至於武刚,战於[ □□,右阴,顺术,背冲,大灭有]之。’”这里的“五色帝”说也属黄学思想。汉武帝封禅时,曾在“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2〕又, 《淮南子·览冥训》载:“昔者黄帝治天下,而力牧、太山稽辅之,以治日月之行律,治阴阳之气,节四时之度,正律历之数,别男女,异雌雄,明上下,等贵贱,使强不掩弱,众不暴寡,人民保命而不夭,岁时孰而不凶,百官正而无私,上下调而无尤,法令明而不暗,辅佐公而不阿,田者不侵畔,渔者不争隈。道不拾遗,市不豫贾,城郭不关,邑无盗贼,鄙旅之人相让以财,狗彘吐菽粟于路,而无仇争之心。于是日月精明,星辰不失其行,风雨时节,五谷登孰,虎狼不妄噬,鸷鸟不塾搏,凤皇翔于庭,麒麟游于郊,青龙进驾,飞黄伏皂,诸北、儋耳之国,莫不献其贡职。”这是关于黄帝用“正律历”以治民的传说。关于“正律历”说,汉初统治者也一直在实行, 《史记·张丞相列传》载,文帝时张苍以明此被升为丞相:“张苍为计相时,绪正律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时本以十月为岁首,弗革。推五德之运,以为汉当水德之时,尚黑如故。……至于为丞相,卒就之。”
此外,《汉书·郊祀志》还载:武帝“封禅”时,一些学者认为,古者“封禅七十二王,唯黄帝得上泰山封”;“汉帝亦当上封(禅),[上]封(禅) 则能仙登天矣。黄帝万诸侯,而神灵之封君七千”;“中国华山、首山、太室山、泰山、东莱山,此五山黄帝之所常游,与神会。黄帝且战且学仙,患百姓非其道,乃断斩非鬼神者。百余岁然后得与神通。黄帝郊雍上帝,宿三月。鬼臾区号大鸿,死葬雍,故鸿冢是也。其後黄帝接万灵明庭。”这是汉初与黄帝有关的“封禅”和对黄帝的偶像崇拜。
由此可见,先秦至汉初的黄学,除《黄帝四经》外,至少还应包括“阴阳”、“五德终始”、“五德相胜”、“五色帝”、“正律历”、“封禅”说,和对黄帝其人的信仰等。
二、西汉初期的“黄老之治”始于曹参倡导《黄帝四经》吗?
学术界还普遍认为,西汉初期的“黄老之治”始于曹参倡导《黄帝四经》。因为《隋书·经籍志》认为:“汉时,曹参始荐盖公能言黄老,文帝宗之。自是相传,道学众矣”;“其《黄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对此,《史记·曹相国世家》载:“参之相齐,齐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於春秋,参尽召长老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如齐故(俗)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参未知所定。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於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惠帝二年,萧何卒。参闻之,告舍人趣治行,‘吾将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颟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汉书》的记载与史记同。
