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个诗歌的国度,也是个历史的国度,诗学与史学自来就是最发达的学问。然而,融合二者的学问——诗史却一直没有发展起来。如果说刘勰《文心雕龙·时序》及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以降的史书文苑传论已是古典意义上的诗史研究的话,那么这种研究延续了千余年,直到清代叶燮《原诗》、鲁九皋《诗史源流考》也没形成系统化、规模化的格局,始终停留在笼统的描述与印象式判断的阶段。诗歌与历史的国度,诗史的到来竟是那么步履姗姗。改变这种情形的著作,是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由北平石棱精舍印行的李维《诗史》。据作者自序,这部书的写作是受老师刘毓盘的启发。刘先生为北大教授,著有《词史》,晚年更欲著诗史而力不从心,遂鼓励李维撰写。民国十五年冬,李维避乱还乡,在家用三个月的时间写出了二百六十页篇幅的《诗史》,成为中国第一部现代形态的诗歌通史。
时隔七十年,如果不是东方出版社“民国学术经典文库”收入《诗史》,李维也许要被学术界彻底遗忘。然而即使现在去找李维,业已难觅踪迹。我问过程千帆、丘良任等老先生,他们都不知道李维。有人说他去了台湾,我到台湾开会时又问了台湾学界的老辈先生,也无人知晓。迄今我所知道的李维,只是个北大学生,曾师从刘毓盘而已。
研究文学史的人都明白,任何一部文学史著作的写作,首先都面临着一个确立目标和宗旨的问题。写作目的将决定文学史的视角与单位。李维在《诗史》的自序中,首先给诗史下了个定义:“诗史者,综吾国数千年之诗学,明其传统,穷其体变,识其流别,详其作者,而为一有统系之记述之作也。”在他看来,诗史的任务在于综合古来诗学研究的成果,阐明中国诗歌的传统,追溯诗歌体裁演变的历史,梳理诗歌风格、流派的更替、消长以及确定重要诗人的地位与价值。这一概括无疑是非常精当的,而将阐明中国诗歌的传统放在首位,尤其具有现代的眼光。事实上,只有阐明中国诗歌的传统,古代诗体发展的内在逻辑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而风格与流派的消长、诗人在诗史上的价值和意义也才有判断的依据。正是在这种诗史观念的主导下,《诗史》的视角始终建立诗歌的文学价值表现的机能、方式之发生与变迁上,论述诗人或作者总是着眼于其对诗歌传统的参与。论《诗经》,明确表示“止就其在文学上之价值,略举而论列之,使知后世之所谓文学者,无一非由此蜕化而出。至于详其名物,辨其篇第,审其音变,明其意旨,则经学考据家优为之,是篇不及也。”李维列举《诗经》长于写时、书事、写情、写景、状摹诸艺术特征,举例说明其在各种题材的表现,使《诗经》中“文学材料储藏之富厚”显现无遗,自然凸现出它作为“文学渊薮”的传统地位。
李维的诗史观念也决定了他对诗歌传统的理解。通过对诗体与表现方式演进历程的研究,李维对古代诗史序列形成了他异于前人的看法。他认为“《楚辞》虽源于三百篇,及其大而为赋”,便“离诗自立,为后世赋家不祧之宗,诚所谓以附庸而蔚为大国者也。至于诗之传统,迨不与焉”。由此他进一步提出春秋战国诗学传统中断说,以为“论春秋战国时代之诗学,只可于文人载籍中,搜集当时民间之歌诗,以求一代文学之踪迹。若求其所谓时代之产物者,不能也”。所以他用来连续这段诗史的材料是《百里妻歌》、《渔父歌》、宁戚《饭牛歌》、荆轲《易水歌》等古歌。而对汉代诗歌,他虽认为“两汉诗学以西京为盛”,并且赞同苏李赠答与古诗十九首并为后世五言之祖的观点,但却并不将古诗视为汉诗的主流,而断言“可以代表时代而为文学正统者,乃乐府歌诗也”。他把《楚辞》排斥于诗歌传统之外的观点,也许我们不能同意。但他重视汉代典籍所载古歌,由此探寻诗歌传统之延续的角度,却是值得称赞的。而视乐府诗为汉诗乃至汉代文学的主流和艺术独创性的代表,也早已为学术界所认同并接受。