笔者认为,西汉初期的“黄老之治”确从曹参倡导《黄帝四经》开始盛行,曹参所倡导的黄学也确如学术界所言是《黄帝四经》,但其源头不在曹参。首先,曹参不是西汉初期朝廷中最早接受黄学的人。《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当年斩白蛇后, “有一老妪夜哭。人问何哭,妪曰:‘人杀吾子,故哭之。’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后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这说明刘邦此时已懂得黄学的“五德终始”、“五德相胜”和“五色帝”说。又,《史记·陈丞相世家》载:“陈丞相平者……少时家贫,好读书。”读什么书呢?“本好黄帝、老子之术。”应当指出,陈平这里所学的不会是《黄帝四经》,极有可能也是先秦类似“五德终始”、“五德相胜”和“五色帝”说等一般意义的黄学。可见,在西汉初期的朝廷中,最早接受黄学思想的应是刘邦和陈平。
其次,以黄学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是西汉政权的初始国策。《史记·高祖本纪》又载:刘邦在起义后,攻占沛县,被立为沛公时,就“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庭,而衅鼓旗,帜皆赤。”就是把旗鼓都染成了红色。为什么这样做呢?“由所杀蛇白帝子,杀者赤帝子,故上赤。”就用伪托黄帝的“五德终始”、“五色帝”说和对黄帝的偶像崇拜等来思考和制定治国方略。
过去,学术界和史学界一直认为刘邦不学无术,甚至对他对儒家的贬斥进行嘲讽。事实上,刘邦其人是有想的,也是有信仰的,他一直在用黄学贬斥儒家,当时的儒家思想对他统一中国的确无用。实践证明,只有黄学中的“五色帝”和“五德终始”说等才帮他夺取了政权,并成功地巩固了政权。再次,曹参研习“黄老”是上行下效的结果。曹参出身于“狱掾”,从刘邦攻下沛县起即投其麾下,他参与了刘邦在沛庭的“祠黄帝”,也深知刘邦崇信伪托黄帝的“五德始终”说,以及刘邦称帝后以“五德始终”为蓝本的政改,还应知道刘邦死前曾明确嘱咐吕后:萧相国百年后,让他继相。正因为如此,曹参觉得自已要堪大任,必须加强治国理论的学习,学什么呢? 当时就是学黄老。所以,当他相齐时,对诸儒所言不置可否,独拜盖公学黄老,可见其用心良苦。就是说,曹参学黄老,不是他自已的独创,而是按汉初的国策行事,上行下效而已。曹参为人虽聪明能干,但忠厚老实,治国无独创思想,是个守成人物,刘邦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让他接萧何为相的。当然,曹参对汉初“黄老之治”的贡献是十分卓著的,他既树立了个“无为而治”的榜样,又从盖公那里挖掘出了黄学中的更深层次的政治学说;同时,也为后来的“文景之治”奠定了理论基础。
由此可见,西汉初期的“黄老之治”实肇始于刘邦,他的“祠黄帝”和对“五色帝”、“五德终始”、“五德相胜”、“正律历”等说的采用与宣传,才是其真正的始俑。
三、《黄帝四经》成书于战国中期吗?
关于《黄帝四经》的成书年代,学术界目前虽有三说,战国中期、战国末期、西汉初年或秦汉之际,但以第一说的影响最大。该说最先由唐兰先生提出,后经余光明等先生考证,目前被学术界普遍所接受。〔3〕不过,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它是对司马迁《史记》的附会。余先生最有力的证据是,司马迁在《史记》之《孟子荀卿列传》中说,申子、慎到等“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在《乐毅列传》中说,“乐臣公善修黄帝、老子之言,显闻于齐,称贤师”;“乐臣公学黄帝、老子,其本师号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瑕公,乐瑕公教乐臣公,乐臣公教盖公。盖公教于齐高密、胶西,为曹相国师。”这里,申子、慎到均为战国中期人,而“河上丈人”的生活年代在公元前4 世纪左右。〔4〕笔者认为,司马迁那里的“黄老”,用在汉初与用在先秦内涵是不同的。“黄老”一词,先秦没有,只有在汉初才出现,汉初的“黄老”特指《黄帝四经》。在先秦,司马迁凡用“黄老”或“黄帝”言的地方,只是宽泛意义上的黄学,并不仍专指《黄帝四经》。从上文我们已看到,这种宽泛意义上的黄学,汉初亦存在。因此,即使战国中期的申子、慎到真的学过“黄老”,“河上丈人”真的传过“黄老”,也不能证明他们所学、所传的“黄老”就是《黄帝四经》,更不能用他们所学、所传的“黄老”来反证《黄帝四经》产生于战国中期。
其次,它对“黔首”的考证不确。《黄帝四经·十六(大)经》两现“黔首”一词,有人认为,该词晚出。理由是,公元前221 年秦统一中国后,李斯奏请“更民名曰黔首”〔5〕,并由此说明《黄帝四经》晚出。余先生则以《礼记·祭义》、《内经》、《战国策·魏策二》、李斯《谏逐客书》等文献为据,认为该词“在春秋末世孔子之时已经有了”〔6〕。诚然,认为“黔首”出自公元前221年李斯的“奏请”,的确不妥。因为李斯的“奏请”是在秦统一六国后,他的“奏请”不是用不用“黔首”名民,而是将不将“黔首”一词向全中国推广,即向六国推广的问题。李斯的奏请只能表示,在此之前,秦人已用“黔首”了,李斯的《谏逐客书》即是证据。李斯虽是楚人,但他的《谏逐客书》是在秦写的,是写给秦王看的,所以里面出现了“黔首”。原东方六国基本不以“黔首”名民,若均以“黔首”名民,用不着李斯再奏请将该词向全中国推广了。但“黔首”一词也不会“在春秋末世孔子之时已经有了”,如果真的“在春秋末世孔子之时已经有了”,那么,该词就应属东方文化;若该词属东方文化,便与公元前221 年李斯的奏请“更名曰黔首”有悖。同时,该词亦应见于其它春秋末期和战国初期的东方文献,而不应仅见于《祭义》。事实上, 《祭义》的成书时间很值得研究。《祭义》出于《礼记》, 《礼记》的成书很迟,大约在西汉中期戴德首次将一些有关“礼论”类的文章编辑成了一书,即《大戴礼》,后其弟戴胜又删《大戴礼》编成《小戴礼》,即《礼记》。《礼记》中的文章,上起先秦下至西汉中期,具体年代大都说不清,需要认真考证。余先生没有研究《祭义》的成文,即认为它是春秋末世孔子时代的作品,这是不妥的。笔者认为, 《祭义》中心谈“孝”,意在阐发《孝经》, 《孝经》是汉代治国理论中的儒家经典之一,又号称“以孝治天下”,所以, 《祭义》虽文字刻意求古,但其属汉代“孝治”类的作品无疑。因此,用《祭义》不能证明“黔首”一词“在春秋末世孔子之时已经有了”。还有一点,就是“黔首”一词产生的理论根据,乃邹衍的“五德相胜”说,该说认为,周为“火德”。继周者应是“水德”,水德“尚黑”,这样才用“黔首”名民。前面讲过,邹衍是稷下学派的人物,他的“五德相胜”说出自战国中期,而以它的“五德相胜”为理论基础的“黔首”,怎么会在春秋末期就出现了呢?《战国策·魏策二》中的“黔首”是现存文献中记载最早的“黔首”,它出现在公元前319年。〔7〕魏国此时为什么会出现“黔首”一词呢? 一方面,可能是受秦文化的影响。战国后期说客横行,说客周游列国之间,对各国文化都较了解,将秦国的方言“黔首”引入魏国是可能的。魏国使用“黔首”的魏惠公与犀首的关系非常好,犀首就是一个有名的说客,而劝魏惠公向魏太子进“扶社稷安黔也”之言的恰是犀首;另一方面, 《战国策》本身非史书,乃战国说客根据自已的游说需要和实际而准备的“谈话要点”,说客在准备“谈话要点”时,对其中的内容都做过再加工,从而打上时代和谈话者状况的烙印。因此, 《魏策二》中的“黔首”是不是说客在后来谈到此问题时习惯地将“百姓”换成了“黔首”,也未可知。