有明确的诗史观念,就自然会有对诗歌传统的清晰认识,而有了对诗歌传统的清晰理解,就很容易从对建构传统的贡献这个前提来划分诗史的时段。李维的《诗史》将中国诗史划分为三个时段,他在序言中就已说明了自己的根据:“吾国诗学,向称极盛。《三百》导其源,楚《骚》乱其绪,中断于春秋战国,蕃衍馥郁于汉魏六朝,至于有唐极矣。夫极则穷,穷则变,时代乘之汲其流,体制随之降其势,作者因之异其趣,而五代两宋之词、金元之曲兴焉。词曲兴而诗不振,故历两宋辽金元明清,千余年之诗学无一人能出魏晋六朝及唐人之外者。”第十二章的结尾,他又进一步发挥道:
诗至晚唐,其势已尽。此后承袭诗统者,在词而不在诗,词再传为曲。故五代、两宋之词、金元之曲,在其当时之风尚,一如有唐之诗,灿然为一代之花,至同时之所谓诗者,竟莫与焉。此后之诗,均属唐人之旁枝别派,纯由作者之天才与好尚,得其大者为大家,得其小者为小家,即其高者,亦不过摹仿汉魏六朝,故历宋金元明清,未有能出汉魏六朝唐人之外者。诗学之高下,全恃作者技术之优劣,非有所谓自然之势也。
李维对诗史的价值判断大体沿袭成说(鲁迅亦有“好诗被唐人做尽”的说法),并无新意,但他对宋以后诗史演进特征的分析却独具见识。在他看来,到晚唐,随着古典诗歌体裁的成熟,来自诗体内部的发展动力(自然之势)已然消失,诗人再不能利用诗体本身蕴藏的资源,而只能靠艺术表现上的创造性来推动诗史的进程,也就是说,宋以后诗歌艺术的成就和水准纯粹是凭作家个人的才能去冲刺的。这的确是个冷峻而深刻的见解,它启发我们,评价宋代以后的诗人应稍持宽容态度,甚至对明代前后七子的复古也应给予充分的理解。
相对大的时段而言,《诗史》在小时段的划分上更显示出作者对诗史的深刻理解和令人信服的把握。即以上卷论魏晋南北朝诗为例,我们只要列出各章的标题,便可以看出李维是怎样梳理这段复杂的诗史的:第七章,魏诗为六朝诗学之先导;第八、九章,两晋诗学极盛与中兴以后作者之玄思(上、下);第十章,宋诗再振为六朝诗学之极峰;第十一至十三章,齐梁陈诗风绮靡与六朝诗体之蜕化(上、中、下);第十四章,北魏北齐北周诗学之不竞;第十五章,隋诗余光反射为六朝诗学之终局。显而易见,李维的诗史序列是以时段而不是以王朝为单位的,更符合诗歌创作的历史进程。它不仅超越传统文学史理论中文章与时升降的观念,就是与建国以来的文学史构架相比也更为合理。此外,李维对梳理诗歌传统的重视也使他注意到一些为人忽视的问题。比如建安诗歌从唐代以来一直是倍受推崇,人无间言的,而李维独指出“乐府不采,风亡于魏;而公 燕献诗,情不由己,诗之流弊,见其端矣”,敏锐地注意到了应酬诗传统的源头。
通览《诗史》全书,可以看出作者才识差胜而学力不足。作为一部诗歌通史,《诗史》在诗史观念与诗史序列的建立上是成功的,但于诗史流变、得失的判断则多囿于传统的看法,对具体问题、具体诗人或作品的论述亦多袭取陈说而少创见,论述作家尤多老生常谈,竟似诗话之体,粗具其人而已,与对诗史的宏观把握能力不太相称。在内容的安排上,囿于成见,详古略近,上卷论述上古到隋的诗歌,用了十五章一百零四页的篇幅;中卷单论唐五代诗,也用了十三章七十八页的篇幅,而下卷论述宋代以后的诗歌仅用了十六章七十六页的篇幅,且内容极为简略,对于诗歌通史来说是不无缺憾。书中疏漏之处亦随文可见,如以唐山夫人与班婕妤为中国妇女能诗者之首,而不及许穆夫人;尽信六朝人之说,以《古诗十九首》为西汉人作,而不知近代以来考据成果;以《文选》、《玉台新咏》为文学家编纂总集之始,而不知晋代已有《文章志》等书在前;《河岳英灵集》的编者殷璠,大约转抄宋代典籍,不知避讳,径写作商璠。凡此种种,均可见其粗疏、幼稚和知识准备不足处。
尽管如此,作为现代学术背景下的中国诗史尝试,作为第一部中国诗歌通史,《诗史》还是以开阔的诗史眼光与现代形态的编著体例给学术界带来相当强烈的新鲜感,因而出版后受到学界好评。今天我们要了解中国诗史研究的学术史,了解近代以来文学研究的转型,李维的这部《诗史》仍然是不能不读的著作。