不过,该“黔首”帮不了余先生的忙,因为它产生于战国后期与中期之交的时期,不能证明“黔首”在战国中期以前就有了。至于《黄帝内经》中的“黔首”,其产生时代也不早于战国中期以前,因为《内经》本为医书,以黄帝命名,说明黄帝学已经泛滥成灾,黄学泛滥成灾,至少是战国后期以后的事。“黔首”一词究竟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 笔者认为,既然“黔首”产生于秦,“黔首”的理论基础是“五德相胜”,“五德相胜”产生于战国中期,当时社会的信息传播不快,“五德相胜”得由东方传到秦,被秦人理解和消化再产生“黔首”,最快也要在战国中期与战国后期之交,没有这一过程,恐怕不行。《黄帝四经·十六(大)经》里有“黔首”,只能表明它晚出。特别是《十六(大)经》两现“黔首”——不是偶然使用,而是较为正式的使用,说明它极有可能出现在秦统一即李斯奏请“更民名曰黔首”以后。由此,认为《黄帝四经》产生于战国中期根
据不足。
再次,它对《黄帝四经》的逻辑体系的成因缺乏正确认识。余先生认为:“古佚书四篇前后相贯,浑然一体”;“《经法》是全书的总纲,其他三篇都是阐发其主旨和论证其理论基础的。”〔8〕应当说,余先生对《黄帝四经》的逻辑体系的论断是正确的。但这一逻辑体系与它的成书有什么关系? 笔者认为,它说明该书应出于一人之手,即为一人所编撰。如果不出自一人之手,即该书各篇的作者与全书的编者不是一人,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全书与各篇是同时完成的;另一是全书与各篇不是同时完成的,即先有四篇独立的文章,后由人按一定理论规则将其合编成书。《黄帝四经》究竟属哪种情况,是出自一人之手吗?余先生没敢说。
不过,任何一个读过《黄帝四经》的人,都能肯定它非出自一人之手。因为四篇作品风格不一,写作水平参差不齐,如《经法》、《道原》通篇较精炼,而《十六(大)经》、《称》文字低劣,结构松散,杂抄前人的东西较多,说它出自一人之手太牵强。若不出自一人之手,它又是怎样成书的呢? 余先生认为属第一种情况,即全书与各篇是同时完成的,都在战国中期。按余先生的说法,我们只能设想:当时与我们今天协作出书一样,先有个主编,设计好了全书的内容,再分派给其他人分别执笔。然而,这是绝不可能的。当时只有官学能做到这一点,如吕不韦主编《吕氏春秋》,周厉王主持撰写《周官》,私学不会这样做,也做不到。〔9〕《黄帝四经》属私学,怎么可能是由一个主编主持完成的呢? 笔者认为,《黄帝四经》的成书应属第二种情况,即先有四篇独立的作品,这些作品既非成于一时,也非成于一地,最后由一有识之士,根据当时的社会需要而编辑成书的。在《黄帝四经》中,《经法》、《道原》可能成书较早,在战国中期以后,而《十六(大)经》、《称》较迟,大约在秦汉之间;至于这些作品产生于哪一国,则已难考证。该书的编定时间,可能在汉初,即刘邦称帝和惠帝登极前,为了迎合刘邦崇信黄帝的需要才出笼的,而其编者可能就是教曹参学“黄老”的盖公。而且,司马迁在《史记·乐毅列传》中所讲的《黄帝四经》的传承关系,可能为盖公所伪托,目的是为了增加该书的价值和可信度。“河上丈人”即使传过黄学,但只可能是先秦一般意义上的黄学,或《黄帝四经》中的某篇,不会是整本《黄帝四经》。在中国古代,伪托前人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不始于盖公,先秦就已有之,黄学本身就是伪托黄帝的产物,盖公再伪托一下他人又有何妨?
四、《黄帝四经》的学术性质属道家吗?
学术界的主导观点认为, 《黄帝四经》的学术性质属道家。如有人说:道家经典“除《老子》、《庄子》之外,还有……《经法》、《道原》、《称》、《十六(大) 经》等。”〔10〕即把它作为道家的一个思想分支。对此,笔者亦不敢苟同。
事实上,在西汉初期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那里,就已将其确定为道家。如他在《论六家要旨》中说:“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余光明先生认为,司马谈这里讲的道家,不是指老子道家,而是“黄老”道家,具体指的就是《黄帝四经》。〔11〕这一看法是对的。但司马谈的划分有个问题,就是只从哲学上来定义道家,如他认为:“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现在,学术界对道家的典型说法也是:“以道为世界的最后本原,故称之为道家。”〔12〕可是,在先秦,认为“道是世界本原”的学派不仅是道家,几乎所有学派的最高哲学范畴都是道,如韩非在《解老》中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即明确地指出“道是世界的本原”。为什么韩非被归入了法家,而老子却是道家呢? 这一定义本身不能说明。
关于道家,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还有一种说法,就是“道德家”,如何理解“道德家”,他没往下讲。对此,今人蒋伯潜先生说:“道家者,道德家之省称也。故《汉志》曰‘道家’,司马谈则谓之‘道德家’。道德与阴阳、纵横,皆以二字为家名者也。此派学者所以名曰‘道德家者’,以道德二字为此派学说之根本观念也。”〔13〕蒋先生的这一说法虽未被学术界重视,但是很有道理。就是说,在道家的定义中,应包括“德”。笔者认为,道家更准确的定义应是“德道家”。因为韩非的《解老》、《喻老》,1973 年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老子》甲、乙本,均告诉我们:老子是《德经》在前, 《道经》在后,老子最重视的学术范畴不是道而是德。德是老子的政治思想,政治是统帅,是灵魂,道家应是“德道家”之省称。必须明确,在道家的定义中要加入德,不加入德,不符合《老子》本意,也不能把道家与其他学派相区别。如果把道家定义为“德道家”或“道德家”,并以此审视《黄帝四经》,那么《黄帝四经》则不能为道家,因为它只具备一个条件——“道”,不具备第二个条件“德”。
《黄帝四经》的学术性质究竟是什么呢? 笔者认为应是法家。既然《黄帝四经》就是汉初的“黄老”,关于“黄老”的主导思想,学术界普遍认为是“道法”。如钟肇鸣先生说:“黄老之学的特点是道法结合,提出‘道生法’的观点”;“在以道法为主的同时,又兼采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的思想。”〔14〕这里“道”是哲学思想,“法”是治国思想, “法”才是“黄老”思想的本质。而且,《黄帝四经》与《韩非子》的学术思想相通。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认为,韩非的学说“其归本于黄老”。这里有个问题,是韩非的“刑名法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法家的总称,“归本于黄老”呢,还是他的“道”哲学“归本于黄老”? 回答应当是“刑名法术”之学。因为韩非在《解老》、《喻老》中已讲清,他的“道”哲学来自《老子》。我们知道,只有《黄帝四经》中有“刑名法术”, 《老子》中没有,韩非的“刑名法术”不出自“黄老”出自什么?《韩非子》的思想总的来说是“刑名法术”加“道”哲学,“黄老”亦是“刑名法术”加“道”哲学,为什么《韩非子》是法家,而“黄老”却会成道家呢? 这不符合逻辑。对此,唐兰先生早就根据自己的研究辩驳过:“司马迁用‘黄老’这个合称,跟‘老子’是有区别的,凡称‘本黄’或‘学黄老’的都是法家。”就是说,唐先生早就看出了“黄老”与法家的共同点——“刑名法术”加“道”哲学。他还结论说:“古佚书四篇是法家重要著作”;“《黄帝四经》汉代人虽称为道家, 实际上是法家。”〔15〕唐先生这一看法很有道理。
注:
〔1〕〔10〕〔12〕〔14〕《中国哲学史通览》,东方出版中心,1994 年1 月第1 版,1998 年第三次印
刷,第129 页、第84 页、第84 页、第129 页。
〔2〕《汉书》:《郊祀志》。
〔3〕〔4〕〔6〕〔8〕、〔11〕余光明:《黄帝四经今译今注》,岳麓书社,1993 年3 月第1 版, 《前
言》、《〈论六家要旨〉所述“道论”源于“黄学”》。
〔5〕《史记》:《秦始皇本纪》。
〔7〕孟庆祥:《战国策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 年8 月第1 版,第555 页。
〔9〕拙作:《〈周礼〉的作者、写作年代及历史意义新探》,载《南京社会科学》,1997 年第10 期。
〔13〕蒋伯潜:《诸子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 年2 月第1 版,第14 页。
〔15〕《经法》:文物出版社,1976 年5 月第一版,第149 -166 页。
(本文原载《南京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